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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大致切中要害,但更深沉的原因恐怕是内心深处无可排遣的怀才不遇之感所直接导致的行为乖张。更确切地说,是一种典型的玩世不恭。确实如此,相比于其时大部分江南才子都在秦淮河的妓馆花舫里醉生梦死,金的装神弄鬼总的说来不过是为自己找到了一种更荒诞也更刺激的表现形式罢了。
从那时起到一六四一年成为著名畅销书作家的十七、八年,在金的个人档案里一直是个可疑的空白。唯一知道的事实是这期间他结婚生子,并以化名正儿八经考中了一名庠生——相当于今天带工资读书的大学生。新出版的《苏州史话》一书搜集了大量金成年后的传闻轶事,这些文字为我们提供的金的形象尽管多少有些虚妄,但对那些愿意想象并领略他的精神风采,尤其是犀利的词锋的人仍然不无裨益。就像他喜欢的《水浒传》里的重要人物公孙胜一样,在后人的记叙中金被赋予神灵般的智慧与道行。因为他“醉则须眉戟张如猬毛,或掷铁灯檠于地”的豪侠,也因为他在当有人向他请教人生意义时回答“佛言‘不可说,不可说’,子曰‘如之何?如之何’”时的机智。有好几次我禁不住要将金的生活态度与当初唱彻吴地风月场所的艳情小曲《挂枝儿》相比——尽管有些不敬,但形式上内容上确实都非常相似。比如入乡随俗,比如不拘形役。“盖圣叹无我与人相,与则辄如其人。如遇酒人则曼卿轰饮,遇诗人则摩诘沉吟,遇剑客则猿公舞跃,遇棋客则鸠摩布算,遇道士则鹤气冲天,遇释子则莲花绕座,遇辨士则珠玉随风,遇静人则木纳终日,遇老人则为之婆娑,遇孩赤则啼笑宛然也”,这就是徐而庵在《才子必读书叙》中为我们描绘的金日常生活的生动画像。用毛泽东时代的话来说,是一个典型的放下知识分子臭架子,善于和人民群众打成一片,沿着《讲话》所开辟的光辉文艺道路奋勇前进的作家。如果不是生于三百多年前的明末乱世,相信至少在北京沙滩时代的中国作家协会大楼里应该有他一个不错的位子。
至于很多书中所乐于述及的金的酗酒,估计也是在那段婚后的慵懒与政治失意生活中养成的习惯。在前面刚提到过的曾为他才子书作序的朋友徐而庵印象中,我们的批评家似乎一直“性疏宕,好闲暇,水边林下是其得意处。又好酒,日辄为酒人邀去。”杭州的一个才子赵声伯偶然到苏州访旧,也正好遇到他与一帮哥儿们轰饮聚谈“彻三四夜而不醉,诙谐曼谑,座客从之,略无厌倦。偶有倦睡者,辄以新言醒之。不事生产,不修巾幅,仙仙然有出尘之致。”在没有迪吧与摇头丸的年代,这样的自我放逐看来也是忘怀心灵苦痛唯一的选择。但到目前为止我们所看到的仍然只是金世俗面目的一部分。有关他清醒时和夜晚的生活由于鲜有记载,因此一向为人所忽略。事实上,从他几年后不间断地将精彩纷呈的大部头著作推向市场这一点来看,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其余时间内他的灯火寒窗形象——读书与著述。在唱经堂市尘不侵、绿阴深锁的冬晚与春晓,在与庄子、屈原、司马迁、杜少陵、施耐庵、王实甫等精神偶像的心灵交流中,他神游千古,笔如涌泉,喜笑怒骂,挥洒自如——这样的想象与假设,应该不算是一点根据也没有的吧!何况将精神面目隐藏在世俗行为背面原本就是金的拿手好戏。想想金庸笔下的那些人物,比如《笑傲江湖》里令孤冲扮演的那个福建泉州参将吴天德,相信对我们准确认识十七世纪早期的金圣叹有莫大帮助。当然,在一般人眼里,这个家伙好酒贪杯,言谈怪诞,浑浑噩噩,高深莫测——确实让人很难断定他到底是一个酒鬼呢还是绝顶武林高手。
第二部分金圣叹的面目(3)
当公元一六四一年金在评点本《水浒》里突然以著名文学批评家的面目出现,并迅速走红,很快令所有熟悉他或不熟悉他的朋友又都大吃了一惊。几年后批本《西厢》的出版问世同样获得了巨大的成功。昔日穷愁落魄的酒徒现在一下成了腰囊颇丰且为传媒注目的人物,其间的革命性变化除了愤时嫉雅的艺术精神和对商业的熟练操弄,也寓示着这位天才语言大师的锋利辨舌已逐渐厌于对人世的嘲弄,开始将他开玩笑的对象锁定为书中的古人。他一上来就拿《水浒》《西厢》开刀,一望而知是打定主意要和一向深恶痛绝的以礼义为基础的中国正统文化对着干了。作为一个多年来一直怀才不遇、积怨满腹的底层人物,这样的激进姿态也不是不好理解。令人惊惧的思想锋芒加全新的艺术形式,这就是金私下里为自己准备的、且使用起来得心应手的秘密武器。通过对文本的考察我们也可以看到,他于十七世纪四十年代处心积虑发动的这场革命的目标几乎覆盖了传统文学批评的各个层面。其中既有美学原则关照下对原著的腰斩与增删,也有将总批、读法、序言、眉批与夹批混合使用、滚动操作这样令人耳目一新的独门手法。在某些章回与段落,他甚至经常在叙述的高潮部分让笔触突然中断,转而扯起与此毫不相干的自己的日常生活与市井轶闻——一种典型的欲擒故纵与好整以暇,从而令对作者隐私一向感兴趣的那部分读者着迷。市场对此反应强烈应该已在意料之中——特别是在南方城市。大众阅读阶层多少年来一直期待这样又精彩过瘾又能启人心智的文学读物出现。当然那些钦佩他推崇他的人对此中明显隐含的商业意图显然未能察觉。
可能正是因为这种轻而易举获得的荣誉,认为金的作品不登大雅之堂、有伤风化的观点仍然大有市场——至少当时掌握话语权力的那些成名人物是这么看的。在一个仍然习惯以诗歌成就作为衡量文学才赋唯一标准的时代,金的另类做法遭到来自主流文化的抵制与冷遇应该不难想象。他们既妒忌他的成功,又为他愤世嫉俗的大胆作风深感恼火。尤为可恶的是这位言谈放诞、举止粗鲁的市民的儿子竟然一点也不在乎他们的评价。他关心的似乎只是自己新书的销售程度,以及读者的反应。在苏州、松江、南京等地的坊间,他前呼后拥、装疯卖傻,任由书贾老板们将他包装成风头正健的畅销书明星,并以来者不拒的态度坦然接受由此而来的知名度与滚滚钱财。
关于归庄与金圣叹的那场争吵从一开始就表现得相当令人扫兴,犹如几个世纪后作家王朔对他一个同行金庸的攻讦——简直就像是以沙袋作为攻击对手那样的拳击赛。金就是那只沉默的沙袋。《柳南随笔》的作者王应奎在记录当时的情状时使用的笔法十分耐人寻味。“初批《水浒传》行世,昆山归元恭庄见之曰‘此倡乱之书也’。继而又批《西厢记》行世,元恭见之又曰‘此诲淫之书也’。顾一时学者,爱读圣叹书,几于家置一编。”在十分含蓄地表明了自己倾向的同时,又介绍了金的著作在当时几近洛阳纸贵的那种受欢迎程度。先后加入对金作品攻讦的还有尤侗、陆文衡等人。从对来自主流文学的蔑视始终置若罔闻不加辩驳这种奇怪现象来看,作者的内心相当沉着。也许在金看来一个作家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将自己想写的东西写出来,其余一切完全可以不计。在这一点上中间隔着三个世纪的两位金先生的胸襟气度多少有些相似。次年《才子必读古文》的选评出版,再次将金的人气指数推向了高潮。有人看见他在吴地的各种文学集会上频频出现,尖脸秃额,目光如电,生活中的形象与作品里形象天然合拍。身穿一件襟上袖边到处都是斑斑酒痕的肮脏长衫,怀里揣着鼓囊囊的银包和大叠文稿,妙语如珠,到处受人追捧。以至有好几次被没见过他的人当作是某个仗着祖上万贯家产过日子,满身铜臭的乡下土财主。对此金的态度是非但毫不介意,私下里甚至还视作是自己一直期待出现的某种戏剧性效果。
评点本《水浒》《西厢》的问世奠定了金在中国通俗文学批评界的地位,这方面的里程碑意义恐怕至今无人能及。尽管此前已有《金瓶梅》《三言》《二拍》等热门小说提供的启示,金却是这帮人中干得最出色的。在他为自己制定的总题《六大才子书》的系列写作计划中,尚有庄子、离骚、史记、杜诗等历代名著有待完成。它们的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艺术的宏丽和思想上的离经叛道。鲁迅先生当年为讥讽考据派所需,曾将金对前人著作的出色阐述解释为“只不过拾了袁宏道辈的唾余”,这样的批评或许有失公允。在我看来金圣叹等人代表的是十七世纪手工业萌芽时期典型的市民精神——朴素、粗犷和朝气。这与袁中郎、王百谷辈的矫情与风雅简直就是两回事情。事实上他自己在《读第六才子书西厢记法》里也曾反复强调“文章最妙,是手写此处,目注彼处”“圣叹批《西厢记》是圣叹文字,不是《西厢》文字,天下万世锦绣才子读圣叹所批《西厢》,是天下万世锦绣才子文字,不是圣叹文字。”这段话既作为金艺术上的夫子自道,也对一向令人困惑的批评与创作之间的复杂关系作了切中綮要,腠理自现的澄清。而在包括诗歌在内的其它文学样式上,我们将有幸看到金的成就同样引人注目。看来生动的口语与白描手法并没有如人们所担心的那样影响他的艺术魄力,反而赋予他作品一种粗犷、野性的力量。被辑录在《唱经堂诗选》里的那些诗先后得到沈德潜、袁枚等诗坛大家的推崇就是很好的例子。周作人当年在不同场合也多次提到,对金《西厢》卷首的大文,托名施耐庵的《水浒传序》,以及唐诗制义里的那些谈诗的短札,他一向是作为最好的散文来对待的。以下这个例子也许同样可以帮助我们认识他当时在文坛所受重视的程度。金生前并不怎么看重自己的《唱经堂唐诗评》一书,而从顺治版的《而庵说唐诗》卷首星岩居士梁纬的跋来看,崇拜他的同时代文人确实不少。“余于清人诗话中得金圣叹、徐而庵两先生,其细论唐诗透彻骨髓,则则皆中今人之病,真为紧要之话。”考虑到此人本身名气不小,这样的评价也算得上荣幸之至。据周作人先生后来考证,“星岩本名梁川孟纬,妻名红兰,皆以诗名。”
入清以后金圣叹作为大众文化代表的固有形象突然又一下黯淡下去,甚至模糊难辨,我认为这主要出于他主观上试图保持低调的自我设计。其批评的对象也一反往昔的激进与锋芒毕露,开始对像才子古文、唐诗、时文精选这样的时尚读物感兴趣。出版界的鼓动与重金诱惑可能是其中的一个原因,但真正的问题也许在于新的政治格局下处世面目的无所适从和试图重新确认。“佳瓷既损,必无完理,反复多看,徒乱人意。因宣付厨人作杂器充用,永不更令到眼。”“饭后无事,翻倒敝箧,则见新旧逋欠文契不下数十百通,其人或有或亡,总之无有还理,背人取火,拉杂烧静。”虽然不能肯定他眼中的新旧逋欠文契与碎损佳瓷是否象征覆灭中的前朝故国,但纪录在《人生三十三快事》里的这些沉痛惊警之论,说没有一点“微言大义”的意思在里头也是不可能的。同时那段时间里他突然热衷于写诗也并非完全事出无因。考虑到当时我们这位前朝遗民的复杂心情极需寄寓与承载,一向以含蓄蕴藉见长的诗歌形式理所当然也就成了最佳选择。
一个知识分子在结束暴政的异族统治面前所持的立场应该是什么?不管别人怎么样,在合作与对抗这一常见的毫无新意的格局中,金为自己选择的方式是既不合作也不对抗——一种纯粹的中立态度。这可以从他《咏陶渊明抚孤松图》的“不曾误受秦封号,且喜终为晋逸民”和《咏柳》中的“陶令门前白酒瓢,亚夫营里血腥刀。春风不管人间事,一例千条与万条”看得出来。与他持同样政治观点的当初似乎还有冒辟疆、余淡心、李渔等江南名士。所幸的是,那时的政府尚不至于象后世的某些朝代那般苛刻。个人的生活习惯和隐私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尊重,唯一的要求是脑后的辫子——作为某种政治符号和底线。有关他顺治年间的生活情况一向少见记载,除了偶尔发现他去太湖东山大女儿家的贯华堂读书度假外,大多时间想必都在唱经堂中著述自娱。因为对他来说,写作永远是第一位的。不过从“夏月早起,看人于松棚下锯大竹作筒用”,“子弟背诵书,烂熟如瓶中泻水,不亦快哉”,“夏日于朱红盘中自拔快刀,切绿沉西瓜”这样的寄兴文字中,似仍可略窥他那时日常生活的片断与情趣。
金圣叹兼有艺术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