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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扬天下-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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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但不要觉得山楂裹糖赚了钱,就瞎折腾,我帮你在附近铺子里找个活计,你去好好做,学点手艺是正经。”

    “仇叔,您误会了。”薛纵满头黑线,大宋好邻居压根不理解自己啊!

    “误会?那你告诉我,买硝石做什么吗?”

    薛纵正不知该如何解释时,有伙计前来呼喊:“仇大夫,有人抓药,您去瞧瞧吧!”

    来到前堂时,瞧见一个模样整齐的女孩站在柜台前,十三四岁的年纪,经验老道的仇大夫一眼便看出来,这是富贵人家的侍女。

    仇大夫问道:“是姑娘身体不适?还是贵主人需要什么药材?”

    “是我家娘子,近来有些心情沉郁,不思饮食,需买几味开胃健脾的药!”

    “你家娘子多大年纪,成婚与否?”仇大夫轻声询问,显然这个症状也可能是有了身孕,不见病人的情况下,必须要询问清楚。

    那侍女神色微微紧张,似有几分犹豫,吞吞吐吐道:“我家娘子双十有余,不……不曾成婚。”

    仇大夫眉头微动,一旁的薛纵也有几分诧异,虽然重生大宋不过数日,但他知道这时代女子成婚都早。

    十三四岁,稍微晚点也不过十六七,若非如此,老祖母也不会动心思把芸儿当孙媳妇养了。

    但这位娘子已经二十有余,却不曾婚配,着实少见,在大宋俨然已经是大龄剩女。

    仇大夫问道:“这个……你家娘子可有别的侯征?缘何心情沉郁,不思饮食呢?”

    “这个…娘子一直这样,好多年了!”

    薛纵心中感慨,感情是个林黛玉式的富家千金,整天伤春悲秋,多少善感,身体能好吗?

    “姑娘抱歉,没见到病人,不曾诊脉,在下也不敢冒昧开药。”仇大夫低声道:“不知能否请你家娘子前来就诊,或者在下前往府上诊治亦可。”

    “这个……恐怕不太方便。”没想到侍女一口拒绝了仇大夫的妥当提议。

    话出口后,侍女似乎也觉得有些不妥,低声道:“娘子不想让……担心,否则自有大夫前去诊治,所以……不行……烦请大夫开几味开胃健脾的药就行。”

    “姑娘抱歉,万一你家娘子有别的侯征,随便用药可能反有害处,请恕在下不能开药。”仇大夫十分谨慎。

    “大夫帮帮忙吧,我去了好几家铺子了,都是这个话……”侍女红着眼睛,颇有哀求之意。

    “这……”

    薛纵见状,笑道:“仇叔,要不让姑娘带几串冰糖葫芦回去吧?这是果子吃食,不是药物。”

    仇大夫略微沉吟道:“这倒是个办法,山楂开胃,蜜糖甜润,食疗或有用处。”

第六章 肉夹于馍() 
汴河之北,御街以东,靠近皇宫的地方有一所道观,名曰会灵观,建于先帝真宗年间。

    除了供奉三清神像的殿堂庄严恢弘之外,亭台楼阁,精舍静室亦错落有致,精巧美观,风景甚是优美。

    春日里绿柳垂条,碧竹新笋,一片桃花开的正好,春风吹过,落花漫天,飘落在东边潺潺的水池之中。

    会灵观在东京虽颇有名气,但香火并不旺,平如出入的香客更是极少,十分清幽。

    曲径通幽的花园里,桃花树下,有女子临水而立。一头青丝挽作道髻,不施脂粉,却难掩清丽,杏黄道袍随风微扬,袍下是玲珑曼妙的身姿。

    这是一位道姑,一位姿容清丽的年轻道姑。

    如果换上一身锦衣纱裙,薄施脂粉,定是个姿容俏丽的美人儿,如果嘴角再有一丝淡淡的微笑,定然迷倒东京无数少男。

    可惜女子表情冷淡,眉间似还有一二分愁绪。许是因道袍一穿多年,误了佳期,蹉跎青春,双十年华,仍孑然一身之故。

    如此憾事,少不得让人慨叹,尤其是从小照顾她的老嬷嬷,远远地看着道姑,忍不住又是一声叹息。

    “嬷嬷,我回来了!”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女进门快步而来,正是先前在仇记药铺买药的侍女。

    “莺儿,药买回来了吗?”

    “药…没买到,大夫们都说见不到病人,不敢贸然开方售药。”

    “唉!这些大夫倒是谨慎,只是娘子身份贵重…”老嬷嬷叹道:“若是请医问药,内中知晓,少不得要担心,肯定又是一番折腾,娘子最不希望如此。”

    侍女莺儿兴奋道:“嬷嬷莫急,药虽没买到,但婢子带回来些许新鲜吃食,大夫说此物或有食疗之效。”

    “哦,何物?”

    “此物叫冰糖葫芦,乃山楂制成,有开胃健脾之效。”

    老嬷嬷仔细瞧了瞧,沉吟道:“也好,新鲜的吃食,娘子说不定愿意用。你先试吃,妥当了再给娘子送过去。”

    “是!”侍女喜滋滋地吃了两粒,口味确实不错,她却不敢再多吃,连忙装在精致的青瓷盘里送到池边的小石桌上。

    “娘子,奴婢今日外出,瞧见一样新鲜吃食,带回来给您尝尝鲜。”

    “何种吃食?”清丽道姑转过身来,眉目微动,不疾不徐问道:“此为何物?”

    “冰糖葫芦,乃是东京城里新近出现的吃食,酸甜可口,开胃健脾,娘子试试吧!”莺儿少不得一番劝谏。

    “看着倒是不错,我试试!”道姑的胃口不怎么,看到新鲜东西倒是颇有兴趣。

    从侍女莺儿手中接过一串,轻轻咬了一颗,咀嚼片刻后眉宇微微舒展,点头道:“酸甜可口,山楂裹了蜜糖,如此做法倒是新鲜

    !”

    “娘子喜欢便好!”莺儿顿时眉开眼笑。

    “此物叫冰糖葫芦?也不知是何人心思如此巧妙?”道姑轻声询问。

    “是个颇为有趣的少年郎。”莺儿道:“那人说吃冰糖葫芦,笑口常开,只是得小心虫儿蛀牙。”

    “是吗?”道姑淡淡反问一句,嘴角隐约泛起浅浅的酒窝,轻声道:“改日买些送福康送去,小孩子肯定喜欢。”

    ……

    毫无征兆,正在家里整理冰糖的薛纵猛然打了两个喷嚏。

    “谁这么念叨我?”薛纵嘀咕一声,将冰糖晶体装进一个瓷罐之内。

    第一次实验,效果还是相当不错的,美中不足的是晶体不是那么的晶莹剔透。这与材料的纯度,火候和温度都大有关联,往后的制作中还需不断摸索完善。

    捣鼓出冰糖之后,薛纵便将样品和工艺全部交给了果子刘,生产和售卖的事情就交给他了。

    至于将来的利润分成,薛纵也只要了三成而已,毕竟具体干活的人才是真正辛苦,自己做个甩手掌柜,不过是坐享其成。

    三成的利润,已经足够安养祖母和芸儿了,要是再多几项发明专利,小康不在话下,假以时日还能成为富商巨贾。

    薛纵本来想着捣鼓硝石制冰之事,仇大夫也告诉了他的购买硝石的地方,可惜暂时没有足够的资本。

    再者,天气尚不是很炎热,冰块冷饮生意还没到火爆的时候。何况初夏时节,汴梁城里肯定有人出售去岁冬天的存冰,硝石制冰没什么价格优势可言,所以还需静候时机。

    倒是豚肉烹制可以尽快着手,有丁屠夫这样的邻居,想要买到上好的豚肉自然很方便。

    不想丁屠夫却皱眉道:“纵哥儿想吃肉,叔给你留一刀羊肉便是,何故为了省几个钱要豚肉呢?”

    大宋好邻居显然又误会了,以为薛纵是因为家中拮据,才舍贵求贱买豚肉。

    “丁叔莫要误会,家中虽不富裕,但买肉钱还是有的。”薛纵笑道:“我偶然得了个做豚肉的法子,要是做好了,兴许能小赚一笔,到时候丁叔也能……”

    丁屠夫眼前一亮,笑道:“听果子刘说你从西番的智者那里学了些稀奇东西,看来是真的,其中还有豚肉烹制之法?”

    “是呢,容我试试!”

    “好,你婶子在家闲着,需要帮忙了就吱声。”丁屠夫很爽快地给薛纵弄了七八斤上好的豚肉,肥瘦适中,肉质上佳。

    随后薛纵又到集市上采买了不少调料,甘松,山奈,良姜,砂仁,白蔻,白芷,肉桂,丁香,大小茴香、草果这些香料必不可少。

    熬煮之时再加上盐和料酒,这年头没有辣椒,加上些许山茱萸替代,肉里便多了一股辣味。

    没错,薛纵要做的正是腊汁肉。

    前世曾在长安居住过一段时间,对当地的腊汁肉情有独钟,基本的烹制方法也学到一手

    。

    曹婆婆说豚肉腥臊,但用腊汁汤煮过之后,自然就没了其他味道,且肉质紧实,爽口美味。

    当晚,薛纵将煮好的腊汁肉给五柳巷的邻居挨家挨户送去,品尝之后尽是叫好之声,赞不绝口。

    如此薛纵便放心了,当晚便喊了曹婆婆和丁屠夫的浑家(妻子)帮忙,做了不少白饼,准备次日来个早市促销。

    ……

    州桥附近有个码头,许多从两淮和江南来的船只都要在此停泊装卸,自然就需要许多的工人苦力,人流量没的说。

    翌日一早天未亮的时候,薛纵便和曹婆婆、丁家婶子在此摆摊,免费向船工们赠送早食。打出的旗号是,感谢那日船工救自己性命,今日是来报恩的。

    船工们对这等知恩图报的行为自然多有赞赏,路过的时候都会驻步瞧上一眼,送上一份早食更是满心欢喜。

    但瞧见白膜里夹着些许肥瘦相间的肉后,船工们都问道:“哥儿,这是何物?”

    “肉夹于馍,就叫肉夹馍了,各位叔伯大哥们尝尝!”

    “是豚肉?”有人尝了一口大声喊道。

    薛纵点头道:“没错,是豚肉,味道如何?”

    面前若是位富贵公子,可能早就将肉夹馍随手扔掉,但船工们不会。

    羊肉是高贵,但对于收入微薄的他们而言,价格不菲,除了逢年过节哪能吃得上?

    能吃上一口豚肉就不错,何况是这般美味的肉夹馍,一口咬下去,腊汁油水入口,那滋味简直是美滴很!

    “好吃,比正店里的羊肉饼都好吃。”

    “真想不到,豚肉还能这般美味,太好吃。”朴实的船工们立即赞不绝口。

    “嘿嘿,这是曹婆婆家独有的腊汁肉。”薛纵笑道:“来,大叔,再来一碗胡辣汤暖暖身子。”

    “胡辣汤?”

    “快快,来一碗……”

    后世长安经常见的早餐,就这样被带到了大宋,一筐肉夹馍,一桶胡辣汤没一会便送完了,良好的口碑也随即产生。

    普通百姓不会嫌弃豚肉,尤其是这些下苦出力的码头船工,每日需要消耗极大体力,需要补充肉食油脂。

    美味廉价的肉夹馍无疑让他们喜出望外,再喝上一碗胡辣汤,一早上干活都格外有劲。

    听到这样的说辞,薛纵笑了,从明天早上起,曹婆婆肉夹馍将开始声名鹊起,风靡东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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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四门馆() 
自打这天开始,曹婆婆的肉饼店便生意火爆,经济实惠,味美质优的肉夹馍与胡辣汤成为市井工匠们的最爱。

    每日从天不见亮开始,铺子前便有人排队购买。甚至午间歇息,傍晚下工的时候也有不少工匠前来就餐,好似一天三顿都吃不腻。

    曹婆婆一个人根本忙活不过来,丁屠夫的浑家便入股一同经验,除此之外还特意请了两个中年女工帮忙。

    在肉夹馍的基础上,店里开始售卖腊汁酱肉,有不少人便买了酱肉回家下酒,或者分与妻儿享口福。

    看到肉夹馍生意火爆,汴河两岸也有不少饮食铺子模仿,但没有腊汁肉的烹制方法,总是不得其味,与曹婆婆手艺相去甚远。

    这样一来却有个好处,是卖豚肉的屠夫们生意好了许多,丁屠夫占得先机,自然小赚一笔。

    豚肉虽暂时未登大雅之堂,但已经在市井间站稳脚跟,薛纵相信再开发新的吃法,豚肉肯定会普及如后世

    。毕竟才只是一个小小的肉夹馍,在博大精深的华夏饮食中只有很小很小一席之地。

    照旧,三成的利润归居功至伟的薛纵所有。

    对此,丁屠夫两口子,曹婆婆及其家人都没有异议。在他们看来,烹煮腊汁肉的方法足可以为成为传家之宝,成为几代人赖以生存的仰仗。

    就如同樊楼、任店大厨们的炒菜神技一般,从不外传。薛纵却愿意将这样宝贝的秘方拿出来分享,毫不藏私,三成的利润完全是应得的。

    如此一来,薛家一穷二白的状况也有了相应的改善,日子过的也就不那么紧巴了,渐有小康之家的趋势。

    薛纵自然不愿意祖母再辛苦,劝说道:“祖母,往后家里有孙儿,钱粮的事情您不必操心,刺绣就不要再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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