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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经典短篇小说金榜-第7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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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看他的胸前,挂满了各国颁给他的勋章。哎!其实,先生,那每一个勋章都是每一次蠢行的纪录。但是,把他们都放在一块,就变成了这个世界所能加诸给一个天生幸运之人最好的礼物了。
  我再说一次,就如我在宴会上所说的,史科士比是个不折不扣的笨蛋!


牢笼〔美国〕玛拉末

  玛拉末是国内读者比较陌生的美国当代作家。
  1914年,犹太人后裔的玛拉末出生于纽约市布鲁克林区,二十二岁毕业于纽约市立学院。以后在高中夜校教书,二十八岁时在哥伦比亚大学得到硕士学位,以后就在奥立冈州立大学及佛尔蒙州的班林顿学院任教。四十五岁时他的第一部短篇小说集〃魔桶〃荣获美国国家著作奖。

  虽然尽量不去想它,但是二十九岁的汤米?卡斯塔里还是烦闷得直想狂叫。不是因妻子露莎,也不是因终日枯守这爿蝇头小利的糖果小店,更不是因老是在卖糖果、卖香烟、卖汽水等鸡毛蒜皮中苦捱。真正令他气闷的是:犯过的错误总是再三重蹈覆辙,有些错误在露莎将他的乳名汤尼改成汤米之前就已犯过。想起过去那段汤尼小子的时代,他曾有过许多梦想和计划,尤其决心走出这种大人挤,小孩杂,贫穷又龌龊的环境,但一切事情还未实现就已先砸了。十六岁他逃离准备成为鞋匠的职业学校,以后即与那群革履昵帽的阔少鬼混,他们悠闲无事,钞票又多,圆滚滚大卷纸钞拿到地窖总部去炫耀,看得人人眼珠都快落下来了。他们用这些钞票买银咖啡壶又买电视,举办馅饼大会还邀来女孩子;但就因跟他们走,搭他们的车,劫了一家酒店,才弄成现在这般困境。幸好和事佬---也是他们的房东---认识这一区的老大,他们打了一番交道,从此才无人骚扰他。在他还想不出往后的日子要怎么过以前---那阵子他被自己闯的大祸吓昏了---他父亲就跟露莎?艾格纳罗的老头议定条件:汤尼娶露莎,岳父大人则拿出积蓄给汤米开一爿糖果店,让他过安稳规矩的日子。但糖果店他根本看不上眼,他又嫌露莎肤浅稚弱不合口味,于是他溜到得克萨斯,东西南北乱闯一通,直到厌倦为止,但一回家,人人都说他是为露莎和糖果店才回来的,于是一切重新筹备,他未再拒绝,即参与了这码子事。
  这是他为什么会在维利村普林斯街落地生根的情形,此后他每天从早上八点忙到午夜。除了下午上楼睡一小时,每周二歇店可以多睡一会儿,以及晚上独自看场电影之外,现在他总累得无力再动脑筋,不过有一次他秘密帮某个集团在附近搞抽奖板的赌博,以赚点外快,他因此积存了五十五元,露莎不知道;但是以后该集团被一家报纸掀了底牌,抽奖板当然全部绝迹了。又有一次他趁露莎回娘家的机会弄来一架吃角子老虎,这是一架铁定能改善困境的好东西,只要能摆上一段日子。他知道这等庞然大物不能像上次那样躲过露莎的眼睛,所以当露莎回来看到机器大吵大闹时,他成竹在胸默默忍受,这是有史以来第一次他没用吼叫来对付露莎的吼叫,他解释这跟赌博不同,因为无论是谁只要丢五毛钱就有大捞一票的机会。而且这架机器将会带给他们一些额外收入以便买一架电视,这样他看拳击就不必到酒吧间去了;但露莎还是不肯罢休,她父亲进来大骂他是罪犯,用大锤把机器敲烂。第二次警察大事搜查吃角子老虎,凡是查到的店家一律传回警局处理,虽然汤米的小店是邻近一带惟一没有吃角子老虎的糖果店,但他依然为那架机器难过了好久。
  早晨是他一天中最美好的时刻,因为露莎在楼上洗涤东西,中午以前顾客极少,他可以咬着牙签安稳坐在柜台后读报,或与刚好路过进来买包香烟的地窖总部的老搭档闲扯穷聊,谈谈当天跑的那匹马胜算如何等等;不然就干脆端杯热咖啡坐着猛想藏在地窖的五十五块钱应该如何尽其所用。早晨通常都是这样,但吃角子老虎弄掉以后,沉闷常常持续整天,而他也只能苦挨着。时间在他心里生锈,整个早晨想的只有一件事,那就是午睡,而下午醒来就闷恹恹地想到长夜漫漫却要在店里枯守,那时正是别人随兴所至大忙特忙的大好时光。他诅咒糖果店和露莎,诅咒他的快乐人生,从生命的起点诅咒起。
  就在这样一个糟糕的周一早晨,一个住在附近的十岁女孩进来买两卷彩色纸,一卷红一卷黄。他本想叫她滚蛋别来骚扰,但实际上他只能不高兴地走去里边露莎放纸的地方,什么东西放哪里都是露莎的明智抉择。他之所以卖纸给她是习惯使然,因为这女孩自从夏天开始每周一都来买同样的东西,因为她那有一张石板脸的母亲,看来像是为打发自己的寡妇生涯而照顾一些放学的孩子,拿色纸为他们剪洋娃娃之类的东西。这位不知叫什么名字的女孩长得像她母亲,只是脸不如母亲瘦削,而且眼睛深黑,肤色很淡;但她是个姿容平庸的孩子,到了二十岁会更明显。他去拿纸时察觉她总是怕暗似的踌躇不前,虽然那儿他放有漫画书,若是别的孩子赶都赶不走;然后等他拿纸回来给她时,她的脸色显得更白,黑眼更亮。
  塞到他手里的两个一角硬币总是热热的,然后她就头也不回地走了。
  正巧不信任任何人的露莎在内墙装了一面镜子,因此在这个情绪坏透的周一早晨,当他打开抽屉拿色纸时,他抬头看见镜子里的情景,使他觉得好像在做梦似的。女孩子的人影不见了,但他看见一只白手伸到糖果盒拿了一条巧克力又拿第二条,然后才见她从柜台背后出来站回原地,平静无邪地等着拿纸。他起先想捏她脖子揍得她胃水翻出来,可是,就像以往几次一样,他的念头被自己的一段回忆淹没了。他想起比他离家还早许多年前的汤尼小子时代,唐姆叔叔常带他去羊头湾钓蟹。有天晚上他们去那里把带有暗钩的引饵都丢进水里,过了一会儿再把钓线拉上来,其中有根线钓到一只绿色龙虾,那时候那个胖脸警察走过来说必须把龙虾丢回去,除非它有九英寸。唐姆说它有九英寸,警察说骗人,唐姆就用尺量,结果有十英寸,他们为此笑了整整一个晚上。然后他想起失去唐姆以后心里的滋味,不禁两眼就涌满泪水。他发现自己在沉思着过去生活的种种变迁,然后想到这个女孩,便很惋惜她如此年纪就沦为窃贼。他觉得该想办法挽救她,警告她除去她的恶习,免得她人生尚未开始就掉进陷阱,毁掉一辈子。这个强烈的意念在他心里起伏不停,当他走过去,女孩仰起的脸上有惊惧之色,因为他拿纸拿得太久了。这种惊恐的眼神使他心软,他什么都没说,小女孩塞来两个硬币,一把抓起色纸就跑出去了。
  他只好坐下,努力把劝告她的强烈念头驱走,但却越驱越不走,而且比先前更加强烈。他告诉自己偷些糖果算得了什么---反正她已偷了;要自己扮演劝善角色他是既厌恶又不习惯,可是他依然无法说服自己相信这件事不重要。他又担心话不知道该怎么说才好,他向来有说话词不达意、欲速不达的困扰,尤其在面对新的情况的时候。他怕自己到时候说话痴痴癫癫,根本无法使小女孩听进去。他一定要用明确的语词,即使会把她吓坏,也要让她了解他所做的是为她好。他没有向任何人提起,心里却念念不忘,每次出去撑布篷或洗窗子,总是左顾右盼,看看附近玩耍的女孩是否有她在内,结果从未发现。又是星期一,店门已打开了一小时,他整整抽完一包烟。自忖要讲的话也已想好,就怕她因故不来,或是虽来却不敢再拿了。他一心一意盼望事情发生,并说出他已准备好的话。
  直到将近十一点,他在看报时她才出现,仍是买色纸,她目光闪闪,迫使他把视线移开。但他知道她又在打偷窃的主意,他走到后面慢慢打开抽屉,低下头时趁机会瞄一瞄镜子,看见她溜进柜台背后。他心跳得很快,脚底像钉死在地上。他努力回想本来想要说的话,脑海里却仅有一片空白,因此最后只好让她走掉,留下结舌张口的他,手里握着温暖的两枚硬币。
  事后,他安慰自己,他之所以没有说话是因当时糖还在她手里,那样伤害太大,超过他的本意。当他上了楼,没有睡午觉却坐在厨房窗口,痴愣愣望着后院。他怨怪自己太软弱、太胆小了,但是后来又想,也没有更好的办法。他想采取迂回的策略,给她暗示或什么的,相信那样一定可以阻止她再偷窃。因此下回他把那个她拿过糖果的盒子先搬空,认为她可能会因此警觉已受注意,但事实似乎不然,她只稍一犹豫,就从旁边的盒子拿两条糖果丢进她每次都带来的漆皮钱包里。再下回他干脆把上层东西全部清掉,结果她仍然不起疑心,竟伸手到下一层捞别的东西。又一个星期一,他丢了些小额钱币在盒子里,但她只拿糖,对钱币毫无兴趣,这使他有点困惑。露莎问他为什么事弄得这样痴痴呆呆,以及为什么吃巧克力。他没理她,露莎就开始用猜疑的眼光注意每个进来的女人,连小女孩子也不放过;他本想狠狠揍她一巴掌,不过反正无所谓,只要她不知道他的心事就好。同时他明白事情已不能再拖了,否则将更难纠正这个女孩的偷窃行为。他一定要硬起心肠。他想出一个圆满的计划:盒子里只留两条巧克力,然后写一张字条塞进其中一条的包装纸里,这样她就会在单独一人时看到。他先在纸上写许多不同的说法,再选择其中看来最好的一句端端正正写在一张细长的硬纸片上,然后塞进一条巧克力的包装纸内。这句话是:〃别再这样做,否则你会痛苦一辈子。〃最后签名,他不知该写〃一个朋友〃
  还是写〃你的朋友〃,结果他用〃你的朋友〃做结尾。
  这是星期五的事,他简直等不及到星期一了。但到了星期一却又不见她的影子。他鹄候很久,直到露莎都下楼了。然后又到他不得不上楼时,女孩依然踪影杳然。他失望极了,因为她以前没有一次不来。他躺在床上,鞋也不脱,瞪着天花板。他觉得很难过,自己被这女娃当傻瓜耍,现在不来或许是因为有别人上了她的钩。他越想越窝囊,直弄得他头痛欲裂,无法入睡。后来他悠然睡去又醒来,头已不痛了,但情绪低落而悲哀。他想到唐姆出狱后,天知道去了哪里。如果他带这五十五元美金出走,真不知会不会在某处碰到他。然后他想到唐姆现在是个老家伙了,要是真的在路上碰到恐怕也认不出来。他想到自己一生从来没有称心如意过。无论如何努力尝试,却总是犯错,总是躲不掉。永远看不见外面的天,外面的海,因为自己住在牢笼里,只是没人把这叫牢笼,如果这样说别人就说不懂自己在说什么,或者说他们并不觉得。这是黑幕笼罩的墓穴,他躺着,一动不动,没有思想,没有自怜,也不可怜任何人。
  他终于下了楼,对于露莎竟任他休息那么久而没有破口泼骂,觉得既惊奇又好玩,店里挤了一些人,他听见露莎在尖叫。他拨开人堆走向前去,看到一幅气死人的情景,露莎抓到了手上拿着巧克力的女孩,猛烈地摇撼她,使得孩子的脑袋像竹竿的气球般前后乱摆。他咒了一声,把露莎强拖开,女孩难看的脸色显示她已惊吓过度。
  〃干什么!〃他向露莎大吼,〃你想弄死她?〃
  〃她是贼。〃露莎大喊。
  〃闭上你的臭嘴。〃
  为了阻止她再叫,汤米一巴掌挥打过去,但这一记却比意料中的更脆更响。露莎倒抽了一口冷气向后跌退。她没有哭,只愣愣地向大家一望,想笑一笑,然而大家看到的是鲜血渗染在她的牙缝里。
  〃回家去。〃汤米命令女孩,但门口附近人影一闪,孩子的母亲进来了。
  〃什么事?〃她说。
  〃她偷糖。〃露莎喊道。
  〃我让她拿的。〃汤米说。
  露莎又像被揍了一记似的愣瞪着他,然后嘴角一扭啜泣起来了。
  〃一个是给你的,妈。〃女孩子说。
  她母亲往她脸上狠击一掌。〃你这小窃贼,这次要把你的手烫烂。〃
  她一把抓起女孩,拖着她的手臂猛朝外拉。女孩像丑角跳舞般跌冲带跑地到了门口,但仍用力扭转那张白嫩的脸,向汤米伸伸红红的舌头。


避雷专家〔美国〕麦尔维尔
  麦尔维尔(HermanMelville,1819~1891),美国作家。处女作为根据自身经历创作的捕鲸题材的小说《泰比》,而成名作则是《白鲸记》。

  这是阿克罗西劳尼山区,我站在灶边的石台上,心里想这雷电又猛又奇特,头顶上电光四射,脚底下响雷震彻山谷,夹着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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