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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娃儿妈-第8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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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大牛也拉着自家的麦子来了,瞧见他们夫妇,笑着打招呼。

    村里这个大堂,是全村人一起合力修起来的,就是为了这样的时候,每年稻谷,小麦,黄豆,这些带壳需要脱粒的,都是到这里,用唯一的一个大碾子,碾着脱粒。

    因为大堂很大,中间有个分界线,可以供农忙的时候,两家人一起使用。

    庄稼人在这种时候,都死很齐心的,不会有什么先后顺序的争执,都死简单的商量一下,便按着约定好的顺寻来做。

    今日便是轮到他们俩家了。

    虽然下着雨,有些不方便,但是时间不等人,拉了麦子的两家就便立刻的开始劳作,吴松跟陈大牛一起拉碾,夏梅跟陈氏在后面翻面,将麦子反过来,脱粒更加完全。

    今日文兮去了镇上,带着唐宝一起的,家里只有云霓和杏花,负责做饭送饭。

    夏梅家七亩小麦,加上陈家的五亩,按照一亩地一百斤来算,也就是一千二百斤的小麦,这么多要在一天以内弄完,实在是太赶时间。

    今日虽然外面下着雨,但是室内仍然有些闷热,没多久夏梅便出了一身的汗,到了中午,云霓跟杏花送饭过来,里面的衣裳已经湿透了。

    “爹娘,夏梅姐姐,快过来休息,吃饭吧!”

    “哎哟我的腰啊!”听到声音,直起身的陈氏低呼一声,扭了扭自己过度劳累的腰,大声招呼一下还在干活的几人,“诶!快来吃饭吧!吃了饭再继续干活咧!”

    于是剩下三人也都陆续停下,便擦汗,便慢慢走过来。

    陈大牛疲累的坐在门槛上,面对着门外,感叹一声,“真的是累人啊这个,今天一天,要弄完这么多呢!明天可就不该咱们用了啊!”

    陈氏接过杏花递过来的饭碗,也叹了一声道:“谁说不是呢!这不也是没办法么,今年的麦子长的极好,收成要比往年高俩三成,这才将人累的不行。”

    夏梅有些虚弱的笑道:“这也算是好事啊!产量高,粮食好,夜里睡得也舒坦啊!”

    “这倒是!”

    陈大牛乐呵呵的笑了一声,端起冒了尖的一碗白米饭,大口的吃着。

    吴松一直没有说话,只是静静给夏梅擦了汗,递给她凉水,等她喝了自己才喝了一大口凉水,歇了片刻,才端起碗,开始吃饭。

    像今天这种劳动量极大的天,饭菜便要做的极为扎实,午饭都是白白的大米饭,加了萝卜四季豆的骨头汤,还有大量的腊肉块,炖的刚刚好,云霓还带着一碗夏梅冬天腌的辣萝卜块,极为下饭。

    杏花和云霓也是在这一起吃,几人都是吃的顾不上说话,狠狠的吃了两大碗米饭,喝足了汤,肚子里有了能提供力气的食物,整个人才活了过来。

    吃过午饭,云霓和杏花也留下来帮忙,翻着小麦,这茬碾完,快速的将麦秸秆收到一旁,扑上新的麦子。

    四个女人忙着腰就没有直起来过,到了晚饭时分,麦子也只剩下一茬左右。

    众人这才直起腰,稍稍的休息了片刻。

    杏花看了看天色,脸色一慌,急忙走出来,喊着云霓,“云霓妹妹!快点出来,咱么该回去做饭了!”

    云霓抬头一看,也是发觉天色已经这么晚了,干净走出去收拾了碗筷,带回家做饭。

    陈氏有气无力的喊了一声,“杏花,不用急,咱们要将麦子收完了才会回来吃饭!晚上多做点好吃的!”

    杏花远远的应了一声,人已经走的没影了。

    ps:更得这么晚,我有罪,我悔过……/(tot)/(。)

第一百四八章 初夏() 
辛辛苦苦累了一天,腰都未曾直起来,终于将两家人的麦子都脱完粒了。

    这也昭示着,初夏正式来临了。

    将脱过粒的麦粒拉回去还要脱壳,晒干,需要面粉的时候磨成面粉,然后便可以做美味的面食了。

    俩家都拉回自家的麦粒,麦秸秆也拉回去,是很好的引火材料。

    将麦粒送回屋里,麦秸秆堆在后院的棚子里,这才吴松跟夏梅,这才坐下来休息了片刻。

    回屋给夏梅倒了一碗之前晾好的凉开水,坐在屋檐下,看着细细的雨水随风飘落。

    累了一天,坐下来休息的瞬间,就这么什么也不干,都感觉是幸福的。

    夏梅疲累的休息一会,转头看了一眼身旁静静坐着的男人。

    精瘦的身上衣衫还带着未干的汗水,勾勒出性感的线条,从夏梅这个角度看去,可以清晰看到微微翘起的浓密的睫毛,还有那双幽秘深邃的眼眸。

    平淡无波的直视前方,朦胧的细雨带起的潮气仿佛都沁入到眼底。

    视线移到他的大掌,上面早已布满厚茧,以前只是握弓箭的部位才有的,现在手掌上到处都是厚茧。

    夏梅心中微微抽痛,眼里泛起心疼。

    站起身,一言不发的走到他的身后,一双龋姆旁诩缟希寄陌茨Α�

    “娘子?怎么了……啊!啊……”

    被按上今天劳累过度的肩膀,就连吴松也不禁低呼出声。

    随后便露出享受的表情。

    “嗯……娘子,别累着了,过来我也给你按按吧。”

    说着,将夏梅拉进自己的怀里坐下。

    夏梅脸色一红。瞪了他一眼,作势便要起身,吴松却将她紧紧的抱在怀里,一颗大脑袋埋在胸口的位置。

    夏梅觉得有些害羞,想着该去夏家吃饭了,便一下一下轻轻的推着怀里的脑袋,不自觉的放低了声音:“快起来了。咱们该走了。”

    吴松却耍赖一般的在胸前摇头。闷闷的声音道:“不要,这里软和。”

    夏梅恼羞成怒,轻轻的抓着他的耳朵往外拽。

    僵持了一会。最后还是夏梅妥协,由着他放松的靠着自己怀里,一下一下的轻抚着他的脑袋。

    也就几个呼吸,但是对于疲惫的吴松来说。就像已经充电几个时辰。

    “走吧娘子,饿了吧?咱们去吃饭吧!”

    …………

    饱饱的吃了饭。陈氏笑着赞叹一声云霓的厨艺越来越好了,云霓抿唇轻笑:“婶子可是过誉了,哪里是我做得好,分明是杏花姐姐心灵手巧。”

    陈氏满意的眯起眼。面上笑道:“哪里,不过几道家常小菜罢了。”

    云霓眼珠轻转,笑道:“嫂子。您还别客气,杏花姐姐最近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整日在家练习女儿家的本事,如今,这水平可是甩我好远了呢!”

    夏梅接过话头,也是高兴的道:“是啊婶子,如今杏花瞧着,就跟那大户人家的小姐一样,模样俊俏不说,礼仪本事也是顶好的。”

    “将来谁娶了她,那可是几世才修来的福分咧!”

    众人的打趣,让杏花羞得满脸通红,佯怒的跺了一下脚,嗔怒道:“你们别说了!”

    说着,转身就跑了出去。

    身后传来几人逗乐的笑声,杏花脸色微红间,脑海里浮现出一个身材修长面容清秀的少年身影。

    少女脸色,愈发的红艳欲滴。

    初夏季节,满天繁星已经隐约闪烁,夜空无月,微风里飘散的,是少男少女独有的荡漾情思。

    …………

    收完了小麦,开始种玉米,现在种的玉米便是*月份收,晚秋玉米当季时间更长,甜味更足,吃起来满嘴溢香。

    “夫君,地里的土豆等几天就该收了,到时候我让文皓回来帮忙,云霓也留下给你们做饭。”

    晚上躺在炕上,夏梅闭着眼,脑海里盘算着事情,时不时出声和一旁的吴松讨论几句。

    前几日收完小麦,吴松才算是松了口气,瞧着满屋子装满麦子的麻袋,嘴角的酒窝深深的窝进去,盛着醉人的笑意。

    歇息了一日,吴松又回到教导唐宝和文皓武功的日子,眼下地里土豆熟了,怕是又要忙几日了。

    夏梅很是心疼吴松,总感觉是自己拖累了他,明明是个自由随意的男人,却不得不为了她,整日在田地里与泥土打交道。

    想到这里,夏梅转身,紧紧抱住眼前男人精瘦的腰身,脑袋埋进温暖的胸膛。

    吴松感受到怀里女人的怜惜与愧疚,唇角微勾,淡淡的嗓音带着安抚,“娘子,睡吧,我没事。”

    夏梅抿唇,半晌没有出声。

    忽的抬头,黑暗里大眼睛闪着诱人的水光。

    “夫君,你辛苦了,今晚……你且安心的享受吧!”

    吴松还未反应过来,便感觉怀里的小女人一阵扭动,慢吞吞的爬到了自己身上。

    有些迷茫的吴松本能的扶着身上的纤腰,防止她掉下来,正要出声问时感觉到身上人慢慢扭动到危险的位置,眸色一沉,喉结不自觉的滑动了两下。

    “娘子……你,干什么……”

    身上的动作停顿了片刻,被子里传来夏梅认真的嗓音:“夫君……你别动,放着我来!”

    吴松再次咽了咽口水滋润一下干涩的嗓子,感觉到自己的腰带已经慢慢脱落,眸色愈发的深邃。

    直到那一刻真正的契合,吴松不由得咬紧牙根,从嗓子眼里发出的低呼淹没在相依的唇齿间。

    仍然有些寒冷的初夏深夜,彼此紧紧相依的躯体反复交缠,淋漓的汗水自皮肤上滚滚滑下,滴在对方的皮肤上,渗出灼热的温度。

    一夜火热。想用自己主动来安慰吴松的夏梅,在第二日感觉到自己酸痛的四肢,便悔青了肠子。

    “这是作的什么孽啊……”

    揉揉自己酸痛的小腿肚,夏梅心里真是泪流满面。

    反之,瞧着吴松,却是如沐春风般得意畅快得意,很早便起来给自己娘子儿子熬滋补的鸡汤。大火熬出油。浓浓的鸡汤诱人垂涎。

    这野鸡是昨日抓的,尾巴上长长的鲜艳的野鸡毛吴松特地洗干净带了回来。

    用一小块红薯块,加两个铜钱。做成了一个简单漂亮的鸡毛毽子。

    唐宝回来瞧见,刚开始还欢喜的不得了,倒腾着踢了一会,便渐渐失了兴趣。

    “爹爹。这个是女孩子玩的,唐宝不要。”

    夏梅闻言。瞪了这人小鬼大的唐宝一眼,夺过他手上被嫌弃的毽子,轻轻呵斥道:“你这孩子,自己踢不好。便怪起毽子来了!”

    将毽子拿在手中,夏梅倒是越看越喜欢,其实唐宝说的也不错。这种游戏,女孩子更加擅长一些。

    于是唐宝便放弃了鸡毛毽子。但新鲜的野鸡肉被炖的烂烂的,大半都进了他的肚子。

    “娘亲,我们走吧!爹爹,我去学堂啦!”

    吴松轻笑着送了母子二人出门,转回去继续处理这几日打猎的动物,皮子晾干了便要送到镇上去,已经有好几日没有去了。

    “诶,你说,这吴家地里种的是个啥?那苗子我咋重来没见过?”

    大山村里的人收了麦子,又赶着天气种下了玉米,这才闲着休息了几日,那些约着一起,扛着锄头去地里除草的庄稼汉们,边走边闲聊。

    这不,走到吴家地边上,一人纳闷的问了一句。

    旁边的人轻蔑的一撇眼,不屑的道:“能种个啥玩意儿?!你又不是不知道,那家里就那个唐瘸子媳妇管事,这庄稼地,肯定也是她折腾的!依我看,这吴家小子,迟早被她给拖累咯!”

    “不会吧……你看人家现在过得多好,村里可没几个人,能有人家的家底子!”

    那人有些不高兴,嘟囔着道:“再能干又怎样?!还不是个娘们!”

    说着,自己扛着锄头先走了,留下那人撇撇嘴,慢悠悠的跟上。

    尽管村里对这块地猜测颇多,但是对夏梅没有半分影响,因为她知道,土豆这东西,迟早会被人发现它的优秀。

    酒楼里卖的土豆,其实销量并不大,夏梅有意控制,再加上土豆的菜色只做一两样,所以知道这东西的人,只在少数。

    至于何时将土豆完全的呈现在众人面前,夏梅觉得,还不到时候。

    自己来的这一年,弄了太多的新东西,大家已经见怪不怪,就像刘全打趣的那般,现在就算她说土也能吃,他都相信。

    夏梅苦笑,这只能说明,大家对新的事物接受能力变强的同时,也失去那种新鲜,惊讶,冲突,效果远不如从前。

    对于土豆,夏梅是真爱,所以她要留着,等一个适当的时机。

    不过,这并不妨碍她对土豆的怀念之情。

    前几日,文皓回去帮着吴松收了那几亩地的土豆,按照夏梅的意思,避开了人群,用麻袋装着,先收了路边的地,等大家反应过来想去看的时候,也没有合适的借口了。

    土豆收货极为简单,刨起来就可以,一个土豆蛋都没留下,尽数收了回去。

    土豆苗留在地里,暴晒了一两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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