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依依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锦绣重生:天价豪门千金-第115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赵国天对霍思宁这样没大没小的态度也不恼,反而乐呵呵地笑了笑:“先上前菜吧,那菜还炖着呢,得再等个十来分钟。”

    说着,就让门外的服务员开始上前菜,他则坐了下来,顺手从一侧的一个柜子里直接拎了一瓶红酒打开,往醒酒器里面倒酒。

    几个人一边聊一边吃着凉菜,很快酒也醒好了,倒上酒,那边就上来一个热乎乎的锅子,锅子里咕噜咕噜泛着奶白色的汤汁,看起来就鲜香无比。

    本书来自

第2226章 再遇金鳖() 
    

    霍思宁是个吃货,重生之前是个穷diao丝的时候,她也经常每到一个地方就先走街串巷地找各种好吃的,重生后这几年经济条件宽裕了,自然就更加夸张了,尤其是她又有了戒子空间这个外挂,所以经常买很多美食存着,什么时候想吃了就直接拿出来吃。

    也正是因为如此,霍思宁如今也算是个美食达人了,一般的东西她还真不看在眼里,就像是赵国天拿出来的这一瓶三十年的拉菲,霍思宁那别墅地下室里面就存了比这更好的,她自然就能够平常心对待了。

    但这锅子里炖的东西,她还真有些好奇,主要是这屋子里的几个人在锅子进来之后,目光就没舍得从这锅子上面挪开过,一上桌就迫不及待地执起筷子夹起了一块往嘴里塞。

    霍思宁见状,忙朝着一旁的姜潮示意了一下,也跟着夹起来一块。

    锅子里的肉是白色的,还带着骨头和皮,皮微微泛金黄色,却是嫩滑无比,光看肉的样子,霍思宁也看不出来这是什么野味儿。

    只能用嘴巴尝了,她将肉塞进嘴里,一股特殊的鲜香味儿充斥着味蕾,这国宴大厨的手艺的确不是盖的,这锅子里的东西味道确实不错,浓郁的汤汁加上鲜嫩的肉质,和鸡鸭鱼肉这种常见肉类绝对不在一个档次,就连霍思宁都险些把舌头给吞了。

    吃了几口,霍思宁却仍然是一头雾水,猜不出来这锅子里的是什么玩意儿,她隐约有几分猜测,忍不住开口问道:

    “这是什么肉啊,蛇肉?鳄鱼肉?总不会是穿山甲吧?”

    那边姜潮一听霍思宁说蛇肉开始,脸色就一变再变,再听到她提及“穿山甲”,更是吓得连筷子都掉桌子上了,脸色涨得通红,差点当场就将嘴里的肉给吐出来了:

    “穿穿山甲?这个是保护动物,不能吃的!”

    霍思宁还没有说话,一旁的胡永元就忍不住翻了个白眼:“我们当然知道穿山甲是保护动物,但这玩意儿广城人吃得还少吗?都快濒临灭绝了!”

    那边姜潮表情有些欲哭不哭的样子:“真真是穿山甲啊?”

    陈乾坤看姜潮那傻乎乎的样子,都有些不忍心了:“什么蛇肉鳄鱼穿山甲的,你别听霍思宁这丫头胡说,真要是这种俗气的东西,也犯不着赵老板亲自动手了,这家伙眼光这么挑剔,这种东西怎么可能入得了他的眼?”

    霍思宁一听陈乾坤这话,也不由得恍然。

    的确,如果是这些普通的野味儿,市面上肯定都是见得着的,赵国天肯定不会为了这种东西而破例下厨,严雪松这几个人虽然不算大富大贵之人,却也是有一定身份的,鳄鱼蛇肉这些野味儿他们肯定吃过,不可能在见到锅子进屋后就这么迫不及待。

    所以她猜测的肯定不对。

    可是这样一来,霍思宁也有些黔驴技穷了,她是真猜不出来她刚刚尝的这是什么玩意儿,只知道味道非常美味,让人吃了还想吃。

    “你吃过乌龟跟甲鱼吗?”赵国天见霍思宁绞尽脑汁也猜不出来,忍不住笑了,缓缓开口问道。

    霍思宁点了点头:“当然吃过,你是说这是乌龟或者甲鱼?可是我吃着味道虽然有点像,但是跟我平时吃的乌龟甲鱼并不一样啊!再说,这种东西就算是野生的,那也很常见吧,犯不着赵老板亲自动手啊。”

    赵国天笑着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是也不是,你说味道不一样,一是因为食材的原因,另一个是因为我用了特殊的处理办法。”

    “小胡带来的这一只,是甲鱼,但是又比较特别,是甲鱼里面非常难得的一种,以前是给皇室御贡的,我祖上给皇家做御厨,所以留下了不少御膳房食谱,里面就有处理这种食材的特殊办法,但我在国宴呆了三十多年也没遇到过这个食材,没想到退下来了,反倒遇上了。”

    霍思宁一听到赵国天提到甲鱼,又说了皇室御贡,顿时就愣住了,再想到刚刚她夹起的那一块肉上面带着的微微泛黄的肉皮,脑子里不由得灵光一闪,隐约地有了一个猜测。

    她看了看面前咕噜咕噜翻滚着的锅子,忍不住开口说道:“您说的这个,该不会是金鳖吧?”

    赵国天闻言顿时一愣,就连桌子跟前的其他几人也都诧异地朝着霍思宁这边看了过来,严雪松更是诧异地望着霍思宁:

    “你这是怎么猜到的,难道你也听说过金鳖?”

    陈乾坤倒是笑道:“她就是生物专业的,听说过金鳖也正常,不过这玩意儿这几十年都没见过影儿了,要不是小胡这回带回来的这一只,我只怕都要以为这玩意儿已经绝迹了。只是可惜,这只到小胡手里面的时候,已经是死物了,不然该是个多么优秀的生物样本啊!”

    陈乾坤职业病又犯了,半句话也不忘他的老本行。

    霍思宁却是露出果然的神情,目光落在面前这翻滚的锅子上,面上表情有些怀念,又有些说不出的复杂。

    回忆了一番往昔,顿了半晌,霍思宁才笑着摇了摇头,开口道:“不是听说过,事实上,我见过,而且是活着的金鳖。”

    一听霍思宁这话,众人更是吃惊,尤其是陈乾坤和严雪松,两人猛地就抬起头来,下意识地追问道:“你见过活着的,什么时候?”

    霍思宁当然知道这两位这么追问的意思,她苦笑道:“三年前,我在巴蜀老家的水库里面捞河蚌,因缘际会下,正巧捉到过一只金鳖。我那个时候家境不太好,刚刚高考完,正是缺钱的时候,遇到了一个酒楼大厨,那人帮我找了个买家,把那金鳖直接给卖了。”

    “正是因为这笔钱,我才能只身来到s市上大学,没有这第一桶金,也许我早就辍学了,那也就没有现在坐在这儿的霍思宁了。”

    霍思宁没有详细说她捕捉金鳖的过程,但是事实上,胡永元能遇到一只金鳖就不错了,金鳖本身就凶悍,所以霍思宁也早就猜到胡永元买下这玩意儿的时候,肯定已经死了,这并不奇怪,要知道当初在那个白云水库,霍思宁若不是有灵气相助,只怕也会被金鳖伤得不轻。

    本书来自

第2227章 被宰了?() 
    

    那个时候霍思宁才刚刚重生没多久,正为了摆脱霍勇徐莲的掌控费尽心机,没想到却意外发现身体里多了避水珠,利用这个作弊器,找到了她人生中第一个转折点。

    卖河蚌幸运地遇到了刘庆东,让她顺利得到了重生后的第一桶金,至于那只金鳖,在刘庆东召集了一堆老餮竞价了一番后,竟然卖出了一万五的高价。

    在如今的霍思宁看来,一万五可能不过就是她一顿饭的事儿,但是对那个时候的霍思宁来说,却是一笔巨款。

    她那会儿毕竟才刚刚十八岁,又刚刚考完高考,拿到这么大一笔钱,她甚至有不真实的感觉。

    不过如今再回过头去看那个时候的自己,霍思宁却只觉得心酸且好笑。

    要知道当初她抓到的那一只金鳖,可是足有十六斤半,而且还是生龙活虎的,按照刘庆东那时候的说法,那金鳖最起码也有五六十年了,绝对算是个老家伙了。

    如果是现在霍思宁再遇到这样一只金鳖,她就绝对不会像当初那样将它给卖了,哪怕不送到研究所里面去,也得自己养起来。

    不过霍思宁心里也感激那只金鳖,若不是它,霍思宁没那么顺利地离开白云乡,也没有那么大的勇气只身来到s市闯荡。

    虽然霍思宁语焉不详,但是有那些媒体报纸大肆渲染,在座的众人都或多或少地听说过霍思宁的身世,知道这姑娘小时候寄人篱下,是养在舅舅家的,而且受尽了折辱虐待,如今再听霍思宁亲口说起当年离开家乡的时候的事儿,不免都有些唏嘘。

    一个孤女只身来到s市,能达到如今的地位,的确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在唏嘘感慨的同时,在场的几人又不免对霍思宁感到佩服。

    媒体报道很多都杜撰过霍思宁在白云乡和她离开白云乡之后的事儿,但是谁也不会想到,这姑娘竟然是靠着一只金鳖走出来的,这种事儿,要不是当事人亲口说出来,还真没有人想得到。

    “你那只金鳖卖了多少钱?”得知霍思宁三年前抓过一只活着的金鳖,胡永元顿觉好奇,忍不住问道。

    霍思宁伸出手来比划了一个手势。

    胡永元下意识地问道:“十五万?”

    霍思宁没好气地看了胡永元一眼:“你觉得可能吗?一万五,十六斤半的老金鳖,差不多得五六十年的年龄了!”

    这话一出口,赵国天霍的就从椅子上站了起来,面色震惊,严雪松和陈乾坤也都露出了遗憾的神色,唯独胡永元却是被嘴里的茶给呛着了,一瞬间表情扭曲,一脸的不敢置信:

    “你说多少?!”

    “一万五啊,你这只多大,多少钱买的?”

    胡永元的嘴角抽了抽,脸瞬间就黑了下来,沉沉地低着头不说话了。

    一旁严雪松噗嗤一下就乐了:“小胡啊,你也别跟霍丫头比,她那是在巴蜀乡镇里面,那地儿多的是野物,能卖得起什么价?再说那是三年前,她又是一个小姑娘,能卖一万五就不错了。”

    霍思宁一听严雪松这话,就知道胡永元的这一只金鳖绝对不是这个价格买的,忍不住也有些好奇:

    “胡老师你这只到底多少钱买的?”

    严雪松给霍思宁伸出了五根手指:“六斤八两,这个数。”

    霍思宁顿时目瞪口呆,一只四斤八两的死王八,哪怕是只金鳖,那也值不了五万块吧,这是被人当凯子宰了啊!

    倒是赵国天忍不住插嘴道:“小胡这也不算冤,这金鳖在帝都也得这个价,要是我遇到了,我也会掏钱买下来。这玩意儿太少了,能遇到一只就不能错过,不是小胡不懂行情,是霍丫头被人当了冤大头了。就算是三年前,一只十六斤半的五六十个年头的老鳖,在魔都帝都怎么也得上六位数了,哪怕是在巴蜀,也得五六万,霍丫头你这是被人坑了!”

    说着赵国天仍然是一脸的不甘和愤愤然:“你要是当初遇到的人是我,那我肯定不会吝啬钱,怎么着也得给你个五万八万的,绝对不会让你吃这么大的亏。”

    霍思宁嘴角不由得弯了弯,笑着摇了摇头。

    她并不觉得生气,也并不认为当初刘庆东是坑了自己,当年她要不是遇到了刘庆东,恐怕她要多走很多弯路,刘庆东当初在菜市场第一次看到她卖河蚌,就没有吝啬,将他对河蚌的行情一五一十地告知了她,甚至还主动给她提供了一条销路。

    若是刘庆东真是那种歪心思多想要坑她的人,在河蚌这一件事儿上,他就不会这样推心置腹地跟她做这笔生意。

    而且后来她拿出金鳖之后,刘庆东也没有藏私自己昧下来,而是召集了一群老朋友一块儿竞价,摆明了就是不想占她的便宜。

    至于为什么会卖一万五这么低的价钱,霍思宁觉得也能够理解,在白云乡那一带,金鳖虽然少见,但肯定不是只见过这么一只,顶多就是她的那只格外大了些,再加上乡镇的物价摆在那儿,人的见识也少,想要卖出六位数这样的天价,根本不可能。

    霍思宁年前在帝都再次遇到过刘庆东,当时刘庆东已经跟白云乡聚贤庄的老板赵贤因为理念不同分道扬镳,他只身到帝都闯荡,又重新开了一家饭店。

    那个时候,霍思宁已经今夕不同往日,两人再度重逢,她已经能够很平静地跟刘庆东说起当年的往事了,所以也没有瞒着,把她从白云乡逃离的事儿给说了出来。

    刘庆东得知其中的内情,还曾颇为感慨,甚至直言如果他当初知道霍思宁是那种困难的境况,就不会选择叫上一帮老友公开竞拍,而会私下里将她的那只金鳖高价买下来,就当是帮她一把,毕竟那时候他的经济条件还算宽裕,帮她一把还是没问题的。

    这样一个豁达正直的人,霍思宁有理由相信,他于这件事上,的确是没有抱什么私心的,要真有私心,也是因为他想要让几个老友尝一尝这样难得一遇的好东西。

    本书�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1) 踩(1)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