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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先知系统-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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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奇和威廉碰杯,费尔顿有事,这顿是给威廉接风洗尘的。威廉在他和伊芙走后没有得多少分,但仗着曾经分数,依然混了不错的名次。

    “听说有伯爵家族愿意招募你,你怎么没去?”唐奇摇着酒杯,看着一脸疲惫的威廉。

    “另一家子爵有我无法拒绝的条件。”威廉灌了口酒。

    “马克子爵?那个探险家?我不记得你喜欢探险。”

    威廉摇摇头,又点点头:“是他,我确实不喜欢探险。但你可别小看这位马克子爵,贵族都是人精,你知道碎石小镇的领主是谁吗?”

    “是他!?”唐奇震惊,瞬间酒意都散了,碎石小镇是凛冬城拿下碎石平原的第一站,碎石平原邪兽众多,小镇必将成为冒险者和佣兵的天下,成为一个贸易小镇。

    这样重要,有着庞大潜力的小镇,竟然是一个子爵的领地。

    子爵爵位其实不低,然而凛冬城是南境主城,贵族众多,这种好事怎么会落到子爵头上。

    “很意外吧。”威廉咳了咳:“原因其实简单,前段时间的乌鸦神庙就是马克子爵探险时找到的,他将神庙位置献给凛冬家族,要的奖励就是小镇,他原本就没有领地,凛冬家族竟然就同意了这个要求。”

    “听上去还是不合理”唐奇又点了杯麦酒。

    “管他呢,能让我最先将商铺开到小镇,才是最重要的。”威廉拍着桌子道:“只要我能在碎石镇立足,父亲就再也管不了我了。”

    “可惜,要不是雷诺兹黑帮,你这次肯定能进前三。”威廉叹气。

    对此,唐奇犹豫了一下,将科顿推荐的事告诉了他。得知唐奇要去凛冬家族,威廉顿时瞪圆了眼,吃惊的话都说不出来,最后捶胸顿足,“我本来连安慰你的话都想好了,没想到啊”

    “再来一杯!他请客!”

    威廉夸张的说道,心里还是由衷为唐奇感到高兴,表示要请两个裁缝帮他定制一套衣服。

    “对了,有件事没和你说,我中午抽空去捕鼠,结果发现火尾鼠潮消失了。”威廉低声说道。

    “大概是迁徙了。”

    唐奇想了想,火尾鼠已经带给他们一人6枚金龙的收入,是一笔很高的收入,如今消失确实有点心疼啊。威廉挠挠头,“这两天我再找找,这可是笔好生意,都成我家商铺重要商品了。”

    “注意安全。”

    唐奇和威廉碰杯,开怀畅饮。这次选拔过后,自己和朋友都找到了合适的工作,明天开始,生活就将渐渐开始改变了。

    日清月落,临去上任的前两天,唐奇都在修炼中度过,他需要时间消化最近的收获,不仅是修炼上的,还有经验上的。中途还去了趟冰原狼武馆,帮人陪练,让身体记住最近战斗中学会的技巧。

    要去贵族家就职,武馆的工作必须要辞去了,唐奇有点不舍,武馆还有很多知识他没有学到。对自己现有的格斗技巧,唐奇并不是很满意。

    缺乏系统的学习是自己最大缺点。同时没有擅长武器,则是很大的短板,毕竟拳脚弱于刀剑。

    最近自己一直使用匕首,完全是因为毒刺是手头最好的武器,对匕首的使用也全靠本能。

    如果有地方能学习剑术就好了,唐奇暗想。

    比起匕首,当然还是用剑最帅了,身穿亮银铠甲,手持冷光利剑,静立雪中,碎发飘荡,英俊冷漠,和敌人来一段寂寞的对话,然后刀光剑影这种才是唐奇期待的风格。

    而不是现在这种拿着匕首捅人,偷袭的做派,唐奇长叹了一口气。

第五十四章 凛冬城堡() 
两天时间转瞬即逝,这天清晨,一家人早早就起了床,母亲进了厨房忙碌,露易丝则帮着唐奇整理衣装。

    这套衣装母亲可是下了血本,白袍锦衣,黑衣衬底,绣着雪纹,布料都是银松城的夜绢布,价值昂贵,经过裁缝修改,非常合身,衬托出唐奇愈渐挺拔的身材。

    “很好看。”

    露易丝戴着一双白皮手套,帮着整理衣领,满意的笑道。

    人靠衣装,这话唐奇是深有感触,本身相貌就英俊,穿上这件衣服,衬托出一种文雅,清秀的五官充满知性感,挺拔的身躯又不缺乏力量感。

    母亲眼光还真是不错。

    “最近寒气没有动静吧。”唐奇低头问。

    “昨天有一点,不过手套隔温,没有人察觉。”露易丝笑着说:“到是寒症真的好了,都一个礼拜多没发病了。”

    露易丝尽量笑的灿烂,但唐奇还是捕捉到了勉强,轻轻拍了拍她的头,“别怕,哥哥要去凛冬家族了,一定能找到一位可靠的学士帮你治疗。”

    “嗯,我不怕呢。”露易丝依然笑着。

    说起来,自从关系缓和,唐奇就没在见露易丝有过悲观的表情,而以前,她神情好像总是低迷。难道这就属于经历过太多,学会笑着面对人生了?

    早餐很营养,鸡蛋、面包和牛奶。

    几块烤酥的面包配着黄油下肚,吃掉鸡蛋,把牛奶偷偷倒进露易丝的杯子,唐奇在母亲抱怨的眼神下起身。“我走了,应该晚上回家。”

    出了家门,城市还没有醒来,唐奇沿着街道往上走,走过两个路口,碰到了一辆为贵族送菜的牛车,和老伯聊了两句,搭上了顺风车。

    凛冬家族的城堡在城市顶端,越是往上走,能看到城市的景象就越多,这座建立在雪山上的城市有着独特的美丽,盘旋的街道,悬空架着的桥梁,和远方滚着黑烟的烟囱,莹白的雪城,让人惊艳。

    穿过繁华的街道,当走近城市之巅的城堡时,唐奇不禁心生震撼。

    城堡像一座奇迹,墙砖青白,耐寒青藤爬旋,宫殿弧顶像拱背巨兽,肃穆,森然,散发着恒古的气息。城堡面积不小,有两个主楼,六个外走廊衔接的副楼。

    城门站着两排全副武装的卫兵,虎背熊腰,银枪竖直,和这个时代散乱的军队素质完全不同。唐奇喉咙有点涩,他发现不论哪个卫兵,自己都没有把握战胜。

    “出示证明。”

    唐奇走进城堡门,两杆长枪交叉,卫兵沉声道。

    唐奇拿出科顿托人送的证明,卫兵扫了一眼,忽然咧嘴一笑:“原来是新来的,以后就是自己人了。”说着掀开面罩打招呼。

    “进去直接去第一个楼,老莫格会招待你的。”

    唐奇礼貌道谢,看来这些卫兵表面冷峻,其实还是蛮热情的。

    进了城堡,内部是常见的雪景,没有想象中女仆成群,摩肩接踵的样子,到是显得有点冷清,按着卫兵指的路进了第一栋楼,向一个女佣询问了老莫格,唐奇很快就找到了人。

    “新人?哦,你是科顿推荐的人吧。”

    老莫格是个驼背老人,撑着拐杖,脸上皱纹像壕沟深,牙齿剩着几颗,说话漏风。这么老还工作,唐奇深怕他不小心摔倒,一命呜呼。

    “您好。”腹诽归腹诽,对老人的尊敬唐奇还是有的。

    “小家伙还挺有礼貌,形象也不错,我看看,你的职位是马倌不错的职位,相信你会喜欢的。”老莫格呵呵道,等唐奇填了表格和契约,带着他往外走去。

    一边走,老人一边给唐奇介绍城堡各个建筑的用途和历史,并解释凛冬家族规矩不严,但也不是哪里都能去,比如少爷,小姐的房间,没有命令就进去,惩罚会很严厉。

    听着老莫格介绍,唐奇对城堡和家族有了大致了解。

    例如凛冬公爵被认命国王之手,身处王都,家族当前的代理家主是大小姐希亚。唐奇穿越后在很多人口中,都听过这位代理家主的事迹,她天赋卓绝,曾经横扫各国同龄强者,被誉为百年来最具天赋的源修。

    同时,她也是一位冷酷睿智的城主,凛冬城上下都敬畏有加。

    除了大小姐外,家族还有一位小姐和三位少爷。令唐奇感到微妙的是,那位小姐就是在武馆陪练过的芙雅娜,不过她大概不会认识自己就是了。

    马厩在城堡南面,靠着草仓,养的马不多,粗略看去有十几匹。每匹都是好马,体态神骏,健壮有力。

    “马厩的马都是少爷小姐们的,下人骑得马养在城外紧挨的小型马场里。所以你的任务不轻,这些马一匹都不能出事,它们都宝贝。”老莫格一匹匹指着马道:

    “这是黑火,二少爷的马,吃草要湿润,每隔半天梳理毛发;这是白鸽,小姐的马,吃干草,每隔六小时要按摩”

    听着老莫格的介绍,唐奇脸黑的像锅底,这哪是十几匹马,分明是十几个大爷,比人还难伺候。幸好介绍完这些马后,老莫格呵呵道:“这些你不用太操心,都有马僮负责照料,你要做的是管理马僮,都是些皮孩子。”

    说着他招招手,草仓里跑出五个孩子,年龄都很小,四男一女,长得皮皮实实,裹的像个粽子,棉衣有些脏,但身上都很干净,他们礼貌的给唐奇行礼。

    “好了,剩下的就让他们给你讲吧,人老了,精神头就有点不足。”老莫格疲倦的说道,忽然他一抬拐杖:“差点忘了,你们几个,带他去看看那个大家伙。”

    说完他扶着拐杖,嘴里念念叨叨的走了。

    大家伙?

    唐奇带着疑惑,跟着五个马僮中年龄稍大的男孩绕到草仓后,一眼就看到老莫格嘴里的大家伙——是一头马类邪兽!浑身白鳞覆盖,有着四只血红眼睛,马蹄像火烧。

    漂亮,唐奇忍不住称赞,就像传说中的龙马一样,可惜是头邪兽。

    “这是二少爷派人抓回来的,驯服不了,养着观赏。”男孩站在铁笼前,这头邪兽立刻猛撞铁笼,然而铁笼纹丝不动,撞了两下它就停下了。

    养邪兽观赏。

    唐奇嘴角抽搐

第五十五章 新官上任() 
五个马僮是凛冬家族捡来的流浪小孩,四个男孩用东南西北称呼,小女孩则叫琼,虽然年龄小,但照顾马却很有一套。

    坐在草仓门房,烤着暖炉,看着五个孩子在外面照顾马,小南、小东牵着马绕圈,小西添着草料,小北则帮白鸽做按摩,心细的琼拿着毛刷给马儿顺毛。唐奇不禁有一种虐待童工的罪恶感。

    然而,唐奇依然没有上前帮忙,每个人有每个人的工作,如果谁的工作能被别人顶替,那对他绝对不是好事。帮忙也要讲究条件。

    暖炉前烤着一排红薯,甜香扑鼻,屋外寒风更胜,小南小东将马牵回了马厩,有点犹豫的躲进门房取暖,对这个相貌英俊,年轻的上级,他们显得很生疏。

    “来来,吃个红薯。”

    唐奇微笑着,给了他们一人一个红薯,又指了指热茶,让他们自己倒。

    严寒天吃烤红薯,是南境人最爱的习俗,再配上杯热茶,真是给个贵族都不换。要说烤红薯,唐奇自认算是大师,剥开皮能看到糖浆,热气腾腾。

    小南和小东在红薯的魅力下,很快和唐奇的隔阂就消失了大半。

    一壶茶刚完,早看见门房吃红薯的琼急着刷毛,然后进屋眼巴巴看着唐奇,直到拿到一个红薯,才笑逐颜开的吃了起来。

    没多久,小北和小西也都加入了红薯宴,有吃有喝有聊,门房一阵欢笑。

    五个孩子在这里有3年了,他们给唐奇讲了家里少爷小姐的事。大小姐希亚看似最严厉,但心肠最好,是一位遵守骑士守则的骑士。

    小小姐则相反,外表乖巧,却是个小恶魔,常常捉弄下人;三少爷待人不错,赏罚分明,有时候有点古板;四少爷则还是个5岁的孩子,就是特别爱吃葡萄。

    “唯一要注意的就是二少爷。”琼吃红薯的嘴顿了顿,小声道:“二少爷很好色,而且大家都说他是纨绔”

    “琼!”小东咳了咳,琼连忙低头吃红薯。

    琼说的够多了,下人的评价能还原最真实的贵族,看来除了二少爷,其他人对下人都不错。

    至于纨绔,哪个家族没有几个纨绔子弟,要是没有才奇怪呢。

    窗外寒风渐渐停了,唐奇打算捡柴添火,忽然琼一声惊叫:

    “啊!乔德尔少爷来了。”

    唐奇看向窗外,看见一个披着熊皮披肩,有两名护卫陪同的青年走进马厩。乔德尔就是凛冬家二少爷,唐奇连忙穿上外套出门迎接。

    “二少爷。”

    走近唐奇才感觉这位二少爷浑身亮眼,一个男人,像个珠宝展架,瘦小的身材裹在熊皮披肩里,好似个豆芽菜。

    “你是新来的马倌?把白鸽给我牵出来。”乔德尔趾高气扬道

    “白鸽,那是小小姐的马啊,她说不让别人骑”唐奇还没说话,跟着的小北低声解说,然而被乔德尔听到,瞪了他一眼:

    “妹妹的马,我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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