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奠的神。然后他进了她的被窝,他把她一整个人的都抱在了怀里。“别生气了,把寒气都传给我。别感冒了。”
或许是那一刻的气氛真的太好,叶小花真的伸手抱住了他。
屋外仍有雨,啪啪敲着窗,他们两个吵吵闹闹,就好像外面的雨,拖泥带水,可是终归离弃不了了。
“小花,我们真的不要斗气,好吗?好好过吧。我以后再也不会生气。就我们两个人,就这样吧!好好过。为什么?为什么要弄得这么复杂呢?就我们两个人。”这是醒来时,他对她说的话。
窗外的事情发生阳光已经瀑布一样泻进屋子,蓬壁生辉。天空经过一夜的濯洗,清明干净。余乐的脸贴在我面前,亲切如大男孩。
“我今天不上班,陪你。”他说。
叶小花推了推他,让空气变得开阔一些。
过了一会,看着帘子外面透来的阳光,她以手探自己额,真扫兴,居然没有发烧,不由低低道:“我怎么连病也不会生呢?我但愿死了,你就不用那么麻烦了。”
余乐无奈的笑了笑,说:“就你这种糙皮厚肉,还可以再淋半个小时。”
叶小花伸腿过去,狠狠一下。他惨叫一声,然后八爪鱼一样缠住了她,“给我一点安全感。就一点点。”(未完待续。)
第212章()
“我想,一个人的安全感永远不是另外一个人可以给予的,你懂吗?”良久,她才回道。
而后,我们接吻了。
而后,见人人话,见鬼回话,被甩一个巴掌还能给个笑脸的余家希望她留在南余乐的身边做全职太太,相父育子。余乐在这一次里表示了赞同的。
他说要维持一份两地的姻缘很难,希望她理解他,能作出牺牲。
可是,叶小花拒绝了。她不是舍不得,可是她不明白,为什么明明就是两个人之间的事情,却让她一个人做出取舍。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追求,她同样的也有——所以,叶小花心里知道,她跟余乐还是只能做候鸟。做候鸟固然有不利的方面,比如说,因为没有束缚,双方受诱惑及至出轨的几率会加大,但反过来,好处也很多。
因为相处时间短暂,双方缺点来不及充分暴露,现实的琐碎也还没有机会磨损。那些陈年的破碎光影,更是带着水纹底下的微微错位,隐身于缱绻的情感之后。
托尔斯泰说,人都是河流,有湍急和凶险处,也有静美处。我想我大约进入了人生中比较平缓的地段。
最幸福和最美好的记忆都是是在过去。所以我们留恋回忆,有时候,距离反而是能让双方更长久。如果,真的有爱。
自然而然的,叶小花还是离开南京。
每天清晨一拉帘子,迎接阳光到来,晚上,一闭帘子,送走一天的光明。日子固然无趣,却也十分平整。
在一起的日子里,偶尔他打电话来说晚上回家吃饭,她便雀跃地像上了战场,用铲勺去实现自己的价值;要是他连着十来日出差不归,他会渐生幽怨。终于的,她也开始明白所谓怨妇是怎么炼成的了的!
在这中见面、分离、回忆的日子里,他们一脸慢慢的也有了所谓爱情的甜蜜的味道。
难得的安静,在想念对方的时候,她们会毫不犹豫的来一场候鸟的迁移。
叶小花曾在微博上看见异地恋晒火车票、高铁票。她曾问过余乐,不知道一年后,他们之间的晒出来不知道可不可以打败她们。
她开始迷恋他身上的味道,也开始试着调配香水,给他的衣柜里喷。
前调是清凉薄荷,中味是冷香,后味近于雪茄的烟草味道。叶小花觉得那是一种非常有魅力的味道。
但显然的,这只是个人以为的罢了。
他走来走去,嗅着:“怎么这么怪?”
用过晚餐,她把围裙系到他腰间,“为表示你的诚意,你好歹洗一次碗。据说不干活的老公都不是好老公。”
“那你干什么?”
叶小花一脸无辜的看着他,似乎不明白为什么她就一定要干一点什么似的?
洗碗?不,这会弄坏她刚做的指甲。
拖地?不,她的腰酸了怎么。
……
干什么?
自然是什么也不干。
他“啊”一声,作个痛苦不堪的表情。
“又不要你死。至于这么崩溃吗?”
“我很累。累死了。”他大声宣称。
“那你就舍得我累吗?。”她嘟着嘴看着他。
叶小花坐在客厅看电视,洗完得时候,
,他悄悄过来,抱住我,说:“我给你讲个笑话。”
“你有这精力,未如帮我一把。”
“那不行,两码事。”她冷不防以筷击水,想泼他一下,可是技巧掌握不好,很倒霉地浇了自己一脸。他乐不可支。说她,人笨心眼坏。
干完家务,他有时会发出邀请,“去你母校走走?”
“好热的。蚊子也多。”
“你越来越懒了。肚子上长小肉肉了。”他其实乐得不去,把我抱怀里,还有别的运动消化。
他说:“你有没有觉得其实爱一个人很容易的。”
“我爱你?”
“当然。”他自信满满。她不能否认。她只知道,现在要有人来与她争夺他,她必然会精神抖擞地上场。
“余乐,你知道吗?国外有个真人秀节目,就是把孤男寡女关在一起,他们很容易就做爱。”
“不然做什么呢?”
“我觉得你把我拴到你身边也是有预谋的。对不对?”
“我要你爱我。这就是我的阴谋。”他亲她。
“如果,你跟其他人栓在一起,你是不是就不回那么喜欢我了。”她眼神迷惘的看着她。
“不。我跟你栓在一起都不喜欢你。”
在他的热吻中,我很容易地就晕头转向了。
“我比你。”
就在她继续挣扎于甜蜜与痛苦并重的主妇生涯时,却注定有事发生。
林小雨找她,开门见山:“小花,最近忙吗?我想同你谈谈。”
谈话地点约在畅意附近一家茶室。时间为中午。
她先到,林小雨随后来。她着一身白,黑西装外套、红色连衣裙高跟鞋,干净利落,却妖娆娇媚,典型的OL派头。凭心说,这红,也只有她这样既瘦且长的人才穿得出效果。
她越来越美了。
“不好意思,临时有个事拖住了。”
林小雨的声音变得娇媚妖娆,如她本人一样,但是经过职场的历练,少了那种奶声奶气的成分。
“无妨。我反正时间多。”她已点了伯爵奶茶;她便为自己要了冻顶乌龙。
“少奶奶的日子过得怎么样?”她倾身冲她笑。
一头乌黑的直发,顺势倾泻至两侧肩头。瀑布一样垂坠的质感,让她平添妩媚。
没由来的,第一次,叶小花对她没有好感,却不得不说,她是个尤物。
“相当无聊。”她回。
“你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多少人羡慕你。”
“说得没错,可别人羡不羡慕跟我无不无聊有什么关系。找我什么事?”林小雨啜口茶。
“你都好久没找过我了。我正巧有一些特别的事情跟你说。”她的目光有点轻蔑地扫过她,掂量片刻,才开始讲她与余乐在她不在期间的瓜葛。
她似乎知道自己在心理上占上风,说得时候从容不迫,该渲染渲染,该卖关子卖关子,娓娓道来,把个平淡无奇的故事讲得风声水起。(未完待续。)
第213章()
这世界上有一种女人。
她们的男友备胎里永远不缺乏一种备胎。那就是,闺密的男朋友。这不,防火防盗防闺密,真的不是说说而已。
除去枝枝节节与夸张成分,叶小花约略理出他们之间的重点:一、余先生非常爱她的其中(这一点林小雨从来都是直言不讳的),所以想知道关于她更多得事情来源之一,来源――自然是她的闺密了。二、林小姐和余先生之间并无苟且之事,只是互相欣然,当然,事实上,林小姐已经是芳心暗许,只可惜余先生呆头呆脑,原因是该厮情商较低,开化较晚。但林小姐十分肯定的是余先生对自己是有好感的。三、林小姐生活家庭环境,故出入于风月场所,与其能力相比实乃可以,余先生出于心上人,爱屋及乌的关系,与林小姐能力的赏识,心生惜才之意。所以林小姐现在已经是余先生的行政秘书了。四、林小姐在春暖花开时爱上余先生,但发乎情止乎礼,但在闺密多次拒绝余先生后,林小姐跟余先生得到了一步跨越性的发现。两人目前处于友达以上恋人未满。五、林小姐本以为能皆大欢喜,终于能跟余先生修成正果时,余先生原来也有打算对她负责的时候,却突然翻脸,与之闺密结了婚,林小姐不得已只能步步为营,在给闺密出主意的同时,也一边为闺密塑造了美丽的故事,(这一幕,让叶小花隐隐想起前不久咖啡厅时与余乐变化的种种。)却不料计划怎么都赶不上变化。这变化是什么大家自然也就不言而喻了。五、所谓上天对痴心的人总是不会辜负,前不久,林小雨意外得到了一些某个饭店里吻的难分难舍的两人,有幸,她当然也是跟余先生分享了。
听到这里,叶小花忍不住打断她:“我跟好奇。我记得那天去吃饭不过是临时起意,你是怎么知道就知道我去了那里?你不会一早起来就盯着我吧。”
林小雨拿出香烟,吸了一口,红唇吐出迷乱的烟雾,林小雨很美,美的是那种带野性的那种,她嘴角上翘,带点运筹帷幄的自信,“这世界人没有钱办不到的事情不是吗?再者道不同不相为谋,但如果志趣相投,那自然就不谋而合了。有些时候甚至一分钱不用花。”
“阿哲?”叶小花的脑袋第一时间里浮现出了这个名字,无法置信,努力回忆了遍过去的种种,颤颤道,“你们俩为了共同的目的合起来布局?泰兴的技术发布网上,明朗得到合家的合约。他那天找我?然后你又把泰兴得合约给了明朗?他跟我见面,泰兴的合约又失窃,然后,你想让余乐相信,是我把泰兴的合约给了明朗,是我~伙同张毅哲干的事情?”
林小雨抽了口烟,轻轻的吐了出来,看着叶小花意味深长的笑了笑,不置对否。
所有的一切不谋而合,这样的解释自然是再合理不过的了。
但……
这个判断是有动机,也具备实际操作性,可叶小花却总觉得怎么有些不大对劲。
叶小花从来都不觉得余乐跟张毅哲是多么蠢的人。第一,他不觉得余乐那么聪明的一个人,居然连林小雨这样对他企图明显的人都看不出来,以余乐对她的心,她也不觉得他会把林小雨放在自己的身边,再者,第二,她也从心里不愿意相信张毅哲是那么卑鄙的人。
张毅哲跟余乐?两个大男人被一个大脑不见得大脑有多发达的女人支使得团团转?可能吗?叶小花不相信,但,她也找不到更合理的解释了。
张毅哲怎么知道她结果,又怎么在她结婚的前天出现在南京。叶小花原以为是他查出来的,应该也没什么不可能的吧!现在,事实或许并非如此吧。
余乐当日斥责她的时候,说知道张毅哲握有他的把柄的事情,可是却从来都没认真追究,那原本为什么不追究呢?叶小花当时没留意,现在却觉得奇怪。说是因为她,想知道她对他是不是真心?这理由总有些牵强。余乐也不是这种会拿公司开玩笑,拿几百个员工的生存开玩笑人,一直是公私分明之人。
曾经为公司利益不惜从她那里打主意的人,哪怕后来他是真的喜欢上她了。但是,怎可能为了一个不确定的是不是爱自己的女人置公司长远发展不顾?这太牵强了。
她想了想,觉得自己或许应该换一种思路:“要是余乐知道你跟张毅哲在一起盗取了他半年的心血,你觉得你还会是明朗的秘书,他还会把你留在身边,你已经做好了接受这个后果的准备了吗?你想了吗?”
“哟,怎么能这么说呢?”林小雨今天约叶小花出来,不过在于试探,但她了没想过把自己见过叶小花的事情或者其他事情让他知道啊!
急于撇清,不过她倒是并不慌张,想是早就有备而来的,“说话可是都要有证据的。明明那就是张先生自己策划的啊。那天你们吃饭某某会馆老板可是有看到的,上菜服务生也是可以证明的,毕竟叶小姐这么漂亮,不少人可都是有印象的,更不用说大庭广众之下可没有多少人能像张先生那样的不拘小节啊。当然,那天饭店里出了小偷,偷得是泰兴设计师的东西,自然是要查监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