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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霸业-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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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文静与御史台诸卿素有间隙,皇庄一事又使其与杨康盛等人决裂,遂买凶杀人,御史台十名官员皆被此子所害。”

    大唐天子面色凝重,语气冷若寒冰。

    。。。。。。

    。。。。。。

第三十三章 不投行卷的年轻人() 
大唐天子回到长安城不过七日便降下圣旨,将礼部侍郎萧文静处斩,一时朝野上下议论纷纷。

    皇帝陛下的一句话,让皇庄案、突厥人身亡、御史台官员遇刺三件事自然而然联系在一起,最终背在了萧文静身上。

    这在荀冉看来,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

    对于少年来说,这甚至是一件好事,至少他不必再和卢仲臣,郑远桥纠缠,萱儿也不会受到外界打扰,再次回想起那可怖的夜晚。闲暇的时光总是好的,荀冉习惯每日清晨在书房的角落里读读这个世界的史书,品品香茗。午后,少年会一个人坐在院子里,靠着槐树弹弹吉他。梅萱儿总会把亲手做好的酥山(注1)送到荀冉手边,静静的听少年弹着自己听不太懂的曲子。人一旦闲下来,就总会胡思乱想。荀冉会想起前世的一些片段,虽然有些模糊,但却带来些许暖意。

    这一夜他约来王维在府中赏月。花厅之中,摆着两张矮几,其上摆放着不少珍馐美味,二人把酒言欢间便谈起了诗歌。

    王维小酌了一口高昌葡萄酒,笑道:“徐之兄,还记得我在崖州所作的那首《清如玉壶冰》吗,那天入东宫,萧太傅还曾提起,逼着我给他投行卷呢。”(注2)

    荀冉有些惊讶:“摩诘兄,以你的才华参加科举必是三甲之列,何必去投那行卷呢。”

    行卷多是士子晋身朝堂的捷径,有不少才学出众的士子因为出身卑微得不到主考官的青睐,不得不向当朝权贵投递行卷。但这行卷的投递极有门道,向谁投递,怎么投递,都会影响最后的结果。而且一旦士子向朝中权贵投递了行卷,就被视为这一党,从此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可谓将前途都绑在了这人身上。虽然唐朝科举极重视出身,但王维毕竟是不世出的大才子,在绝对的才学面前便是考官也不敢打压。

    “萧太傅与我同在东宫做事,即便投了行卷也无甚大碍。”

    王维这话倒也是在理。萧纲身为太子太傅无论如何是会被看做太子一派的,王维投入他门下倒是十分自然。

    “崖州诗会时我便看出徐之兄在藏拙,这次不如作上一首佳作,与王某一起投给萧太傅。”

    荀冉夹起一片炙好的羊肉片,淡淡笑道:“荀某之资,岂敢和摩诘兄相比,这事便算了吧。”

    谁知王维却一拍矮几道:“徐之兄若是不作诗来,便把这一桌美酒饮尽可好?”

    荀冉心中好笑,这高昌葡萄酒说来与后世的果酒差不多,酒精度数十分低,这样的酒便是喝上满满一壶也不会醉倒。而且他最爱喝的就是葡萄酒,王维拿这个相逼确是想错了。不过今夜月色正好,他也确是起了兴致,遂起身踱起步子来。

    沉吟片刻,荀冉吟诵道:

    “青天有月来几时,我今停杯一问之。

    人攀明月不可得,月行却与人相随。

    皎如飞镜临丹阙,绿烟灭尽清辉发。

    但见宵从海上来,宁知晓向云间没。

    白兔捣药秋复春,嫦娥孤栖与谁邻。

    今人不见古时月,今月曾经照古人。

    古人今人若流水,共看明月皆如此。

    唯愿当歌对酒时,月光长照金樽里。”

    这是诗仙李白所作的《把酒问月》,可惜荀冉身处的这个架空唐朝李白并未出现过,他便做件好事,将其写出来让天下万民传颂。荀冉没有什么道德洁癖,也不是什么圣人,在这样一个架空的时代他最大的资源便是前世所背的那些诗词,只有充分利用好,他才能更好的在这个世界生活。

    活着,很好的活着,这便是荀冉的追求。

    “徐之兄,这诗该起个什么名字?”

    “恩,就叫《把酒问月》如何?”

    王维拊掌赞叹道:“好一首《把酒问月》,徐之兄还说自己没有藏拙,依王某看,此诗尚在王某拙作之上。哎,不行,徐之兄你一定要将此诗献给萧太傅。”

    荀冉却是摆了摆手道:“如此拙作还是不要投行卷了吧。”

    王维自是有些恼怒:“徐之兄这是什么意思,莫不是觉得投递行卷有污身份?”

    荀冉摇了摇头,叹道:“实不相瞒,此诗并不是荀某所作,而是睡梦中一位仙人赠予荀某的。”

    “仙人?”王维听后一愣,旋即抓住荀冉双手道:“那仙人只留下了这一首诗歌?”

    荀冉耸了耸肩。

    “留下了三百余首。”

    王维:“。。。。。。”

    荀冉不是傻子,当然不会不会把此诗直接献给萧纲。且不说他一个十六岁的商贾之后作出如此惊世骇俗的诗歌,满朝文武相不相信。便是这些人都相信了,也会觉得自己是个妖人,毕竟像王维这样的大才子在这个年纪也做不出立意如此之高的作品。

    那么,他就要给这些诗歌编出一个理由来。唐朝人对于怪力乱神的事情多少还是信的,如此便是最好的解决方案了。至于这个理由有多少人信,是否认为他在沽名钓誉,那就不是他要考虑的事情了。

    王维眼中的光芒一闪而过,叹息道:“即便是如此,这些诗歌也是从徐之兄口中所出。若是没有徐之兄,天下读书人怎么会听到如此佳作?不如便将此诗传到平康坊中,任由佳人阿姑们传唱,如何?”

    荀冉心中慨叹万千,这王维比他脸皮还厚,真是同道中人啊。

    “如此,倒也是个不错的主意。”荀冉点了点头:“可这平康坊,乃是烟柳之地。。。。。。”

    “这有何难,此事便交给王某好了。”

    。。。。。。

    。。。。。。

    注1:酥山,类似于现代冰淇淋。

    注2:行卷,为唐代文人向权贵投递的作品,多为诗词。由于唐朝科举录取人数极少,很多士子不得不依赖投递行卷得到权臣的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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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只羡泡馍不羡仙() 
为了感谢王维将《把酒问月》这首佳作传遍长安风月场,荀冉决定亲手制作一份羊肉泡馍送给他。

    羊肉泡馍实际是由羊羹发展而来,而荀冉前世作为一个地道的关中人,自然十分喜爱羊肉泡馍。

    唐朝时,无论是宫廷还是市坊都很擅长熬制羊羹,而且口味十分正宗,这便解决了原汤的问题。要知道,羊肉泡馍之所以鲜美无比,其很大原因就在于熬制的老汤。(注1)

    在荀冉的吩咐下,下人们很快从西市买来了上好的羊羹。这里并没有后世的白吉馍,便只好用其将就一下了。好在羊肉泡馍最讲究的是掰饼的手艺,一块完好的饼,掰的大小不同,其口感有很大差异。荀冉喜欢将饼掰的小一点,这样原汤可以充分浸透饼皮,一口下去鲜美无比。

    没过多少工夫,荀冉便做出了一盆羊肉泡馍,闻着鲜美的气味,少年闭上双目,仿佛回到了一千多年后的西安。

    “少爷,不要加些胡椒吗?”婢女扶春有些担心的看着热气腾腾的羊肉泡馍:“这么吃,会不会有些太膻了。”

    荀冉翻了个白眼,他实在不能理解唐朝人的饮食习惯。照理说,羊肉虽然膻了一点,但尝的便是这个鲜味。唐朝因为禁止宰杀耕牛,多食羊肉和鹿肉。其中鹿肉多是王公贵族食用,羊肉便成了百姓餐桌上的主要肉食。羊肉最常见的烹饪方法便是煮,为了避免膻味,多会加入胡椒。

    这可是胡椒啊!

    “不必啊,这才是原生态最美味的羊肉泡馍!”

    “泡馍?”

    “恩,这个名字不错吧?快去端一碗给萱儿,你和竹萍也尝一尝,我还得给对面王大人送一碗去。”

    荀冉内心生出一股强烈的自豪感,这个大唐真是美好啊!

    。。。。。。

    。。。。。。

    荀冉有一个梦想,那就是将羊肉泡馍做成大唐第一美食。它的价格,上至帝王将相,下至贩夫走卒,都能吃的起!为大唐百姓谋福祉这种事情当然很伟大,但需要支持,恩,在成功俘获大才子王维的胃后,荀冉下一步的目标是太子殿下。

    可偏偏最近太子李贞不太走运,被皇帝陛下禁了足,困在东宫读书。荀冉只能退而求其次,选择较好说话的常子邺常小公爷了。正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荀冉和常子邺除了乐理,最大的共同话题自然便是吃了。

    民以食为天,恩,荀冉当然不觉得这个爱好有什么丢人。

    用常小公爷的话说,他吃遍长安一百零八坊,天天没有重样。这样的魄力着实让荀冉佩服,故而当荀冉带着装满羊肉泡馍的食盒拜访齐国公府时,很是期待。美食配吃货,才是归宿。因为只有吃货,才能充分发觉美食背后的闪光点,并将其推广出去。

    齐国公府位于贵胄云集的崇仁坊,极为气派。由于常子邺提前关照过门房,荀冉十分顺利进了朱门,在侍从的引领下来到了常子邺的跨院。

    常子邺正在院子里打拳,见荀冉来了,忙换下身上短衫丢给侍从。

    荀冉摇了摇头道:“如今天气凉了,你该注意些身体。”

    常子邺却是摆了摆手道:“无妨,无妨,我身子硬朗着呢。荀大哥,你又带来什么好玩的了?上次你派人送来的吉他我弹了弹,虽然音色有些怪异,倒也别有一番味道。”经过十几日的相处,荀冉和常子邺渐渐熟络,也时常开些玩笑。二人相互间的称呼也从公子变成了兄弟。

    荀冉白了他一眼:“我在你眼里只会做些好玩的玩意?”

    常子邺连连摆手:“不,不!荀大哥,我不是那个意思。”

    荀冉打开食盒,将还冒着热气的羊肉泡馍端了出来。

    “快来尝尝这个,这是你大哥我刚刚下厨做的羊肉泡馍。”

    常子邺深深吸了一口气,大赞道:“真香啊,荀大哥,这真是你做出的?”

    荀冉狠狠一掌拍向他的脑袋,笑骂道:“不是我做出的还能是谁,你小子快吃吧。”

    “哎,哎。”常子邺十分感激的看着荀冉,连连应着。

    小胖子接过羊肉泡馍便开启了食霸模式,荀冉望着常子邺耸起若小山的肚子,开始有些心疼他的泡馍了。。。。。。

    待常子邺以席卷残云之势吃完一整碗泡馍后,荀冉连连感叹,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自己真的是找对人了。

    “恩,贤弟不瞒你说,如此美味是不是该让天下人共享呢?”

    小胖子打了个饱嗝,点头道:“当然。。。。。。荀大哥,你不是想开店吧?”

    荀冉拍了拍他的肩膀,赞许道:“知我者,贤弟也。”

    常子邺拍了拍胸脯:“这件事包在我身上,吟诗作赋那种事我办不来,开家酒肆食铺还不在话下。可是,荀大哥,你为什么不自己开家店呢?”

    常子邺狐疑的看着荀冉,仿佛看出了什么蹊跷。

    “额,为兄穷啊。长安米贵,居大不易,不是所有人都像贤弟一样富有啊。”

    小胖子白了荀冉一眼,心道乐器行售卖的吉他,质量一般的都卖三十贯,上等材质的更是高达百贯,你会穷?

    荀冉耸了耸肩:“贤弟啊,你好好干,咱们三七分如何?”

    他当然不是缺钱,但开羊肉泡馍馆这种事情以他现在的身份实在有些不宜。乐器行还可以用君子六艺遮掩过去,泡馍馆这种事情还是交给常子邺去开吧。

    “我七,你三?”小胖子的眼中闪过一道光彩,但随即便被荀冉的铁掌拍散。

    “当然是你三,我七!”

    小胖子一脸委屈,埋怨道:“我开店,既出钱又出力,为什么是大哥你拿大头。”

    荀冉狡黠一笑:“你只是出钱,这配方可是在我手里,技术才是硬道理啊,我这叫技术入股。大哥给你三成,已经是念在兄弟情分了。贤弟,你可不要让大哥失望啊。”

    许是与荀冉相处久了,小胖子的脸皮也厚到了一定境界,舔了舔嘴唇凑到了荀冉身侧:“四六开行不行,大哥你也让我喝点汤啊。”

    荀冉咬了咬牙,十分不情愿的伸出五根手指。

    常子邺大喜过望。

    “荀大哥,你是良心发现,决定我们五五开?”

    荀冉照着小胖子脑袋又是一记铁掌:“五你个头啊,我的意思是有多远滚多远,别让我拍你!”

    。。。。。。

    。。。。。。

    注1: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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