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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地球有个约会-第1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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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钻进一户看起来很富有的家庭,翻箱倒柜的找了一些看起来很合身的衣服,这个时候的衣服都很老式,我就挑选一些保暖的衣服,然后带着这些衣服朝外走

“啊,有鬼啊!”一个村民发出惨烈的叫声,然后昏倒过去

我能理解他的心情,看到这些衣服自己跑出来漂浮在空中确实不容易接受,这一路上我已经尽快的加速了,还是吓到了几个因为狗叫而起身的村民。

就在我们刚刚穿好衣服的时候,就看到不远处的小村子里灯火通明,人声鼎沸,听他们的话语竟然是要连夜祭奠祖宗祠堂,认为村子里闹鬼的事情是因为村民们不敬祖先,这是祖先还魂警告来了。

“我们怎么办?难道在野外呆上一宿么?”孙亚楠疑问道,“在这么冷得环境下会生病的。”

“我们去装神弄鬼吧!”孙亚茹兴奋的提议道,“我们就这样出现在他们面前,然后装作他们的祖先借尸还魂,他们就会好吃好喝的招呼我们,你们说好不好?”

不得不说亚茹同学的想象力很丰富,这种无稽的事情也能想得出来,不过似乎……

我们悄悄的来到他们的祠堂旁边,这个小村庄的村民正在诚心的焚香叩拜,看起来我们的计划成功的可能性极大。

“你们这些不孝的子孙。”我首先出场,手臂朝前平举,模仿电视里僵尸的模样,嘴里发出嘶哑的声音,“吾今日特来查看你们的孝行,实在是太让我失望了,你们不敬先祖,不守孝道,不知羞耻……”

“啊!”

我的出场果然具有震撼性,在出来前我朝着自己脸上身上涂抹了几把泥土,好像真的是刚从泥土里钻出来一样。

“祖先啊!”一个年纪很大的老人痛哭道,“是我们错了,我们不该让祠堂荒废,我们不该不敬香纳福,我们错啦!”

看着这个场面我有些尴尬,这还要继续表演下去么?似乎太过了些。

“我们要供奉,要吃的!”孙亚茹眼睑上反,露出眼白,阴森森的说道。

她的僵尸片看多了吧!

“血,我需要血!”伊莎贝拉无聊的大叫道。

这种表演果然震惊了这些村民,那些老人慌忙招呼我们进入祠堂,整个村庄都忙碌起来,开始开火做饭,杀猪宰羊,为我们做吃的。

“祖先啊!”那位老人疑虑道,“这位是那位先祖?好像是西洋人啊!”

“哦,这是我从西洋那里娶回的小妾。”我随口答道,“在下面咱们和西洋那边是相通的,飞着来回快的很。”

“那这位先祖的口味是鸡血还是……”那位老人迟疑的问道。

“最好是人血!”伊莎贝拉插口道。

这句话差点没把老人家吓昏过去,颤颤巍巍的下去了。

“你做什么,吓坏人怎么办?”我不满道。

“只是实话实说而已嘛!”伊莎贝拉挑剔道,“我可喝不惯动物的血。”

没过多久,村民们把整只的鸡鸭端了上来,还有烧猪头,他们严格按照祭祀时候的规格来办的。

“没有清淡一点的么?”孙亚茹询问道,“这大鱼大肉的太腻味了。”

接着就看到那位老人拉着两个七八岁的小女孩走了过来,跟在老人身后的一对年轻男女都在暗自垂泪,这让我们很是不解。

“祖先啊,这是我的两个孙女,你就拿去享用吧!”那老人把两个一脸无辜的小女孩推到了伊莎贝拉面前,痛心的说道。

这个玩笑开大了,我们都有些惊呆,这是活人祭祀啊!伊莎贝拉真是给我们惹麻烦。

“放心,我们今晚吃素!”我尴尬的说道,顺便把两个不知所措的小丫头推给那对年轻男女。

“多谢祖先!”那对男女跪在地上不住的叩头,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对了,现在是什么年代?这里离上海有多远?”我一边吃饭一边问道。

“啊?”这个问题让村民陷入痴呆之中。

“哦,我要去上海探望一个重重孙子,他的大限到了,我要把他接入地府,怕耽误了时辰。”我随口瞎扯道。

第十二季命运之书第十一章魔都()

从这群村民口中我们知道这确实是1947年,不过是农历正月十九,西历2月9日,元宵节刚刚过去,我们早来了四个月。这里是上海周边的一个小村庄,离上海还有近百里的路程。

还好没有偏差太远,在我们吃饱喝足之后就在祠堂里休息,村民们很热情的拿家的被褥,也不管作为僵尸的我们是不是会冷。

我们来到这里的第一个晚上就这样热热闹闹的过去了,除了伊莎贝拉有点小意见外,我们都很满意。

第二天村民就恭候在祠堂外边等着我们起来,然后又是一顿好吃好喝的招待,按照我昨晚的吩咐他们找来了这里最快的交通工具,一辆驴车。

“这头驴的脚程快,到上海也就两天一夜的功夫。”那位老人自豪的介绍道。

没办法,我们只好赶着这辆驴车朝着上海前行,车上还有村民们装的干粮,他们很热情的把我们送出了村子。估计他们自己也不大相信我们就是他们的先祖,可怎么说的呢,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万一我们真的是呢。

驴是一种很奇怪的生物,它有一种奇特的技能,牵着不走打着倒退,你要在它脖子上系上胡萝卜才行,这样才能吸引它一直朝前走,我的主要工作就是换胡萝卜。

第一次赶驴车很新奇,当然仅仅过了一会就厌烦了,让它自己跑吧。我们一起欣赏沿途的风光来。

这时候的帝国还没有进入工业大发展的时期,沿途的乡村风光格外的秀美,孙家姐妹对此很有兴趣,那些难得一见的水牛和风车让她们很快乐,算是一趟怀旧的旅程。

1947年的帝国正处在转型期,牵涉到整个世界的大战并没有波及到帝国,这让帝国成了世界各国逃难人士的避风港,而上海更是成了一个国际化的大都市。那里鱼龙混杂,各种国外的思潮蜂拥而入,让帝国居民第一次见识到别样的世界。

于是有些人士就开始鼓吹放弃帝制,实行内阁制,争取民主等等口号,那是一个思想突进的时代。

这时帝国的权利并不在皇帝手里,而是在那些贵族手里,帝国的权利中枢在枢密院,这是由帝国内几大家族联合起来组成的一个权利机构,也是参议院的前身,在当时的帝国就是由几大家族说了算的。

上海和帝都相隔不远,却是两个不同的世界,上海被称为帝国的魔都。地球上有四个魔都,帝国的上海,日本的东京,美国的纽约,英国的伦敦。

魔都可以理解为“摩登都市”,这种城市主要的特点就是资本主义高度发展,社会阶级分化严重,主流社会崇尚奢侈。这种城市最易接受新鲜的事物和新鲜的思想,人们的思想开放,生活混乱,互相之间感情淡薄,贫富悬殊,犯罪率居高不下。

那里是天堂也是地狱,可以一夜暴富也可以倾家荡产,那里是冒险者的乐园,也是犯罪分子的乐土。

这就是我们即将要去的城市,一个神奇的都市。

在经过三天的行程后,我们终于来到了上海,之所以晚了是因为那个驴子不听话的缘故,到上海之后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那头倒霉的驴子卖掉了。

接下来我们需要考虑的就是生活的问题,当然对于我们来说这不是什么大问题,伊莎贝拉的异能帮助我们解决了资金的问题,这种隔空转移物体的异能实在是偷东西的必备法宝。

我们住进了上海的和平饭店,这些女孩子在经过一番梳妆打扮后集体逛街购物去了,到一个大都市首先去逛商场似乎是女孩子的习惯,有伊莎贝拉在我还是很放心的。

我躺在房间里看着服务员送来的报纸,我先从娱乐版看起,这个时代的娱乐生活还是丰富的,可以去剧院看电影,听戏,去歌舞厅喝酒跳舞,去夜总会挥霍玩乐……

娱乐新闻里就是某某明星的绯闻,还有些剧照,介绍一些最近要放映的电影,在没有电视的年代影院成了人们消遣时光的好去处。

社会版是介绍一些社会里的新鲜事物,也有讲学生运动的,对目前帝国枢密院是否会采取内阁制的议论,都是一些文人的清谈。

“先生,需要服务么?”一个诱惑的声音传过来。

我抬起头,就看到穿了一身旗袍的孙亚茹站在门口正在做出暗示性的动作,然后就是一连串的笑声,三个女孩子每人一身华美的旗袍,看起来优雅动人。

旗袍无疑是这个时代的上海滩最流行的服饰之一,它可以很好的衬托出地球女性的柔美,在下身款款的摆动中把美丽和诱惑结合到极致,让你用眼睛欣赏的同时心里也会泛起绮念,我相信发明旗袍的人一定不是什么老实人。

“不够诱惑么?你怎么一点反应都没有?”孙亚茹不满道,“这可是我精心挑选的款式。”

“嗯,你的表情太过做作,声音不够甜美,不要用发嗲的声音,要尽量清纯一点,还有至少把大腿露出来,这样就把妩媚和清纯结合起来了,最后……”

“看不出你还挺熟悉啊,是不是被小姑娘引诱过啊?”孙亚茹揶揄道。

“我只是纯粹的从美学和观赏性的角度讨论这个问题。”我岔开这个话题,“对了,你们都有什么收获?”

“除了被几个流氓骚扰外就没什么新鲜事了。”孙亚茹意犹未尽的说道,“下次逛街你要和我们一起去,你知道么,现在出去逛街带跟班是一种时尚,是身份的象征,不带跟班就会被流氓骚扰。”

“40年代的社会就是这样,老上海的繁荣和衰败都在这个时候,以后掌控帝国的政治人物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出现的,海派成为主角的时候就要开始了,而帝国枢密院里的大佬们还在做着长治久安的美梦。”孙亚楠感慨的说道。

“唔,这个就是历史!”我回应道。

“对了,我们还给你买了一套礼服,晚上我们去国泰大戏院看戏,你要替我们买票买吃的……淑女是不做这些繁琐的事情的,太没有面子了。”孙亚茹吵嚷着,“今天我都被当成小丫鬟看了。”

也是,在伊莎贝拉的高贵和孙亚楠的优雅面前,孙亚茹只能算是一个小跟班,怪不得她那么希望我的参与。

穿上孙亚茹递过来的衣服,站在镜子前一看,一身黑色的礼服,披着黑色的风衣,带着黑色的礼帽,围着一条白色的围巾。

“这是……”我疑惑道。

“这么经典的造型都不知道,这是《上海滩》里的造型嘛,我买了一套冯程程的衣服,今晚咱们就来一场实景演出。”孙亚茹兴奋道,“嗯,要是再下点雪就更浪漫了。”

第十二季命运之书第十二章凶杀()

孙亚茹期盼的雪花并没有出现,在傍晚时分我们四个乘坐两辆黄包车朝着剧院而去。

今晚上映的电影是《小城之春》,这部电影在40年代放映的时候没有引起太大的反响,可以说是籍籍无名,剧情描写了一个守着没有爱情的病丈夫的少妇的幽怨情怀。这种个人感情的诉说和宣泄在这个大时代的背景下是那么的不合时宜。

然而就是这部被当时评价为无病的电影在50年后被奉为经典,成为众人追捧的对象,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还是导演的意识超越了时代的局限,这是他的悲剧,在一个错误的时代导演了一部伟大的作品。

坐在黄包车上看着上海的景致,那些富有特色的建筑在多年后被高楼大厦所取代,街道上最常见的是穿着长衫的男子和一身旗袍的女子,当然在这种天气旗袍里面可以套着衣服,西洋人则穿着西装打着领结,很有绅士风度的替女士打开车门。

老式的汽车穿行在街道上,悬挂着的广告牌闪着霓虹灯光,还有四处兜售鲜花和香烟的小女孩。

繁华的背景下,有着辛酸和苦辣,这无疑是一个怀旧的时代。

“就像是在看一部老电影!”孙亚茹靠在我的肩头,呢喃的说道。

因为过早的来到了这个时代我们并不急于去寻找李如月他们,她们准备享受一下繁华都市的生活,逛一逛老上海的夜市,看一看外滩的风光,去百乐门跳跳舞,到西洋餐厅吃西餐。

“号外,号外!”一个报童拿着一叠报纸一边跑一边喊道,“吸血狂魔再次出现,闸北区三人受害。”

好奇的孙亚茹买了一张报纸,趁着路灯的光芒看了个大概。

“我还以为是伊莎贝拉的族人呢,原来是一个杀人挖心脏的变态。”孙亚茹不忿道,“难道这个年代就有黑市的器官买卖了?”

我拿过来看了下,报纸上写的是最近一系列的杀人案,凶手不明,不过作案手法相似,受害者都是在一个偏僻的巷子里被害,心脏部位被利器划开,心脏被取走,看来像是同一个人所为。

“目前的医学水平还做不到在一个小巷子里做心脏手术,而且心脏的保存也是个问题,估计是……”

“你不是说这个杀手喜欢吃人心吧?”孙亚茹惊叫道。

“我只是说这个凶手很可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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