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是的,他现在骑的只是一匹普通的马。汤圆那货的目标太明显,在渐近草原深处后,苏默便把它连同太阳一起放了出去,只在远远的跟着。这也终于使得一旁的徐鹏举平息了好大的怨念。
“哪边的哪边的?说的什么?”徐鹏举满脸兴奋的凑了过来,急火火的问道。
众人打从京中出发,早早的便分头行事。每一队手中都掌握着一只训练好的鹰隼以供相互联系。这个时代已经有了很成熟的信鸽饲养技术,但是信鸽在这草原上,却极易被一些大型猛禽捕获。所以苏默便将主意打到了鹰隼头上。
好在是有图鲁勒图以及她的三百金帐卫,再加上奥利塞斯这些瑟雷斯战士,都是擅于调教这种鹰隼的好手。故而并没费多大功夫,苏默手中便已掌握了为数不少的这种信鹰。此次出行,便将其用了出来。
苏默没理会徐鹏举的鸹噪,按着早已定好的暗语,逐字逐句的将纸条上的意思理了出来。待到看完,不由的嘴角微微勾起,喃喃道:“这尼玛算不算不作死就不会死?”
旁边徐鹏举急的抓耳挠腮,他死乞白赖的非要跟着苏默,本想着能看到更大的热闹,却哪成想苏默不等入城便悄悄的出了关。这一路上只优哉游哉的不断深入,却是屁事儿没有。这可把徐小公爷郁闷坏了。
眼下难得收到了某个方向的消息,正好拿来解闷儿。偏苏默神神秘秘的不搭腔,简直让徐鹏举要抓狂了。
“你急个锤子!”苏默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翻手将纸条一搓,便将其碾成碎末,抛洒在风中消散。
“跟悦哥儿他们没关系,是京里那边的消息。”看着满天的纸屑飞舞,他顿了顿又淡然说道。
徐鹏举顿时兴奋不再,泄气道:“什么嘛,白激动一场。京里又能有什么事儿,好不扫兴。”
苏默乜了他一眼,曼声道:“确实没啥事儿,不过就是李广烧了清宁宫罢了。”
徐鹏举漫不经心的哦了一声,但随即猛地一个激灵,瞬间瞪大了眼睛,失声惊呼道:“什么?”
苏默催着坐下马踏着小步往前颠着,耸耸肩混不在意的点点头,“你没听错,就是这点小事儿。”
徐鹏举张大了嘴巴,好半响才反应过来。再抬头时,却见苏默已经走出老远,连忙拍马赶上,凑到旁边叫道:“我艹啊,烧了清宁宫啊。清宁宫啊那是,这还是小事儿?”
苏默嘴角微微勾起,看都不看他一眼,随口道:“是你说的啊,京里又能有什么事儿的。那烧了个清宁宫有什么的,反正宫里房子多的是,烧个三五间的不当事儿。”
徐鹏举呃了一声,这才反应过来被耍了。悻悻的翻了个老大的白眼,随即又腆着脸赔笑道:“老大不愧是老大,在你眼里,这自然都不算事儿。别说清宁宫了,就算烧了乾清殿都算个蛋啊……不过嘛,清宁宫毕竟可是太皇太后的住所,这一烧也不知那老太太有事没……咳咳,说说,说说,那什么,老大你看哈,这一路好生闷气,闲着也是闲着,且说来解解闷也是好的嘛对不对?说说嘛,说说嘛……”
好吧,这话得亏没让皇帝和那些个大臣听到。否则的话,这俩货必然是要给划到乱臣贼子的行列中去了。尼玛,太皇太后的寝宫被烧了,他们却拿来说着解闷儿,大不敬至此,试问天下还能有谁?怕就算是魏国公老公爷听了,都要大耳刮子抽丫的。
苏默古怪的看了他一眼,心中暗暗嘀咕。按照后世对古时候的描述,以这货的出身,按说听到这样的事儿,不是该义愤填膺,痛斥阉贼的吗?咋这会儿瞧着,全没半分对皇室的敬畏呢?该不会是,被自个儿这乱入的给拐带的吧?
想到这儿又立即否定,自个儿可是正角儿来着。正角儿都是高大上的,必须要教人忠君爱国才对。这什么大不敬的行为,压根与自己没半毛钱关系,都是这货自己性子卑劣,跟他苏大官人却是扯不上的。对,就是这样。
“鹏举啊,你这个态度要不得啊。怎么能闻人之灾而喜笑颜开呢?尤其那还涉及到我们尊敬的太皇太后。你这样,不对啊。”苏大官人面色一正,语重心长的认真批评道。
徐鹏举就又张大了嘴巴,惊诧的瞪着他。这还是我那个无法无天的老大吗?我的老大怎么可能说出尊敬皇室这样的话?他不该是那种藐视一切的狂放不羁吗?
呃,好吧,他还是一个儒家门生,大才子嘛。似乎,好像,大概这样说也是情理之中。而且……自己这心态……似乎确实有些问题。奇怪了,以前自己不这样来着。从什么时候起,自己竟变得这么不厚道了?
他这么想着,终是诚恳的点点头。老大总是对的,他这般说,也是为我好。徐小公爷很有自我反省的良好素质,如是对自己说。
苏默看他点头了,脸上露出欣慰之色。拍拍他肩膀,温声又道:“对嘛,这样才是君子当为。即便心中再如何欢乐,那也只能放在心中……”
“……。”徐鹏举眼前一黑,好悬没从马上一头栽下来。好容易努力扶住了马鞍,让自己坐稳了,这才悲愤的抬起头来,“我可以说妈卖批吗?”
苏默认真的想了想,摇头道:“当然不行。虽然有话说,君子动口不动手。但是骂人总是不好的……算了,不讨论这个话题了,咱们还是来说说李广放火的事儿吧,那个比较有趣的说。”
眼见小弟有抓狂的迹象,苏老大果断转换话题,不给他发飙的机会。
徐鹏举悲愤莫名,“可你刚才还说……”
苏默一翻白眼,“什么刚才说,我刚才说什么了?我说的多了去呢。好了好了,话说你还听不听放火的事儿了?我跟你说,这里面啊,还扯带上了太子呢。哦哦,对了对了,还关乎一个女人哦……。”
“什么什么,还有女人的事儿?说说,快说说……”徐小公爷顾不上恼了,两眼贼亮贼亮的,不迭声的追问起来。
太子……女人……似乎很有料的样子啊。
“我跟你说哈,是这样的……”
“……啊?竟有这样的事儿?……哦……”
空阔的天地间,语声渐去渐远,不时的传来声声低呼中,那刚刚飞来的鹰隼再次振翅而起,在天上略一盘旋,随即往南飞去,很快便化成一个黑点。
“主上,前面发现了蒙古人的驻地。大约有百十人的规模,离此不过十里。”前方一骑飞来,到的队伍前,轻叱一声勒住马大声禀道。
苏默不再跟徐鹏举扯淡,举手示意队伍停下,让探子近前问道:“可看清了是战兵还是牧民?”
探子就马上欠身回道:“应该只是牧民。整个营地里,大片的羊群,只有少数的马匹。除此之外,还有许多的爬犁,看上去倒是满载,但份量却似乎并不太重。”
这样吗?苏默眼睛眯了眯,随即忽然一亮,点头道:“好,我知道了。继续打探,看看除了那个营地外,附近是否还有其他的部落。”
探子就马上躬身领命,喝叱一声,拨转马头去了。
奥利塞斯驱马向前,抚胸道:“主上,此战便交由奥利塞斯吧。奥利塞斯保证不使走脱一人,那所有的羊群财货,都将属于主上。”
这个忠诚的瑟雷斯战士沉声说道,明明言语中全是血腥杀戮之意,偏偏却语气平淡而沉稳,毫不见半分波动。瑟雷斯人浸入骨子里的好战和悍勇,使得他们在任何时候都不畏死亡。
于他们而言,皇帝什么的也都是狗屁。唯有自己的主人,才是他们效忠的唯一。只要主人的马鞭指向,那么他们将以手中的战斧利盾碾碎一切,掠取一切,以进奉主人。
苏默微微一怔,随即笑了。用手中的马鞭轻轻敲了敲这个瑟雷斯战士的肩膀,温言道:“不不不,我亲爱的奥利塞斯,我们此来不是为了杀戮,也不是为了劫掠。我们是带着善意和财富而来,公平的交易,才是我们的目标。当然,我并不,且从来不曾怀疑过你们的英勇和忠诚。但是这次不同,你,明白吗?”
奥利塞斯疑惑的看看自己的主人,他并不是太明白。跟随着苏默这么久了,他早已知道了主人所在的大明国,与草原上的鞑靼人可谓属于世仇。两方争战厮杀了上百年。
既然如此,那么此刻费了好大功夫辗转来到了草原,又恰好遇上这么一只肥羊,那有什么理由要放过呢?
奥利塞斯犹记得上一次他们跟随着主人,在这片草原上掀起了何种的腥风血雨。最后虽然以计谋逼的鞑靼人定下盟约,暂且放过了他们。但是在随后回归途中,不也是立即就撕毁了盟约,试图击杀他们吗?
那其时,还是他们凭着自己的英勇和主人高明的智慧,才终于打退了来敌,得以安全返回大明。即便那样,己方也因此付出了损伤了好多战士的代价。
这一次,主人再次代表大明而来,甚至还用出了偷偷潜入的手段,难道不是为了报仇而来的吗?
“可是,主人的大明不是他们的敌人吗?为什么……”耿直的瑟雷斯人并不掩饰自己的疑惑,很直接的问了出来。这让一旁的徐鹏举不屑的撇撇嘴,对于这些蛮人的智慧感到捉急。
苏默却笑了笑,指了指瑟雷斯人,又拍了拍自己身上的穿着,轻笑道:“奥利塞斯,我们此刻,可不是明人啊。我们是商队,来自大食的商队啊。”
第906章 格日楞的忧愤()
格日楞伸着腿,箕坐在草地上,目光有些空洞。夏末的太阳将地面烘的暖暖的,令人感到极为惬意,但却也让人有种懒懒的不愿动的感觉。
伸手从地上随意扯下根草叶来,放在嘴中嚼着。带着特有的苦涩的青草香气,便充满了味蕾。
“唉——”
他长长叹了口气,摇摇头将嚼碎的草屑吐出,目中的忧郁又多增了三分。
青草的味道告诉他,夏季即将过去,秋天马上要到来了。或许在中原汉人的意识中,秋天代表着收获。然而在草原人的生活里,秋天则预示着寒冬将至,他们准备应对死亡的时间不多了。
每到冬季,草原上总是要死去很多人。食物的短缺,酷寒的气候,都将是收割草原上人们性命的杀手。物资的极度匮乏,以及落后的生产力,导致了草原人哪怕再如何努力,也很难熬过这个关头。
放在往年,大都是各部落开始集结,往南边去抢掠汉人,以备过冬所需。但是那需要用性命去搏杀,等若是一种透支。虽然说大多数时间,这种抢掠都是能达到目的的。但那毕竟是打仗,万一运气不好的话,东西没抢到,却是提前把性命丢掉了。
所以格日楞并不认同这种方式,不是他不勇敢,也不是他多么的仁慈。在草原上生存,仁慈这种东西是最要不得的。草原的图腾是狼,狼性本就是弱肉强食,残酷暴戾才是生存之道。
他只是觉得得不偿失,抢劫或许十次中能成功八次甚至九次,但是只要有一次失败,那就一切全都成空。或许对于那些个大部落的汗王头人来说没什么,他们人口众多,当然可以承受的起这种损失。
可是对于如他这般的小部落,每一个成年男丁都是极为宝贵的,损失一个都是不能承受之重。所以他总是能推脱就尽量推脱,宁肯多费些力气去提前搜集尽量多的物资,也不愿参与那每次的打草谷。
这也使得他在上面那些贵人眼中很不受待见。往往有什么好事儿,他总是最后一个知道,甚至不知道。便如这次南人收羊毛的事儿,若不是他那嫁给了贵人仆从的女儿偷偷跑来告诉他,他到现在还被蒙在鼓中呢。
南人竟然要收羊毛?这事儿在格日楞初听到时,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羊毛是什么?那完全就是垃圾。半点用处没有不说,连用来烧火都不值得,因为羊毛燃烧起来,那味儿实在太恶,即便身为草原人都受不了。
而偏偏就是这种没用的垃圾,南人现在竟要来收购,这让格日楞起初差点以为女儿被骗了。但是女儿一再的申辩这是真的,格日楞终于是半信半疑的接受了。
或许,南人真的是有变废为宝的手段吧,毕竟南人一向擅长一些机巧之事儿。他们打造的一些器物,每一件都是那么精美。他们制造的丝绸、锦缎,即便是草原上的贵人们都趋之如骛。一匹丝绸,往往能换取整整十只羊。
又或许,南人们只是发了疯,脑袋昏掉了,这才有了这种荒谬的行为。但无论如何,对于格日楞来说,这可是一件好事儿。至于说南人是不是发病,谁在乎?
但是,这种好事儿现在看来,只怕真的是一个骗局。他千里迢迢的跟着赶来这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