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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天启-第15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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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能量将下一根铳管直接推动到待发射的位置,而最前面的铳管还是只有一支。他看了一会叫道:“这不就是转轮枪吗!”

    孙元化一直端详着皇帝的脸色,一听到他叫出声立即问道:“陛下,什么是转轮枪?陛下会造吗?”

    朱由校笑笑道:“没有,朕突然想起了一种武器,和这个有点象。会造也没有用,专利费你还是要付给别人才行。”

    孙元化得意地笑道:“陛下,我们连人都招入到兵器局里了,不过专利费我们还是付了他的。”

    不过他接着就一脸心痛地说道:“如果陛下会造的话,我们就可以不用付专利费了呀。”

    朱由校佯装怒道:“好呀,原来你们是想把朕当免费的劳力使用,不行,朕也要专利费。”

    孙元化笑道:“陛下,天下都是您的,所以您的专利费也是您自己收了的。”

    朱由校听到此话,突然想起了以前看过的一本书,里面说为什么中国带路党多,一有改朝换代,总会出现大量的汉奸或者带路党。原因其实只有一个,因为那个国家不是自己的,终究只是皇帝的,一家一姓的。

    而欧洲的情况却与中国大不相同,在各种战争中,大量的贵族死亡,其死亡比例远超过平民的死亡比例,就是因为他们守护的是自己的土地,自己的国家,而且贵族都认为权利越大,那责任与义务也越大。

    所以,私有财产保护法要尽快颁布实施。本来朱由校想等到减租和土改完成后再来搞这个事的,但他现在改变主意了,现在就要来把这个想法用律令的形式固定下来。

    但是要建立起这个私有财产保护法,前提必须是人身自由保护法,而这一切的前提必须是法律审判制度的完善。在现在的大明国,地方上的案子都是由县令来进行判决的,县丞起协助作用,州里则有通判。而在中央,则由大理寺,督察院,刑部组成三法司。

    朱由校想到这里,对孙元化说道:“上次朕说过要保护私有财产,孙卿觉得如何?”

    孙元化小心地说道:“陛下上次说过的,臣去英国公家里买印刷技术时也说过这样的话,这样当然很好。一个人的财产如果遭人侵吞,那可以由朝廷帮助他取回来。这样大家就可以放心了。”

    朱由校又问道:“那如果是朕想要侵吞他的财产呢?”

    孙元化面色大变道:“陛下,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又有话说,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所以陛下想要谁的财产,他就应该乖乖地献上,如何能够用侵吞这样的词呢?”

    朱由校听明白了他的意思,皇帝是例外的。只是自己至少在现阶段还是能保证不会垂涎别人的财物,但自己的子孙后代呢?他们能做到象自己一样吗?

    立法是必须要立的,但是先要搞好队伍建设,不然光有个法律在那里,谁来保护法律得到实施呢?

    但是队伍建设并不是招民工,修铁路。必须具有法律知识,这就是个很麻烦的问题。

    而在吏员学校中,确实有大明律等法律方面的学习,但是要建立健全的审理制度,那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要有专门的学习法律的学员,这样才能担任专司审理案件的法官。

    而且明朝的法律有些地方是朱由校不大赞成的,但是如果要修改,也是一件非大动周章不可的事。而且这事朱由校又不可能亲自操刀,就算他想,他也没有这个能力呀,他前世可只是个高中生。

    他想到这里,没有了心思再呆在兵器局,对孙元化说道:“朕有些事,这几天只怕不会来兵器局了。”

    孙元化连忙恭送皇帝出了兵器局。朱由校对魏忠贤说道:“今天先生在哪里?”

    魏忠贤道:“今日吏部没有大事,徐阁老应该在京师大学堂。”

    朱由校道:“派人去京师大学堂请先生到朕的别墅来,如果其它阁员在的话,也一并叫来。”

第318章 刑罚世轻世重() 
等朱由校来到别墅时,徐光启,叶向高,孙传庭竟然都在。朱由校奇道:“孙卿竟然有时间来京师大学堂?”

    孙传庭笑道:“正好今天公事处理得差不多了,听说研究院有些课很有意思,想来听听学点东西。”

    朱由校点点头道:“确实,多学点东西总是好的。今天朕想到了一个问题,有很多困惑,想要来请教叶师和先生,你也听听,看有没有什么好的办法。”

    孙传庭道:“跟着陛下,臣能学到更多东西。”

    朱由校没有理这个生硬的马屁,说道:“朕觉得我们的朝廷结构有些不大合理,想要专门让一个部门负责审案子,可是一时又找不到那么多会审案的人,众卿可有教我?”

    叶向高问道:“陛下,如今审案有三法司,可以互相监督,这不是比一个部门审案子更好吗?”徐光启和孙传庭也觉得是这样,不明白皇帝为什么想要一个专门的部门审案。

    朱由校道:“三法司审案,只是在京城里才会有。三堂会审,确实可以互相监督,但也会出现一些情况,比如大家都不想担责任,或者互相之间有不同意见,往往是以官职高低为准,这个不好。而在下面就更差,专职审案的只有通判。县里就只有县令审案,县丞协助,这不好。县令一般是进士出身,学的是文章诗词,又如何能精通法律呢?”

    叶向高道:“下面也会有巡按御史,他们也可以审案的。不过陛下所说,倒是很有道理的。有些官员,只知道诗词文章,对于民政一窍不通,更不用说审案了。小民受了冤屈,确实无处可申。”

    徐光启问道:“那陛下的意思是专门让一个部门来管理审案,然后这个部门在各府县设置机构专门管理审案,让县令之类的官吏不再管理审案的事情?”

    朱由校道:“就是这个意思,朕的意思是让大理寺负责审案,都察院监督,刑部办案,三者各负其责。大理寺则在各省,府,州县都设立分支,这样就是所谓的垂直管理。”

    几人很快就明白了垂直管理的意思,都觉得这个办法不错。叶向高问道:“既然陛下有这个想法,那就颁布圣旨,不就可以了吗?”

    朱由校道:“光颁布圣旨有什么用呢?审理案件的人从哪里来?”

    叶向高奇道:“原来不是有审理案件的县丞,通判,巡按御史吗?让他们都归入大理寺,然后派到下面不就行了吗?”

    朱由校道:“这些人不专业,朕想要在吏员学堂先培养一批专门学法律的学员,然后再设置这样的机构,但是又觉得我们的律条有一些应该要修改才行,这样一来,要花大量的时间。朕粗略地算了一下,修改法律就算一年,学法律的学员就算三年,那也至少要四年的时间。而朕想越快实现这种制度越好,所以这个矛盾不知道如何解决,才来问众卿的。”

    叶向高道:“陛下,臣知道陛下求全求好的意思。但臣以为,我们可以先改组机构,同时修改法律,招收学员。以前大家都是用县令审案,也没有出多大的漏子,难道这四年就不行了吗?”

    徐光启也说道:“陛下,不要太着急,大明虽然有些问题,但总体上是好的。特别是我们现在已经完全控制住了辽东局势,我们的近卫军也在不断地成长,这就保证了整个国家的安全。老子云,治大国如烹小鲜,太急其实效果不一定好。臣等垂垂老矣,但看着我大明一天天变得更好,心里都很欣慰,陛下春秋鼎盛,必然会将大明打造成一个胜过汉唐的大帝国,何必要急在一时呢?”

    朱由校有些不好意思地一笑:“是呀,朕心里很急。总想着一觉醒来,大明已经变成了朕希望的样子。年轻人还是沉不住气呀。”

    叶向高笑道:“年轻人胜过老人的正是这一点,有冲劲,有想法,老臣等当初也曾年轻过,那时也想着要协助先帝将大明打造成一个国泰民安的帝国,结果却处处碰壁。慢慢地心就淡了下来,天幸在老臣等花甲之年,还能遇到陛下这样的明主,实在是大明的邀天之幸呀。”

    孙传庭深有感触地道:“陛下登基不过四年多,而我大明在各方面都有着以前想都不敢想的进步,实在是天佑大明,降此圣主呀。”

    朱由校笑道:“又来了。那就如叶师所言,下次的大朝会上听听大臣们的意见,然后进行改制。这大理寺在各地的分支就叫某某府州县法院,这样的名字应该可以让民众一目了然地知道它的功能。里面的官吏就叫法官如何?”

    在下一次大朝会上,各个部门都报告了这一周时间里的基本情况后,朱由校说道:“朕准备将有些部门的职责范围调整一下,想听听众卿家的意见。”

    孙传庭出列道:“大理寺专门负责审理案件,并于各省府州县设立分支机构。刑部负责缉拿凶犯,提供其犯罪证据。都察院负责监督大理寺与刑部,防止有枉法之事。”

    众臣一听,这是明显地削弱了刑部的职权,而增加了大理寺的重要性。以前虽然大理寺卿,都察院之都御史、通政使司之通政使与六部尚书拿称九卿,但一直都是弱于六部的,这样一改,就显得比刑部更重要了。

    朱由校道:“所谓审理案件,指的是大理寺根据刑部提供的证据,按照大明的律条来给人定罪。他们只是判断此人是否犯罪,应该根据其罪行给予何种惩罚,这就要求他们非常熟悉大明律条。而我大明律条包括大明律、明大诰、问刑条例、明会典等。如此繁多之律令,他们都要熟悉,坚持按律审判。”

    “而朕以为,可以将所有的律条重新进行编纂,制定出新的大明律,此事交由翰林院办理,但我们的法律中有一个原则,朕认为是否可以修改一下,那就是刑罚世轻世重的原则。”

第319章 天不生仲尼,万古如长夜() 
刑部尚书盛以弘道:“陛下圣明,周公制定了周礼,其中秋官?司寇阐明了“一曰刑新国用轻典,二曰刑平国用中典,三曰刑乱国用重典”,我大明战胜蒙元,当时形势严峻,所以治国用重典,现今天下清明,可以用中典。”

    这就有些尴尬了,本来朱由校的意思是要改变刑罚世轻世重这个原则,而盛以弘则明确指出,这个原则很好,最多只需要将原来用的重典改为中典就好了。

    叶向高上前道:“陛下,根据不同时期的具体情况采用轻重不同的刑罚措施,并且严宽相济,体现了一定的人伦精神;也是礼法结合,相互为用的原则。这是刑罚世轻世重好的一方面。但是根据具体的现实需要来调整适用刑罚,会出现一些不确定的问题,谁来界定应该宽还是严,这会导致审理的腐败。”

    徐光启也上前道:“陛下,法定于一,律条规定如何便是如何,不可于一时期进行重典,一时期又用轻典,这样就将律条置于可以随时改变的地位,臣以为不妥。”

    朱由校之所以要改这一条,就是因为后世的严打。朱啸天作为警察,曾经和父母讨论过严打问题。他认为,每一次严打,也许可以在一定的时期内使得社会清明,但结果却是在大约二十年后,又出现一波较大规模的反弹现象。

    朱啸天曾经说过:“刑法第三条中明明规定了罪行法定的原则,但我们在执行时还是用的封建社会的刑罚世轻世重老一套,这样会有效果才怪呢。”

    当时在旁边的朱啸启听得半懂不懂,却记在了心里。而在这个世代后,孙承宗在给他上课时讲过,大明律条遵循的是刑罚世轻世重的原则。他当时听在心里,就已经下定决心,要将这条朱啸天很鄙视的这条原则废除掉。

    看来这时代也有些人持相同的观点,吾道不孤也,他欣慰地想。

    盛以弘只是本能地反对皇帝将这个原则改掉,他以为大多数人都会同意自己的观点,不想内阁两位都反对自己,一时不知道是要坚持呢,还是妥协呢。

    看这样子,还是妥协吧。他打定主意,不再开口反对,当然也不能出言拥护,不然会被攻击为曲意媚上。

    方从哲一直默不作声,他倒是支持盛以弘,但看这形势,自己还是不要说话的好。

    朱由校道:“乱世用重典,也许有他积极的地方,但法律最重要的一点,朕认为法律最重要的就是要是刚性的,不能具有随意改变的性质。而刑罚世轻世重则将法律视为可以随意改变的,这样会使得在审理过程中留出了官吏上下其手的余地。所以朕觉得必须废除这一原则,使得法律具备它应该有的严肃性。”

    这番话使得绝大多数大臣都同意废除刑罚世轻世重的立法原则。因为大家发现,按皇帝说的意思,法律是刚性的,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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