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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当时已惘然-第2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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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道。

    “在哪呀?”周洁听了曼莎的话,奇迹似的回复了平静。

    “我家连江中路的那家分店!”

    “ok;马上就到!”周洁挂了电话。朝着曼莎说的那家分店开去。

    而前排的两个人,听到曼莎在电话里和周洁随意自然的谈笑,忍不住对视一笑。

    虽说世聪离开榕城已有几年,但大体上来说,对榕城的路况还是非常熟悉的。所以在曼莎的指点下,没多久就到了。

    “看来。顾姨真是越来越能干了!”世聪看着眼前簇新的分店上那几个招摇的大字,忍不住夸赞道。

    “呵呵,我妈要是听了你的话,肯定会高兴得睡不着的!”曼莎也打了个哈哈。

    他们刚到没有多久,车子还没有进入停车场,就看到身后开来一辆大红色的轿车。随后还轻按了一下喇叭。

    “是我朋友!”曼莎朝他们俩人开口道。

    于是,曼莎和逸辰先下车,看着世聪和周洁的车一前一后的开到停车场里。

    世聪不在,只有曼莎和逸辰,曼莎多少有些不好意思,关键是现在的自己,还真的不知道怎么面对他。

    “曼莎,难怪南方人不太适应北方,果然这边的天气要比榕城暖和多了!”澹台逸辰开口道。

    “嗯,是呀,榕城一年到头都看不到下雪的,就是霜冻也极少见,不过,等到夏天的时候,台风天气也是让人蛮讨厌的。”

    “那你喜欢b市,还是喜欢榕城,有没有想过,大学毕业后,要呆在哪?”澹台逸辰状似随意地问道。

    “呵呵,不知道呢!离毕业还有三年时间,再说了,大学后,我打算要到国外读几年的书!”曼莎略带认真地说道。

    “是吗?看来,小叔说你精通英,日,法三国语言不是假的了!”

    “哪能说得上精通呢,只是还在学习罢了!”曼莎回答得很谦虚,实际上她现在最盼望的就是地下车库的那两只赶紧出现。

    好在曼莎的祈祷似乎奏了效,不一会的功夫,曼莎就看到那两人并肩走来,而且两人似乎还在说着什么,状似愉快的样子。

    “周洁,看来技术不错!”曼莎看到周洁,立即走了过去,赞赏道。

    “那是,也不看看本小姐是谁!”周洁摆出理当如此的样子,但却不让人生厌,反而让人觉得她真实不做作。

    曼莎立即互相引荐了他们三人认识,而周洁听到曼莎叫世聪小哥,不由得偷偷地朝曼莎眨了眨眼,曼莎收到信号,只能无奈地翻了个白眼。

    曼莎和周洁并肩走在前面进了门,迎宾小姐并不是很认得出曼莎,不过。看到曼莎一行四人,容貌出色,气质清雅,知道曼莎的要求后,带着他们走过一座小小的拱型木桥,桥下流水潺潺,意境十分优美。

    半敞开式包箱,三位古典美女穿梭其间,态度恭敬又不失礼仪地为大家服务着,让人有种说不出的优雅。曼莎当然知道自家菜哪些是招牌菜,不过,她总不能连菜单都不让别人看就点了吧!

    于是。曼莎把菜单之类的都给了他们三人,自己则是悠闲地喝着茶水,虽然这里的茶比不上曼莎家平时喝的铁观音,但也绝不是茶末子一包的袋泡茶。

    最后,三人点好菜后。曼莎又添了几样。

    在知道周洁是b市北电的学生后,而且周洁看到澹台逸辰时虽然快速地闪过一丝惊艳,但接下来的相处却显得很是落落大方,丝毫没有往日里其他女性的恋慕感觉,于是他们四人之间的谈笑也开始随意起来。

    而澹台逸辰自然不会把自己的家世之类的抖落出来,只是。周洁看着他们言行举止,还有那种自然而然的风华,多少猜到他们两人的来历不平凡。

    不一会儿。他们点的菜肴就开始上来了,凉拌北极唇,泡椒凤爪,豆角松板肉,泡菜烧鸭血手撕羊腿。豉椒耗儿鱼,灌汤肥牛。农家爆甲鱼,芋儿烧小刺参,鲜椒爆鸭掌,香辣脆骨,蟹肉烩玉米、翡翠橄榄鳝鱼卷、野山椒焖蟹,烧椒拌蛏子,砂锅山药干锅脆豆腐,三菌浓汤,外加主食,小米田鸡粥和糖煎小锅盔。

    几乎是满满的一桌子菜,虽然两位男生战斗力很强,菜肴也很美味可口,可是菜肴实在过于多了一些,最后,还是剩下不少。

    因为,大家都要开车,所以饭桌上,他们四人并没有喝多少酒,曼莎更是滴酒未沾。想到自己的待遇,她也不由得生出一种感觉,这还是要和自己的真心朋友在一起才好,一点也不会勉强她喝酒。

    离开的时候,曼莎早已经结过帐了,原本澹台逸辰还有些不好意思,后来听世聪说起,这家店本就是顾家产业时,他才释然。

    用过丰盛的晚餐,周洁提议一起去“凯哥”玩一下,毕竟有两大帅哥护航,安全之类的还是不用担忧的。

    只有曼莎不知道怎么回答,毕竟前几天她才刚答应林坤不到凯歌的地盘上去。

    “丫头,怎么了,想去西西酒吧?”世聪关切地问道。

    “没有!”其实曼莎能理解他们,确实“凯歌”内经常有知名的歌星走穴,自然要比一般的酒吧有意思得多。

    “那就去吧!”曼莎点了点头,暗想,他们两人也不是喜欢闹事的主,应该不会出什么大问题。

    于是,他们一行四人,分坐两台车开往“凯歌”的方向。

    “妞,怎么了?”周洁看了一眼心情似乎并不是很好的曼莎。

    “没有呀!”曼莎摇了摇头,自家和成凯的事,还真不知道怎么和她说的好。

    “对了,这个逸辰和那个锦少是什么关系呀?”周洁一想到两人都姓澹台,而且模样也有几分相似的样子,忍不住问道。

    “逸辰是锦少的侄子!”曼莎无奈地说道。

    “亲侄子?”周洁问道。

    “嗯,亲的!”曼莎用力地点了点头。

    “妞,我觉得,我觉得你要不要选择这个逸辰比较妥当一些?”周洁劝道。

    “你以为这是点菜呀!随便我们自己点?”曼莎没好气的说道。

    “可是,说真的,我怎么觉得,他对好像有点不对劲呀!”周洁半响,有些呐呐地说道。

    “瞎说什么,人家好好的呢!”曼莎赶紧打断周洁的话。

    “妞,你知道我可是学表演的,所以,对于观察一个人的面部表情,你未必比得过我,所以,据我观察,他确实对你有想法!再说了,如果不是有想法,干嘛给你夹菜呀?”周洁认真地说道。

    “我小哥还不是一样给我夹菜!”曼莎不以为然地说道。

    “怎么会一样?”周洁摇了摇头,据她观察,澹台逸辰帮人夹菜的姿势似乎极为怪异,怪在哪呢?周洁暗想。

    过了好一会,她才想起来,对了,就是感觉很生涩,就好像从来没有做过这种事一样。再说了,如果他真是锦少的侄子,以他的家境,还真的不需要做这种照顾别人的事。

    “对了,你觉得他们俩个怎么样?”曼莎看了一眼周洁,忍不住问道。

    “很不错呀,很优秀呀!不过,不是我的菜!”周洁坦然地说道。

    “说说看!”曼莎其实很好奇。

    “妞,他们太优秀了,而且他们几乎是两个家族的未来太子爷,这样的人,要追逐他们会很辛苦,可是如果不追逐,迟早要被抛下的。”周洁认真地接着说道,“而且,最关键的是,我将来会是一名演员,你觉得像他们那样的家族会喜欢做演员的媳妇吗?”

    “周洁,不好意思!”曼莎有些不好意思地道歉道。

    “不要紧的,早在我当年立志要当演员的时候,我妈就和我谈过的!再说了,天底下好男人多的是,三条腿的蛤蟆难找,两条腿的男人这不是满大街吗!”周洁先是一幅严肃认真的样子,可是说到后面却越说越无边际了。

    〖

第277章 再见面() 
各位亲,今天的更新奉上,九千字,晚安。。!

    从高处轻松地一跃而下,他冷着声音吩咐道,‘把他们带回去!‘冷眼看着躺在地上的三人,他们都是害得曼莎受这般苦的凶手。

    前面陆染说如果曼莎少了一根头发,就削掉他们半边脑袋,那么此刻在澹台锦卿的眼里,他们三个已经如同死尸般,要为他们所作的事情付出惨痛的代价。

    如果澹台锦卿此刻杀了他们,对他们来说反而是种解脱,但是被带回去,等着他们的就不是简单的一个死就可以解决的。自古,惩罚恶小,方法千百种。而胆敢打锦少的主意,就该知道后果。只要做了,就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说完身形已经化作一缕残影,消失在夜空中。

    再说,曼莎因为迷药的关系,再加上山上温度太低,后来迷迷糊糊地睡着了,虽然已经给自己施过针,药力散了大半,但毕竟还是小半的药力散了出来,所以当澹台锦卿抱着她行走时,她就清醒过来了,只是,全身还是有些乏力。

    澹台锦卿知道曼莎中过迷药后,拿了一颗药丸让曼莎吞下,曼莎这回倒是没有好奇,只是乖乖的吞下药丸后,缩在他的怀里安睡。

    只是,没想到,终究还是体力不及,日出还没看完,她已经如一只粉嫩的小猪一般睡得香极了。

    偏偏澹台锦卿被吓到了,接下来的几天,化身贴身保姆二十四小时不离开她身边,还将她当做重患病人般照顾,差点就要在她的脖子上挂上一个围兜,当做刚出生的小婴儿般哄了。

    对于自己最近圈养生活,曼莎虽然觉得甜蜜。但心里对那几个绑架自己的匪徒,她是恨得牙痒痒,丫丫的,都是你们害得本小姐没自由。

    曼莎本来还流露出想去教训他们的念头,可惜,澹台锦卿以她身体为由就是不肯松口让她去出气。当然,澹台锦卿也不可能放过他们,还没等她动手,那三个倒霉鬼早就已经被陆染他们几个揍得连亲爹妈都认不出来了,据说那惨状。。。。。。恨不得早点去见阎王。可惜不能如愿,自是至此之后,原本已经打算分居的两人。又只得把分居的日程搁下,偶尔曼莎半夜醒来睁开眼时,好几次都看到他静静地看着自己,那眼神里带着担忧和珍惜,看来这次的事情真的把他给吓坏了。

    曼莎在心疼的同时也觉得甜蜜。这个男人如此在乎自己,这个男人,将会是她顾曼莎的男人啊!

    于是,接下来的几天,曼莎也不再抱怨这日子过得生闷没自由了,乖乖地呆在锦园。调理自己的身体,打理自己的产业,在澹台锦卿面前。干脆就做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最可爱,最幸福的小女友,偶尔还带着甜死人的语气跟他撒娇,惹得澹台锦卿希望曼莎暑假的日子过得慢一点才好!

    几天过去后。澹台锦卿终于恢复了平时的理智,他也知道。曼莎从小就学习柔术,这么多年下来,她的身手其实不差,对付一般人没有问题,只是,想到他们那些人身上的枪支,这才有些忌惮罢了。

    于是,为了曼莎,也为了自己,他干脆把“125”的残余势力,连根拔起,剩下一些无足轻重的小虾米,澹台锦卿也就放过了。

    一天,澹台锦卿正陪着曼莎在书房写大字,刚写了没多久,马场经理打电话过来,说是刚从国外空运来了几匹纯种马,让他有空的时候可以去骑乘一番。澹台锦卿原本想拒绝,可是,看到曼莎一脸好奇的模样,立即答应了下来。

    澹台锦卿穿着一身休闲服带着曼莎出了门,曼莎想到骑马,换不换骑装是一回事,自己穿着裙子是不方便的,于是,曼莎将及腰长发扎成一个高高的马尾,她的发质很好,头发乌黑光洁,连细碎的绒毛都没有。曼莎的五官极美,于是她连留海都没有留一丝,全都梳了上去,有一句话怎么说的,敢于露出额头却仍然美丽的女子,才是真正的美女。

    无疑,曼莎把这句话诠释得很彻底。

    白色的中袖短裙,裙身很宽,曼莎干脆直接在腰上扎了一条宽宽的金色腰带,显得腰身不堪一握,下身穿了一条黑色的短裤,被裙摆遮住看得并不真切,若隐若现,显得双腿更是笔直修长,白皙如藕的左手腕戴着澹台锦卿送的镶着碎钻的手链和太婆婆赠送的手镯,除却这两件手饰,再无其他,绝美出尘的小脸未施粉黛,让人看了都忍不住惊叹她的美!

    驾着悍马的澹台锦卿看着副驾座上的曼莎,黑发如墨,眉眼如画,肌肤胜雪,樱唇不点而朱,仿若花瓣般美好,周身散发一种沉静如水的淡然气质,好像天塌下来也不会让她慌乱半分。

    察觉到澹台锦卿在看她,曼莎不由得梨涡浅绽,忽闪着长长的睫毛,转头看着他的侧脸,他长得真的很帅呀,特别是,他将胡茬刮得干净的下巴莫名的散发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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