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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现在这些都不重要了,他从怀中取出简易的地图,开始仔细辨认起来。
不得不说,其实简易地图也有它的好处,那就是简单、明了。
卡库所绘的地图就十分明了,他在左边和中间的路口处画了各画了一个x,而右边的路口则画了一个箭头,并画了一颗斜着长的树。
一开始佩恩还以为是卡库的画技实在是不堪入目,但现在看来却并非如此,就在右手边的这条路上,有一根很明显歪着长的树。
佩恩笑了笑,心道卡库还真是细心,即便是不识字也不要紧,只要不是智障或眼睛有问题,都能看明白该走那条路了。
很显然,佩恩并不属于这两者中的其中之一。
“怪不得骑士的号召力如此强大,质量高,信誉好,想不出名都难。”佩恩由衷的发出感叹,同时觉得又欠下对方一个人情,如果有机会话,这个人情一定要加倍奉还。
收拾下心情,佩恩狠拍了一下锤子的屁股,“走了,伙计。”
七十里的路程说近不近,说远不远,大约两个小时后,当他穿过最后一片树林,眼前的视野顿时豁然开朗。
梅格镇所处的地理位置有些特殊,说它特殊,是因为这个镇子基本算是四面环山,镇子处在盆地与高山的结合处,而佩恩所在的位置,能够将整个镇子及周边一览无余的尽收眼底。
即使是之前来过,但记忆中的和亲眼所见,完全是两码事。
“好美。”佩恩被眼前的震撼景象给震住了,眼前是一片宽广的麦田,目及之处的高山流水流淌而下,汇集成一潭碧绿色的潭水,麦田几乎不需要人工灌溉,潭水通过水渠灌入田中,将麦田分割成一个个规矩的长方形。
在西阳的照射下,这里简直就是一片人间的净土。
驻足观望了好一阵,佩恩才有些恋恋不舍的从土坡向镇子奔去。
在高处看向镇子感觉好像没多远似的,但从土坡下到盆地的麦田时,骑马需要将近十分钟才看到了镇子的城墙,而他现在目及之处,全部都是一些农作物。
佩恩的前身不久前刚来过梅格镇,所以他对镇子的印象还算深刻,其它还好,就是这里潮湿闷热的气候让他有些受不了,哪怕是在冬季,也像是刚下过雨的夏天一样。
“咯咯,咯咯,嘶”
佩恩感觉耳边传来这样的声音,寻声望去,他看见一只还不到自己腰部的绿皮怪物,它正半蹲在麦田中向自己呲着牙,要是不注意的话,很容易将它忽略掉。
他的印象中曾经见过这种低等怪物,好像叫食人兽来着。
这是一种类人的怪物,一双黑不溜秋的大眼珠子,和那张大嘴几乎占了整个脑袋。
食人兽是这个世界最常见的特产,它们的智商不高,不过却比豺狼还要凶残,锯齿状的牙齿能够轻易咬碎成人的骨骼,一旦被他咬上一口,那基本也就跪了。他记得银光骑士是这么说的。
但在他的印象中,这些小怪物并不像骑士大人说的那样,在骑士剑出鞘的那一霎,这些只会吼叫的小家伙就四散而逃,看起来十分的胆小。
不过,令他感到奇怪的是,他记得这种怪物喜欢生活在沼泽湿地,一般在王国的西部比较常见。
它怎么会出现在这里,难道也是迷路了?
佩恩坐在马背上左右瞭望了一眼,发现这附近并没有人,这让他顿时来了兴致。用下巴对着这个小家伙点了点,挑衅的吹了一声口哨。他觉得这是个不错的练手机会。
从马背上一跃而下,佩恩从马袋中取出一把两尺长的铁剑。
这把铁剑是前身做学徒时,利用废铁自己打造的,男人嘛,都喜欢舞刀弄剑什么的,顺便也好打发下无聊的时间。
两尺长的剑身,有三磅多重,打眼一看有戏粗糙,没有经过抛光,不过能够看得出来,这把剑是经过千锤百炼的,刃口已经开刃,十分的锋利。
小家伙看着眼前高大的红毛怪物,手持一把能要自己命的武器,刚才呲牙咧嘴的凶狠样立即消失不见,大眼睛滴溜溜一转,现出一副恐惧的神色,虽然依然丑陋,但感觉很萌。
佩恩心软了,有些不忍下手了,心道算了,以后练手的机会还是有的。
用铁剑指了指小家伙,一脸轻蔑的神情说道,“这次算你走运小子,不过下次我就敢保证了。”说完把剑收回马袋,然后潇洒的转身上马,准备走人。
还没等走出两步,佩恩只觉得背后传来‘哒哒哒’的声音,他立即想到了什么,猛的一转身,只见刚才那个‘萌货’正呲着牙,手脚并用的冲了上来。
第11章 不作死就不会死()
“该死。”佩恩骂了一句,伸手去摸马袋里的短剑,结果摸了两下都没摸到,估计是刚才放的太随意了。
“嘶”食人兽一声怪叫,借助冲力一跃而起,伸出一只像熊爪一样的锋利爪子,直奔其脑袋而来。
佩恩下意识的身子一矮,险险躲过这一击。
食人兽一击未中,身体在半空中轻巧的一个旋转,落地时正好面对着佩恩,冲着他咧嘴呲牙。
佩恩怒了!
刚才情急之下他甚至忘了触发技能,这会儿缓过神来,只觉得后怕不已,冷汗瞬间就冒了出来。他一伸手拔出重剑,从马背上跃下,一脸杀气的朝着食人兽走去。
食人兽此时也不攻击,而是半蹲在那里低吼着。估计还有五码的距离时,佩恩心念一动,技能触发,——空间瞬间定格。
扛着重剑的佩恩三两步来到食人兽的近前,单手握剑一斩而下,直接将怪物的脑袋一分为二。
没有惨嚎,也没有血溅四方的场面发生,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的平静。
在技能效果消失后,食人兽的脑袋像开了花一样左右分开,绿色的血液瞬间喷发而出,接着身子一软,瘫倒在地。
“不作死,就不会死。”佩恩冷笑一声,望着倒在一滩绿液中的食人兽,竟没有一丝的惧意,反而还有些小小的兴奋。毕竟前世连鸡都没杀过,而此时却杀了一只比豺狼还凶狠的怪兽,多少还是有些成就感的。
在他眼里,这与游戏里砍怪几乎没什么分别,只是身临其境而已。
至于这种颇为恶心的场面,对于一个一边啃着鸡腿,一边看着电锯惊魂的他来说,更是没有一丝的心里负担。
然而,就在他刚一转身时,眼前的一幕顿时让他愣住了。
锤子倒地了,一只食人兽咬住了锤子的喉管,鲜血流淌了一地。另有三只食人兽正凶残的盯着自己,口中发出‘咯咯’的低吼,似乎随时都有可能冲上来。
‘这下可拉裤子了’。佩恩心里咯噔一下,握着重剑的手不禁又紧了三分。
如果只有一只,他还有信心拼一把,但眼前却是四只。更要命的是,食人兽在见血之后会变得更加的凶狠。——这就意味着,他几乎没有胜算。
至于逃跑,在这些奔跑起来丝毫不逊色于马匹的怪兽面前,那样只会死的更快。
‘晕,怕个毛啊,我又不是没死过。’佩恩稳了稳有些发慌的心绪,尽量让自己看起来凶狠一些,这样或许还有几分活命的机会。
他记得银光骑士曾告诉过他,——在面对凶兽时,最忌讳的就是胆怯,凶兽天生能嗅到惊慌和恐惧的味道。一旦露怯,本来还有七分的胜算,也就只剩三分了。
佩恩目光愈发的凶狠起来,他将身子微微压低,双脚平移,调整到最佳的姿势,另一只手则缓缓抬起,双手同时握住剑柄。他想,只要它们敢冲过来,那就跟它们拼了,就算是死也要拉个垫背的!
也许是佩恩的气势起到了作用,又或许是同伴的惨死让它们心生了惧意。总之,它们没敢擅动。
就这样,在对峙了片后,佩恩似乎听到身后传来了马蹄声,随着声音越来越清晰,他知道这并不是自己的幻听。
佩恩似乎看到了生机,他在心里祈祷着,——千万一定要是梅格镇的守卫,如果是赏金猎人那就更好了。
就在下一刻,那只仍然咬住锤子脖颈不放的食人兽,身子开始向后蹭去,试图将锤子的尸体拖入麦田中。
见此一幕,佩恩顿时松了一口起气,——看来自己有救了。
嘣的一声枪响,那只试图将锤子拖入麦田的食人兽,脑袋突然多出了一个小洞来,而它的后脑则爆出了一片绿液。接着身子一歪倒了下去。
食人兽见同伴倒地,连看都没看一眼,立即转身就跑。
佩恩暗自长舒一口气,——得救了!
便在此时,佩恩感到有什么东西从左肩擦过,接着是火辣辣的疼痛,扭头看去,肩膀处的亚麻布衣被破开了一条口子,鲜血很快殷红了一片。
“嘶”佩恩见自己挂彩了,猛的吸一口凉气,转过身来刚想破口大骂,却见十来名身披盔甲,手持火枪和手弩的守卫正向自己冲来。
“滚开!”打头的那名守卫大吼一声,看这架势似乎没有要避开他的意思。
‘该死!’佩恩暗骂了一句,连忙向一旁闪去,十余骑守卫奔腾而过,马蹄扬起的烂泥溅了他一身。
骑马的守卫分成三个方向,分别追向三只落逃的食人兽。
本来还心存感激的佩恩,此刻对这些守卫的好感顿时全无,他摸了一把脸上的烂泥,嘴里骂了一句,便向锤子走去。
虽然真正与锤子相处的时间只有不到半天,但它毕竟是佩恩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个伙伴。
佩恩的神情黯淡下来,看着惨死的锤子,他的心里很难过,“伙计,是我害死了你。”
不过马死不能复生,伤悲也只能给自己徒增烦恼而已。
佩恩仰头看了看太阳的位置,估计离太阳下山还有一个小时的样子,于是他决定让锤子入土为安。
在山坡下有个沟渠,佩恩将锤子拖到沟渠中,然后用铁剑将渠边泥土掘了下去。深深的鞠了一躬后,他将马袋背在身上,扛起重剑,便义无反顾的向着梅格镇走去。
这条泥泞的道路实在是不好走,他负重五十磅走了大半个小时,双腿都有些发颤了起来。
不过还好,佩恩终于见到了不远处的城墙。
那是由一块块巨大的长方形岩石砌成,大约有三十尺高,城墙上设有四门看起来极为沉重的火炮,有两队护卫正在城墙上巡逻。
城墙之下,是一条约十码宽的护城河,可以看见,通往镇子的大门此时还是开启的。
两旁牵着铁链的吊桥是通往镇子的唯一通道。在日落时,吊桥便会收起,圆木闸门也将落下,除非是背后生有一对翅膀,否则别想进到镇子中。
第12章 赏金公会()
佩恩有些不明白,梅格镇为什么建的比城池还要坚固。而银光骑士的回答是,——曼利伯爵最不缺的就是金币,但这并不意味着别人可以窥视它们。
想想也是,这么一大片的田地,一年四季都在耕种,领主大人能缺金币才怪,而守护金币最好的办法,就是坚固的城墙和悍不畏死的守卫,而这两样,曼利伯爵都不缺。想到这里,佩恩不禁摇了摇头,“这些跟我有什么关系。”振作了一下精神,便继续向前走去。
进入梅格镇,眼前是一条岩石铺砌的蜿蜒石路,同时通过五两马车根本不是问题。而路两旁则是一些典型的西方建筑,站在城门处,可以看到两座最为显眼的建筑,——右手边的是领主伯爵的城堡,而左手边的另一座,就是圣光教廷在此设立的教堂。
赏金猎人公会就在教堂的附近,朝着那个尖顶的建筑走,保准能找到赏金公会。
“喂,那个红头发小子,你站在那里干嘛。”
佩恩寻声看去,只见两名身穿铠甲,手持重剑的家伙立在那里。
铠甲的胸前是一个盾牌形状的徽记,图案的上方是麦穗,下方则是两把交叉的利剑,这是曼利伯爵的家族徽记,同样也象征着梅格镇这片土地。
很显然,这二人都是镇子的守卫。
他们从头盔到靴子,是清一色的精钢板甲,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武装到牙齿。眼前这两位就是如此,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两座雕像立在那里。
“我要去赏金公会。”佩恩晃了晃肩上的重剑说道。
“要去赏金公会就快走,别挡在道路的中间。”其中一名守卫毫不客气的说道。
佩恩闻言一怔,他记得上次与骑士大人来梅格镇的时候,二人也是站在这个位置,赫维大人还向讲解了一些有关镇子的情况,在这驻足了有五分钟之久。而自己只站了半分钟不到就被呵斥了一顿,简直是岂有此理!
不过想归想,他还是识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