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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脚步越来越快,完全不知疲惫,大家都很清楚,天亮之前必须结束这场战斗,这是个平静的国度,这里没有战争,对于这个国家而言,我们都是罪犯。
虽说这个地方周围是大山和丛林,四周荒无人烟,但这里的国土本来就不大,这样激烈的战斗,瞒不了多长时间,要是被人家现,有雇佣军入境,迎接我们的应该就是军队和武装直升机。
如果天亮之前干不掉猎枪,我们这次行动也会戛然而止,那就意味着任务的失败,这对凯撒雇佣军来说,是一种耻辱,他们都不允许生这样的事。
这些人一个个都变得认真起来,疯似地往前冲,要不是因为我接受过残酷的训练,山地越野和体能都是绝对的高手,一定跟不上他们的度,若是换成普通特种部队队员,早就被远远的甩在后头。
一路向前狂奔,穿过一道山梁之后,前方是一片平缓的下坡,树木也变得稀疏起来,到了这里,我们终于现了猎枪和忍者,他们的度比我们还要快,要不是站在高处,根本现不了。
他们先一步冲到坡下,距离我们有一千多米,猎枪跑在前头,忍者在后面猛追,我倒是有点奇怪,忍者的度那么快,不应该追不上啊,除非受伤,我抬起狙击枪用瞄准镜看了看。
果然没猜错,猎枪这个混蛋,当真本事不小,忍者的头盔被打飞了,连同无线电耳机都不见了,虽然看不清有没有流血,但想来也好不到哪去,没死就算不错。
队长他们想也没想就冲了下去,我们都清楚的看到前方不远处有条河,从大山之间流过,河水泛起的微光,相隔老远都清晰可见。
猎枪的位置距离大河只有几百米,看他逃跑的方向很明确,就是奔着那条河去的,要是让他跳进河里,再想干掉他几乎没什么可能。
以这个度追下去,到达河边之前肯定追不上,想到这里,我蹲在山坡上,架起狙击枪,锁定快移动的猎枪。
距离一千一百米,风向西南,风三米每秒,我深吸一口气,咬了咬牙,这个距离要是打靶子我有绝对的把握,可猎枪的移动度很快,丛林的早上,空气湿度又非常大,会对弹道造成一定的影响。
这种情况下,我没有把握干掉移动中的猎枪,我抬手擦了擦眼睛,经过这么半天,右眼已经恢复了视力,但睁开一会儿就会流眼泪,不过这没什么,还能看得见,没有失明已经不幸中的万幸。
眼看猎枪距离我越来越远,就要到达河边了,可我还是无法将他锁定,迟迟没有开枪,不知道这算不算一种强迫症,没有把握的狙杀,我总是不愿意扣下扳机。
“刺客,你在干什么?为什么不开枪?”队长在耳麦里吼道。
“我……我没有把握!”我底气不足的说道。
“,你他吗是笨蛋吗?现在还有空理会这些,打中打不中,管他呢,我只要你开枪,立刻,马上,这是命令中尉!”队长怒吼道。
“yessir!”我大吼一声,想也不想抬手就是一枪,不出所料,子弹没有打中猎枪,甚至不知道打到哪里去了。
但我在瞄准镜中清楚的看到,猎枪吓得差点摔倒,看来这一枪是打在他旁边了,不然不会有这么大反应。
这把经过改装的g22狙击步枪,最大射程能够达到15oo米,眼下猎枪还在射程之内,但也接近极限,他身上穿着防弹衣,这么远的距离,我只有爆了他的头,才能干死他。
可现在也顾不得那么多了,我只求能打中,管他打在哪儿呢,我猛地拉动枪栓,毫不犹豫的开了第二枪,可惜还是没有中,这是我第一次出现两枪没有打中敌人的情况。
可这说明不了什么,这么远的距离,再加上目标高移动,换成谁也没把握一枪干掉敌人。
我的弹匣里只有五子弹,我咬了咬牙,什么都不管,一口气连续开了三枪,直接把子弹打空,幸运的是最后一子弹,打中了猎枪的手臂,我毕竟还是货真价实的枪王,若论打枪,我他吗谁也不服。
猎枪向前扑倒,身后紧追的忍者趁此机会,飞身上前,但猎枪刚刚倒下,又一跃而起,两人的距离缩短了五六米,可惜忍者还是差了一步。
等我换好弹匣,再想开枪的时候,猎枪已经逃到了射程之外。
“他吗的!”我猛地一拳砸在地上,眼看着猎枪越来越远,队长他们虽然在后面猛追,但根本来不及了,猎枪距离河边不到一百米。
“刺客,你怎么哑火了?”队长的声音在无线电中响起。
“sorry队长,猎枪逃出我的射程了。”我心有不甘的回道。
队长没说话,不在射程之内,他也没有办法,现在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忍者身上,希望这家伙是个货真价实的杀手。
“你不是带了反器材武器吗?”鲨鱼的声音突然传来,如同晴天霹雳一样在我耳边炸响。
“卧槽尼玛,为什么不早说?”我大骂一声,仿佛一瞬间看到了希望,猛地拉过背囊,连心跳都快了起来。
“干,上帝真是不开眼,像你这样的蠢货怎么能当狙击手呢?”鲨鱼反过来挖苦道。
“同意!”
“支持!”
“这家伙的确够蠢!”
一群贱人抓住这个机会对我一顿嘲笑,连队长都忍不住骂了句“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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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章重狙()
我没时间理会他们,打开背囊,掏出m82a1反器材重型狙击步枪的零件,快组装到一起,我觉得这是我有史以来最快的一次组枪,估计是打破了我自己的纪录。
现在想想我特么是真有先见之明啊,从基地出来的时候,我还在犹豫要不要带着反器材武器,好在最后把他塞进了背囊,要不然这次就真的无计可施了。
以前在部队的时候从来不用反器材武器,只有平时训练的时候,有这方面的训练,不是别的,国内的战斗根本用不上,解救人质,抓捕毒贩,大部分都是在城市中生。
在城市中使用大口径反器材武器,无异于屠杀,所以我们跟本不需要,只一把88狙就足够我横扫天下。
可今天我的心情完全不一样,我就是没有导弹,我要是有,我他吗一定轰他一炮,正因为我使狙击枪习惯了,又从来不带反器材武器,所以一时忘记了自己的m82a1,要不是鲨鱼提醒一句,我到现在也想不起来。
别看我很少使用大口径重狙,但那可不代表我打不准,对于我来说,只要是枪,我都能搞的定,枪王的称号可不是自己封的。
快组装好m82a1,啪的一下推上弹匣,端在手里沉甸甸的,带着一股厚重感,看看外表就知道这枪的稳定性一定差不了。
我趴在山坡上,把枪重新架好,等我再次瞄准猎枪的时候,这家伙距离河边只有不到三十米了。
好在这片区域没有几棵树,我在高处还能捕捉到他的身影,我轻轻拉动枪栓,子弹上膛,这弹匣里有十子弹,我就不信以我的水平干不掉猎枪。
这把重狙是我和死神一起调试的,其实我一直觉得这枪有点过时了,m82系列的反器材武器已经改进到a3型号,像我用的这种a1型号的早就停产了。
听说o3年的时候美国在m82系列的基础上,开出了m1o7系列反器材狙击步枪,今年开始装备军队,回去得想办法让死神帮我弄一把,谁知道什么时候用得上。
我和死神不一样,死神那家伙很守旧,只用自己顺手的武器,也不喜欢装一些高科技辅助装备,比如热成像装置,他的枪永远都那么“干净”,而且他只热衷于自己的psg狙击步枪,那枪虽然性能不错,也算是世界有名的狙击枪,但总归是有点老了,没办法,他就是那么一个念旧的人。
这把m82a1装的是十倍瞄准镜,我把它调到八倍,按道理来说,倍数调的太高,会影响清晰度,甚至因为空气湿度,密度,风向的关系还会出现细微的晃动,但这都是对于新手来讲。
瞄准镜的准心是固定值,只要固定好支架,保证绝对静止,以及准确测算外在因素,就可以保证瞄准镜准心不动,这对我来说是小菜一碟。
在八倍放大的情况下,我清楚的捕捉到猎枪的身影,我调整好自己的呼吸,保持平静,心中暗想,这一次,我要把你撕成两半。
“嘭!”枪托撞在我肩膀上,撞得我生疼,我紧紧盯着瞄准镜,可惜距离太远,这一枪还是没中。
“干,这是我自从当兵以来,最大的耻辱。”
我咬紧牙关,深吸一口气,把自己调整到最佳状态,这个时候没人打扰我,无线电里一片肃静,他们都知道这有多难,接近17oo米的距离,目标还是移动状态,视野又不是很好,作为身经百战的战士,他们都明白这是一次多么艰难的狙击,也知道我现在的压力有多大。
我的额头渗出了细密的汗珠,第二枪我迟迟没有开,我紧紧的闭着眼睛,从没感受过这么大的狙击压力,即便是曾经遇到用幼儿园小孩做挡箭牌的劫匪,我也是微笑着射穿他的脑袋。
可是现在,这么多战友为了一场没有佣金的战斗而受伤,还有最让我难过的女神,她是那么的美好,却为了这场不该生的战斗而死,我必须给她一个交待,必须给所有人一个交待。
“刺客,女神在等你给她报仇!”无线电里忽然传来明星的声音,她伤的不轻,声音很痛苦。
我的心猛地一震,双目霍然睁开,此时猎枪已经跑到河边,早已受伤的忍者拼尽全力,依然没有追上他,站在河边他没有立刻跳下去,反手掏出一把袖珍手枪。
转过身,纵身一跃,想在最后一刻杀掉追了他一夜的忍者。
“干掉他!”见到这一幕的队长在耳麦中忽然大吼道。
“嘭!”在这最后时刻,我终于扣动扳机,开了第二枪。
“噗”鲜血狂洒,猎枪的手还举在半空,却只剩下一个躯干,脑袋不见了,扑通一声掉进河里,河水瞬间被染红了一片,鲜血从脖腔里咕嘟咕嘟的往外涌。
他的脑袋被反器材狙击步枪的巨大威力打飞了,稀碎稀碎的,连一片骨头渣子都找不到。
我伸手抹了一把头上的冷汗,翻身躺在地上,就像得了一场大病,现在放松下来才现全身都被汗水浸透了,我深深吸了两口气,望着深邃的天空,用尽全力的大吼了一声。
“啊……!”
我闭上眼睛把所有的痛苦,压抑,悲伤,在这一声大吼中,通通泄出来。
等我睁开眼睛的时候,队长,鲨鱼,狂狮,忍者,等等一群人都站在我旁边。
我冲他们笑了一下,从地上爬起来,把我的重狙抗在肩上,大家相互看了看,嘴角都带着一抹轻笑。
忍者那家伙满脑袋血,胡乱用纱布缠着,手里拄着战刀,我仔细一看,他小腿上中了一枪,子弹穿透了肌肉,没伤到骨头,头上被子弹划了一下,还能活着,真是够幸运的,也难为他追猎抢追了那么久。
“臭小子,干得不错!”鲨鱼给了我一拳。
“嘿,从今天开始我承认你是枪王了!”狂狮挑了挑眉毛。
“这一夜值了,我已经开始想念家里的鱼子酱了。”魔鬼嬉笑道。
“没让你失望吧?”忍者挑了我一眼,用中文问道。
“一般般吧,勉勉强强算合格!”我笑了笑举起拳头撞了他一下。
“好了伙计们,疯狂的一夜结束了,我们回家!”队长说完,举起手中的步枪,大吼一声:
“凯撒!”
“呦哈!”
一群人举起步枪齐声大吼,天边一轮红日随着吼声悠悠升起,新的一天终于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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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章回家()
我们一群人扛着各自的装备按原路返回,大家或多或少都带着点伤,战争就是这样,受伤在所难免,只要能活着走出战场,就是真正的强者。
貌似只有我的伤最轻,肩膀上被咬掉一块肉,眼睛被闪光弹闪了一下,到现在眼睛里还都是血丝,通红一片呢!
一帮人你推我一下,我打你一拳,你骂我一句,我踢你一脚,东倒西歪的往前走,分享胜利的喜悦。
我看着他们脸上的笑容,更加明白队长那日对我说的话,他们选择战斗,选择佣兵,并不都是为了钱,更重要的是他们想要战斗,他们需要战斗,他们爱上了这个职业,当然,钱,也是必不可少的因素。
不管怎么说,凯撒还是雇佣军,不给钱是不会办事的,这场战斗是因为他们把我当兄弟,所以佣金就无所谓了,若是换做不相干的人,他们只会站在一旁看笑话,才懒得出手帮忙。
我们返回到兽医他们所在的地方,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