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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魂棺-第1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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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纳斯伸出仅剩下的手臂,入怀,从衣服里面,拽出来一条项链。

我的心,一动。

虽然这条项链曾经系在艾丽丝的胸前,虽然我也曾抚摸过。

可是,这却是我第一次亲眼见到,认真的查看。

银色的项链,青黑色的链缀,古拙,精致。

尤其是那枚链缀,上面刻着蛇形的图案,栩栩如生。

乔纳斯的手臂,因为抽痛在颤抖,链缀也轻轻摆动。就好像那条蛇活了过来,正在微微蠕动。

而下一个瞬间,乔纳斯则举着这条手臂,朝着悬崖的方向移动。

“把金甲给我,让我走!”他嚣张无比的吼道:“不然的话,我就将项链丢下悬崖。”

我的心中“咯噔”一下。

他在威胁我们。

邱连虎望了我一眼,继而,明魅也将视线转向了我。

很显然,他们发现了我极度在意这条项链。

所以,此刻需要我来做决定。

我深深的呼吸,和乔纳斯双目对视。

我发现,这一刻,我几乎败了。

原来,被逼上绝路的人,依然是我。

我不住的深呼吸,压抑着自己不断跳出来作祟的情绪,让自己所有不切实际的想法消散。

我咬着牙。

“我照你说的做,你给我项链。”

这是一场交易,也是一场赌博。

我,不想输,不想输掉我心爱女人的心——我想给她快乐,幸福。

“是不是归还,要看我的心情,更要看你的表现。”乔纳斯得意的笑了,似乎很满意我的表情:“这场戏,你还要陪我一直演下去……咦?”

就在一瞬间,乔纳斯的眼神变了,他吃惊的低下头。

顺着他视线的方向,我看到了一只手。

一只活人的手。

可是,这只手,却是从悬崖的方向,向上伸出来的。

也就是说,有人此刻,正用身体紧贴在峭壁上。

而这只手,则死死的抓住了乔纳斯的脚踝。

仓井还活着?

我下意识的这样想到。

可是,仓井是一名老人,手掌干枯消瘦。

但这只伸出来的手掌,除了遍布刮擦的血痕,还宽厚有力。

“你,怎么会是你?你是从哪里冒出来的,你、你想干什么……”乔纳斯的脸色变得极度难看,狂妄的情绪荡然无存。

看得出来,他拼命想要挣扎,却没有办法从那只手掌禁锢之中解脱。

“你……你到底是谁?”乔纳斯呼吸变得急促,他狂躁的叫嚷起来:“放开我,放开我!”

然而,这只手,如同鬼魅,不管他怎样挣扎,就是不松开。

此情此景,让所有人都动容。从我们所在的角度,只能看到乔纳斯挣扎的状态,以及那只手掌与半截手臂,如此而已。

可是,这只手到底是谁的?为什么会从这个方向伸出来?

“哈哈哈,我知道了,原来是你!”乔纳斯忽然之间全身一阵颤抖,继而狂笑起来:“没有想到,竟然真的是你!very well,这真是太有趣了!”

“这场戏结束了,原来是你骗了我……你这个骗子,让我们一起下地狱吧!”

乔纳斯狂笑了一声,再也不挣扎,直接张开独臂,朝着身后的方向。

倒下。

他的身后,是苍茫的天际,是陡峭的悬崖。

“不!”我大吼一声,冲上前去。

邱连虎和明魅的手臂几乎同时伸出来——他们怕我坠落悬崖,一个抓住了我的胳膊,一个抓住了我的衣领。

我被拉扯着无法更加靠近悬崖,探出头去,眼睁睁的看到,乔纳斯四肢张开,面对着我,下沉,远去。

就像是早已知道我会这样盯着他。他的手指,做出了一个瞄准射击的挑衅动动作——同时,依然死死的攥住那条项链。

我还看到,在他的腰上,环抱着一双手臂,死死的抱着。这双手臂就像来自地狱,将魔鬼拉向他应该去往的地方。

但这双手臂的主人,却在他高大的身躯遮挡之下,根本看不到。

几秒钟后,乔纳斯的身影,彻底融进了苍茫之中。

“呼……”

起风了,寒冷料峭。

天边的阴暗却被风吹开。

此时此刻,一道天光,撕裂了黑暗。

贺兰山,黎明。

万里红霞。

(本卷终)

【第三卷 龙息】

第一章 天府龙镇

蜀道,人杰地灵。

多少千古风流人物。

这里是四川资中,龙镇。

古老而狭长的龙镇,十弯九曲,一眼望去,看不到街头街尾,也看不到街边街口。

只要不是阴霾的天气,抬眼便是豁然开朗的蓝天碧云。龙镇很独特,半阴半阳,半青半阕。一眼清澈透明的泉水,哺育了这里,似乎已经有千秋万代。

数万平方米的明代建筑风韵尚存,恰似她的外貌俯视图一样,像一条刚出海的“蛟龙”,奇迹般地在天府之国腹心游荡。

在来到这里之前,邱连虎告诉过我,资中出美女,美女在龙镇。

短短的时间之内,这让男人怦然心动的传闻无处印证,我却印证关于巴蜀之地的另外一个特征——那就是美食。

不管是早上,还是黄昏。只要有口腹之欲,就可以在这里得到充分的满足。美食的种类极多,花样繁复。

在镇上的客栈里面,我和邱连虎、明魅三人,已经住了半个多月。眼看天气一天一天的炎热起来。龙镇的一家家火锅店却生意日渐兴隆,似乎天气越热,当地人们享受美食的欲望便越加强烈。

火锅也成了我们三人的必备美食。每隔一日,必定走街串巷,寻找香气最为扑鼻的那一家,大快朵颐。

生命,本应如花般绽放,尤其是像我一样,经历过几番生死,挣扎着顽强的在逆境与险境之中生存下来的人。

距离贺兰山的那场天灾,已经过去了几个月。

虽然亲历之人全都心有余悸,但我们,依然活着。

在乔纳斯被那只犹如地狱中伸出来的血手拉下悬崖,当我带着艾丽丝全身而退之后,整件事情,依然疑点重重。

那只手,究竟属于谁?为什么会要将乔纳斯拖入万劫不复?

他是人,还是鬼?他如何从陡峭崖壁,逆行而上?

乔纳斯最后的话语之中,充满和惊讶和慌张,似乎最终认出了这个人的身份。

由此可见,乔纳斯和这只血手的主人,应该是旧识。

但他还说,这个人骗了他。

这个“他”,到底是谁?谁会骗他?谁又能骗得了他?

这个谜团,只怕已经随着“冰雪勇士”的陨落,成为不可能解开的秘密吧。

至于那件具有摄魂之力的天神金甲,已经被邱连虎收回。

奇怪的是,当艾丽丝从金甲之中脱落,那金甲之上的光芒也随即散去,变成了乌金一般的深沉颜色,更像是一块岩石——或者说是陨石。

在这样的状态下,不管是谁去触碰,都不会发生血肉吸嗜,变作骷髅骸骨的状况发生。

这似乎印证了乔纳斯说过的话。

“当有人能够和金甲融和的时候,就是金甲发挥出天神力量的时候,能够制造无穷无尽的白骨战士。”

当然,没有人愿意轻易尝试,亲自和此物融合——这金甲,太神秘,也太邪恶。其上面蕴含的力量,远不是人类科学能够解释的。

我曾经建议将这件东西,和鲍鱼等人分享。希望通过“零界”组织,找到其力量的秘密。

然而,这个建议立刻便被白虎将军所否定了。

邱连虎认为,此物乔纳斯已经多次说起过,和大哥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几乎可以确定,金甲的存在以及使用方法,都是大哥提供给他的。

而贺兰山之行、以及“创世纪”科考团,同样也是按照大哥留下的信息,使我们参与其中的。两者之间的联系,不言自明。

或许,这件神鬼莫测的金甲,才是大哥张天玺的最终目的。而我们置身天灾之中,经历的一切,就是为了替他将此物收回吧。

除此之外,当时发生在我身上的、身披金甲的经历。邱连虎也给我了一种看似合理的解释——在那一刻,我的魂魄出体了。

正是因为我的魂魄和金甲诡异的结合在了一起,方才能够破除乔纳斯的巫毒傀儡术,并且操纵巨兽白骨,和蝠群激战,从而将战局彻底扭转。

这就是为什么在我昏迷过去之前,看到了自己脸朝下趴在地面上一动不动的原因。

在那一刻,我看到了我——我的魂魄,看到了我的肉身。

这种观点匪夷所思,但有过出体经历的我,对此却深信不疑。

而这金甲,也如乔纳斯所说,有种对于魂魄的吸噬之力。不然的话,我或许不会有在意识还清醒的情况下,魂魄出体的经历。

当然,所有的一切,都是一种不着边际的假设和推论。毕竟在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事情是没有办法解释原因的。

我最愿意相信的一种解释,就是我的执着。

在那一刻,我心爱的女孩,身陷险境,我唯一的执念,就是将她解救。人,往往在这样的时候,会爆发出惊人的力量吧。在那一刻,我变成了可以魂魄出体的“超能力者”。

事后,金甲已经被秘密的转移,邱连虎没有告诉我转移到了什么地方,但我知道,金甲一定会非常稳妥安全。

对于艾丽丝,我每每想起的是时候,心中都会有无尽的甜蜜和酸楚。

她是一个完美的天使,但却并不属于我的世界。

一切结束之后,她和小雪一起回到了美国,继续完成论文。

在这其间,我收到了她的几封信。

信是用中文写的,虽然有些歪歪扭扭,但看得出来,她正在拼命的学习中文,并且希望以后都用这种文字和我交流。

信中,他反复提及对我的思念,也说过等到学业完成,一定会回到中国,成为我的妻子。并且表示,欢迎任何时候,到美国去,和她相聚。

对此,我有些不知所措。或许这就是中西方文化的差别,她的爱,是炽热具体的,但我的爱,却是低调羞涩的。

一切,都还要看缘分。

我给不了她天长地久的承诺,却暗暗发誓,只要找到了大哥,我一定会去看她。

因为,我珍惜这份感情。

贺兰山,我们没有再回去,但却始终和屠夫保持着联系。

我给了他一笔钱,请他雇佣当地人帮我在山中寻找乔纳斯的尸体,以及那遗失的链坠。

可惜的是,直到现在,过去了几个月,依然没有任何线索。似乎乔纳斯那个魔鬼,真的已经在坠崖的时候,摔成了粉身碎骨。

很遗憾,我不能将链坠帮助艾丽丝找回。但只要有任何一丝希望,我都会努力的。

资中龙镇,是邱连虎执意要带我来的。至于为什么要来这里,来这里做什么,他没有说。

只是告诉我,等时间到了,我自然会知道。

这没有什么不好,许久以来,我都没有如此轻松休闲,享受美食的机会。

龙镇对我,是天堂。

对此,明魅几乎和我有同样的感受。

不知道是不是我有些太敏感了,经历过贺兰山的生死劫,这名守陵女子竟然变得水灵起来。不光是雪白的皮肤里面多出了几分红润的光泽,就连身材也显得丰满了几分。

虽然还是消瘦,但骨感中也透着几分女人味道。

俏丽的短发张长,系在腮边。当她出现在龙镇的街头巷尾的时候,总会引来路人的侧目和阵阵口哨声。

有的时候我忽然觉得,她似乎被旁人当成了“美女在龙镇”的典范。

更稀奇的是,这段时间里面,她变得——活泼了。

以前一整天都不会说一句话,现在则每天都会找我或者邱连虎说些话,有时候遇到了美食与美景,也会笑。

这笑容,不难看,和所有年轻美丽的女人一样,很灿烂。

我曾经问过她,为什么不回京城,而是依然跟着我们。

她依然是那句“我无处可去,反正你们管饭吃喝。遇到了危险,我可以为你们提供帮助”,云云。

但我知道,她的开心来自于两件事情。

首先,便是之前的一件包裹。

屠夫从大漠酒家里面找到了一个包裹,是乔纳斯和其同伙遗落的。

其中有不少在中国搜罗到的珍宝古玩,当时从拍卖行拍走的落凤翡翠金钗也赫然在列。

这是明魅守陵一族传下的宝贝,当时卖掉,她心中十分难过。

现在却回到了我们手中。

这件东西,我记得乔纳斯曾经想要送给艾丽丝当做定情信物。但是,此时此刻,不论如何,艾丽丝都不会接受此物了。

所以,我干脆豪爽的将其还给了明魅。

她的开心,根本不是冰冷的脸颊能够掩饰的。

其次,便是冥灭剑。

这件杀器我送给了她之后,她几乎从来没有离开过身上,就连睡觉都是放在枕头底下的。由此可见她对于冥灭剑的喜爱。

或许,我隐约觉得,她还有另外一个开心的原因。

我和邱连虎,在她心中,已经成为了朋友和伙伴。

月上云霄,三个人围着火锅,食指大动。

手机忽然响了。

听铃声,不是我的手机,而明魅从不使用手机。

“谁的电话?”我下意识的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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