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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本书没有系统!本书没有系统本书!没有系统!重要的事说三遍!矿业大学毕业实习生王欢被同学灌了一肚子酒,酒醒之后居然穿越到了明末弘光年间,好死不死的附身在一个弱质少年身上。乱世之中,是生是死?且看王欢在四面危机中闯出一条生路。斗南明、战流贼、御建州,封疆裂土,一步步力挽狂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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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扬州十日()
“腰缠十万贯,骑鹤下扬州。”
南朝宋人殷芸的故事文章《小说》中,进京赶考的几个书生救了一个老头,结果这个老头居然是不世出的老神仙,为了报答几人的救命之情,许几人每人一个愿望,其中最聪明的一个书生,就提出了上面的一句诗词作为愿望。
非是这个书生掉书包,而是自南北朝到元明时期的扬州,俨然当代经济中心,累世富庶之地,淮河上的一颗明珠。淮扬路上,瓜洲渡口,熙熙攘攘皆为巨贾豪商,作坊店铺遍布城内城外,工商鼎盛,人口密集,城中房屋雕梁画栋,鳞次栉比。烟花丛中,寻花问柳之徒接踵摩肩,莺莺燕燕之声千娇百媚,故而唐代诗人贾岛有诗云:“闻说到扬州,吹箫有旧游。人来多不见,莫非上迷楼?”
明代以来,扬州府作为江苏省境内江北二府之一,辖三县领三州,地理条件更为得天独厚,以大运河为漕运依仗,交通便利,盐业发达,南货北上,北货南运,刺激了工商业的进一步发展,是以明人林章在风花雪月中忘情吟诗道:“不知今夜秦淮水,送到扬州第几桥?”
1645年,南明弘光元年四月,扬州。
狼烟遍地,哭声震天,城池四门紧闭,往日烟花繁华的城市已成为人间地狱。青石板铺就的大街上,身着铁甲、剃着金钱鼠尾辫的士兵拿着大刀长矛,狞笑着踢开街道两侧的大门,高呼“蛮子献宝!”冲进去杀光男子,抢虏妇女,翻箱倒柜,抢走一切可以拿走的财物,身高不及车轮的幼童则被带走,充作披甲人之奴。
一时间,扬州城中火光冲天,不分贫贱良萎、富室草芦,没有一家一户能逃脱屠城之灾,大街小巷尸横遍野,无数人头落地,千门万户家破人亡,号哭声声震百里。
扬州最热闹的东关街上,一家临街的铺子,朱漆大门已经被撞得稀烂,一名光头鼠尾辫的矮小敦实清兵右手提着长刀,刀尖上鲜血淋漓下滴,左手提着裤子,胡乱系着裤带,一脸的愤怒之色,气冲冲的走了出来。
另一个高大一些的清兵大笑着从身后追上,拍着他的肩膀笑道:“墨尔迪勒,我的勇士,这就让你生气了?”
前一个清兵墨尔迪勒被人调笑,本就在气头上,又被人无礼拍了肩膀,不禁勃然大怒,就要发作,回头一看瞧清来人,却又顿时气泄,跪下低着头道:“额真,属下失礼!”
后一个清兵把他拉了起来,道:“也难怪你生气,入关以来你南征北战,跟明狗大小百余仗,从未被那些懦弱的汉人伤上分毫,今天却在这里被一个娘们咬伤了命根子。”
说道这里,他嘴角一阵扯动,又压抑不住的大笑起来。
墨尔迪勒又羞又气,一张大脸憋得通红,偏偏发笑的又是他的额真,掌握生杀大权的家族之长,不能造次,只得羞愤的站在街上,低头不语。
额真笑过之后,脸色一变,厉声道:“既然你知道羞耻,就应该把力气用到杀光汉狗身上,我告诉你,你今天丢了我的脸!如果不杀五百个汉狗的头来见我,我杀你满门!”
墨尔迪勒一呆,不禁出声问道:“额真,五百人,我一个人杀,今天怕是来不及了。”
额真展颜一笑,阴沉沉的粗声道:“豫亲王下令,杀尽城中汉狗,十日不封刀!这才第五日,再杀五百人,每天一百人,你做不到吗?”
墨尔迪勒闻声大喜,笑道:“还有五日,当然做得到!额真,你放心,不消五日,后天我就在城门前堆五百个人头献上!”
额真斜眼撇撇他的下身,那处血迹未干,晒道:“你的命根子没有大碍吧?”
墨尔迪勒尴尬的喃喃道:“无事,没有大碍,那个贱妇只是咬了一点皮外伤,还没有下死力咬就被我一刀砍了。”
额真正色道:“墨尔迪勒,你给我记住,这几天屠城才是正事,至于女人,待我们打下江南花花世界,还怕没有吗?五日之后,只要你能在城门外堆上一千个人头,我赐你一个明狗的诰命夫人又有何难?”
墨尔迪勒大喜过望,不顾下身疼痛,跪下大声回道:“是!属下遵命!请额真放心,我一定如期奉上人头!”
说罢,长身而起,提刀大步顺着石板街道冲了出去。
这样的情形,每一刻都在扬州城中上演,无数的清兵在街道上、店铺内、民宅中,抢夺财物,杀人放火,城破时躲入家中、希望能逃过一死的老百姓,被暴戾的兵丁从屋子里拖出来,不顾哀声求饶,残杀在门口。血流成河,尸首遍地,就连青色的石板街道,也被染成了红色。
硝烟弥漫,凄惨绝伦。
漫天烽火中,一群畏畏缩缩的身影,出现在兵锋卷过的一条小街上。
街上全是尸体,血腥之气洋溢在空气中,几乎令人作呕。
一阵微风吹过,将硝烟中的身影显现出来,原来是二十几个身着青色麻衣的光头和尚,看年纪,都是不到十八岁的小沙弥,满脸稚嫩,神色惊恐,当看到满街的死尸时,更是吓得连脚都迈不出去。
“阿弥陀佛!”几个和尚闭目低声宣号,以此来抵御心中的恐慌。
“阿你个屁!”跟在几人身后的一个黄脸兵丁一脚踹在走在最后面的一个小和尚背上,这一脚势大力沉,小和尚遂不及防,被踢了个狗吃屎,脸碰在地上,顿时鼻血长流。
前面的几个小和尚连忙转身将他扶起,畏畏缩缩的站到一边。
“呸!晦气!”伸腿踢人的兵丁朝地上吐了一口口水,这人一张脸脸色蜡黄,高颧骨尖下颚,一对鼠眼中满是刻薄无情,额头上一道细长的伤疤,似乎是弓箭划过的伤痕,身材不高却很结实,一看就是混过多年的老兵痞,他恨恨的骂道:“你们这帮小秃驴,老子看着就来气!别人在城里抢金银抢女人,升官发财,老子却要陪着你们抬尸体撒石灰,想着就来气!”越说越气,黄脸兵丁作势又要抬腿上去踢人。
一群小和尚挤作一团,恐惧的望着黄脸兵丁,瑟瑟发抖,却没人敢躲避,只是绝望的不断低声诵读“阿弥陀佛”。
其中一个瘦弱的小和尚,却咬咬牙,看了看坐在地上鼻血长流站不起来的同伴,毅然从一群光头和尚中站了出来,站到了黄脸兵丁面前。
这个小和尚面目清秀,剑眉星眸,虽然穿着一身明显偏大的破烂僧袍,却浑身洋溢着一股自然而然的书卷气,如果不是长期营养不良,身材瘦小,面带菜色,打扮一下,倒不失为一个翩翩浊世佳公子。
不过个子虽然小,气度却不低,小和尚双脚站定,双掌合十,宣一声法号,低声道:“这位军爷,同为汉人,还请手下留情,我这位师弟已经受伤,行动不便,请饶了他吧。”
他这么突然站出来,倒出人意料,缩在一起的小和尚们脸都白了,也让黄脸兵丁反应不及,愣了一下,伸出去的腿不知不觉的悬在了半空。不过,黄脸兵丁旋即回过神来,想明白居然有一个小和尚敢公然跟自己对着干,火气愈发大了起来。
“你妈了个巴子,小杂种,你活腻歪了是不是?”黄脸兵丁大骂道:“什么汉人,老子现在是汉八旗,是旗人!跟你们这群汉狗不一样!”
黄脸兵丁脸色发黑,显然已经气到极致,盛怒之下,“刷!”的一声,拔出了腰间长刀,嘴角一抽,狞笑道:“满洲贵人在杀人发财,老子就宰个和尚见见血!”
黄脸兵丁脚步一错,双手高举,雪亮的钢刀反射着惨淡的日光,慑人心魄,吓得身后一群小和尚惊叫出声,其中有一矮一高两个小和尚尤为着急,急叫道:“王欢,快躲啊!”
站在黄脸兵丁面前的小和尚同样脸色发白,看着即将破空而至的钢刀,全身微微发抖,豆大的汗珠顺着额头蜿蜒而下、流畅满面都浑然不觉,因恐惧而剧烈收缩的瞳孔中,什么都看不见,只盯着那越来越近的刀刃,仿佛吓傻了一样呆呆不动。
只是在他的双眸中,强烈的恐惧之下,却还有一丝如释重负般的解脱,一种绝望中的解脱,这是因为,这个叫王欢的小和尚,并不属于这个时代,他是一个穿越者,来自几百年之后的世界。
(本章完)
第2章 悲哀的穿越者()
小和尚名叫王欢,在几百年后的世界里,他也叫王欢,不过不是和尚,而是正牌矿业大学的大四学生,正在毕业实习的阶段,已经进入一间巨型矿业公司做实习小哥,凭借扎实的理论功底和靠谱的野外操作经验,已经在公司里站稳脚跟,很得上司的赏识,公司人事副总裁已经找他谈过话,准备在他毕业后,就正式签约。
跟大多数还茫然不知毕业后工作为何物的同学来说,王欢是非常成功的佼佼者,升职加薪,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似乎是水到渠成的事,正因为此,一帮子大学同学凑份子给他庆祝签约,王欢也是豪爽之辈,在大排档上喝的人事不省,当他醒过来时,发现自己居然穿越了。
穿越也没什么,说不定以他所学所会,在古代挖个金矿当个沈万三也能逍遥一辈子,享尽人间富贵。可千不巧万不巧,王欢偏偏穿越到了明朝末年,兵荒马乱的年代,而且好死不死,附身到了一个无依无靠、孤苦伶仃的少年身上。
当他好不容易打听到,现在是大明弘光元年四月,自己所处的地点是扬州城内时,差点没有昏死过去,因为历史成绩优异的王欢知道,自己穿越来的时代,正是明末清初,史可法扬州殉国的时候。城外满清豫亲王多铎大军压境,将孤城扬州围得老鼠都逃不出去,而惨绝人寰的扬州十日屠城,即将发生。
在墙角独自哼哧哼哧的挣扎一番恢复过来后,王欢才定下神来,先是正视一番目前这副躯体本尊的身世,发现这个少年出身贫寒农民家庭,父母家人在明末兵灾中死于战乱,自己一人逃入扬州城内乞讨度日,完全没有其他穿越者那样附身于豪门子弟的幸运,更是觉得悲从中来。王欢努力回忆之下,依稀记起,在一本历史书上有记载,清兵为了有人搬运尸体,没有杀和尚,于是为了保命,毅然冲到一间寺庙之中,抱着住持的大腿嚎啕大哭,坚定的要剃去三千烦恼丝,一心要青灯古佛长相侍奉,将老住持感动得当场收下这个小沙弥。
还没有来得及给他取个法号,第二天扬州城就破了,如狼似虎的清兵冲入城内,毫无悬念的开始了烧杀抢掠,与王欢预料的略有不同,清兵没有顾忌庙宇庄严,同样进入自己藏身的寺庙,将想同他们讲道理的住持一刀砍了,将庙里值钱之物搜了个干净,连大雄宝殿上的金身如来像都搬走了。
庙里的和尚死的死,逃的逃,剩下十来个和自己一般大小的小沙弥被清兵关在庙中柴房里,当作尸体搬运工,因为城里死人尸体太多了,如果不及时清理搬走,很容易爆发瘟疫,这是清兵不愿意看到的。
一连几天,每天都目睹如同修罗地狱一样的杀戮场面,王欢的世界观已经崩溃了,人怎么能这么残忍?虽然不同种族,但城里的士兵基本上都逃光了,剩下的只是老百姓,手无寸铁,毫无反抗之力,怎么会有这样的军队,以纯碎的杀人为乐?王欢所接受的教育,一直是民族和睦,大中华同乐的观念,虽然他也知道,几百年前的世界,民族这个概念还是如同国家一样的对立,但对立到这个地步,是他始料未及的。
他的心已经完全绝望了,在这样的世界里,他就像一颗小草一样渺小,哪怕他胸中韬略满腹、所学足以振兴国家,却毫无用武之地,他完全可以想象到自己今后的下场,那就是被某个满洲贵族掳为奴隶,悲惨的在田间地头劳作一生,最后毫无尊严的死去。
“你妹的,我可能是穿越史上最悲催的一个了!”王欢这样想着,看着即将把自己劈为两半的长刀,悲愤的自语道。
就这样解脱吧,我不属于这个世界,也改变不了这个世界,死了更好,死了最好,死了一了百了!
刀锋带起的劲风已经切到了他的皮肤,王欢却依然眼也不眨的看着黄脸兵丁和他手中的刀,甚至嘴角都带起了一点笑意。
这笑意让黄脸兵丁心中发毛,也让他更为的恼怒:“见过不怕死的,但像这样敢嘲笑老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