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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有怪癖,我喜欢在幽暗的光线下写作。白天不管窗外阳光灿烂得如何,我必要把窗帘垂下,把房间弄得昏昏然状,方可静心屏气地爬格子,就是大热天也不例外。丈夫从外面回来,连连大叫:“闷死了!闷死了!”动手去拉窗帘,我为捍卫主权与他展开斗争。丈夫便骂我:“像老鼠一样!”骂归骂,他也暗暗地锻炼自己在幽光下生活的能力,并且也颇有成效了。
丈夫虽到美国吃过两年“洋面包”,然而,短短两年西方文化的熏陶,并没有改变他从小在“学习雷锋”的歌声中培养起来的生活态度和做人准则。我总觉得他的道德感、责任感太强,以时下的社会风尚来衡量,他显得有点“迂”。丈夫在大学教公共课“中国革命史”,这与他所学专业并不相符。我老是劝他:“中国革命史还用你教,学生看看历史书就知道了。随便应付一下,省点时间写自己的专业论文吧!男子汉总得有所建树,人生苦短啊!”然而,他对我的这种规劝经常表示反感,他认为自己对学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每每翻阅大量资料来备课。我笑他自作多情,把宝贵的时间用于这种无用功,学生未必爱听你讲“中国革命史”,这种公共课是最吃力不讨好的啦。我也当过大学生,逢公共课能溜则溜,不能溜则身坐课堂看别的书。丈夫被我数落得火起,梗着脖子说:“我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教师,你看得上看,看不上拉倒!”我也振振有词:“你这种甘当螺丝钉的思想早过时了,如今是竞争的时代!”我们俩谁也说服不了谁。
有一回,我为了搜集大学生活的素材去听了他的一堂课,学生们热烈的情绪让我大吃一惊。整个教室座无虚席,过道里还多出许多加座。学生们与他感情贯通,时而提问,时而掌声,自始至终保持着活跃的气氛。从那以后,我对他认认真真地备课不发表异议了,我也并没有改变我的观点,只是稍微理解了他一些。
丈夫还保持着乐于助人的优良传统。自他从美国留学归来,找他咨询出国注意事项的人三四年间从未间断,有朋友、有亲戚、有朋友的朋友、有亲戚的亲戚,还有一些素不相识的人。回答这些咨询占用了他许多时间。我又忍不住数落他:“可以推掉的尽量推掉嘛,你回来都三四年了,就说不了解现在美国的情况。真要来了,简单地说说也就行了,何必那么详尽备至?临走还加一句有什么问题再来呀!再来你吃得消吗?人家开咨询公司赚大钱呢,你还倒贴茶水香烟,十三点兮兮的。”丈夫听我啰嗦总是敷衍地“嗯嗯”应付着,下回再来人,照样热情接待,详细介绍,从如何填写入学通知书直至临走该带些什么衣物和礼品。这真叫做本性难改呀!有些来咨询过的人到了国外给他写信,送他满纸感激的话,他便高兴得如获至宝似的。我虽然恼恨他,却也不忍心打击他的情绪了。
第一部分闲话丈夫(6)
回想我们12年来的日子,充满了种种差异引起的摩擦和相撞,似乎我们的感情便是由与丈夫重回黄山茶林场。
这些摩擦和相撞连接着的。有时细细琢磨,倘若没有了这些摩擦和相撞,那日子必定是单调了许多,黯淡了许多。
丈夫这个人是忠厚的,为人平等绝没有大学教师的架子,无论是达官显贵亦或是平民百姓他都一视同仁。他与马路对面修理厂的工人、弄堂口修锁的个体户、烟纸店的老师傅都能混得熟稔。递一支烟,谈天说地,家里遇到急难求人家帮忙,都两肋插刀,有求必应。
在整个世界上他只对一个人摆架子,那人就是我,他让我时时刻刻都记住他是我的丈夫。吃饭的时候明明饭锅就在他手边,他也要把碗递过来,让我替他盛饭。越是当众人面他越是要显示出他对我的主宰地位。有一点是绝对忌讳的,那就是我当着别人的面数落他的不是。曾经有一次我犯了忌,引他真正动怒,爆发了一场“史无前例”的大争吵。以后,我便聪明了,背着人说他几句,他听得进,也不生气。
有一次,我们俩应邀去一所大学参加校庆活动,主持人说:“欢迎王小鹰和她的丈夫上台来!”我上去了,他坐着没动。我只好老老实实地对主持人说:“你们称他王小鹰的丈夫,他是不会上台来的。”主持人连忙道歉,并对着话筒重新发出邀请:“请交大的王毅捷老师到台上来。”于是,他稳稳地站起来,走了上来。
有一年“三八”妇女节前,电视台“女性世界”专栏邀请我参加一个活动,由男性公民组成评选委员会,评选“女强人”和“贤妻良母”。节目中每个女性公民都要表演一个节目或干一件家务活儿。我对编导说:“我最拿手的是烧牛奶鸡蛋,因为,我每天早晨都烧给丈夫吃的。”编导说:“很好,那就烧牛奶鸡蛋。”回家后,我把情况对他一说,他立即下达命令:“不准去参加这个活动!什么‘女强人’又是‘贤妻良母’的,世上哪有这么十全十美的人?”我怎么解释都说不通他,最后只好跟编导说了一个谎,说我得了甲肝,不能参加了。后来,编导写了一篇文章在《上海电视》上发表了,仍把我的那段话加进去。文中说王小鹰每天早上给丈夫烧牛奶鸡蛋,生怕丈夫说她出了名而看不起他了。丈夫读到这段文字,大怒,逼问我:“你究竟跟人家怎么说的?我是那么小心眼儿的人吗?”随后,他“刷”地一声把这本杂志撕了。我无可奈何地对他说:“王毅捷,你的大男子主义要改改了。”他却说:“这点大男子主义是我的保留节目,你让我留着吧,省得你翘尾巴!”
我前前后后反反复复地想过了,想丈夫对我尽心尽意的时候。我的每篇小说的第一个读者都是他,他总是替我把错别字通通拣出来,用铅笔打上记号。有一回,我外出回来晚了,他担心我出事,骑着自行车把整条武康路上的小弄堂都钻遍了。……诸如此类的事或许也能写成一篇文章。于是,我慷慨地答应了他:“好吧,这点大男子主义就让你留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