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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当时已惘然-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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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大学伯克利大学,剑桥大学,麻省理工大学,牛津大学,普林斯顿大学,哥伦比亚大学等,你自己有没有特别想去的学校呢?”

    “你觉得斯坦福怎么样?”世俊反问道。

    “斯坦福大学的学制与其他大学不同。他把一年分成四个季度,学生们每段都要选不同的课。因此,斯坦福大学的学生比那些两学期制大学的学生学习的课程要多,压力也比其他大学学生要大。斯坦福的学生必须在九个领域完成必修课,其中包括文化与思想、自然科学、科技与实用科学、文学和艺术、哲学、社会科学和宗教思想。除此之外,学生的写作和外语必须达到一定标准。”

    斯坦福大学在专业设置上覆盖了哈佛大学和麻省理工学院的合集。在美国大学里有个普遍的看法(也许是偏见),“哈佛的人能写不能算,麻省的人能算不能写”,反映出哈佛侧重文科而麻省侧重理工科。(实际上哈佛有世界上最好的数学和物理学专业。)而斯坦福的人文理兼修。

    美国最热门的专业首推医学,然后是法律、工程和商业。一个学校的历史专业或者政治学专业再好,在社会上也没有什么影响。斯坦福大学是美国唯一一个在这四大热门领域都名列前茅的学校。它的商学院和哈佛商学院长期以来并列美国第一,它的法学院仅次于耶鲁大学排在第二,它的工学院仅次于麻省理工也是第二名,斯坦福医学院也在美国前十名。和斯坦福相比,美国其它大学都显得有些缺胳膊少腿:哈佛和耶鲁的工科很弱,普林斯顿和麻省理工没有医学院和法学院。”

    听到澹台锦卿侃侃而谈,曼莎听得非常专注,原谅她,重生前根本无缘于重点大学,更不用说选择哪一所这种顶级的大学留学深造,现在这个时候可没有百度可是谷歌。有机会听到业内人士的剧透,她怎么能不专注呢!

    世俊听完锦卿的话后,更是认定了要到斯坦福求学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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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一起睡觉() 
曼莎对眼前这个叫澹台锦卿的人好奇不已,是的,这个人曼莎曾经在福布斯的全球亿万富豪榜中赫然有名,好像是在三十多名内,曼莎会注意到他的原因是,他是华人,而且年纪很轻,在一群叔叔爷爷中他不到四十。至于他的容貌,当年的曼莎也只是略扫了一眼,隐约记得长得很帅,就算是这样,那又如何,这样的人离自己很遥远,知道自己是灰姑娘,但曼莎从不做灰姑娘变成公主的梦。

    现在的曼莎有缘见到未来的大神,曼莎心理多少还是有点激动的,如果他能指点一下顾爸顾妈或是自己,应该也会受用无穷的吧!曼莎暗想道。

    午餐就在曼莎的联想中到来,大家移步餐厅就餐,在客厅时澹台锦卿坐在沙发上,曼莎只觉得他身材颇高,现在他站起身来,曼莎立即感觉到莫大的压力,肩宽背直,身形颀长,目测过去至少不少于1。85米后来曼莎知道是1。87米。曼莎暗暗感叹,先不论他人怎样,这人长得真是要身材有身材,要容貌有容貌,要是去当模特肯定是天王级的,不过首先要有人能在他的强大气场下忍受得了他的目光。

    其实锦卿对于曼莎肆意打量他的目光,不是没有注意到,小姑娘虽然走在他的背后,但怎么能逃过他受过严格训练的警觉。本来他觉得只是一个小丫头而已,可是现在看来,这个小丫头和一般年龄大小的小姑娘可不太一样。她看自己的目光,嗯,好像很成熟的感觉。

    餐桌上照例世俊给曼莎布菜,看到曼莎和世俊两人的互相夹菜,澹台锦卿的眸子不着痕迹的暗了暗。

    用过午餐后,大家移步客厅喝茶,曼莎想着今天是周末,下午上完课后,要回太公公家一趟,前几天太婆婆念叨着留了好东西,让曼莎一定要回去一趟呢,吃完饭后就回房间收拾自己的东西去了。

    下午上完课,曼莎把书包一背,直接往太公公家赶去,呃,真是太巧了,原来在太公公家曼莎又看到了澹台伯雄。“澹台爷爷好”

    “好,家树你家这个小丫头,可真有意思。”澹台伯雄想着上午的事,忍不住笑道。

    “哦,是什么事呀,说来听听”顾家树也很好奇。

    澹台伯雄随即把今天上午发生的事情复述了一遍,听了之后,顾家树也忍不住抚掌大笑,“叔公,也亏得这个小丫头想得出来,真的是有够古灵精怪的。”

    曼莎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想着今天中午没怎么午睡,想着现在时间还早,不如上去补个眠如何。于是和大家打过招呼后,往楼上房间奔去。

    刚到房间,曼莎就觉得好像有点不对劲,嗯?这是什么情况,一个绝世美男躺在自己房间的摇摇椅上睡得正香。这个人不就是楼下澹台爷爷家的澹台锦卿吗?曼莎是又好气又好笑。这个摇摇椅可是曼莎特意画的,让j市的一位老竹匠做好,央着顾妈从j市带回来的,说是独一无二绝对说得过去。

    j市盛产竹子,是有名的竹子之乡,曼莎喜欢家乡的竹椅,可是做摇摇椅的人却不大多,为此曼莎是仿着自己曾经在徐帆主演“日出”

    中用到的那种摇摇椅绘制出来的。想着电视里徐帆饰演的陈白露,不管是贫穷落魄亦或志得意满,始终陪伴的不是谁,而是那张摇摇椅。那张摇摇椅见证了她的过往,她的欢笑和悲伤。

    曼莎很喜欢这张椅子,想着炎炎夏日能在花园边上摆上这么一张摇椅,哪怎一个悠闲自在了得。只是最近蚊虫一直很多,所以摇摇椅一直放在阳台上,现在,算了,这摇摇椅可真是有福份,不仅有未来的美女躺过,还有眼前这一个绝世大帅哥也躺过。说不定将来还有机会拿去拍卖呢。想到这曼莎忍不住轻轻笑了起来。

    其实从曼莎一进门,澹台锦卿就醒过来了,自己受过的训练可不是假的。

    今天下午老爷子一直说当年就是顾家树的父亲救了战场中受伤的他,对他有救命之恩,而且洪耀国的病情也是顾家树手到病除,于情于理,这次既然有来榕城,当然要登门拜访。驱车离开洪家开了没多久,就到了。

    眼前的院子有点类似北方的四合院,但又不太像,房子的风格很是古朴,院内的花草也只是一些很平常的花卉,但栽种的人似乎颇有情趣,居然布置得颇有几分水墨江南的韵味。

    双方简单见过礼后,随即聊得热火朝天,一开始锦卿还听得颇为仔细,后面一听似乎蛮枯燥,便有些不奈起来。正想着要去院子转转的时候,顾家树看到他略有些疲惫面容,便招呼他可以到二楼书房转转,而且二楼也有客房可供休息。

    和大家打过招呼上了二楼之后,发现二房的三个房间的门都大门着,由于楼梯是开在正中间,他随即进了离他最近的一个房门。

    一进门他发现一水的绿檀木家具,绿檀木书桌,绿檀木圈椅,绿檀木书柜,绿檀五斗柜,梳妆台,绿檀大衣柜,还有绿檀木做的清式花架,花架上还有芬芳的茉莉,正散发着香甜的气味。当然最显眼的就是那张绿檀如意罗汉床,床上还有寝具。靠近竹窗边,竹窗上所挂着的是雨过天青色软烟罗,随着窗外徐徐吹过的风儿而飘动。窗下的绿檀木的桌子上摆放着几张宣纸,砚台上搁着几只毛笔,宣纸由寿山石雕刻而成的镇尺压着,拿起镇尺看到宣纸上用行草写就的一行字“我心有猛虎在细嗅蔷薇”,虽然笔力还稍嫌薄弱,但意蕴潇洒,笔法飘逸。这句话他知道,这是英国诗人西格里夫·萨松曾写过的,原文是“herose。。”

    想不到此间主人倒颇有情趣,看到架上古筝,他更加确定刚才的推测,这应该是一个姑娘的房间。本想看看就离开的,可是一转头,他看到阳台外摇摇椅,看着摇椅摆放的位置,他心里一动,想不到还有人和他一样的喜好,也喜欢看落日余晖,走近摇摇椅,看到摇椅上还摊着一本书,这是英文版的“百年孤独”,他想不到顾家会有谁住在这样一个雅致的房间,喜欢看这样的一本书。

    他本想躺躺就起身的,可能摇摇椅太舒服了,也可能是因为风中带来的香甜气息太沉醉,他觉得头越来越沉,终于沉睡了过去,到后面连手上正在看的“百年孤独”掉在地上也不知道。

    没想到小姑娘看了他一会儿后,反而转身从柜中拿出一条薄毯,轻轻的搭在自己的身上。原来这是她的房间呀,想不到,这还真出乎自己的意料,小丫头靠近自己身边的时候,他似乎闻到了一股淡淡的似兰花又似桂花的幽香,那淡淡清香好像一直萦绕在自己的鼻端,澹台锦卿暗想,这是香水的味道吗?这个味道挺好闻的,随即放下戒心继续睡眠。

    曼莎看看这大帅哥没有醒来的意思,她觉得自己更困了,嗯,想着自己和他的年纪的差距,再说,他在阳台,自己在房间,应该不会有什么误会。

    曼莎也管不了那么多了,脱下外衣,打开被子,曼莎也开始补起觉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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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功夫茶() 
难得睡了个好觉,这一觉睡得可真是香甜,澹台锦卿惬意的伸了个懒腰。从摇椅中起身,叠好身上的薄毯,经过罗汉床的时候,他禁不住去看曼莎。

    只见曼莎也睡得香甜,粉嫩的小脸因为睡着微微带着红晕,卷翘的长睫毛,还嘟着小嘴,两只手却紧紧抱着一个长长的糖果枕,身上的薄被也被她蹬到了床下,可能觉得有点冷,她皱了皱眉,身下的长枕抱得更紧了,锦卿捡起地上的薄被,薄被上也带着淡淡的幽香,轻轻的给曼莎盖好后,退出了房间。

    提步到了隔壁的客房,澹台锦卿梳洗了一下,随即下楼。

    而在楼下餐厅看到了饭点,却仍然没有看到应该下楼的曼莎,太婆婆皱了皱眉,这可是少见的呀,想想估计是小丫头最近太辛苦了,算了,还得自己上去叫她吃饭。

    上了二楼,到了曼莎的房间门口,太婆婆人还未到,就叫了“曼曼,起床了,吃饭了”;“哦,哦”睡得模模糊糊的曼莎下意识的回答道。知道这样绝对不能让曼莎真正清醒,了解曼莎的太婆婆还是大步踏入曼莎的房间,掀起曼莎的被子。“曼曼,吃饭了,今天可是有客人呀!”

    客人,今天有什么客人,啊,想起来了,曼莎终于彻底清醒过来了,立即跳下床,快速的梳洗下楼。

    晚餐的菜自然是太婆婆亲自下厨,十分丰盛,因为澹台家是北方人,多少会吃点辣,所以今晚的菜都略带一点辣味,澹台锦卿看着眼前虽然是家常菜,但每样看似简单的菜都让人食指大动,还有鲜美的竹荪鸡汤。就连平时不是很注重口腹之欲的锦卿也忍不住多喝了一碗。

    用过饭后没有多久,照例还是喝茶,不过在顾家,顾家树在曼莎的影响下也比较喜欢铁观音,只要曼莎在家都是由曼莎泡茶。今天有客人更是不例外。

    曼莎端了茶盘出来,上面摆了不少功夫茶的茶具,瓷器全都是素色白瓷,盖碗,茶海,茶杯,茶洗,佛手茶漏,每只瓷器上都只是题着几行诗,简单而素朴,除这些外,还有茶道六君子和一只十分逗趣的尿童。

    曼莎先是将所有的茶具全部用开水冲洗了一遍,先是把水注入到茶海,盖碗,茶杯中,稍稍烫了汤瓷器,再把瓷器中的水倒入茶洗中,另一只注满水的茶杯,稳立在茶盘中,其余的茶杯,依次用两指捏住,快速用两指旋转,与那只立着的杯子亲密接触,使得手上的杯子边缘浸泡在桌上那只杯口中,这样每一只杯子的杯缘都洗得特别干净,曼莎做的动作很快,可是丝毫不见凌乱,如行去如水般,十分美丽。

    当所有的杯子都清洗干净后,曼莎从客厅的小冰箱中取出一罐茶叶,曼莎用茶匙取出茶叶后,立即将茶叶归回原位。

    取出的茶叶放置在盖碗杯中,提起刚刚重新烧好的开水,缓缓注入杯中,待到七八分满的时候,她用食指按住杯盖,另外的两只手指拇指和中指的指尖捏住杯沿,留出缝隙,将茶水倒在茶海上。因为这是第一泡,所以曼莎一边快速用茶海上的第一泡茶汤再次洗了几只杯子,洗过的茶水都浇在尿童的身上,一边又将开水重新注入到盖碗中,大约20秒后,用同样的手法,把茶汤倒入茶海,这时候茶海上早就放好了茶漏,经过过滤后的茶水缓缓流入到茶海中。曼莎再把茶水依次倒在清洗过的杯子上,她不是一次倒满,而是每只杯子每一次只倒四分之一左右,这是韩信点兵,接下连续来回倒了三次,这是关公巡城,大约每只杯子重复三次,每只杯子茶汤都有八分满的时候,曼莎再把面前的茶杯依次放在澹台伯雄,澹台锦卿,太公公,太婆婆,最后才是自己面前。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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