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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是米馨,对乌鸦产生了好感之后,对他的信任也随之大大增加,甚至连车队的指挥权都分出去了一部分。虽然她也有自己的考量,但不可否认,先入为主的好感,也在其中占据了很重要的位置。
能让米馨心甘情愿的产生好感,足以见得乌鸦当时灵光一闪,选择了最恰当的应对方式的正确性。
乌鸦最喜欢做的事,就是利用别人心理防线很弱点行攻心之策,既然知道了如何更好的赢得米馨的好感,以乌鸦的为人,当然不会轻易放过,必须最大程度的利用起来,至于他为什么这么做?
“呵呵呵。”乌鸦推推眼镜,轻轻的笑着,“我当然有目的了,嘿嘿,因为她漂亮嘛。”
乌鸦的笑容里,充满了意有所指的暧昧,让看到的人绝不会误会他话里的内涵。
然而玫瑰却只是一声冷笑,神色一如既往的淡漠,没有对乌鸦愚蠢的行为作出任何评价。
“好吧,好吧,我承认,我的确是有目的的。”无言就是最高的轻蔑,在自讨没趣之后,乌鸦揉揉鼻子,讪讪的说道,“不过,目的也许没有你想象的那么明确。无心插柳柳成荫这句话,你应该并不陌生吧,呵呵呵呵,我只是在土壤里随手抛下了一颗种子,然后偶尔路过的时候,凭心情浇浇水而已。至于是什么样的种子,能不能生根发芽,最后是会长成枝繁叶茂,可以乘凉的大树,还是长成一支会吃人的玫瑰,我也不知道,而且我也不在乎。”
“倒还真像是你的风格,只负责出题引导,至于别人会不会真按照你安排好的路线来行进,反而你并不会过于看重。”玫瑰若有所思的点头道,“这么说,你觉得她有值得利用的地方喽?”
“呵呵,世上就没有毫无利用价值的人,只要方法得当,任何人都值得被利用,至于她嘛,价值格外大而已。唔,似乎酒量也可以算作其中之一,她还真是能喝啊。”
米馨的确很能喝,至少在普通人的范畴里是这样,当然不能和那些拿着高纯度酒精当水喝的能力者酒鬼相比,那些人是一群变~态,完全没有参考价值。
米馨已经连干了三碗草原烈酒,而且是三大碗。草原上的烈酒,可不比其他地方,这里都是用羊奶来酿酒的。
羊奶酒盛在碗里,酒水散发着羊奶的气味,酒液略显混浊,看上去就像是最普通的自酿米酒一样。
然而如果谁真把它们当成了普通米酒,一定会非常后悔的。
由于是羊奶酿制,酒精浓度并不算太高,就算是滴酒不沾的人,也可以稍稍喝上一两口。然而这只是开始而已,真正的羊奶酒,在此之后还要经过九蒸九酿,每蒸酿一次,羊奶酒的酒精浓度就会提升一个档次,九次之后,真正的羊奶酒才会面世。
九蒸九酿的羊奶酒,酒精浓度很高,却非常具有迷惑性。上好的羊奶酒,酒精气味并不浓烈,更像是一碗带着点酒气的羊奶,而且入口绵软润滑,喝起来口舌生津,格外解渴,让人忍不住想要一饮而尽。但是,这酒的后劲十足,说是绵里藏针也不为过,在如同女子的柔顺口感背后,隐藏着的是让人无法抵抗的凌厉,人们往往在不知不觉间,就成为了羊奶酒的俘虏,毫无抵抗力的醉倒在飘香的美酒之中。
米馨虽然没有亲口品尝过传说中上好的羊奶酒,但是见多识广的她很清楚,越是这样不温不火的酒,其实越隐藏着凶性。不过,她对自己的酒量还是相当自信的,在连着喝下三碗之后,捧起第四碗喝掉一半,剩下的用手指蘸了蘸,洒在自己的衣襟上。这套动作的意思很明显,给足了部落的面子,又表示出自己的酒量到此为止了。
“好,够爽快,果然是女中豪杰。”老酋长喜笑颜开,鼓掌道,“里面请,大家今日举杯畅饮,不醉不休。”
第一百一十六章 热火朝天()
时间已晚,天边的晚霞渐渐淡去,夕阳在草原上只留下了一抹余晖,银白与绯红,两轮弯月从大地的尽头升起,把异色的月光,洒在这片美丽的草原上。
天色渐暗,扑面的微风轻轻抚过,带着夜晚淡淡的凉意的清风,可以吹散白天肆虐在草原上的闷热潮湿,却吹不散部落里火热的气氛。
部落中心挖了六个深坑,六口巨大的铜锅被架在坑里。每口铜锅都足有半人高,看上去存在了已经不少年头了,外层的金属有些发暗,表面上还散落着隐约可见的斑驳绿锈,但锅的内部,却黄得发亮光可鉴人,看上去简直就像新的一样。
六个坑底,堆放着如山的燃料,草原上从来不担心缺少燃料,干燥的牛羊马粪,是最好的助燃物,一块就能维持很长时间,而且燃烧起来毫无异味,无论是在帐篷内外,都可以放心的使用。
燃料早已被点燃,橘红色的火舌热情的舔舐着锅底,把铜锅烧得滚烫。
铜锅里装满了水,水面在高温下尽情的翻滚,蒸腾的雾气从锅里冒出,弥散向夜空。
翻滚的水里,可以看到大块大块的羊肉,连骨带肉,每一块至少有拳头大小,在清水中浮浮沉沉,肉的表面已经变成了浅灰色,翻滚中开始向外散发淡淡的肉香。
每口锅旁,都站着个年轻的牧民,手握一根长长的光滑木棍,不时伸进锅里搅拌几下,让锅里的水不至于溢出。
锅旁的温度很高,牧民们**的上身已经布满汗水,古铜色的皮肤在火焰的映照下油光发亮,但他们的脸上,却始终洋溢着快乐的笑容,对于这群游走在草原上的牧民来说,烦恼永远与他们无缘,一顿丰盛的美食,一片亮眼的美景,甚至只是天边浮起的一道彩虹,都可以让他们感受到由衷的快乐。
六个火坑的中心,立起了一套金属烤架,一只可怜的绵羊已经变成了食材,被剥去皮肤,完整的穿在烤架上慢慢炙烤。随着烤架的慢慢转动,鲜美的酱汁一层又一层的刷在羊肉表面,借助高温的帮助缓缓向内层渗透,让肉质变得更加美味可口。绵羊的表面已经烤成了金黄色,大滴大滴的油脂向火焰中滴落,每滴落一滴,就会让营地里的香气变得浓郁一分。
为了迎接这些难得一见的客人,牧民们又特意宰杀了两头最肥硕的绵羊,既然有贵客光临,就要让他们吃得尽兴,这才是草原牧民们惯有的豪爽作风。
围绕着烹饪现场周边的,是上百名男女牧民,食物还没有熟,但没有分配到工作的牧民们就已经聚拢了过来,在厚厚的毛毯上席地而坐。
可以说,这是所有牧民们,每天最开心的时候,还有什么事,比辛苦了一天之后,坐在柔软的草地上,仰头望着天空中闪烁的繁星,鼻中嗅着食物的香气更让人感觉惬意的事呢。
为了安全考虑,商队的三十多人并没有和牧民们混杂在一起,而是单独聚成几堆,好奇的审视着这充满了草原风格的盛大晚宴,当然,只是晚宴的准备过程而已。
是的,后续的车队,已经得到了这些异种人的允许,进入了这个现成的营地里。所有卡车被汇总到了一起,牧民们主动帮助商队,围绕卡车建起了一道铁丝网防御。这种纸一样的防御,当然不可能挡住任何强敌,与其说是防御措施,不如说是防盗措施,配合铁丝网防御,在留下两名用品作为看守,以此避免车队有什么物品遗失。当然,这样做的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象征着牧民们的一种态度。
与忙得热火朝天的牧民们相比,商队的成员们就轻松多了,不需要卖力气的建造营地,也不需要分出大量人手去警戒敌袭,不仅将有独特的草原美食供应,还有洋溢着青春气息的草原女孩们殷勤招待,对于辛苦的佣兵们来说,一切简直如在梦中,另人难以置信。
不错,佣兵们确实难以置信,毕竟这件事实在太怪异了。古代神话里曾有一段故事,入山砍柴的刘武在山谷中迷途,费劲力气跑出来之后,却发现自己置身一个奇怪的世界里,地面上无数钢铁怪兽在尖啸着高速奔跑,天空中金属的怪鸟飞掠而过,地面上一座座望不到顶的参天高塔拔地而起,穿着各种奇装异服的人们说着听不懂的语言,在匆匆忙忙的来往。被吓坏的刘武急急忙忙的逃回了山谷,又在谷里饿了几天之后,实在忍不住重新出谷,发现已经回到了正常的世界里,在那之后,他一生也没弄清楚,那些经历到底是真实的,还只是自己的一个梦。
佣兵们现在也是这样,一切都恍如梦中,大家似乎回到了传说中灾前的世界里,不用担心妖灵的侵袭,不用考虑异兽的滋扰,悠闲的坐在篝火边,享受无忧无虑的闲暇。
但是,传说毕竟只是传说而已,终日出入生死之间的佣兵们不相信奇迹,更不相信什么神话故事,所以他们对现状始终充满了怀疑,虽然这些实力不足的普通佣兵们无法感应到牧民们异种人的特点,但佣兵的本能让他们始终无法放下防备,每个人都对周围的陌生牧民们保持着警惕,就好像他们下一刻随时可能抽出武器暴起伤人一样。
即便高阶佣兵们已经对他们说了,可以不用这么紧张,稍加防备不要过量饮酒即可,但别人怎么说是别人的事,命可是自己的,他们才不会因为高阶佣兵的一句话就轻易放松警惕呢。
不过,看到雇主米馨也和大家在一起,佣兵们还是稍稍放心了一些,毕竟她作为普通人都可以安心的坐在那里,那想必有危险的可能性不会太大。
“哥,你好像一点都不紧张啊。”一个佣兵发现首领阿喜似乎格外镇定,忍不住凑过来低声问道,“你就不担心……”
“嗯,不担心。”阿喜摇摇头,朝米馨那边努努嘴说道,“有那边那个疯子在,应该没什么可担心的,他虽然疯,但在对待危险的问题上,可一点都不会含糊。”
“也对。”这两天乌鸦仿佛一切尽在掌握的态度,给大家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都那么淡定,看来是不会有什么危险了。”
“放屁。”阿喜在兄弟们面前,可比面对乌鸦时强势多了,敲着小弟的头说道,“你没发现,队伍里少了个人吗?他淡定是因为已经对可能的情况都做好应对准备了,哼哼,鸡蛋怎么可以都放在同一个篮子里。”
“哥,你是指……”佣兵做了个张牙舞爪挠人的动作。
“嘘,你想被撕碎吗?”
“远道而来的客人们,宴会正式开始。”
第二天假()
“他开出的条件的确很诱人啊,只分走三百源晶,就把一个地下掩体拱手相让,从他身上的东西能看的出来,那个地下掩体就算不是完好无损也差不多了,这个要求真不高,我想除了荒野上的鬣狗以外,任何一家有点资历的佣兵团,都不会连三百源晶都不分给他,直接黑吃黑吧。”乌鸦把玩着手里的酒杯,脸上挂着意义不明的微笑说道,“而对他个人来说,三百源晶也不是一笔小数目了。那可是一千五百万混乱币,在这座城市,只要不无止境的挥霍,那他就算今后什么都不做,也可以舒舒服服的过完后半辈子。”
“所以我就不明白了,这种双赢的交易,本应是皆大欢喜收场,他为什么要逃跑呢?而且,你们路上捡回来了这么个财神,又怎么可能让他就这样跑掉呢?如果是我的话,恐怕他连吃饭上厕所,也会找人寸步不离的跟着,唯恐他偷偷离开,让这笔生意落空。”
“他为什么会跑,这问题应该由我来问。谈的好好的交易,他突然逃走了,而且直奔你们血巷而来,该给出解释的是你们才对吧。”血枪又板起脸,冷哼一声道,“至于他怎么能跑掉,后半段路他虚弱的陷入了昏迷,趁着照看他的人防备松懈的时候逃走的,而且目标直奔这里。现在,由你来告诉我,为什么他会这么做?”
“呵呵呵呵,一切看似没有道理的行为,背后都有其必然发生的原因,别看我,这是灾前柳叶大陆的社会学教授达码伽所说。”乌鸦拨弄着额前的碎发,笑眯眯的说道,“不如我们来想象一个完全不同的版本如何?”
“有那么一个人,我们就叫他小余好了,误打误撞发现了一处地下掩体,从里面淘了不少宝贝,而且有幸活着出来了。也许他想要私下雇佣一批人秘密开发,也许他想和可信的人一起分享这个地下掩体,总之,他自己在荒原上行进,目标应该就是最近的佣兵都市,也就是这里了。”
“可惜啊,福祸难料,也不知道为什么,他不小心惹到了一群利齿兽,而且是一大群。这下麻烦了,就算咱们在坐这些人,单独遇到利齿兽,估计也会头痛欲裂吧,何况他只是个低阶能力者呢,所以他只能逃跑。”
“被一路追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