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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acup的女人 作者:张小娴-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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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上,我叫醒徐玉。
  “我走了。”
  “你去哪里?”
  “上班。不上班便没有生活费。”
  “你没事了吧?”
  “我决定跟唐文森分手。”我说。
  “分手?你好象不是第一次说的。”徐玉不太相信我的说话。
  “这一次是真的。我昨天晚上想得很清楚,你说得对,我才是第三者,这个事实不会改变,永远也不会。”我痛苦地说。
  “你真的舍得离开他?”
  “我不想再听他的谎言,我不想又再一次失望,被自己所爱的人欺骗,是一件很伤心的事。”
  “我不知道,我时常被自己喜欢的人欺骗的。”徐玉苦笑。
  “我会暂时搬回家住。”
  “为什么?”
二十三
  “我不想见森,我不想给自己机会改变主意。”
  这个时候,我的传呼机响起,是森传呼我。我离开徐玉的家,把传呼机关掉。虽然四年来说过很多次分手,但没有一次是真心的,这一次不同,我有一种绝望的感觉。从前我会哭,这一次我没有。我回家收拾衣服,那幅砌图零碎地躺在地上,我和森的餐厅永远不会出现。电话响起,我坐在旁边,等到电话铃声终止,我知道是森打来的,电话没有再响起,他一定以为我在生气,明天便会接电话。我拿着手提袋离开。经过一楼,郭小姐正在开店。
  “周小姐,去旅行吗?”她笑着问我。
  我点头。
  “那个蛋糕好吃吗?”
  我点头,我根本没有吃过。
  回到内衣店,安娜说唐文森打过电话给我。他紧张我,只会令我去意更坚决。电话再响起,我不想安娜和珍妮猜度,而且我早晚要跟他说清楚。我拿起电话。
  “你去了哪里?”他着紧地问我。
  “我忘了跟你说生日快乐。生日快乐。”我说。
  “我今天晚上来找你,好不好?”森问我。
  “算了吧,我不想再听你说谎。”
  “今天晚上再谈。”
  “不,我不会见你的。那间屋,我会退租,谢谢你给我快乐的日子。再见。”我挂线。
  森没有再打电话给我。我没想到我终于有勇气跟他说分手。我从来没有这么爱一个人,我学会了爱,却必须放手。
  下班后,我去上时装课,陈定粱看到我拿着一个手提袋,有点儿奇怪。
  “你赶夜机吗?”
  “不是。”
  “我送你过海。”
  “谢谢你,我今天不过海。”
  “我有东西给你。”陈定粱交了一盒录音带给我,“你要的《I will wait for you 》。”
  我没想到会在这一刻收到这首歌,表情有点茫然。为什么我总是迟来一步?
  “你已经找到了?”他问我。
  “不,谢谢你,你怎么找到的?”
  “我有办法。”
  我回到母亲家里,把录音带放在录音机里播放。
  “我会等你!”是一个多么动人的承诺!可是,森,对不起,我不会等你。
  我离家两星期,森没有找我,也没有来内衣店。我期望他会打电话再求我,或者来内衣店找我,可是他没有。虽然分手是我提出的,但我的确有点儿失望,他怎么可以就此罢休?也许他知道再求我也是没用的,不是我不会回心转意,而是他无法改变现实。
  我和徐玉在戏院里看着一套很滑稽的性喜剧,徐玉笑得很大声,我真的笑不出来。
  “又是你说要分手的,他不找你,你又不高兴。”徐玉说。
  “你跟一个男人说分手,不可能不希望他再三请求你留下来吧?”
  “你根本舍不得跟他分手,你仍然戴着他送给你的项链。”
  是的,我仍然舍不得把项链除下来。
  “森会不会发生意外?他不可能音讯全无的。”我说。
  “不会吧。不可能这么凑巧的。如果你担心,可以找他呀。”
  “他很奸狡,想以退为进。他知道我会首先忍不住找他。”
  “什么都是你自己说的。”
  “我想回家看看。”
  “要不要我陪你回去?万一唐文森在家里自杀——”
  “胡说!他不会为我死。”
二十四
  我又回到我和森的家,或许森曾经来过,留下一些什么的,又或者来凭吊过,然后不再找我。
  我推门进去,这里和我离开时一样,但地上的砌图不见了。一幅完整的砌图放在饭桌上。
  不可能的!我走的时候明明把它倒在地上,变成碎片。是谁把它砌好?
  森从洗手间出来。
  “你什么时候来的?”我问他。
  “两个星期前。”
  “两个星期前?”我问森。
  他走到那幅砌图前面说:“刚刚才把它砌好。”
  “你天天都在这里?”
  “每天有空,便来砌图。”森说。
  “你花那么少时间便把这幅砌图砌好?”
  “你忘了我是砌图高手吗?不过,这幅图的确很复杂,如果不是拿了两天假期,不可能完成。”
  “你为什么要这样做?”我含泪问他。
  “这是我们的餐厅。”森抱着我。
  “讨厌!”我哭着把他推开。
  “你说分手的那天晚上,我回来这里,看到这幅砌图在地上,我想把它砌好。我想,如果有一天你回来,看到这幅砌图,或许会高兴。”
  “你以为我会回来吗?”
  “不。我以为你不会回来了,你一定以为我一直欺骗你。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很自私,我应该放你走,让你去找一个可以照顾你一世的男人。”
  “你就不可以?我讨厌你!我真的讨厌你。告诉你,我从来没有这么讨厌一个人。”我冲上去,扯着他的衣袖,用拳头打他。
  森紧紧地把我抱着。
  “我讨厌你!”我哭着说。
  “我知道。”他说。
  我用力拥抱着森,我真的讨厌他,尤其当我发现我无法离开这个人。我抱着这个久违了十四天,强壮温暖却又令人伤心的男人的身体,即使到了三十岁,我也无法离开他。爱情,有时候,是一件令人沉沦的事,所谓理智和决心,不过是可笑的自我安慰的说话。 
  ☆ 
  第三章 倒退飞的鸟
  “宇无过要走!”
  在内衣店关门之后,徐玉走来跟我说。
  “去哪里?”
  “他想去美国读书。”
  “读书?”
  “听说美国有一间学校专门教人写小说的,米高基里顿也在那里上过课,后来便写出了《刚果》和《侏罗纪公园》。”
  “是吗?我倒没有听过。”
  “早阵子宇无过的确把我吓了一跳。这几天,他好象什么事都没有了,他说是灵感枯竭,所以给了自己很大压力,他想出去走一走。”
  “这是好事,否则他可能是本港开埠以来第一个因为写科幻小说而发疯的人。”
  “可是,他说要自己一个人去。”
  “一个人?要去多久?”
二十五
  “他说想去多久就多久。”
  “他想跟你分手吗?”
  徐玉无助地望着我,一滴眼泪忍不住流下来:“他没有说分手,他说他想尝试过另一种生活,他被生活压得透不过气了。也许我妨碍他创作吧,作家是不是不能有太稳定的感情生活?”
  我不懂得回答这个问题,我以为作家和其他人都没有分别,任何人都在稳定和不稳定的感情关系中徘徊,时而得到平衡,时而失去平衡,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宇无过和徐玉的感情正在改变。这个男人开始想摆脱这段感情,想寻求出路。结果只有两个:他终于发现徐玉是他最爱的女人或他终于决定和徐玉分手。
  徐玉打开皮包拿出纸巾抹眼泪,我看到她的皮包里放了很多现金。
  “你为什么带那么多现钞出来?”
  “我到银行提给宇无过的,给他去美国。”
  “是你的积蓄?”
  徐玉点头:“这里有数万元,是我全部的积蓄。”
  “他这个人太任性了,拿你的钱自己去旅行。”我说。
  “他不是去旅行,他去散心。周蕊,宇无过向来都是个任性的人,你没有跟他一起生活,你不知道罢了。他常常是自己喜欢怎样就怎样,不会理会别人的感受,我做他的女人,要常常跟在他后面,替他收拾残局。譬如报馆打电话来追稿,他从来不肯接电话,都是我去跟人家说话的。他骂了人,是我去跟人家道歉的。他不肯起床去上班,是我打电话去替他请病假的。我知道他不喜欢应酬,我到现在还不敢要他去见我的家人。”
  我摇头苦笑。
  “你笑什么?”徐玉问我。
  “我跟宇无过原来很相似,我是最任性的一个,向来是森替我收拾残局。看来我很幸福。”
  “我没有觉得自己不幸啊!我喜欢照顾宇无过,觉得他需要我这一点很重要。”
  我跟徐玉不同,不习惯照顾别人,我喜欢被照顾,觉得被照顾这一点对我很重要。
  “宇无过什么时候走?”
  “要看看什么时候订到机票,很快了。”
  “那你怎么办?”
  “他答应会打电话给我的。这几天,我想了很多东西,是我以前不会想的。爱一个人,应该给他空间,对不对?”
  “你聪明了很多。”我赞叹。
  如果有一种女人,要靠恋爱和失恋来成长,徐玉便是这种女人。
  两个星期之后,宇无过带着徐玉给他的钱去寻找自由和空间。徐玉在送机时强忍着眼泪,宇无过却象浪子那样轻快地离开。我还是认为被人照顾比照顾别人幸福得多。有一个人永远为你收拾残局,又何妨任性?
  半年一次的减价从这一天开始,内衣店来了很多平时不会来光顾的人,这些人通常舍不得买昂贵的内衣,但又仰慕名牌,所以往往在七折或半价时才出现。
  黄昏时,一个身材瘦削的女人进来挑选内衣,她的样子很面熟,我好象是认识她的。这一天忙得头昏脑胀,一下子想不起在哪里见过她。女人的身材并不丰满,我看她顶多只能穿三十二A ,她在店内徘徊了很久,我忍不住问她:
  “小姐,有什么可以帮忙吗?”
  “是不是有一种神奇胸围?”她问我。
  “啊,是的。”我早猜到她想要一些特别效果的胸围,所以要待店里的人不太多时才鼓起勇气开口。
  “神奇胸围有三种,你要哪一种?”我问她。
二十六
  “有哪几种?”
  “有劲托的、中度的和轻托的。”
  “劲托。”她毫不犹豫地说。
  “劲托这一款很畅销呢,能够将胸部托高两寸。”
  “这样会不会好象欺骗别人?”她有点犹豫。
  “欺骗别人?怎能说是欺骗别人呢?其实就和化妆差不多,只是美化而已。化了妆也不用告诉别人,对不对?”
  她对我的解释很满意,说:“那让我试试看。”
  “你要什么尺码?”
  “三十二A 。”她轻声说,脸上带着自卑。
  三十二A 的女人在试身室内逗留了超过二十分钟。
  “小姐,需不需要帮忙?”我问她。
  “会不会太夸张?”她让我进试身室。
  她的左胸上有五颗小痣,排列得象一个逗号。我不会忘记这个逗号。
  “你是不是游颍?”我问她。
  “你是周蕊?”
  全凭一个逗号。
  “你真是游颍?我认得你这个逗号。”我指着游颍胸前那个由五颗小痣排成的逗号。
  “太好了!我刚才就觉得跟你很亲切,好象很久以前见过你。”游颍拉着我的手,高兴得团团转。
  我和游颍可说是婴儿期已经认识,她比我早出生三个月。我们是邻居,又在同一间小学就读,天天一起走路上学。
  我和她常常一起洗澡,所以我认得她胸前的逗号,游颍则说象一只耳朵。我宁愿相信是逗号,有一只耳朵在胸前,实在太奇怪了。游颍从前是很胖的,我以为她长大了会变成一头河马,没想到她现在这么瘦,所以我差点就认不出她了。
  “你清减了很多。”我跟游颍说。
  “我十岁以前是很胖的,但发育时不肯吃东西,所以就弄成这副身材。”
  “我还以为不会再见到你,你为什么会突然搬走的?”
  我记得那时游颍读小学五年级,他们一家人突然在一夜之间搬走,游颍甚至退了学,此后我们便失去联络。我到现在还不明白她为什么会搬走。当时我是很失落的,一个小孩子,突然失去了最要好的朋友,使我有童年阴影,我很害怕身边的人会在一夜之间消失,不留一句说话,也不道别一声,便离我而去。
  游颍坐下来说:“事情是这样的,我爸爸当时中了一张头奖马票。”
  我吓了一跳:“头奖马票?”
  “奖金有一百万,是十八年前的一百万元,可以买几十层楼。”游颍说。
  “原来你们发了达!”
  “我爸爸是一个怀疑心很大的人,他拿了奖金之后,很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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