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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虎同人)贼王的女人+番外 作者:蝎邪(晋江vip2013.5.23完结)-第5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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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贼王不是知恩不图报的人,他记着沈理华的再造之恩,两年之后,他们打算回香港的时候,杜天宇答应为沈理华复仇,并且拓宽大马沈氏在香港的业务。
  及至之后的日子,便是与姚美玲的重遇,两年不见,她像变了一个人似的。她处事果决凌厉,大有杜天宇当初的风范,改头换面的香港社团,早已是姚美玲的天下。那个女人,风情迷人,早已熟稔周旋于各种场合,眼角眉梢,俱是韵味。只有在见到杜天宇的时候,吃飞醋的样子依稀可辨当年新妇的娇俏模样。
  他入了迷,发现自己对姚美玲的爱,有增无减。加上失去孩子的愧疚,这两年来对姚美玲的欠缺,让他更是发了疯一般地对她好。只要她想要的,他一定给。
  大抵是因为姚美玲太理解他,也太爱他,杜天宇心里的疙瘩,她便放手由着他去解。对沈理华当年的救命之恩,贼王是一定要报的。所有才有了后来沈昭的事。
  当他们从柏林回到香港之后没多久,就发现,姚美玲怀孕了。在紫苑只过了很短的日子,杜天宇便把姚美玲送到了国外,小住一阵。
  沈昭却怎么也不肯回大马,和杜天宇朝夕相处的几天里,她只有一个要求,一个条件。只要杜天宇答应她,她便承诺从此回到大马,一心一意重整家业,此生再无牵挂,永远也不会来打扰杜天宇和姚美玲宁静的幸福。
  杜天宇问她,是什么条件?你知道我欠沈家的恩情,可以用命去还,你认为我还有什么做不到的?
  沈昭固执地推开他,那不一样,你欠的是我的爸爸,而我,不要这样的施舍!
  他皱了皱眉,问她,你到底想干什么?
  她笑,两个美丽的小梨涡若隐若现,只说了一句话。
  我想成为“她”,哪怕只是两天,不指望你像对她一样对她,但是我要她的纹身,带我去你们经常去的地方吃个饭,好吗。
  好吗。
  她几近哀求。
  你别这样。杜天宇皱着眉,她却笑了起来,贼王习惯了严肃,他皱眉的样子比微笑更多了一种味道。
  他最终还是妥协了。
  刻着“姚美玲”的纹身,她终于还是做不成姚美玲,杜天宇只是想尽快摆脱她,为沈家抢回珠宝拍卖会上沈家从前流失的名品的计划早在悄然进行,杜天宇的手下准备了大量火力,贼王准备孤注一掷,抢劫完珠宝拍卖会,他就再不欠沈家的了。
  其实她真的很想问,你就这样厌烦我么?这么想……尽快摆脱我?
  但是话终于还是没有问出口,因为已经没有必要了,只要一个眼神,她就知道杜天宇的答案,又何必自取其辱?
  不知那天是他们运气太好还是太不巧,才出了小店,就碰上了杜天宇的小弟,当街揍了执勤的警察,幸好天已经很晚,路上没有人,没有留下什么证据。
  她说:“你可不可以不要这么冲动?”
  她以为杜天宇会随便教训几下就离开,可是杜天宇发了狠,竟然动手,割断了小警察的喉管。她看着,惊怕不已。第一次,目睹这样血腥残忍的场面,她嘘了一声,只怪那个小警察走背运。
  杜天宇下手真狠,不给人留丝毫余地。那也是沈昭第一次明白了,贼王之所以为贼王的原因,如果没有这样果决的手段,他根本不可能在香港立足,不可能这么多年来,混的风生水起。
  “还不走?”杜天宇经过她身边,催她离开。
  她知道这里很危险,不应该久留,于是乖乖地回头,跟上贼王的脚步。转身的瞬间,眼角却有泪滑过。
  她想,杜天宇一定不会当着他最心爱女人的面,杀人。
  可是,贼王在她面前杀人了,丝毫不顾忌她的软弱与笨拙,她第一次见血的惊慌。
  很快就把眼泪咽下,分明的事,她为什么要去反复地想,反复地为自己找苦恼?
  杜天宇的心里,从始至终,都只有一个人啊。
  姚美玲在国外没有住几天就回来了,放不下他,放不下香港的牵挂。
  她只记得那一天,杜天宇虽然嘴上责怪,心里却是很开心的,见到姚美玲的那一刻,脸上的笑容都不一样了。
  她只能默默退场。
  抢劫拍卖会,是身怀六甲的姚美玲和他一起做的,那时她还不显怀,行动很轻盈,杜天宇虽然不放心她,但是拗不过姚美玲的性子。
  沈昭第一次见识了他们夫妻的默契,好像生来就是要依靠对方的,一个眼神,就能在危急的情势下交流。
  姚美玲做的很好,弄息了监视设备,杜天宇一行出色地完成了任务,即使后来飞虎队赶到,也没能伤他们分毫。
  再后来,她一个人躲在小公寓里,眼睁睁看着杜天宇和飞虎队巷战,即便带着行动不便的姚美玲,他还是那么敏捷。
  最后,飞虎队围拢,他丢下枪,锐利的眼神下,不知名的情感。缴械,投降,就那么简单的动作,在她眼里,却有千万种的解释。
  她知道,杜天宇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姚美玲。
  他居然让姚美玲转做污点证人,供出他杀害小警察的事实,揽下所有罪责。那天她去监狱看他,问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杜天宇只是简单一句,那是我老婆啊。
  就把她击的退无可退,是啊,那是他老婆,他全身心爱着的老婆。
  她和姚美玲之间无仇可说,她看过杜天宇悲痛欲绝的眼神,在东南亚凄冷的海风里,那年回到香港,得知当初姚美玲已经怀孕,孩子却没能降临人世,贼王的眼神憔悴的让人心疼。
  这次,姚美玲一定要平安生下孩子。
  一定。
  所以,哪怕付上她自己的命。反正都已经这样了,容貌毁尽,活着又怎样?
  死就死了。但愿杜天宇和姚美玲,一切安好。
  作者有话要说:杀小警察那一段我当时就有暗示哦~~~~ 那个就是沈昭啦~~~
  快结束了!撒花~~~~~


80第五十一章 最后一击(下)

    
沈昭被飞虎队带走后;说实话;他是很担心的;按照贼王的性子,是一定要回去找飞虎队报仇的。他哪儿受过这样的气?

    他劫持了一个旅行团,用人质和飞虎队谈判;想要带走重伤的沈昭。他有安排,只要沈昭跟着他走,出了海;就能够得到最好的治疗。

    就是这么巧;旅行团里居然有臭条子的亲人!展翰韬的父亲;母亲,外加一个不明身份的女人。

    真是个麻烦的老头。

    杜天宇的确受了挫,幸好他反应快;才不致于中了那个老头的套。实在是太不明智了。条子难道从来不清楚惹恼了贼王是什么下场吗?杜天宇只要发了狠,就什么事都做的出来。

    他用人质换了“姚美玲”,没想到条子耍诈,轮椅里面坐着的,是飞虎队的臭条子!

    “她在哪?”

    只问了一句话,枪声响起,贼王应付这种场面很有经验,先发制人,总比等着挨子弹要强。

    飞虎队警力很足,外围的埋伏全都冲了过来,他一时不支,几乎败下阵来。

    最后和展翰韬的决斗,他可能这一生都忘不了。

    他知道自己逃不掉了,只能铤而走险,用最危险的方法金蝉脱壳。哪怕只有万分之一的机会,他也要赌,活着。

    姚美玲还在等着他回去,他不能死。

    “她在哪儿?”相持之下,杜天宇盯着展翰韬的眼睛,问道。

    “她……死了……”展翰韬出其不意的冷静:“我们没有骗你,O记不可能用旅行团这么多条命来赌,要不是实在没办法了,我们根本不可能出险招,用飞虎队的队员来假扮姚美玲。”

    盯着展翰韬的眼睛,没有挪开一下。

    贼王不是不明白的人,既然展翰韬都已经这样说了,又怎会有错?这样的时刻,骗他又有什么意思呢?

    “啊!!!”

    像暴怒的动物,他发狠,终于,走了最险的一招棋。

    炸药炸开的时候,他抱着展翰韬,一起跳了海。

    同归于尽。

    沈昭死了。

    她终于还是死了。

    杜天宇坐了起来,衣服上的海水已经蒸干,他望了一眼无边无垠的大海,终于站起,默默地离开。

    多像当年东南亚的海域,他永远也圈不圆的怀抱。思念重重。

    他必须去治伤,再回香港,因为他要去接一个人。从此再也不回来了,香港已经再无留恋,他该在北欧蛛网攀满的小木屋里,快乐平静地过一生。

    这一辈子,只有一个人能够让他无心恋战权势,心甘情愿地隐退,抱着老婆孩子,回归平常人的生活。

    也只有她了。

    他的嘴角不由自主地挂起一抹微笑,落日余晖抹在他肩上,背影孤单,却是迈向另一种新生活的步履,轻盈而坚定。

    他笑着,但愿他回去的时候,孩子还没生下来。这样,还能见到那个孩子第一眼,亲手抱抱他。

    展翰韬终于抱得美人归,杜天宇的案子也告一段落,这几天的心情自然是不言而喻的。

    庄卓嬅悄悄笑着,她终于放下了阿邦,能够全心地接受一段正常的感情了。她轻轻把手探进展翰韬圈起的胳膊,终于可以依靠了,这种感觉,真好。

    “Madam,接下来去哪边玩?月底有个大假,你们O记还忙不?”

    “不忙……”她耸耸肩,一脸轻松的笑意:“听你的!”

    “今晚去我爸妈家吃饭?Madam,madam?”展翰韬发现身边的女朋友好像心不在焉,正叫着呢,庄卓嬅一脸出神地望着前面,突然便甩开了他的胳膊,追了出去。

    还没走几步,庄卓嬅便又折回身,不好意思地对着他笑。

    “怎么了?”展翰韬关切地问道。他知道庄卓嬅做事一向沉稳,不可能无缘无故地冲动起来。

    “没什么,”她笑笑,“职业病,我突然发现前面那个孕妇……好像很眼熟。应该是我看错了,我同学朋友同事,好像近期都没有怀孕的……”

    展翰韬拉过她的手:“可能是近期压力太大了,看走眼,反正放假的时候,我们就去旅行释压吧!”

    她点点头,一脸的幸福。依偎在展翰韬身边,终于可以有依赖的感觉。

    她轻轻地走过。

    还要在香港生活几周,等杜天宇的伤完全好了,她才放心长途奔波。

    孩子这样大了,会动,会踢她。那样真切的做母亲的幸福感,深深地包围她。孩子心脏的跳动,连着她的血脉。

    这种感觉,很美妙。

    他从身后环了上来,凑着她的脖子,轻轻呓语:“老婆……”

    “老公,你说,我们的孩子要叫什么名字呢?”

    “什么都好,”他想都没想,“叫什么无所谓,只要你喜欢。”

    阳光明媚,时光好似静止。她回头,环住他的脖子,轻轻地吻了上去。闭上眼睛,好似看到了北欧小木屋里,可爱的小男孩绕过他们的窗子,戴着制服帽,一起和同学们牵手走进森林,去采蘑菇。

    晚上,他们应该还会有一场烤肉晚会,邻居家热情的北欧男孩们,都赶来凑热闹,烤好的肉递到她跟前,她笑着接过。烟花在黑夜里盛放。那是最美好的记忆和最平静的未来。

    先生和太太都会老去。可是,只要和杜天宇在一起,时间又算的了什么。

    再一次来到基督教会的后山墓地,是对故人的告别。青冢新增了一座,荒地里,草叶繁茂。

    一鞠躬,二鞠躬。轻轻数到三。

    她弯下腰,留下了眼泪。

    墓碑上刻着两个字:沈昭。马来西亚富商的小公主,长眠在这里。

    而姚美玲,将守着她的爱,代替她活下去。

    “妈妈,我走了……”杜天宇轻轻说道。

    她回身,鞠躬:“妈妈,我们的孩子就要出生了……”

    青冢,黄昏,映在眼下,投射出宁静与祥和。

    香港,贼王,永别。

    作者有话要说:这章昨天晚上写好的时候已经11点多了,断网,发不出去,只好今天发~ 抱歉哦,晚了。终于还是大喜的结局! 我看看今天晚上能不能折腾个小番外出来,谢谢支持!


☆、81番外

  番外
  又是一个阳光熏暖的午间;她围着围裙,擦了擦汗;很有兴致地做饭。吃惯了北欧的伙食;一大一小终于抗议;她无奈;只得亲自下厨。
  窗户开着,那条通往森林的小路;此时已经郁郁葱葱。在阳光下,草木伸展着,慵懒而美好,好似要把遍地的阳光都吸进蔓长的经脉里。
  她开始择菜;洗菜。时不时地向外张望一下,那个孩子应该要回来了吧?他顶着蘑菇帽子;学校的制服穿在身上很合适,更美妙的是,胸前歪歪扭扭的领结,是他的小手笨拙地扎起来的。
  果然,没过多久,外面传来小孩子皮鞋踢踏踩过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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