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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互相对视,一时间都没了主意。
这里的人当中,以李庭芝最为熟知地理,于是他想了一下,开口道:“大人,汉水河谷,在夏季会因为汛期的关系,河水暴涨,淹没谷中低地,不少地方交通断绝,眼下已近五月中旬,汛期将至,留给北虏的时间不多,一旦开始下雨,他们很难再通过河谷。”
长孙弘点点头,返身在一张凳子上坐下,道:“你说不错,下雨天山中道路泥泞,外加山洪冲击、河水肆虐,大规模的军队很难通行,但是现在距离汛期,还有足足二十多天,如果悲观一点,天老爷迟点下雨,五十天都有可能,这些时间对忽必烈来说,完全足够了。”
足够了?
大家再一次面面相觑,艾忠孝忍不住问:“这个,范用吉再不济,地盘也够大,人也够多,坚持五十天,应该行的吧?”
其他人也纷纷赞同,觉得范用吉也算一方汉地豪强,手下的人对灭金的战争中得到锻炼,都是能战之兵,不是无能之辈,纵然蒙古人天纵奇才,要在五十天里消灭范用吉,也是很难的。
这样的侥幸心理,被长孙弘一句话就击得粉碎。
“诸位,你们忘了蒙古灭金时的野狐岭之战了吗?”
他看着众人,慢慢的道。
声音不大,却立刻唤起了众人心中的记忆,那场惨烈的几十万骑兵大战,一下浮现在眼前。
蒙古灭金,野狐岭之战与三峰山之战是两大决定性战役,三峰山金国失去了最后的精锐,而在野狐岭,金国则失去了元气。
那一战,金国大将独吉思忠屯于西京大同边界上三十万骑兵在十天内,被成吉思汗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分割包围,各个击破,蒙古铁骑如扫荡草原的飓风,把金国大军打得连逃跑的力量都没有。
“河南地理,多丘陵而少山,邓州武胜军一带更是平地千里,纵马驰骋来去自由,虽然范用吉的军队躲在各个坚城里,但这种缩进乌龟壳的打法比当年的金国还要不如,他们别说坚持五十天,我看三十天都够呛。”
“诸位不要不信,上津城两天破城之后,蒙古人屠了城,这就是个杀鸡儆猴的例子,剩下的城池,起码有一半会不战而降,忽必烈接下来遇到的阻力,会越来越小。”
“当突进的蒙古骑兵出现在城外,所形成的巨大压力瞬间就会摧垮城内守军的斗志,蒙古人喜欢劝降,先说后不乱,不降就屠城,说客的言辞和屠城的后果相权衡,很多人都会选择投降。”
“所以啊,邓州大概在十天之后就会纳入忽必烈的囊中,这个时间可能会提前,它取决于忽必烈坐骑的耐力和速度,只要马跑得够快,甚至明天就会有蒙古军挺进汉水河谷。”
下面的人,坐不住了。
高达猛然站起,抱拳吼道:“大人,我去守住谷口!”
蛮将那陀智也站起来,叫道:“我也去!蛮兵擅长山地作战,这种河谷地貌再合适不过了。”
长孙弘看看他们,笑笑而不言语。
一边的九龙昂德说话了,他刚才一直没有作声,现在才开口:“你们不要争,鬼王早已有了打算,你们且听令便是。”
哦?
高达和那陀智,还有其他几人,都是一愣,继而醒悟过来。
对啊,鬼王既然把话都说出来了,按照他事事盘算在前的个性,怎么会不预先做出布置呢,他可是鬼王啊。
长孙弘抖抖肩膀,把身上的锁子甲抖得一阵响,沉声道:“忽必烈想通过汉水,其实也没有那么容易,这条路上,早已有人占据,只不过他可能还不知道而已。”
李庭芝忙道:“大人,我们的人只是防着秦岭一线,汉水河谷那边,没有布置。”
“我们的人的确没有,但是另有其人。”长孙弘道:“诸位还记得武仙吗?”
艾忠孝立马答道:“记得,大人是说金国大将武仙吧?”
“正是此人,当年孟大人成名之战,就是击败他,你等当时就在孟大人军中,对他应该熟悉。”长孙弘颔首。
艾忠孝与高达、刘整对视了一眼,道:“是的,当时我们三人,都是孟大人帐下效力,那一战,我们都参与了。”
刘整接着道:“武仙在金国灭亡之时,南下攻宋,企图抢夺江南之地延续金国国乍,被孟大人堵在河南。不过那时武仙十万兵被孟大人消灭殆尽,残部四下里逃散,早已不成建制,难道汉水河谷中还有他的人?”
“武仙虽亡,不过他带的人却是金国最后的精锐,意志品质,都是上乘的。”长孙弘解释道:“其中就有金国名将完颜陈和尚的儿子完颜承嗣,金国忠孝军最后的几千人,就是他的部下。”
“武仙败亡,完颜承嗣只身逃走,等到局势平稳,他就奔入汉水河谷,在那里召集旧部,当了山大王,不服宋也不服蒙古,渐渐的,也聚集了两三千人,这些人都是金国旧部,彪悍顽强,后来占了河南的范用吉也奈何不了他们,左右汉水河谷夏季洪水冬季寒冷,也不是个好地方,干脆就由着完颜承嗣去了。”
听到这里,众人才恍然大悟,原来汉水河谷中,还有这么一股金国余孽存在,倒是没有听说过。
李庭芝跟长孙弘也有一段时间了,闻弦声而知雅意,眨眨眼道:“大人的意思莫非是要招揽这个完颜承嗣?”
“有何不可?”长孙弘笑道:“此人与蒙古,有不共戴天之仇,忽必烈的老爹拖雷就是杀了完颜陈和尚的凶手,完颜承嗣恨他恨得牙痒痒,金国忠孝军又天下闻名,跟我们石门蕃蛮军战斗力在伯仲之间,有这等便宜在,不占白不占啊。”
第336章 信()
长孙弘嘴里的完颜承嗣,此刻正坐在汉水在秦岭与大巴山的交界山谷中河水经年累月冲击所成的安康盆地安康郡城中,盯着一封信出神。
他坐在主位看信,面前数步开外,立着一个宋廷信使,皮肤黝黑,一看就是常年操持粗活的汉子,但与寻常农夫不同的是,这人的眼眸子中精光闪闪,毫无一般不识字的粗汉那种草莽气,反而在面容之间透着一股读书人固有的秀气。
完颜承嗣认真的第三遍读完信,抬起头,看着信使。
信使面带微笑,很有礼貌的垂手站着,目光稍稍向下,瞧着完颜承嗣拿信的手。
“你家鬼王的意思,要我投靠大理?”完颜承嗣冷笑道:“他是宋臣,为何顾着大理?一臣不事二主,他这样做,不忠不义,又有什么资格要我投靠他?”
完颜承嗣完全是用训斥的口气在说话,带着轻蔑和鄙视,透着看不起人的明显意味。
他也完全有资格这样说,因为站在忠臣护主的角度来看,完颜承嗣是一个彻彻底底的忠臣,堪称为君尽忠的标杆。
王朝更替,花开花落,铁打的江山流水的皇帝,无数家国灭亡后,做臣子的,要么在战乱中死去,在血花飞溅中让后世讴歌,要么投靠新主道貌岸然继续自己的生活,也有心怀故国又不想用生命来表达忠诚的,则会避入深山当个隐居方外之人,种田摘菜,打发时光。
完颜承嗣三者都不是,他走出了一条独一无二的路。
他不投降,也不投靠新主,更不甘心做个田舍翁一世终老,而是自个儿在深山老林里拉起一支队伍,供奉金国皇帝的灵牌,筑了个小小的太庙,以金国遗民自居,以一己之力,把大金国乍在汉水河谷中人迹罕至的山里延续。
虽然这样的延续,在旁人看来,无非是一群其心不死的家伙在苟延残喘,之所以没有人去解决掉他们只不过是因为想打他的人暂时腾不出手,腾得出手的人又没兴趣打他,而腾得出手又想打他的范用吉却打不过他,在河谷中,完颜承嗣完美的利用了地理,在河畔山地里钻进钻出,将范用吉派去剿灭他的军队打得落花流水,双方来回几次后,范用吉损兵折将觉得划不来,干脆悻悻的放弃,由着这伙人去了。
完颜承嗣于是占据了安康府四县,在这贫瘠的土地上扎下了根,安顿下来。
他就如同一个地盘大点的山大王,因为他那几千人连个军阀都算不上,占据的地盘又是荒凉的河谷,几乎没有平地,土里刨一年也没多少收成,河谷又不是交通要道,从南阳进汉中的客商很少,大部分商旅都会选择沿着水路从改道后的汉水直接上关中,或者从襄阳走长江入夔门,省时省力,免去了在山中绕弯弯的麻烦,故而也收不到什么商税。
所以这些金国故人的生活很苦,但在完颜承嗣的带领下,却活得很有理想。
国仇家恨,就是他们活下的支撑,为了报仇,他们再苦的生活都能忍受。
因为这个理由,完颜承嗣对其他毫无忠诚感的人,极为反感。
所以他对长孙弘派来的信使,说出这番话。
他无法忍受,一个宋人,来拉拢他时,居然是代表大理国。
这不是无君无上吗?虽然完颜承嗣对宋国同样没有好感,蒙古灭金时,吆喝得最起劲的就是宋国,宋人打仗不行落井下石却是一把好手,没有他们在背后捅刀子,蒙古人也没有那么容易灭掉金国。
送信的黑漆漆的蛮人,听了他的话,也没有反驳,从怀里摸出另一封信,双手恭敬的递过去:“我家鬼王说了,如果将军不肯答应,就请他再看这一封信,只要他看了,就会明白。”
完颜承嗣愣了下,眼神在信使身上打了个转。
什么意思?要演诸葛亮计收孟获吗?
他冷哼了一声,没有伸手去接。
信使不愠不闹,保持着递信的姿势,稍稍弯着腰,恭声道:“将军,反正第一封也看了,多看一封,也不费事,我家鬼王其实并不是将军所想那样,我们蛮人,最重义气,如果鬼王是那样不堪的人也做不了蛮人的鬼王。”
完颜承嗣斜着眼瞥他,连冷笑都懒得笑了,挥挥手,示意左右的人,把这人赶出去。
未等左右的人涌上,貌不惊人的信使却突然把手中信朝自己怀里一塞,动作飞快的摸出一把不到一尺长的短刀来。
完颜承嗣毫不惊慌,冷冷的看着他,捏紧了拳头,在左右当啷当啷的拔刀声中,坐在椅子上板着脸道:“怎么?招揽不成,就想杀我?哼,你真以为你一个人就能杀我?”
这间屋子里,除了完颜承嗣和信使,还有十来个女真兵,都是宿卒老将,莫说信使手里拿着的是把巴掌长的小刀,就算他拿着关公刀,也不可能伤到完颜承嗣分毫。
信使却摇摇头,道:“将军误会了,我岂敢伤害你,我拔刀出来,是要自裁的。”
自裁?
完颜承嗣眉毛挑了挑,变冷哼为一声冷笑:“苦肉计也没有用。”
信使却没有多说,只是站在那里,环顾四周,歉意的朝周围虎狼状的人笑笑,很自然的把刀子对着自己的肚子,一刀扎了下去。
利刃入肉,血差点飙到了几步之外的完颜承嗣脸上。
所有的人都呆住了,那些拿着兵刃的人,一时间甚至不知道该如何反应,对方自己刺了自己,我们拿刀做什么?
“石门蕃军规,办事不成者无功,小的没能让将军看到鬼王的信,也无脸回去复命,且在这里自裁,脏了将军的地,请海涵。”刀子在信使的肚子里扎得很深,他也没有把它拔出来的意思,而是抬着头看着完颜承嗣,艰难的说了几句话,头一歪,倒在了地上。
鲜红的血在地上横流,片刻功夫,就畅了好大一块地面。
女真兵们互相看了几眼,都露出惊骇的神色,像这样来送信的,他们从没见过。
“愣着干什么?赶快找医官来!”完颜承嗣站起来,高声喝道,人们才回过神来,赶紧上前捂住信使的伤口,探探鼻息还有气,几人抬起来就要往外走。
“慢!”完颜承嗣走过去,伸手在信使的怀里,摸出那封信来,方才挥手让他们离去。
信没有被血染透,只是红了一角,完颜承嗣皱着眉头把信纸从里面抽出来,目光复杂的去看。
白色的纸黑色的字,还有鲜红的血渍,交织在一起,给阅读者很不一样的感觉,完颜承嗣自己也说不清楚,为什么会主动的把信拿过来。
字并不多,很快就能看完。
但是完颜承嗣的脸上,却露出了跟看第一封信是截然不同的脸色。
他难以置信的看了又看,半响,才缓缓落座,把薄薄的信纸拿在手中,又把桌上的第一封信取过来,再看了一遍。
他眯着眼,目光在两张信纸上换来换去,来回穿梭。
手指头在桌子上敲了敲,因为常年于风中骑马奔驰而显得毛孔粗大的脸上,难得的露出诧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