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依依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张小娴+面包树出走了-第5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记者的工作好玩吗?」他问。
    「可以认识很多不同的人。」我说。
    「有工作真好。」他说。
    我差点儿忘记了,他在这里是不能工作的。
    「葛米儿呢?」
    「她出去了,今天大清早要到电视台录影。」
    「那莫札特呢?」
    「它胖了,现在有四斤半啦!可能要减肥。」
    我陪着他逛市集,他又买了牛奶和面包。大家都认得他是葛米儿的男朋友,对他很友善。
    「怀念斐济吗?」我问。
    他重重的点了一下头:「我怀念那里所有的东西。妈妈做的菜、爸爸的烟斗味,甚至是那个从前常常欺负我的同学。」
    「欺负你的人,你也怀念?」
    「他是我小学和中学的同学,他常常骗我的钱。」他幸福地回味着,「从前很讨厌他,现在却希望回去再被他骗钱。那里毕竟是我的故乡。」
    「为什么不回去看看?」我说。
    「米儿太忙了。」他的神情有点落寞。
    「她在这里发展得很好呀!」
    他笑得很灿烂:「是的,她现在很快乐,她可以做自己喜欢做的事。」
    那一刻,我深深被威威感动了。为了自己所爱的人的快乐,他承受了寂寞,也怀抱着乡愁。望着他的背影没入挤拥的人群之中,我忽然明白,没有牺牲的爱情,算不上爱情。
    后来有一天,威威在我的办公室出现,他变憔悴了。
    「我是来跟你道别的。」他说。
    「你要去哪里?」我问。
    「回去斐济。」
    「那葛米儿呢?」
    「我一个人回去。」他的眼睛也红了。
    「威威,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没什么的,只是我不适应这里的生活。」
    「是真的吗?」
    他低下了头,良久说不出话来。
    「我们去喝杯咖啡吧!」
    我把他拉到报馆附近的一家咖啡店。那里可以看到海。我想,在大海的旁边,他的心情会好一点。
    「是不是太思念故乡了?」我问。
    他摇了摇头:「我是不舍得她的。可是,我们的世界已经不一样了。」
    葛米儿从一个藉藉无名的女孩子摇身一变,成为一颗明星。一点也没有改变,是不可能的吧?
    「你不是答应过要陪她一起追寻梦想的吗?」我说。
    「我也许想得太简单了。」悲伤的震颤。
    「她知道你要走吗?」
    「我们谈过了。」他笑了笑,「我们终于找到时间谈一谈我们之间的事了。我留在这里只会妨碍她。」
    「是她说的吗?」
    「不。她并不想我走。」
    「那不要走好了。」
    「可是,她已经不需要我了。」
    「你还爱她吗?」
    「我当然爱她。」威威说着说着流下了眼泪:「但是,她已经改变了,不再是从前的她。我们在斐济的时候,生活快乐得多了。」
    「你是不是后悔来了这里?」
    「我怎会这样自私呢?留在斐济,是埋没了她。」
    「威威,你真好。」我说。
    「我一点也不好。我没有才能,也不聪明,人又脆弱。」
    「但你懂得爱人。」
    「我也爱得不好。」他的眼泪簌簌的流下来。
    「你什么时候要走?」
    「今天就走。」
    「这么急?」
    「米儿今天要工作,我们说好了,她不要来送机。我会哭的,我们从来没有分开过。」
    「要我送你去机场吗?」
    「不,千万不要。我害怕别离的。」
    他又说:「我听人说,离开了自己的家乡,会有乡愁。然而,回去家乡之后,又会怀念那个自己住过的的城市。这样的话,总共就有两次乡愁了。」
    我难过得说不出话来。
    「我还有一件事情要告诉你。」威威说。
    「什么事?」
    「我--」他红着眼睛说。
    「到底是什么事?」
    「我把莫札特吃了!」
    「你吃了莫札特!」我不敢相信。
    「你一定觉得我很残忍吧?」
    「你怎舍得吃它?」
    「米儿舍不得让它走,我也舍不得让它留下。我走了,米儿又没有时间照顾它。把它吃进肚子里,那么,它便可以永远留在我身上。」威威一边抹眼泪一边说。
    我不也是曾经想过要把自己心爱的人藏在子宫里,长留在身上的吗?爱情,原来是凄美的吞噬。但愿我的身体容得下你,永不分离。
    我同情莫札特,只是,它的主人也许没有更好的选择。它是不应该叫莫札特的,天才横溢的莫札特,是短命的。
    告别的时刻,威威久久地握着我的手。他是舍不得的。我曾经以为,相爱的人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分开的,也许我错了。当生活改变了,爱也流逝了。如果他还能够感受到爱,他是不会走的吧?故乡是近,已然流逝的爱,却太遥远了。


19
    「程韵,我刚巧在附近,你有没有时间出来喝杯咖啡?」我在家里接到葛米儿打来的电话。
    我们在咖啡室见面。架着太阳眼镜的她,看来有点累。
    「威威走了。」她说。
    「我知道。临走的那天,他来找过我。」
    「是吗?」她很关心。
    「只是来道别。」
    「你知道他吃了莫札特吗?」
    「他说了。」
    「他是个野人!」伤心的语调。
    「这是他可爱的地方。」我说。
    「我不知道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她哭了。
    「他觉得不快乐。」我说。
    「我以为他会和我分享我的一切。」
    「他分享不到。不是想分享便可以分享的。」
    谁不渴望分享自己心爱的人的成就和快乐呢?可是,对方的成就和快乐,有时候,却偏偏变成大家的距离。愈是努力想去分享,愈觉得孤单。
    「他走了,我很孤独。」葛米儿说。
    「你会慢慢习惯的,每个人也是这样。」我忽然想起了她从前说过的话,我问她:「你不是说斐济有一种魔法可以把心爱的男人留在身边的吗?」
    「骗你的!如果有的话,便不会有人失恋了。」
    没有失恋者的世界,是不是会比现在美丽一点呢?也许是不会的吧?如果没有失恋,我们怎会了解爱情,我们又怎会长大?
    「你想家吗?」我问葛米儿。
    她点了点头:「可是,我更喜欢这里。在这里,我可以做许多事情。威威本来说过要和我一起追寻梦想的。」
    「他会永远怀念你的。」我说。
    葛米儿终于忍不住伏在桌子上呜咽。
    一个梦想把这两个人从那个遥远的地方送来,营养着他们的爱情;然而,同一个梦想,也把他们分隔了。
    威威真的如我所说的,会永远思念葛米儿吗?还是,回去斐济之后,他会娶一个女人,生一窝孩子,或者再养一窝鹅,过着另一种生活?我们总是宁愿相信,两个曾经深爱过的人,分开之后,是仍然有一条绳子连系着的。寂寞或失意的时候,我们会拉紧那条绳子,想念绳子另一端的人,他现在过着怎样的生活呢?他爱着谁呢?离别之后,他会不会为了使我刮目相看而更加努力?他会思念着我吗?还是,这一切的一切,只是女人一厢情愿?我们总是希望旧情人没法忘记我们,一辈子受尽思念的折磨。多么善良的女人,在这个关节眼上,还是残忍和贪婪的。
    「威威真的会永远怀念我吗?」葛米儿含着泪问我。
    「是的。」我说,「直到你不再怀念他,他仍然不会忘记你。」
    我同时也是说给自己听。
 


面包树出走了 正文 第二章 爱随谎言消逝了(上)
章节字数:11368 更新时间:07…04…30 08:37
1
    「你会不会爱上葛米儿?」我问林方文。
    他望着我,没好气的说:「我为什么会爱上她?」
    「她可爱呀!」我说。
    「你更可爱!」他用手拍拍我的头。
    「像土著一样的女人,不是有一种特别的吸引力吗?」我说。
    「你也是土著!」
    「什么土著?」
    「香港土著!」他说。
    这样问,是因为林方文告诉我,他要去学潜水。
    「是跟葛米儿学吗?」
    「是参加潜水店的课程,学会理论之后,还要在泳池实习,然后才可以出海。那个时候,葛米儿便可以教我了。」
    「会不会很危险?」我担心。
    「每一年,溺毙的人比潜水意外死亡的人多很多。」他说。
    「那是因为游泳的人比潜水的人多很多呀!」我说。
    「放心吧!不会有事的。」
    我没有问他为什么要去学潜水,他这个人,可以因为兴之所至而去做任何事情。只是,这一刻,我不知道他是为了兴趣还是因为葛米儿的缘故。如果威威没有离开,那该有多好?
    我为什么会担心和怀疑呢?是我对他没有信心,还是这种想法根本是很正常的?对于出现在自己所爱的男人身边的任何一个稍微有条件的女人,我们总是有许多联想的。他会被她吸引吗?他会爱上她吗?一生之中,我们重复着多少次这样的忧虑?这些微小的妒忌,本来就是爱情的本质;可以是毫无根据,也毫无理由的。


2
    沈光蕙终于和比她小三岁的余平志开始交往了。她自己大概也想不到吧?还是一名中学生的时候,她爱上了比她大三十六年的体育老师老文康;许多年后,她却爱上了一个比她年轻的男人。命运真爱开她的玩笑。
    她说:「很久没有被人追求了,有一个也是好的。」
    沈光蕙好像从来不会很爱一个人。这些年来,我也从来没有见过她痴痴地爱着一个男人。每一次谈恋爱,她也是有所保留的。后来,我终于了解她。当一个人曾经被爱情出卖和玩弄,怀抱着恨;那么,她唯一最爱的,只有自己了。
    余平志有一位很爱下厨,也很会做菜的妈妈。她没有一刻可以闲下来,心血来潮的时候,她会做许多美食拿去给朋友品尝,沈光蕙也吃了不少,而且赞不绝口。那天晚上,沈光蕙就捧着一大盘余平志妈妈做的醉鸡,约了朱迪之一起来我家。
    那是我吃过的,最美味的鸡。
    「味道怎么样?」沈光蕙问我们。
    朱迪之竖起大拇指说:「为了我们的幸福,你千万不要跟余平志分手。你跟他分手了,我们便再吃不到这么美味的菜。」
    「她做的咖哩鸭比这个更好吃呢,那种味道,是我一辈子也不会忘记的!」沈光蕙说得眉飞色舞,「我怀疑我不是爱上余平志,而是爱上他妈妈做的菜!」
    从前的人不是说,女人想要攻陷男人的心,要首先攻陷他的胃的吗?然而,这些也许过时了。我记得我看过一段新闻,一个女孩子常常被她的厨师男朋友打得脸青鼻肿,终于有一次,她熬不住了,打电话报警,救护车来到,把她送去医院。
    记者问她:
    「他这样打你,你为什么还要跟他一起?」
    那个两只眼睛肿得睁不开的女孩子微笑着说:「他做的菜很好吃,每次打完我之后,他也会做一道美味的菜给我吃,求我原谅他。」
    这就是她爱他的理由。她也许是天底下最会欣赏美食的人。为了吃到最好的,她甚至甘心捱打。肚子的寂寞,比心灵的寂寞更需要抚慰。爱欲和食欲,是可以结合得如此凄美的。
    沈光蕙说:「他妈妈是烹饪神童,她很小的时候已经会做蛋糕。」
    「说起神童,你们记得我们小时候有个神童名叫李希明的吗?」朱迪之问。
    我怎会不记得呢?他的年纪和我们差不多。我在电视上看过他表演。他是心算神童,他心算的速度比计算机还要快,几个成年人全都败在他手上。那个时候,我不知道有多么羡慕他。为什么我不是神童呢?我真的希望自己是神童,那么,我的人生便会很不平凡。
    「他现在在我们律师行里当信差!」朱迪之说。
    「不可能吧!他是神童来的!」我说。
    「真的是他!他并没有变成一个不平凡的人。而且,他计算的速度也跟我差不多。」朱迪之沾沾自喜的说。
    「难道他的天赋忽然消失了?怎会这样的?」沈光蕙问。
    一个曾经光芒四射的神童,结果成为一个平凡的人,甚至考不上高中,这个故事不是很传奇吗?我问朱迪之:
    「我可以跟他做访问吗?」
    「我试试看吧。他人很好的,应该没问题。」
    李希明爽快的答应了我的要求,我们相约在律师行附近的咖啡室见面。他来了,神情很羞涩。我对他的容貌,开始有点记忆了。这位当年我既仰慕又妒忌的神童,已经长大了,就坐在我面前。我以为他会痛苦,然而,对于往事,他似乎并不留恋。
    除了数学,李希明在其他方面的成绩并不好。他的天才,好像是在十一岁那年,不知道什么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