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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盾文学奖]第1届-李国文:冬天里的春天-第4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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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门——”于菱做出一副虔诚的样子,大家都笑了。
  王纬宇并不是特别留恋王爷坟,而害怕于而龙夺了他的饭碗;起心眼里讲,他恨不能马上撤腿,把烂摊子推给这位打鱼的老兄。但是,“多米诺”骨牌反应,他是害怕的,只要前脚拔出,后脚就会着火,那些恶少们既是痞子,也是秕子,银样枪头,敢抱住他一块跳井。所以他必须在王爷坟呆着,稳住阵脚,以防窝里哄。谁知于而龙到底还是要来,电工室没有收拾住,心肌梗死没有结果住,看来,一场新的对抗赛又要开始。好,想到这里,便把那杯酒统统倒进嗓子里,足足有一两。
  于而龙从来不喝急酒,他喜欢细斟慢饮,除了四十年前那瓶砒霜酒,是一口气喝完的,以后再也不曾喝醉过,死亡的记忆使他对杯中物持有戒意,抿了一口,抹了抹嘴:“我来说两句杀风景的话——”
  谢若萍赶快塞给他一个扁罐头:“油浸鳓鱼,你爱吃。”
  “老伴,你别堵上我的嘴,我并没有喝醉,决不会说得荒腔走板,我提议为春天,为繁花干一杯,如何?大夫,我没越轨吧?”
  谢若萍笑了:“看你,也不怕孩子笑话,越说越上脸。”
  “繁花和春天,也可算是一种友谊,可不幸的是不能永远是春天,当春天变成冰雪笼罩的冬天,对不起,一朵花都见不到了,所以说,友谊也受价值规律的制约,在这个世界上,真正的敌人要多于真正的朋友,你们信是不信?”
  “你呀你呀,像一缸做坏了的酒,净冒酸味。”王纬宇哈哈大笑。“你的论点丝毫也不高明,说明你不理解真正的友谊。同归于尽,绝不是好朋友要做的事,因为那太容易做到了。相反,两肋插刀,拯朋友于水火之中,才是够朋友呢!十年前,一九六七年那个风雪之夜,该还记得不?我是根据需要才唱低调的。孩子们,你们都会游泳,怎样去救一个溺水的人,会吗?第一步,先得一拳把溺水者击昏过去,是不是?”
  “太高明啦!应该为你的救人新术干一杯!”
  “你不要不服气。”王纬宇真的端起酒杯。“要不是这缺乏友谊的友谊;要不是这不算朋友的朋友,只怕——”他跟于而龙碰杯,然后喝光,连余沥都不剩。
  于而龙皱着眉头,望着瓶里的余酒,琢磨酒量骇人的对手,那胸有成竹的沉着,稳如磐石的安详,使他惊异;一个对自己充满信心的角色,无论成败,总还是叫人不可低估的。啊!他是一个什么样的双料混蛋哪!连十年前那雪夜里的狼狈相,从此分道扬镳,也找到了合理的解释,真不愧是听过胡适讲课的高足,“历史是一个任人装扮的女孩子”啊。
  “咔”的一声,夏岚抢下了他一刹那的镜头,当一分钟后,从相机里抽出那张彩色照片时,在座的人都捧腹大笑,于而龙自己都禁不住笑得大摇其头。
  “欣赏你的尊容吧!”王纬宇讥诮地说。
  谢若萍也开玩笑:“这形象够人看三个月的,哪像是干杯,倒像是吃耗子药。”
  正在笑得忘形的时刻,于莲突然扔下酒杯站了起来,大家还来不及弄清怎么回事,只听她热烈地向庙门口招呼:“廖伯伯!”
  除了夏岚在搞她的一分钟照相机外,人们都起立欢迎穿着西服,显得有点怪模怪样的总工程师直到今天还不曾正式恢复职称,春天的阳光照亮了大地,但把阴影留给了他。
  “呵,你们在野餐嘛,好极了。”他高兴得直搓手,然后四处回顾,“咦,我那陈剀没来?他该到啦!”
  于莲自告奋勇:“廖伯伯,我替你看看去。”说着,甩掉了外套,露出了打着黑领结的白绸衬衫——似乎是她在留学时的装束,她许多在国外拍的照片,都是这样打扮的,在明亮耀目的阳光下,越发衬出她脸庞皎洁,眼波润泽,画家一向是不着意装点自己的,有些落拓不羁,有些散漫气息。今天,老两口都看傻了,还从来少见她这样婀娜动人,尽量展示出自己的美,就像寺院里的玉兰一样,虽然开得迟些,照样芳香扑鼻,光鲜照人。她大概看出了父母眼睛里的疑问号和惊叹号,笑了笑,露出两个迷人的酒涡,走了出去。
  她穿过前殿,站立在山门口,迎着和煦的春风,啊!只见两个人几乎肩并肩地朝她走过来。
  一个是结了婚,然后生活不到一起,又离了婚的没有丈夫气的丈夫;
  一个是突然间相爱,又突然间割舍,至今也不能忘情的恋人。
  哦!鸳梦重温,一个多么富有诗意的名字。
  徐小农和陈剀两个人都把手向她伸出,不约而同地热烈地喊着:
  “莲莲,莲莲……”
  她该答应谁,握哪一位的手呢?
  
第三章 (2)

  轻巧的舢板顺着水流滑进了塘河,于而龙就把桨挂起来,摸出雪茄,点燃了。那香馥的烟味,提起他的精神,可以有优裕的工夫,无需旁顾地集中想些什么了。因为舢板像识途老马一样,顺着塘河往三王庄驶去,往芦花的坟墓处驶去,他用不着操心了。
  塘河像一匹不甚驯顺的快马,急速地穿湖而过,形成一条奇特的湖中之河。他望着河湖之间那隐隐约约的分界线,怎么也忘不了三十多年前,那个觉醒了的,但是偏执的芦花,用那斩钉截铁的语言说:
  “要依我的性子,一个不饶,老的少的,统统杀光!”她从怀里抽出磨得雪亮的柴刀,啪地拍在船舱底板上。
  船舱里挤坐着的十几位石湖首义者都吓了一跳。
  赵亮赶忙缓和空气,笑着说:“芦花,我们不是麻皮阿六,杀人绑票;我们是共产党,党是由政策管着的,可不能由着性子胡来。我们是去高门楼借枪抗日,不是去搞清算斗争。”
  芦花指着河湖之间的分水线,劝说着赵亮:“高门楼和咱们渔家船家,是两股搅不到一块去的水。老赵大哥,你要指望着他们哪,就好比指望着猫不吃腥,黄鼠狼对鸡发善心一样,等到石湖见底吧!”
  等到石湖见底,是于而龙家乡的一句谚语,意味着永无可能。
  是不是太绝对了呢?于而龙后来并不赞同芦花那种偏颇的观点,僵直的态度,过分的警惕,和不必要的狭隘,他常为王纬宇辩护:“好好赖赖,考验了好几年么!”
  芦花摇头。
  “你总得有点什么说道!”
  她说:“二龙,我应许过赵亮的话,说到做到,至死不变;要我相信他,当做自己人,你死心吧,我下辈子都办不到。”
  于而龙始终无法说服他固执的妻子。
  
  那一船石湖最早打起红旗的渔民,马上就要到三王庄了,赵亮在讲明团结抗日的大道理以后,对芦花说:“听我的,芦花,把你的柴刀,留在船上吧!”他知道她在大旗杆上被抽打的苦痛,在陈庄大街上被欺凌的屈辱,她的仇恨,也同石湖的底一样深,一把刀捏在手里,那会忍不住要往仇人脖子上砍去的。
  她保证地说:“你放心,我不能杀他。”他,就是王纬宇,高门楼的二少爷,从北平回来的历史系大学生,当时决定要把他争取过来共同抗日。
  “说话算话?”赵亮盯着她。
  她然诺地点了点头。
  芦花一辈子恪守她的诺言,一手指头都不曾碰他,而且不止一次,在战斗中救过他的命;但始终对他冷冰冰地,从不讲一句多余的话。她和他之间,壁立着一道无形的墙,像塘河与石湖一样,有着无法逾越的界限。
  “芦花,你叫人家怎么放手工作?”
  “我碍着他什么了么?二龙。”
  “知识分子,比较敏感,叫人家伤心的。”
  芦花声音低沉下来:“你怎么不问问我,我伤心不?”
  游击队长现在清清楚楚地记起来了……
  他的小小舢板变成了那种摇橹的篷船,橹声咿呀地朝三王庄那棵银杏树驶去。舱里坐着十多个石湖上的起义者。其中有七八个是和于二龙一样,都是几个月前,被高门楼一张告示,永远驱逐出境的三王庄人。他们,由于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所以报仇雪恨的心情要急切些。
  别的村庄的参加者,此时此刻,心里有点忐忑不安。——原谅他们吧!天生的英雄豪杰是书本上吹出来的,谁迈出决定性的一步,总会产生瞬间的迟疑。但于二龙性格火爆,他一般有话,肚里是藏不住的,向赵亮埋怨:“悔不该带他们来的,看吧,到上阵的时候,非屙一裤裆屎不可。”
  “头回拉了稀,二回就不屙了,共产党从来不单枪匹马打江山。”
  船就要靠岸了,舱里的空气益发紧张,说是胆怯,说是恐惧都不算过分。这是人类对于全然不知的事物,必定会产生的心理状态,是丝毫不以为奇的。爱说实话的老林哥事后承认:“头一回爬上三王庄的岸,那两条腿都不听使唤了,说瞎话让老天劈我,我直是哆嗦,直打飘,像喝多了绿豆烧似的……”但是,历史潮流推涌着这帮渔花子走上舞台,退却是不可能的了。
  于二龙压低嗓门鼓动着大伙:“别害怕,别怯场,高门楼那十几个看家护院的,全是纸糊的灯笼,外边光。咱们一对一,也能拼出个高低,要紧的是别泄气。王经宇带人带船进省里去了,不会有人从陈庄来救他们,看他肥油篓子敢不乖乖交枪抗日!”
  “可别小瞧那些个看家狗——”老林哥永远是现实主义者:“一个个膀大腰圆,怕不是他们的对手。”
  “还没动手,先怯了三分。”
  “是这么个道理吗!二龙,人家吃的是正经粮食,咱们咽的是谷糠野菜,人是铁,饭是钢啊!……”老林哥当事务长的才华,从最早创业时期就展现出来了。
  于二龙后悔不如把他的小子石头带来,那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孩子,比尽惦着肚皮的老子强。出发前,他争着上船,央告着:“二叔,带我去吧!”
  “不行,动刀动枪,万一有个失闪,谁顾得了你!”
  “我保管不碍手碍脚。”
  于二龙说不行,那是毫无转圜余地的,老林嫂捉住孩子的手:“小石头,你别给二叔添乱去!”那孩子圆瞪着双眼,一声不吭地走了。
  船靠了岸,石湖上的第一名女战士先跳了上去。
  “上,快!”她回头招呼,这时,庄上的狗已汪汪地叫成一片。
  那七八个坚定的三王庄人,被撵出村庄好久,一窝蜂地拥上岸来。
  好像长年流浪在外乡的游子,尽管故土并无特别留恋之处,但一旦回乡,照旧也会产生一些激动:“回来了,故乡故土啊!”虽然故乡板着面孔,并不欢迎。
  老林哥蹒跚地爬上岸,跌跌撞撞,差点摔了一跤,招呼那些后悔跟随的外村人:“还打什么退堂鼓,跟着上吧!”于二龙一看那几位稳坐不动,两眼马上冒了火。“强扭的瓜不甜,上杆子不是买卖,你们”赵亮在黑处捅了他一拳,才把那些难听的话咽住,没吐出口。
  但是,谁也想不到,一条稚嫩的嗓子,从前舱板下喊出声来:“他们不去,我去。”
  “小石头!”芦花惊喜地叫着,从岸上扭回头来。
  “姑姑,等等我!”只见前舱的盖板活动了,蛰伏在舱里的小石头钻了出来,一对漆亮的眼睛在黑夜里闪闪发光。
  老林哥直晃脑袋,他从来不会给孩子发脾气:“又不是赶庙会,你凑什么热闹?石头!”
  “我跟你们一块干!”
  “干?干什么呀?”赵亮笑着问。
  他自然答复不了,歪着脑袋想了会子:“就干你们干的事,就是,就是,……对,就是打高门楼。”
  “走吧,走吧!”赵亮就着孩子的话,回到船上,拉着那几个迟疑的起义者:“站脚助威,壮壮声势,也是好的吗!”他们被赵亮强拉硬拽地上了岸。
  一行起义的奴隶,在三王庄沿湖长街上,朝高门楼走去,光脚板踩着石板路,发出啪啪的声响,那是一九三七年夏天一个闷热的夜晚,乡亲们被他们的脚步声惊醒了。
  “谁们?”这是三王庄的一句土话,谁的复数语式,书本上向来不见的。
  渔花子敢挺直腰杆在庄上大摇大摆,在三王庄历史上是破天荒的,多少年来保持着高门楼的一统局面,开始由他们几个异端给破坏了。
  “不是二龙吗?啊!芦花!还有好几个被撵走的小伙子咧……”
  整个村子在半夜里被惊动起来,鸡笼鸭栏也发出凄凄惶惶不安的动静;高门楼马上得到情报,来不及请示刚抽了大烟安睡的王敬堂,和不知去向的王纬宇,就在黑漆大门上,加上了一根笆斗粗的顶门杠,落下门闩里的消息,闭关自守,向陈庄呼救了。
  渔民们的第一次出征,现在回想起来,于而龙觉得多少有点儿戏,要是高门楼稍微有点警惕,有他们以后表现出来的毒辣阴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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