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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乡-第47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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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娇笑道:“找找看……”

    大长秋进来的时候见皇帝正在跟阿娇在地板上翻腾,就眼观鼻,鼻观心的将倒翻的矮几扶正,然后再把食盒里的几样菜肴布置在上面。

    顺手拖走了被皇帝踢翻的烛台,然后悄无声息的离开了大殿,一层白色的轻纱流水一般从大殿的四周垂下来,将所有旖旎之气困在大殿中。

    华灯初上,只是闷热的天气里,这段美好的时光并没有让霍光有玩耍的心思。

    他的目光不时地落在装了毛毛虫的铜丝笼子上,笼子里的毛毛虫沉睡之后的状态很不一样,有的是蛹,有的是茧,只是这些茧没有蚕茧那么浑圆厚重,显得非常轻薄,有的呈简单的三角形,有的呈美丽的扇形……虽有差别,却变化不大。

    云音在一边笨拙的弹奏着秦筝,声音说不上来,据说是高山流水……

    大师娘弹奏的高山流水,霍光很容易就能听出来,哪怕只有一小段音符,也能把他带入美丽的幻境。

    云音就不同了,因此,她每次弹奏的时候,都要事先告诉大家她将要弹奏的曲子的名字。

    她的小手太稚嫩,为了不至于被琴弦弄破指头,师傅特意给她制作了一套可以绑在手指上的假指甲,这样她就能毫无顾忌的随意弹琴了。

    事实上,霍光弹奏秦筝的本事要高过云音,对这东西霍光可是下过苦功的。

    因为秦筝这东西可不仅仅是乐器这么简单,在两百年前的战国时代,秦筝可是一种可以当做防守弩箭攻击的盾,又能挥舞作战的武器,所谓筝横为乐,立地成兵之说。

    霍光自己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跟着师傅学会了未雨绸缪这样的本事。

    但凡是有这种心思的人,对未来的观感一般都是悲观的,觉得危险随时会降临,必须时时刻刻做好反抗逃命的准备。

    勋贵聚会的时候无疑是最危险的时候,如果带着一把剑进入贵族聚会之所,会被人诟病,如果带着一把秦筝进入聚会之所就该是一桩雅事了。

    就像师傅从不去参加勋贵们必须带着辘轳剑参加的聚会一样,霍光也不喜欢,总觉得把自己置身于危险之境,是一种极为愚蠢的做法。

    云音张开缺少了一颗门牙的嘴巴冲着霍光笑道:“我已经弹完了高山流水,要不要我给你再弹一曲《韭门》?”

    霍光笑道:“弹得比昨日要好,用了师傅制作的假指甲,琴声似乎更加清脆了,明天我也试试这个假指甲。

    《韭门》这首曲子太沉闷了,不是很喜欢,你还是继续弹奏《高山流水》吧,刚刚听出一点味道。“

    云音大喜,连忙点头道:“好啊,好啊,我也觉得刚才弹的不错。”

    说完话,云音才觉得自己刚才把嘴巴张的太大,有些懊恼,真不明白,好好地牙齿为什么会自己掉……

    不过,在小光跟前应该没什么关系,毕竟,他掉牙的时候云音也是见过的。

    叮咚,叮咚的古筝再次想起,霍光的目光再一次落在那些笼子上。

    一些茧子已经开始微微摇晃了,透过烛光,茧子里面的黑点开始蠕动……

    师傅的话没有错,毛毛虫之所以会消失,不是因为什么狗屁的天人感应,而是因为她们的成熟期到了,该变形产卵了……

    曹襄已经开始动手写奏折了,他写的很快,手边的笼子里已经有一只蛾子快要从茧子里面钻出来了。

    不知不觉写了很久,曹襄放下手中笔,瞅着钻出大半个身体的蛾子叹息一声,捏捏眉心,提笔继续写道:“臣以为,天人感应之说或许有之,然毛虫之属一日而尽者,并非天意,而是毛虫之属的寿数已到,只有转化形体,为产卵续命做准备。

    就如同蚕,乃是世之常事,大可不必大惊小怪,上天降罪之说,徒庸人自扰尔……“

    云琅此时并未关注毛毛虫事件,白鹿币消失之后,就没有什么好担心的了。

    孟大,孟二如今彻底的成为了家禽饲养专家,兄弟二人齐齐的获封农学博士,已经让他的父母欢喜若狂了。

    如今,孟大跟小虫的儿子已经出世,云琅看过,并没有出现眉间尺那样的恐怖结果,相反,是一个很漂亮的孩子。

    孩子降生之后,孟府整整欢庆了十天之久,即便是皇帝,皇后,阿娇,也送去了厚礼,这让孟氏名噪长安!

    或许这世上真的有天意,孟大在孩子降生之后,似乎变得不那么懵懵懂懂的了。

    如今,颌下留着一丛短须,如果不说话,颇有一些名家法度。

    今晚,云琅,孟大,孟二,要试验新发明的湿度计,这东西平日里看着没什么屁用,可是,想要大规模的人工孵化小鸡,小鸭子,小鹅,就离不开这东西。

    说真的,云琅都没有想到孟大居然会发明出湿度计来,尽管这个湿度计原始的让云琅几乎发狂。

    他不得不承认,孟大发明出来的东西就是湿度计,而且是可以放在生产生活中使用的湿度计。

    孟大发明的湿度计就是在天平的一段绑上很容易吸收水汽的艾绒,另一边趁着艾绒干燥,做好配重,然后把这架天平放在孵化房里,艾绒自然就会吸收空气中的水汽。

    然后,绑着艾绒的这一边就会变重,下沉。

    再然后,只要看天平绑艾绒的这一端在湿度最合适的时候下降到了什么地方,就在这个地方做好标记,设定为一个常数值。

    如果高于常数值,就开窗户通风,如果低于常数值就喷水增加湿度……听明白了孟大的设计之后,云琅觉得跟孟大比起来,他才是一个真正的蠢货。

    毕竟,他以前都是靠经验的……

    这东西已经算是成功了,云琅能做的就是制作出一个刻度盘,设置常数值,再给这架湿度计做一个罩子。

    云琅发现,自己最近的智商并不在常数值范围内,先是霍光让他觉得几十年的饭白吃了。

    后来又是曹襄,让他觉得自己很多时候是在杞人忧天。

    现在,孟大,孟二又用巨锤在他的脑门上给了重重一击,在他最为骄傲的基础科学上,他一样输的一败涂地。

    苏稚发出一声娇吟,然后双手抱着云琅的脖子紧紧的勒住,身体如同咸鱼一般僵硬。

    这是她最欢喜的时刻,直到全身松软下来,这才恋恋不舍的松开手,眨巴着眼睛,希望还能再快活一次。

    这是云琅仅剩下的一点骄傲了。

    天明时分,曹襄的信使骑着快马走了,霍光打开了自己的那些铜丝笼子,看着一群蛾子迎着朝阳扑棱棱的飞走了,中间还夹杂着几只美丽的蝴蝶。

    孟大背着手站在鸡窝旁边,在他的身后有七八只毛色斑斓的大公鸡正在引吭高歌。

    只有老虎,费力的挪动着自己硕大的爪子,爬上楼梯,面对朝阳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就卧在自己平日里最喜欢的破毯子上准备继续睡觉。

    它对自己的生活基本满意,唯一不满的是该死的红袖又把破毯子给清洗的干干净净……

第三十二章今日之日多烦忧() 
第三十二章今日之日多烦忧

    司马迁的历史书写的很不顺利,主要是三皇五帝时期的历史太不靠谱了。

    他觉得很难写。

    他想写通史,那么,就要从大汉国的本源开始写起。

    想要写大汉国的本源,就要说清楚大汉国这些人的由来。

    如果这样写,盘古,女娲,燧人氏……都会出现在他的史书上。

    想想都让人失望,盘古可以开天辟地,女娲可以抟土造人,神农尝百草,黄帝可以呼风唤雨,蚩尤能调动百万魔神,刑天脑袋掉了都能继续战斗,哪怕是桀纣之流都能酒池肉林……到了刘彻这里,就只有弄点白鹿币的本事了!

    一代不如一代的历史就没法子写。

    云琅见司马迁的时候,正好遇见他从地窖里出来,嘴上的墨痕都没有时间清理。

    见云琅来了,司马迁一把抓住他道:“有没有酒?”

    云琅愣愣的道:“自然是有的。”

    “多不多?”

    “不算少!”

    “我们两个今天去你家的酒窖里喝酒你意下如何?”

    “为什么一定要去酒窖喝酒?外边喝酒也不错啊。”

    “没脸见人!”

    这话明显是敷衍人,司马迁的老婆此时正站在门口,同样愁容满面。

    “家父不耐仕途劳苦,预备辞官回家颐养天年,史官的位置要由我来接任。”

    喝了一杯酒之后,司马迁终于说出了真正的原因,写史书写进了死胡同,一时半会没有出来的可能,这个时候就任史官,或许能够另辟蹊径。

    “你以前写的东西呢?”

    司马迁豪迈的笑道:“付之一炬。”

    “为何?”

    “见之生厌,不烧待何?”

    “不准备写你的大作了?”

    “写啊,只是需要重打锣鼓另开张,心性不足,学识不够,见识短浅,胸无沟壑,这样的司马迁如何能写出一部煌煌巨著呢?

    喝酒,喝酒,且容我去人间历练一阵……哈哈哈……“

    云琅知道司马迁的仕途就没有顺利过,这一去,恐怕要在官场这个烂泥坑里滚一身的泥。

    不过,云琅还是举杯祝贺他,祝贺他青云直上。

    这一次司马迁喝的烂醉如泥,他似乎将所有的心思都放在酒杯中,然后和着烈酒一起吞下了肚子。

    烂醉一场之后,司马迁告别了他居住了两年之久的云氏,乘坐着一辆牛车,车上装载着老婆跟两大箱子书籍,就信心满满的去长安赴任了。

    宋乔想要收回司马迁居住的听涛居,那个美丽的地方已经被他们夫妇糟蹋的差不多了,应该重新改建一下,好招待下一位贵客。

    云琅不觉得还有谁能比司马迁更加高贵的,所以,没有允许宋乔派人改建听涛居,只是派人对听涛居进行日常洒扫就好。

    一个义气满满下山为官的书生,估计要不了多久,就会重新回到云氏,继续住在这里写书。

    何愁有不再吃炒豆子了,霍光说上个月何愁有吃了一颗豆子,结果,他的一颗牙齿被豆子弄坏了,流了很多血。

    这是老迈的象征……

    不过,云琅制作的五香蚕豆他还是很喜欢,至少这种煮出来的豆子糯香绵软,不会伤害到牙齿。

    就这样,何愁有放弃了著名的铁蚕豆,开始吃五香豆了,这看似是一个很小的变化。

    实际上,在云琅看来,这是何愁有没了克艰排难雄心的重要标志。

    从此之后,何愁有就不再是那个让所有人感到恐惧的大魔王一般的人了。

    如今的他,不过是教授云氏子武技的一个老朽而已。

    权力,是男人最强有力的不老神药,只要权力尚在手中,他就感觉不到老。

    一年多的时间里,何愁有再也没有见到刘彻,也没有接到刘彻的任何指令。

    那个人好像已经忘记了他的存在……

    何愁有虽然在变得老迈,却变得更像是一个人,在他居住的清泉居边上,摆满了他从骊山上挖来的兰花。

    装兰花的陶盆是云琅送给他的,每一个陶盆都让何愁有非常的满意,在他看来,皇宫里装兰花的大缸还上不了台面。

    兰花的香味清远,天气越是清冷,味道传的就越远,偌大的清泉居就被一股若有若无的兰花香气笼罩着。

    “好人就不该为官,隐士就应该彻底的隐藏起来,凡是能被皇家劝下山的隐士,都是求权夺利之徒,只有到了我这个岁数才知晓能平安的种几盆兰花该是多么愉快的事情。”

    云琅笑着摇头道:“要不,等我七十岁了再跟您学着种兰花?”

    何愁有微微一笑,眼角蕴满了喜气,指指身边的那些兰花道:“我活到那个时候,不过呢,这些兰花可以给你。

    等我死了,记得把我也做成泥塑,不用把我的血肉消融掉,可以直接制作一个胖的泥塑。选一个可以靠墙偷懒的地方把我放好,然后就把陵卫大营封闭了吧!”

    云琅轻笑道:“我现在就想把它给封闭掉,至于你,还是弄一套棺椁,埋在云氏的坟地里,你是云音跟霍光的师傅,他们该时时来祭拜你。”

    何愁有吃了一颗五香豆道:“你将来不进去?”

    云琅傲然道:“我是大汉国人!”

    何愁有挑挑大拇指道:“不错,不错,我记得你以前在我面前说过,你是老秦人!

    这种有奶便是娘的做派,一般人可学不来,尤其是还能把见风使舵的龌龊手段,说出一股子烈士气息的人,这世上大概只有你了吧?”

    云琅笑着挥挥手道:“弃我去着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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