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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十二层-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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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器”“物”的具体之外之上,还有一层“形而上”的(看不见听不到摸不着的)微妙之理。    
    正是遵循了这样的步骤与层次,雪芹达到了他自己对于“人”的理解与认识,关切与忧思。    
    所谓“人”的问题,大体包括:①人是怎样产生的?为什么人有价值?②人分什么等类?哪类最可宝贵?③这类人遭遇与命运如何?④人应该怎样互相对待?⑤人生目标是为己?还是为人?……对于这几个重大的问题,雪芹都于长期人生阅历中深思细究过,并在小说中一申所见所感。    
    现今传本第一回开头(本系批语,后混为正文)引据作者自云“因历过一番梦幻,故将真事隐去,而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一书也”,与稍后的“此书大旨谈情”,“历尽悲欢离合,炎凉世态”等语,说的即统统都是对于“人”的问题的思索与感发。    
    对“人”的巨大思索    
    曹雪芹的哲思,全部托体于稗史小说,故与学者的论文不能一样,所谓“说来虽近荒唐,细按则深有趣味”(“甲戌本”作“细谙”),此言表明,他的小说的措词听起来像是荒言假语,但实含巨大意义,贵在读者能否细加玩索罢了。所谓“荒唐”,首先指的就是从女娲炼石补天的古史话说起的。此义至关重要,它决定了全书的精神命脉。    
    女娲是何如人?她是重建天地,创生“人”群(中华民族)的伟大神力慈母,也是婚配的“高禖”之神。《淮南子》《列子》等广含古事的书,记载她为倾坏的天穹用五色石补好,止住淫雨洪水,并“断鳌足”为破裂的九州大地修整定立了四极;而《风俗通义》又记载她用黄土“抟”造人群的故事,这乃是中华的“创世纪”,涵义最富。雪芹独取娲皇为全书之来源,已可见其旨趣,与“荒唐”只是“貌合”的表面文章而已。    
    汉代大师许慎在《说文解字》中注释说:“娲,古之神圣女,化万物者也。”“化”非变化,乃“化生”之义,此又可见先民视女娲为创生万物之神,还不止是人类之祖而已。那么,炼五色石,这“炼”实亦含有“化”之意味在内;这就无怪乎雪芹说她炼而未用之石,也是“灵性已通”的了。    
    这样,便对女娲的伟大意义明确到一点上:她的伟大固然在于建天地、化万物,创造了世界;但更在于她能赋予“物”以灵性!她把灵性给了人,人遂成为万物之灵;而经她化炼的石头,也能脱离冥顽而通彻灵性——这个想像(即雪芹之哲思)饶有意味可寻。这大约表明,在雪芹想来,物是由“无机”而进化到“有机”的,由初级灵性而上升到高级灵性的,在《石头记》中,其“公式”即是:石→玉→人。    
    这一“公式”的含义,与“妖精变人”“孙悟空七十二变”等类是性质不同的两回事,需要细辨:石是有了灵性(知觉、思维、情感、才智……)之后才有了做“人”的愿望,并且是经过“玉”(古民视为瑞物,物之精体,具有神性灵性)为之“过渡”才化为“人”的,此即由低向高的三部曲。这分明带有一种朴素的物类进化思想,这一思想自然比不上英国生物学家达尔文那么精细,但要想到,达氏确立“种源进化论”是在1858年,时为相当于清代的咸丰七年,比雪芹晚了一个世纪之久了呢!这就不能不对雪芹的思想之高度称奇呼异了。    
    当然,作此对照,还只是一种比喻,我并无意拿雪芹与达尔文牵合比附,这种东方的“进化论”未必即与西方的一模一样。比如石头能说话(石言)见于《左传》,石头听高僧竺道生说法,能领悟而点头信奉,见于唐人《莲社高贤传》。天下有许多著名的奇石,尚难解释,表明它并不是完全“冥顽”无知的“死物”一块,这也仍待研究。正如雪芹还说那株绛珠草后来“修成女体”,则草木也能“进化”为人。这些当然与达尔文的理论异趣,西方科学家会哂笑的。但万物之有灵性者,毕竟以“人”为首,万物的最高“阶级”,则是殊途同归的,里面确又涵有一种东方式的“进化”思想在。


第二部分第四层 《红楼》灵秀(3)

    “两赋”的新哲思    
    雪芹是在认真探究“人”的本源本质,进行严肃的哲理思索,而不是只为写“荒唐”“无稽”的“小说”。他引女娲造人是其一例而已。    
    有人会问:他写的是女娲炼石,与造人何涉?这就是不懂得雪芹的明笔与暗笔之分。他写“造人”是用的暗笔:说男人是泥做的,女儿是水做的,这正是由娲皇抟黄土造人的神话暗暗接联炼石而来的文脉,岂可对此一无理会?    
    但他对“人”的本源本质还有神话以外的理解与阐释,他的一个更重要无比的哲学新说是“正邪两赋”论。    
    “两赋”者何?是指人之所生,不仅取决于有形的“水”“土”形骸,还更在于所禀赋的无形的“气”,气才决定其本质性情。此所谓“气禀”学说。自唐宋时代以来,文家学者,皆已宣述此论,非雪芹所创,雪芹的“两赋”新说,虽然来源也出于“气禀”之说,但他的识解却与前人有着极重大的差别。约略言之,可列三端:    
    第一,过去的气禀论者,似可称为“机构分类法”:正气所生为圣贤,为忠孝,为善良,为颖慧;邪气所生则为奸佞,为邪恶,为鄙贱,为愚昧(可参看拙著《曹雪芹小传》第十一章,今不繁引)。而雪芹之意则不然,他以为正、邪二纯气之外,还有一种“合气”(与古人所谓“杂气”并非同义。似乎接近“间气”),即正、邪二气本不相容,但相逢之后所激发而生出一种新气——    
    天地生人,除大仁大恶两种,余者皆无大异。……清明灵秀,天地之正气,仁者之所秉也;残忍乖僻,天地之邪气,恶者之所秉也。……(邪气)偶值灵秀之气适过,正不容邪,邪复妒正,两不相干……必致搏击掀发后始尽。故其气亦必赋人,发泄一尽始散。    
    是为“两赋”气禀说之本义的论述(第二回)。    
    第二,前人曾有过“杂气”的名目,但以为那是最卑微鄙陋之人所秉的,甚至以为连蚊蠓蚁蚤等细虫也就是这种气所生之物。雪芹则大大不然——    
    使男女偶秉此气而生者,上则不能成仁人君子,下亦不能为大凶大恶;置之于万万人之中,其聪俊灵秀之气则在万万人之上——其乖僻邪谬,不近人情之态,又在万万人之下!    
    这就是说在雪芹(借贾雨村之口)评议中,这种“两赋而来”之人,乃是极可贵重的一种“新型人才”,因为那所谓的“乖僻邪谬,不近人情”,语虽贬抑,意则赞扬:这种新型人才方是人类的英华俊秀——与前人的“杂气观”正为相反的识见。    
    第三,前人的“气禀”论中的另一陋见谬识即是“气”决定了人的贵贱贫富的身价命途,是为统治阶层制造“先天合法论”。雪芹则又大大不然——    
    (两赋人)若生于富贵公侯之家,则为情痴情种;若生于诗书清贫之族,则为逸士高人;总(纵)再偶生于薄祚寒门,断不能为走卒健仆,甘遭庸人驱制驾驭,必为奇优名倡。    
    以下他罗列了许由、陶潜、稽阮……又列了陈后主、唐明皇、宋徽宗,又列了大诗人词人,又列了卓文君、红拂、薛涛、崔莺、朝云……这就表明,在雪芹的人物价值观中,这么些贵贱悬殊的人,都是一样的,“易地皆同”的——人的才质并不受政治经济条件的割裂分离。所以者何?因为这些是异样珍奇的人物人才,他(她)们是与庸人俗物相对立的!    
    由此方能晓悟:原来,他所说的“乖僻邪谬,不近人情”,也就是这些世俗庸人对新型珍奇人才不能认识、不能理解,而只用世俗尺码来称量他们的“估价”。那两首“嘲讽”贾宝玉的《西江月》,字字是贬,句句是讥,而骨子里正是大赞深褒,这大约也可归属于雪芹告诉读者读此书要看“反面”的一义之内吧。    
    此种特异人才,不为人识,不为世知——是为作者雪芹一生的“惭恨”(“脂批”说“无才补天,幻形入世”八个字“便是作者一生惭恨”,见第一回)。    
    这在我们思想史上,难道不是堪称为“革命”的冒天下之大不韪的伟论奇论吗?


第二部分第四层 《红楼》灵秀(4)

    “才”的意义与命运    
    才,人才,是雪芹最为关切的主题,一部《石头记》即为此而作。这人才,包括他自己,也包括他“亲见亲闻”的一群“异样女子”。    
    作者一生惭恨的是“无才补天,幻形入世”。此语何义?书中已有解答,即:    
    无材可去补苍天,    
    枉入红尘若许年。    
    此系身前身后事,    
    倩谁记去作奇传?①    
    这说的是:“前身”为石,是无才而未能入选于补天的大功大业;“身后”托生,下世为人了,又是毫无建树,虚生枉入,“一技无成,半生潦倒”——此两番经历,皆为人视为“弃物”,故深自惭恨,不得已,故将才华抱负,倾注于一部稗史,十年辛苦,锲而不舍。此乃为“才”而痛苦流涕之言也。    
    雪芹对于他人,其重才惜才,书中用语时时流露,如:    
    “小才微善”——评诸女儿(谦抑之词)。    
    “才自精明志自高”——探春的“判词”。    
    “都知爱慕此生才”——凤姐的“判词”。    
    “气质美如兰,才华阜比仙”——妙玉的“判词”。    
    “女子无才便有德”——李纨所受父训(引来作为反语者)。    
    “老天,老天,你有多少精华灵秀,生出这些人上之人来!”——宝玉赞宝琴、李纹、李绮、岫烟等语。就连元春之“才选凤藻宫”,也确切表明她是因“才”而被选的。    
    换言之,雪芹所写诸女儿,一一具有过人之才,只是表现方式、机会,各个不同罢了。    
    才,到底是什么?今世似乎只知才与文人诗家有联,才华、才调、才思、才情……大抵如此;而不究“才”之本义实甚弘广。《说文》中解之为“草木之初也”,可知这是指植物萌生的生命力量的表现,如与“英”对比,则英为外相之发挥至极至美,而“才”乃内部蕴蓄待展的强大生机生力。在旧时,对官吏的“考语”(鉴定),通常以“德、才、功、赃”四者为次,此才亦曰“才具”。如上司说某官是“才具平常”,即是指他的为政办事的识见太平庸,不堪大用。此种旧例对我们理解“才”之真谛,却很有用处。    
    这样,“无才补天”的才,凤姐、探春理事治家、兴利除弊的才,当然就得到确识,而不再与“文才”“诗才”“风流才子”等意味混同牵合。    
    中华文化对“才”的认识与崇重,是来源最为古老的。如今还能看到的、反映在典籍中的重“才”思想,可举《周易•;说卦二》:    
    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将以顺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兼三才而两之,故易六画而成卦。    
    中华先民哲士,以天、地、人为“三极”。此三者各有“性命”,而各有其“才”之蕴涵(内在能量)。是以不妨称呼我们中华的一种文化思想为“三才主义”。三者之中,人为万物之灵,所谓“天地之心”者也,故人之“才”亦即天地人合一的最高级智能显示。    
    而按照雪芹的哲思,则人之“才”尤以“两赋”之“才”最为可羡可贵。但此可羡可贵之“才”,不为世俗庸人所知,故其遭遇命运,总归于不幸与悲剧结局。此即《水浒》与《红楼》的貌异而实同的共识与“和声”。其意义之伟大,殆未易充分估量。    
    明代人将《三国》与《水浒》两部小说合刻而名之为“英雄谱”,是已打破了帝王将相与草寇强人的政治界限了,一视同仁,许之皆为“英雄”,即超众的人才。此一识见非常了不起,即在今日思之,令人犹觉惊叹;但其时文化意识还不能识及“脂粉队中”亦有同质同才的“英雄”——是以那时也就还没有《红楼梦》之产生的可能,这一点最值得深思了。    
    若能从这一重大意义上来看雪芹的小说,那就会真正理解这位作家的伟大,是空前稀有的。    
    这个伟大,并非我们的虚词泛颂,那是令我们的心神震撼、令人类一齐警醒领悟的一种特别辉煌的思想之伟大。    
    ①“作奇传”,当是后改笔,因“杨藏本”旧抄原作“作传神”(失韵),明系“作神传”之误倒,本为“传神写照”之义,非重在“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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