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依依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芥末男女-第5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才想起自己出门没有带钱包,我赶紧全身上下摸了摸,竟然一分钱也没带。
  服务生不耐烦地看着我:“小姐你到底要什么?”
  我尴尬地冲服务生笑笑:“不要了。”
  我站起来,离开。
  刚走到门口,服务生把我叫住:“小姐,那边那位先生送你半瓶蓝宝石。”
  我愣了,回头一看。
  竟然是他!那个我在MIX遇到过两次的男人!
  我略一迟疑,留下,还是走?
  留下,我不惯与陌生人搭讪。走,外边那么冷,我又能去哪里呢?
  我衡量一下,想到志谦得意的样子:我就知道你走不了多久!
  我决定坐下。
  我在隔了他两张桌子远的地方坐下,我想,要是他坐过来与我说话,我就离开。
  服务员把酒给我倒上。
  我喝一口,温醇甘洌的酒顺着我的喉头滑下,一股暖流从舌尖流到心脏,再自心脏蔓延向全身。
  精神为之一振。
  他不说话,只含笑看着我。
  我顾不得介意他的目光,连喝了好几口酒,身上才有了热气。
  等缓过气来,我对他笑笑:“谢谢!”
  他也对我笑笑:“不客气!”
  我发觉他有一双会笑的眼睛,并且笑起来的样子很有几分像梁朝伟。
  见他不像要坐过来的样子,我放下心来,决定大方一点。
  志谦说过,做人最要紧姿势好看。
  志谦,又是志谦!
  今天晚上,我要忘掉这个男人。
  “一个人?”我扬声问他。
  “一个人。你呢?”他的笑容在唇边扩大。
  “一个人。”我也笑。
  然后,我们不再交谈,各自喝着酒,想着心事,也间或隔着桌子举杯,对饮一杯。
  忍不住,我偷偷看他,如同第一次一般,小心躲避着,唯恐被他发现。
  他有非常优雅的侧面,喝酒的姿势有一点潦倒,有一点寂寞,似乎有什么事情一直困扰着他,就连他偶尔抬头对我笑,那满含笑意的眼睛里,都有藏不住的心事。
  一个这么好看的男人,也会寂寞吗?
  这样的男人,应该天生有拥红偎绿的资格吧?
  可是,为什么每次遇到他,他都一个人呢?
  那么寂寞!
  他是做什么工作的呢?
  那样从容的气度,那样淡定的表情……应该是大公司的高级职员吧,或者是个成功的生意人?
  我猜测着。
  突然看见他也正望着我。
  四目相接,他的眼睛明亮而深幽,我的心顿时慌乱起来,赶紧低下头,拼命抑制自己的心跳。
  这个男人的眼睛,也如梁朝伟般会放电呢!
  他会怎么想我?
  一个在酒吧里流泪买醉的女人?
  一个弃妇?
  是呢?我穿着如此单薄的米色羊绒毛衣,没有外套,一分钱也没有,肿着眼睛、挂着泪痕、散着头发,直接冲进酒吧。
  像不像刚刚被别人的妻子从床上揪起来,慌乱地夺门而逃的情妇?
  天,太像了!
  我简直不敢再想,只觉得脸越来越烫。
  他为什么要送酒给我呢?
  可怜我,抑或生活苦闷,想添点乐趣,看多点笑话?
  为什么每次遇到他,他都一个人?
  而为什么每次遇到他,我也一个人?
  呵呵,一个人!
  孤孤单单,又欠缺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的豪气。
  只得挤进喧闹的酒吧,企图用别人的热闹来伪装自己。
  一个人!


能否在酒吧里遇见他(1)


  如果以后还能在酒吧里遇见他,我决定在心里叫他“一个人”。
  我胡乱猜测,脸上的表情阴晴不定,窘迫万分,一定不自然到极点。
  我闷闷地喝酒。
  玺彤要是知道,我喝一个陌生男人的酒,而且与他眉来眼去,一定会晕死过去的。
  想到这里我又有些想笑,忍不住牵牵嘴角。
  奇怪,刚才还为志谦与我吵架伤心欲绝,此刻又觉得不是什么大事了。甚至,可以坐下来接受一个陌生男人的馈赠。
  酒吧里放梁朝伟的“为情所困”,歌声如泣如诉,缠绵哀怨,一时间,整个空间都凝固,我在这歌声里沉醉,有刹那失神。
  “这一生为情所困,只为当初你的心太真,这一生痴痴恋恋,只为一个无法实现的诺言……”
  我想起了,初初遇见志谦的事情……
  那一年,我刚刚大学毕业,皮肤晶莹得发亮,头发柔顺乌黑,身体刚发育停当,簇新,发出芬芳的气息,没有一丝多余脂肪……穿雪白医生服,满口医学术语,却只是稚嫩的实习生,跟在带我的医师身后唯唯诺诺。
  那是个炎热的夏日,蔷薇爬满墙,粉红菲菲,像最丰盈的青春。
  那一天,我如常工作,因为马虎,填错了给病人开的药品名,只一字之差,被带我的医师当着一屋子病人的面责备。
  心里又恼又羞,终于脸上挂不住,泪盈于睫。
  正好,志谦陪同事来看病,目睹整个过程。
  我强忍眼泪,逃出病房。
  没想到,志谦跟出来,一言不发,递我一方手帕揩眼泪。
  我至今记得那方手帕被叠得方方正正,洗得干干净净,甚至有淡淡太阳晒过的香味。
  那一刻,我的心顿时平静下来。
  也从那一刻,我对志谦有了莫名的好感和依赖。
  后来,志谦带我到医院外边的一家小咖啡屋,请我吃了一客冰淇淋。
  我们就开始了5年的恋情……
  志谦是个不擅表达的人,可是每每回忆起相识这一天,他的眼波会分外温柔:“那天阳光很好,照进病房里,整间屋子都镀了一层金粉。我从来没有见过那样细致玲珑的一张面孔,白皙如水晶一般,因着尴尬委屈,涨得通红,尖尖下颌,大眼睛里蓄满泪水,看了让人心生怜意。我屏住呼吸,原来医生也可以这样美丽。当你奔出房间,我如同被魔附身,身不由己,也跟着你走出房间。你躲在角落里,单薄肩膀轻轻抽动,我的心也跟着被抽动,不由自主想安慰你,想抹去这张脸上的泪水……”
  我极喜欢听志谦描述这一刻的情节,觉得他形容得十分传神动人。故此,我常常要求志谦描述,刚开始,他总是不厌其烦。后来,心情好的时候也偶尔会答应我。现在,如果我再提这要求,他会不屑一顾,装作没听见。
  我叹口气,抬起头,“一个人”也呆呆握着酒杯,似乎也在回忆什么。
  因为他唇边也挂着一个似有还无的笑容,可能他和我一样,也在这歌声里寻找失去的回忆吧。
  “这一生为情所困,只为当初你的心太真,这一生痴痴恋恋,只为一个无法实现的诺言……”
  突然,我的气消了。
  我站起身,想和“一个人”说声再见。但见他一直陷在他自己的思绪里,也不便打断。
  我悄悄离开。
  街上风很大,我的身体瞬间冻僵。
  我僵着身子,努力回忆那个芬芳的夏日来取暖。
  刚走到楼下,突然一个黑影从花丛边蹿出来,我吓一大跳,失声尖叫。
  那人似也被我骇住,往后退了一步。
  我定睛一看。是志谦,他手中还握着我的大衣。
  他看我一眼,也不说话。只把大衣披在我身上,用力握住我的手,轻轻搓了搓。他的手干燥、温暖。但我的手已经僵住,根本无法动弹,甚至合不拢。
  他有些急了,又似乎有点心疼,责备地瞪我一眼,撩起衣服下摆,将我的手贴在他温暖细致的皮肤上,用力环住我,似乎想将自己所有的热量都传给我。
  我一靠近他,闻到他身上熟悉的味道,手心处他的体温,迅速传到我的全身。
  我的眼泪忍不住又滑落。
  终于,志谦还是来找我了。
  可是,我们也有了如此深的裂痕……我伤心地想。
  我们都没有说话。
  我抹干眼泪,去洗澡。
  滚烫的水,从身上淋下来,包裹住我,如同志谦细腻平滑的皮肤,我的心平静下来。
  走进卧室,志谦正躺在床的左边,那是我睡的位置,我上床,他立刻回到他自己的那一半床。
  我躺上床,这一半的被子、床单已经被他温好,一点也不冰凉了。
  志谦就是这样,每个冬天,他都会比我先洗澡,然后帮我把被子暖好,让给我睡。就连半夜里,我起夜,他也会蒙眬地主动睡到我的地盘来为我暖被子,我上床,他再让给我。
  平日,我很为他这个小动作感动。然而今天,我忍不住想:只为我暖暖被子,付出一点体温,就妄想不买房子和我结婚。一个小动作,可以省几十万呢!


能否在酒吧里遇见他(2)


  想完,我又为自己的这种想法汗颜。
  也许志谦也在想:我为你付出这么多,夜夜不厌其烦为你温暖被窝,事无巨细为你想到,你却为了一套房子、身外物,与我翻脸。
  我们还是没有说话。
  志谦想来抱我,我僵直身体,不肯理他。
  他悻悻地转过身,背对着我。
  我胡乱想着,蒙眬起来,思维逐渐散乱,睡意终于征服了我。
  半夜醒来,发觉我在志谦的怀里,志谦的手握着我的手,十指相扣,是我们每夜睡惯了的姿势。
  多么可怕!吵架了,翻脸了,赌气了,决裂了,无论多么坚定,多年来养成的习惯也会让你为它妥协。
  可是,这个姿势让我睡得那么安心、那么舒服,为什么不继续呢?
  什么东西,都是习惯了的好!
  我还来不及细想,又睡了过去。
  四
  日子还是一天天过,开心的也好,不开心的也好。
  平淡的也好,溢满激情的也好。
  时间是世界上唯一最公正、公平的,它不会为任何人停留,也不会介意任何人的心情,更不会看任何人的脸色。
  只匆匆一瞬,红颜已经足够衰败成白发。
  柔软鲜活的身躯,也将灰飞烟灭。
  这周,我仍旧上白班,我很开心——因为不用上夜班。
  我憎恶夜班,冬天的夜,辗转在一个个心跳极端不规律的病人中间,非常寂寞凄清。
  我怕冷,一早将空调打开,坐在沙发上翻杂志,志谦则在看一个央视的深度新闻节目。
  我们同坐在沙发上,沙发很大,很软,一坐上去,整个人都陷下去。
  我觉得很温馨,可志谦却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我捧着杂志翻啊翻,间或抬头看志谦两眼。
  呵,他够酷!从头到尾,眼睛只盯着屏幕。
  已经很久了,我们已经很久如此,相对无言,各做各的事情。
  其实,我和志谦的性格爱好非常非常地不相同。
  虽然我是医生,在别人眼中,这是一份很优渥、很高尚的职业,其实我也不过是个很平凡的都市女子,兴趣爱好和一般女人没有两样。虽然志谦只是广告公司的平面设计师,但是却异常有才华,在我眼中,志谦是有品位的男人。
  我喜欢听流行歌曲,志谦爱纯音乐,甚至歌剧。
  我爱热闹,总想到人多的地方去,志谦爱静,觉得一个人待着是至大享受。
  我看通俗小说,志谦看的书杂而艰深,我不太能领悟。连看电影,我们都各有喜好。
  看,我们是这样得不同!
  但是,我爱他,愿意迎合他的生活。
  两个人要过下去,总得有一个迁就另一个,他不肯,只得我低头。
  但人们总说,先低头的那一个,爱得要深一些,付出要多一点。
  每次我把这句话说给志谦听,他总是嗤之以鼻。
  我胡乱翻到某一页,志谦突然说话:“这条裙子很好看!”
  我如梦初醒,赶紧打起十二分精神。
  啊,这是条春天的裙子。直身的,粉红色,淡淡的,轻飘飘的,裙子上有碎花,碎花集中在裙摆,而长度刚好在膝盖上。一走动,必定如落英缤纷。
  果然好眼光!
  连看电视,顺便瞥一眼杂志,都能揪出最精华的这一件衫。
  “你真地觉得好看?”我问他。
  他已经太久没有注意过我的衣着,明知道我很在乎他的意见,但也不肯为我指点一二。
  “对!这是一条每个女人都该拥有的裙子。而且,气质特别配你,很温柔,有一点俏皮。”志谦笑着看了看我。然后,视线又转回荧光屏。
  我立即兴奋起来,也许,我穿了这条裙,志谦会得对我另眼相看!
  我决定改善我们之间的关系。
  我差点为了这条裙子失眠。
  第二天,一下班,我就到太平洋百货,找到这个专柜,对着杂志买下了这条粉红色的落英缤纷裙。
  果然,试穿上身,每走一步,那上面娇嫩的花朵,就仿佛要从膝头坠落一般。
  虽然,这还只是冬天,要到春天,还漫长得很。
  但我希望,这条春天的裙子能够再度吸引志谦的眼光。
  我买了裙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