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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段郎君,卫王殿下还没有来吗,按照往日的情况,他早就应该来了才对,莫非出什么意外了,要不然,怎么还不见他的踪影。”就在段简感叹万分的时候,刘冕从醉红阁里面走出来,向段简说道。
一下子来了数十位权贵子弟,作为主人的刘冕肯定要亲自出面招待的,还有一个目的就是压制住他们,让他们在醉红阁老实一些,否则,这些无法无天的家伙在醉红阁闯出祸事的话,刘冕恐怕连哭都找不到对象。
“卫王殿下还没有出现,可能是被某些要事给耽误了吧,反正也无事,我们在等等又何妨。”段简摇头答道。
“他能有要事,我们中间可能就属他最悠闲了,我们还有老爷子在头上整天管束着,他可是真正的逍遥自在,只要不故意找死,谁能够关到他身上呀!我跟你说。。。。。。。。。。”听到段简的话,刘冕有些嫉妒加不屑的说道。
可惜他的话刚刚说道一半,就听到不远处传来一声冷哼,“哼,好你个刘狗头,居然敢在背后如此损毁孤的名誉,看来你是想让孤好好的教训教训你一番了。”话音一落,就看到李正满脸狰狞神情的出现在两人面前。
看到突然出现的李正,段简心中是万分感叹,幸好,向来小心的他,刚才没有说出什么过分的话,可刘冕就不一样了,好不容易在段简面前吹个牛皮,没想到,居然被正主给发现了,想想往日李正对待那些仇人的下场,刘冕一阵恐惧。
“啊,殿下饶命,殿下饶命,误会,误会,刚才都是误会,某一时口误,才说出了那番不讲究的话,还请殿下饶过我一条小命。”刘冕非常识时务的开口求饶道。
可惜,李正的心思却非常坚定,拉着段简的胳膊一边像醉红阁里面走去,一边语漏杀气的说道“放心,孤肯定不会怎么你的,只是,整日叫你刘狗头,确实是冤枉你了,等有时间的话,本王一个将你打出一个狗头出来,让你名副其实。”
李正的出现,瞬间就让原本已经非常热烈的气氛达到了顶峰,李正在这些纨绔子弟中间是有相当高的威望的,虽然年纪不大,可这些威望却是实打实的,不仅因为他的地位尊贵,亲王尊荣,最重要的是,他为人仗义,处事公正,任何人有事,只要他能够帮上忙的,一定全力帮助,种种原因下,他在长安城纨绔界,渐渐的成为了一个扛把子一样的人物,一声令下,万人景从,就像是这次帮助段简寻找万隆的踪迹一样,如果是常人的话,几天时间想要在长安城百万人中间找出一个人,那简直就是妄想,可李正跟这些纨绔子弟们却办到了,由此也证明这些纨绔子弟的能力是多么的强大。
“诸位兄弟,这次将大家召集到这里,除了与大家一起聚聚之外,最重要的是,庆祝薛嶶小兄弟度过劫难,来,让我们满饮此樽。”
李正一说完,诸多纨绔同时端起案几上面的酒樽,向李正跟薛嶶示意一番之后,一口气全部喝了个干净。
一杯酒下肚,场面瞬间又从原本的严肃变得热闹起来。
“哈哈哈,殿下,某早就说过,那苗拯绝对不是薛嶶打死的,可他们就是不信,现在好了,真凶找到了,薛嶶小兄弟还是平安无事,早知如此,何必如此麻烦。”一个五大三粗的小侯爷,站起来大声的对着周围的纨绔们叫嚷道。
“不错,不错,崔浩说的对,此事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其中有内幕,可那些主事的官就是不松口,明显是想找事,再说了,别说那苗拯不是薛嶶小兄弟打死的,就算是真的打死了,又有什么关系,一个著作郎的儿子,还敢在我们面前叫嚣,不就仗着他阿爷在天后娘娘面前受宠吗?”另外一个纨绔子弟,忍不住站起来呼应道。
。。。。。。。。。。。。
有了开头,所有的纨绔就都有些收不住了,这些人别看出身显赫,可平日里因为不用为生计所担心,是在是太过于无聊了,好不容易有这么一个大肆吹牛皮的机会,谁愿意放过,一时间,整个房间就像是要被震塌了一样。
“段大哥,这次谢谢你的出手相助了,听我阿爷跟爷爷说,要不是你的帮助,说不定这次被斩的人就是我了,我死了到没有什么,可却会连累整个薛家因此而受到灾难,大恩大德无以为报,我阿爷跟爷爷说了,如果以后你有用得上我薛家的地方,尽管开口,我薛家一定会全力以赴的,另外,我个人无以为报,就敬你一樽酒吧!”
就在段简看着众多纨绔们在吹牛喝酒的时候,就看到薛嶶端着一樽酒,来到他面前。
“哈哈哈,好,别人的酒,我不一定喝,可你的酒我却一定要喝,来我们共饮。”段简如此兴奋,那是因为他终于从薛家人口中得到了自己最想要的答案,也就证明,他这次最少没有做无用功,凭借这薛家在军中的资本,段简有了薛家的帮助,在将来面对武家之人的报复的时候,还是能够轻松一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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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章 斗诗()
吹着牛皮,喝着美酒,欣赏着绝世歌舞,不多长时间,这次聚会的气氛就达到了顶峰。与后世不一样的是,后世喝醉酒之人,都会禁不住唱上那么几句歌,而对于唐人来说,喝醉之后,最喜欢的却是作诗,在唐朝,作诗就像后世的唱歌一样,那是一种流行,一种常态,即使真的做不出诗词的人,也会吟诵上几手名闻天下的好诗,这就是唐朝人们的意识形态。
李正,刘冕这些纨绔子弟虽然行事荒诞不羁,可却并不代表他们都是草包,恰恰相反,作为一个家族的未来继承人,还很有可能是将来朝廷的栋梁之才,他们的才学都还是不错的,除了几个纯粹的武夫之外,剩下的大多数都是能够上马领军,下马提笔理事的。
“沉沉更鼓急,渐渐人声绝。吹灯窗更明,月照一天雪。”
“哈哈哈,诸位,某这首诗如何,这可是某前夜做梦之时,梦到天降大雪之后,在梦中所做的诗。诸位都来说说,此诗如何。”说话之人叫做郑樵,乃是与王家其名大家族,郑家子弟,其父乃是当朝户部尚书郑玉森,也算是位高权重了。
果然,郑樵这首诗一出口,瞬间就得到了众多纨绔的一致好评。
“不错,不错,郑郎君这首诗虽然看起来非常简单,可却有一种朴实之感,即使是不懂诗词之人,听了此诗也能够理解其中的意思,确实不错,只是某也有一首前几日的好诗,要请大家鉴赏。
琼姿只合在瑶台,谁向江南处处栽。雪满山中高士卧,月明林下美人来。
寒依疏影萧萧竹,春掩残香漠漠苔。自去何郎无好咏,东风愁寂几回开?”
这首诗一出,瞬间就引起了众多纨绔们的一直叫好,就像是品尝美食,聆听音乐一样,好坏之分,非常明显,这一首咏梅,瞬间就像是点中了在场所有人的兴奋点一样,让他们纷纷起身欢呼,而做出这首诗的谢逸在得到众人欢呼赞美之后,也非常得体的像众人躬身行礼。
‘“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谢逸出身于名闻江南的谢家,虽然现在谢家已经无法与南北朝时期相媲美,可作为老牌的世家大族,应有的底蕴还是有的,谢逸之祖父乃是谢同安乃是大唐国子学祭酒,放在后世那就是教育部部长的级别,而在这大唐,因为国子学里面的学生大多数都是豪门权贵子弟,地位更是不可同日而语,相应的,谢同安的身份地位也是相当高的,最厉害的是,谢同安满腹经纶,乃是天下有名的文学大家,在士子间可是非常有名望的。
郑樵与谢逸的两首诗,让场中的气氛分外的热烈,一时间,一个个的纨绔子弟们纷纷激动的想要开口吟诵,幸好,这个时候,有人起身说道。
“诸位,诸位兄弟,既然今日如此高兴,我等不如每人吟诵一首诗,最后大家评定一番,选出一个诗魁,作为诗魁者,孤还另有礼物相送,你们看如何。”
众多纨绔子弟原本就在兴头上,李正的这个提议,让他们非常满意,一时间,群情涌动,纷纷举手支持。
一时间,一个挨着一个的纨绔子弟,纷纷起身吟诵起各自的诗作,有确实经典的,让众人纷纷叫好,也有滥竽充数的打油诗,得到众人一致嘲笑,最后,转了一圈之后,终于轮到段简了。
“哈哈哈,段兄,你可是今年进士题名的才子呀,听说,上次你在这醉红阁就是用了一首诗作,夺得了冯双双娘子,待客宴的魁首,今日如果做不出一首好诗,你的名声可就要毁于一旦了,所以,这次你一定要在作出一首好诗,让诸位兄弟看看你的能力。”说话的是李正。
听到李正的话,段简愣了一下,马上就明白了李正的意思,说实话,段简的名声现在已经非常响亮了,可还是有人对他不以为然,他今天能够参加这次纨绔们的酒宴,最大的原因并不是名声,而是他救了薛嶶,以及李正等人的力捧,所以,想要真正的得到这些纨绔们的认同,他就要拿出真本事,比如现在,他如果能够做出一首力压众人的好诗,才真正的能够得到这些人的认同。
明白了这些,原本还有些不以为然的段简,心中里面充满了斗志。
“哈哈哈,好,既然卫王殿下都如此说了,某还有什么话可说,说实话,某从小最羡慕的就是冠军侯,卫国公这些领兵塞外,替我华夏开疆拓土,驱逐鞑虏的骁勇猛将,今日既然要作诗,某就以他们为题。”段简起身后,先是拿着酒樽在屋中来回走了几步,然后突然将酒樽中的酒水一饮而尽,而后非常豪迈的将手中的空酒樽像旁边一仍,大声吼道
“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征人尚未还。但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渡阴山。”
吟诵完了之后,段简就停在那里,闭着眼睛,半天没有动静,之所以如此,并不是他昏迷了,而是他在等待事情的后续发展。
对于这首诗的杀伤力,段简是在清楚不过了,可以说,这首诗在后世,被评价为最具有震撼力的军旅诗了,因为他用最简洁的语句,将所有男儿心中那种热血抱负表现的淋漓尽致,让人读罢之后豪气涌现,久久不能平复。
可惜,出乎段简意料的是,他闭着眼睛半天之后,却没有听到一点赞许的声音,周围静悄悄的,别说是夸赞声了,连原本的歌舞声仿佛都停了下来。
‘卧槽,难道我装逼过头了,这首诗过于深奥,这些纨绔子弟们没有听懂,可是不可能呀,刚才连那些驴头不对马嘴的打油诗他们都懂了,不可能这首简单明了的诗不懂呀!“段简心中默默的感叹着。
无奈之下,段简只能放弃装逼的打算,悄悄的睁开了眼睛,这一看之下,差点将他吓得一屁股坐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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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章 好诗的影响()
睁开眼睛的段简,就看到,一个个带着各种表情的人,将他围在中间,或激动,或痴呆,最可怕的是许多人的表情显得相当的狰狞,就好像是人们在睡梦中醒来之后,看到一群可怕的鬼脸在自己面前,这种情况,恐怕没人不害怕吧!
“你们,你们这是怎么了,就算我做的诗不好,可也不用这么看着我吧,莫非你们想暴打我一顿不成。”一边说着,段简心中一边暗暗的想到’靠,怎么是这个样子,难道这唐人的口味也随着我的穿越而改变了,要知道,这首诗作从做出来之后,就一直被人传唱,甚至奉之为七言诗的圣作,怎么到这里,就行不通了呢?“
“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
好诗,好诗,主旨雄浑豁达,意境深远,最难得的是,此诗表现了我辈铁血男儿那建功立业,抱负国家与社稷的思想,真可谓是诗中圣品。”最先开口的是谢逸,不愧是书香门第,这学识就是要相较于别的纨绔要高许多。
“妙,妙,是在是妙呀!此诗一出,世间当再也无人敢做边塞诗了,段郎君,仅凭此作,当可青史留名了,佩服,某实在是佩服呀!”另一个有些才学,却平日自视甚高的纨绔子弟,满脸兴奋却又透漏着黯然的神情说道。
“哎,他乃奶的,某也不知道此诗好在那里,可听完此诗,却让某有了一种热血沸腾的感觉,恨不得拿着马塑与胡虏好好的厮杀一番才好,不说别的,就冲着这点,某认为此诗比你们做的那些听不懂的诗要强得多了。”说话的人,年纪不大,可却老气横秋的,不仅说话老气,人长得也相当成熟,知道的他今年还不到二十,可如果不知道的,看到他那满脸络腮胡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