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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辈荒吧�
那些在火里唱歌的,那些烈火焚身还不放弃,不抛弃,不求饶的白莲教,也是这么一种精神,一种神色。
狂热、虔诚、不顾一切。
这个少年的痛苦把他淬炼成了一块精钢,让他成长,而这些痛苦又让他永远不能再回到重前。
他脸上当然不会再也没有笑容,但是他的心里永远都有一块地方被仇恨占据。
他心有猛虎,他誓要复仇。
“你要扫除挡在自己面前的一切,若是我有朝一日站在你面前,你也要动手了?”蔷薇盯着他,冷冷地问。
“这”王涛语塞了。
他没说话。
但是他也没反驳。
“祝你成功。”蔷薇转身,离去,在夜风的帮助下给少年留了一句话:
“天长路远,愿不相见。”
只怕他日相见时,便是你我绝交日。
夜风悠悠,寒星幽幽。(。)
第一百四十五章 POV:高宠 女真来袭(爆更进度23/35)()
天气已经很冷了,高宠住的是客栈里最卑下、最潮湿的下等房,里面没有火盆,在这种天气里越发显得凄凉和落魄。
窗外传来一声声蟋蟀的鸣叫,现在已经是冬日了,怎么还有蟋蟀在叫?而且前几日刚刚下过一场大雪,这些虫子怎么还没有被冻死呢?
这些虫子想来也是可怜,熬过了夏天、熬过了秋天,却要在寒冷的冬日死去,将一年的鸣叫和声调化作最后一场盛大的歌唱,然后带着满腔的无可奈何和意犹未尽死去。
只是,蟋蟀虽惨,毕竟虫子的寿命也就不到一年,他们的痛苦也不过就是这么短的时间,再痛的痛苦,被这么短的时间内一乘,也算不上多么痛苦了。而人的痛苦,却会因为人的生存而越发酝酿,最后就像一窖老酒一般,岁月越久,痛苦越酽。
或许只要活着,人就是要痛苦!
他转头看了看房间内的陈设,说是陈设,其实几乎什么都没有:一个溺桶、两个矮榻、一盏没油了的油灯、除此以外,什么都没有了。
他多么怀念自己在辽东的家啊,他们家在辽南的程子堡,他们一族人群聚而居,他家虽然不大,只有三间瓦房,但是每到冬天火炕就要烧得热热的,让人进了屋子就想脱掉衣服,快活地在炕上打个滚!
他还怀念那肥沃的辽东大地,那地方虽然冷,冬天出去尿尿得带着棍子,否则就要冻掉拿东西,但却富庶无比,肥沃的黑土地好像攥一把就能攥出油来,不管你种什么——稻子、谷子、小麦,只要你用心打理,都能长出丰厚的粮食出来。而各种野味也是应有尽有,狍子、野鹿、野鸡、松江鱼,几乎是你只要能想出名来的动物,在那里都能找到,而且随便你去打,只要打到,就是你的!
但是现在不行了,女真人把他们赶了出去,若是不愿意走,就得留下来给他们当包衣、当奴才、当狗!
没人愿意当狗,尤其是高宠和父亲。
想到父亲,高宠不由得看向自己身旁的那张矮榻,父亲在上面睡得正香。
父亲名讳是高盛,他在高宠眼里一直是一个顶天立地的大英雄、大豪杰,他是堡里的百户,使得一手好枪法,据说是当年杨家将镇守边关的嫡传绝学,又有人说这枪法其实是当年小霸王高宠的绝世枪法,就为了这,高宠特意央求父亲给自己改了和高宠一样的名字!
女真人来的时候,父亲亲自带着堡里的壮丁奋起反击,虽然女真人有一百多顶盔掼甲的精锐士兵,他们却只有两百多没有多少训练而且缺少武器的壮丁,但是父亲还是带着他们奋起反抗,死也不放弃祖宗传下来的土地!
高宠那时候年纪还小,虽然年仅十六岁的他身高已经有了六尺多,国字型的脸、浓眉大眼和坚毅的眼神和父亲简直如出一辙,而且他自认为自己的枪法也已经炉火纯青,但是父亲还是不愿意让自己上战场,因为他觉得自家有一个人上战场已经足够,若是父子一起死在战场上,高家这一脉就绝了后了!
不过高宠坚信他不会死,他从小听着英雄好汉的故事长大,使得一条好枪,又骑术高明,他觉得自己肯定会像传说中的英雄一样,跟着主帅南征北战,做出一番大大的事业,让所有人都记住自己小高宠的名头!
他偷偷上了战场。
哪怕是到现在,他还记得那场战斗的记忆。
他闭上眼睛,慢慢回想着那场惨烈的厮杀。
那是一个晴朗的白天,虽然是在辽东,但是天气还没有这么冷,那一天的风吹的正好,不多也不少,既不会多到吹起沙尘,影响战士的视线,又能带起阵阵微风,让厮杀了很久的战士有一些凉爽。
女真人来得很快,大概还有一个时辰就能到达屯堡。留给他们的时间已经不多了,他们必须出堡迎战,给家属撤离留下时间。
哪怕是必死的一战,也要带着勇气去打。
父亲带着聚集在堡里的空地上,父亲那天穿的是红色的布面甲,他们家买不起昂贵而轻便的山文甲,所以只能穿这种布面甲。好在这种盔甲多少在关键部位也有铆钉和铁板防护,总比穿着布衣上阵强得多。父亲手里拿着一杆大枪,这枪不是江湖上吹嘘得神乎其神的白蜡杆子,而是用上好的牛筋木制成的硬杆长枪,这种枪必须把一棵树放倒之后整根地劈刨,只取里面的芯材,不留任何节疤,头上再加上用精铁制成的枪头,配合战马强大的冲击力,哪怕是双重甲的白甲兵也能给他扎个透心凉!
高宠没练过白蜡杆子,那种东西看着好看,耍起花枪来也是一抖一抖的,江湖艺人们又说什么“听劲”“暗劲”,好像神乎其神的样子。但是战阵之上不过一冲一突,眨眼之间生死立判,哪有什么时间给你玩听劲,所以戚爷爷子啊练兵实纪里面就要求用根粗腰硬的长枪,决不允许使用花枪。
父亲眼看着聚集起来的壮丁们,眼神里闪过一丝焦虑。高宠能明白父亲的焦虑,因为他同样有类似的焦虑。这些壮丁与其说是士兵,倒不如说是炮灰,他们有的有武器,但是这武器不过是临时草草赶制的长枪,用的是长根的木料,只是上面布满节疤,头上又没有套上铁箍,只怕女真人一刀就能给他砍断;他们有的拿的是刀剑,可是这刀剑上面布满锈迹不说,刀刃也不很快,遇上披甲的女真人,拿着这种武器只怕是去送死的;他们还有的使用弓箭,但是这种小梢弓虽然好拉,力量却很不足,哪怕是用破甲锥,也只能在十步之内破甲,而高宠还从来没听说过哪个弓箭手敢让女真人逼近自己的十步之内!
他们的盔甲同样不好,装备布面甲的已经是精锐中的精锐了,就算是这样也只有五个人,而且有的人还没有六瓣盔,只能带着皮帽子。其他人则更加不堪,能装备一身皮甲已经是奢侈至极,没有皮甲的人只能多穿几层棉衣,战时往上面浇点水,说不定多少能起点防御效果,但是一旦沾了水棉花就会变重,到时候只怕跑都跑不了!
大明武备废弛已经到了这种程度了吗?高宠默默地看着父亲脸上的皱纹,心中的忧虑更加深了。
父亲看着所有人都来齐了,开始说话了:“乡亲们!乡亲们!我不是个会说话的,说不出来多少漂亮话!不过我觉得对于勇士来说,一句话顶一万句!今天我就说了,就一句,咱们身后就是祖宗留下来的土地,咱们败了,土地就没了,老婆孩子就没了!是男人的跟我上,杀鞑子啊!”说完,他催动胯下的马匹慢慢走向堡门,没有回头看。
他知道乡亲们一定会跟上来的。
因为他们身后是他们的家人!
哪怕鲜血染红脚下土地,也要誓死捍卫!
“杀鞑子!”乡亲们高声呼喊着,举起各种并不好用的武器,穿着并不坚固的盔甲,像潮水一般涌出屯堡。
他们是男人,男人就要保卫自己的家人!
高宠骑在马上,慢慢看着气势如虹的壮丁,心中飘过一丝阴霾。
战争虽然需要士气,但是同样需要智慧。像这样的壮丁,连合适的武器、基本的盔甲和普通的训练都没有,怎么可能打得过如狼似虎的女真人!
可是他们不能退避,因为佳人就在身后,他们甚至不能结寨自守,因为女真人若是把屯堡围上,他们就成了瓮中之鳖,而他们并不充足的粮食根本不可能让他们坚持到援兵赶来——事实上,高宠事后才知道,根本不可能有援兵!
朝廷的官儿早就被女真人打破了胆子,他们根本不会派人来救援!
你们什么都没有,外无援兵,近有强敌,唯有拼死一搏,杀出条血路来!
高宠负责保护屯堡的家属们撤退,只是撤退能撤退到哪去呢,他们没有土地,没有粮食,没有积蓄,朝廷的官儿不会保护他们,女真人只会把他们当做包衣奴才,天下之大、辽东之大,他们已经无处可去了!
高宠用迷茫的眼睛看着熙熙攘攘、密密麻麻的家属们,这里面有三五岁的小孩、有十七八的小媳妇、有七老八十的老头老太,而他们的眼睛里面不约而同地写满了畏惧和恐慌。
女真人的传说太可怕了,传说他们臂阔一尺,腰粗三围,拳头上能跑马,一顿饭吃一头牛,他们杀人如麻,奸淫掳掠无恶不作,他们每攻破一个地方都要大肆劫掠,都要强奸、屠杀、抢劫、虐尸,甚至还有可能****!
他们简直就是魔鬼的代名词!
而父亲,那个脊背如同山一样坚实、目光如钢铁一样刚强、手腕如树干一样坚硬的男人,就带着两百疲兵弱卒去挑战女真人了,他能活着回来吗?
高宠不敢想象。
突然,他对自己说:“不,我也要参战,哪怕是死在战场上,我也要和父亲死在一块!”(。)
第一百四十一章 POV:蔷薇 初见柳旭(上)(爆更进度19/35)()
他们又看了一会士兵们操练,比如把腿踢得高高的“正步走”,虽然看上去很怪异,但是其实非常博大,很能唬人;又比如长枪拼刺,虽然用的是包了布的木棍子,据说都是实打实的,还有人被直接刺死过。蔷薇虽然被他们吼得眼前金星乱冒,不过还是觉得不虚此行,他们训练都是实打实的,根本不耍花架子,比杂耍团好看多了!
当然,蔷薇没敢让别人知道自己拿这支军队当杂耍团看,否则她可打不过这么多人。
士兵们演练完就继续开进了,似乎刚才的训练就是给他们看的。周珺和徐将军打了个招呼,带着他们继续前进了。
他们走了一段路程,就见到前面熙熙攘攘挤满了人,全都是穿着红色衣服的生员士子,他们的衣服除了颜色只有红色之外,和士兵们是比较相像的,但是士子们好像浑不在意,他们高举着右臂,大声呼喊着:“天下大同!天下大同!”
蔷薇数了一数,差不多得有一两千人,整个队伍里面绝大多数的士子都在这里了。
他们凑近前去,挤进了人堆里。他们三个都是少年,除了王涛以外都很苗条,所以没费多少力就进了里面。在人群正中间,正有一个穿着红衣的年轻人站在一个高台上,手里举着一个铁做的东西讲话,他手里的东西颇为精巧,能让发出的声音聚成一道线,这样更多的人可以听到他的话。
他应该就是柳状元了,出乎蔷薇意料的,她以为能被成为“柳公”的怎么也得是个四五十岁的中年人,没想到他看起来不过二十来岁,年轻得很。
他讲的好像是怎么制止贪污,蔷薇对这个问题有些感兴趣,不由得驻足倾听。
“咱们就说说这贪污的事,贪污好不好?当然不好!这不仅仅是贪一点钱的事情,关键是耽误事,还有可能破坏国家大计!就比如说你是那治理黄河的河道大臣,你收了贿赂,让黄河改道,或许有些人从中得利了,但是黄河的运行乃至自然运行规律,人力怎么可能逆转?以后少不得就要有黄河再次改道决口的事情,这黄河一怒天下惊,黄河改道,中原一片泽国,受苦的还不都是老百姓!就算你是那缙绅大夫,也未必能躲得过重重天威!再比如说你是那审案子的县官,你收了贿赂不要紧,你收了钱得给人办事啊,这一来,就是‘八字衙门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搞得国法尊严荡然无存,政府公信力被你一人抹煞,以后谁还敢相信征服?又比如说你是那搞盐政的,你收受贿赂,官商勾结,倒是肥了盐商了,底下的小民吃不起盐可就惨了,贩私盐的也得层不出不穷,岂不是又要天下大乱?各位,可要记得黄巢的先例啊!”
他说的很多问题蔷薇听不明白,比如什么叫“自然运行规律”,又比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