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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后一次(煽情一下不行么?我都这么惨了)凝望着这片曾经属于我的土地,被马蹄践踏过的麦田、吊死在树上像风干肠一样随风摇曳的农民、拆得连一块木板都没有留下的茅草屋以及那座渐行渐远,慢慢消失在大火中的城堡;跟在我身后的领民们一个个灰头土脸的低头走着,像是一个个没有意识的行尸走肉,作为把他们带到这个水深火热境地的领主大人,我很是内疚……
该抒发的感情都抒发完了,享受即将开始的未知命运才是正题。虽然做了俘虏,不过有一点我还是很满意的,作为骑士,我拥有乘坐马车的权力,揉着快要散架的大腿,我矫情的抱怨着:这破马车也没个减震!
第十四章 当了把宋江()
就在我纠结着是要把一只刚刚捉到的跳蚤五马分尸呢还是用指甲盖碾死的时候,马车忽然剧烈的颠簸了一下,然后停了下来,手里的跳蚤趁乱蹦走了。好吧,我已经习惯这一路上走走停停的了,因为我所乘坐的破马车经常会因为车轴各种莫名其妙的故障而歇菜,故障率估计超过了一辆八手的力帆,颠得我不胜其烦——拜托大哥们给点力好不?你们不给我配一个随程导游就算了,观光大巴不给力故障频频让我很倒胃口,本来我还蛮期待着这次免签的法兰西风情游呢。
队伍前方乱哄哄的,似乎发生了什么事情,有几个原本跟在马车后面的骑士打马奔向前面去了,驾车的两个小侍从也探头探脑的窃窃私语,有种诡异的气氛沉淀下来。我站起身,努力的翘起脚尖往远处瞅,透过层层叠叠的马车队和骑士们宽阔的后背,我终于弄明白了中途停车的原因——不是交警查酒驾,而是一棵大树正好倒在路中央,从它很有特色的断口看,应该是一种叫做斧子的工具造成的,难道是中世纪的违章乱搭乱建?
可是这些又关我什么事呢?我又不是城管。我耸耸肩盘腿坐下,把手伸进自从来到这个时代就没有换过的衣服里,耐心的寻找下一个目标,因为我从身体的瘙痒程度判断,在那些陈年的污垢中间潜伏着两只跳蚤,并且我坚信,刚刚逃走的那只是个痴情的汉子,绝不会放弃它的知心爱人。
我的意淫是被一支高速飞行的羽箭打断的(这尿性的桥段是不是很熟悉?),马车旁边一个摘了头盔正在展示用飘柔就是这么自信的哥们被贯穿了喉咙,嗓子眼里发出听不懂的怪声,临死前还冲我翻了个不要脸的白眼!然后就从马上栽下去死翘翘了。
“敌袭!保护男爵!”喊出这话的哥们是第二个倒霉蛋,他被准确的命中眼睛,并且用一个难度系数高达2。3的体操动作后空翻落地。眼前的一幕让我识相的以标准姿势抱头趴在马车上,如果此时面前有坨牛粪的话,我也不介意装鸵鸟把自己掩藏的更深一点。
剩下的战斗场面由于我紧闭的双眼而错过了,只是听到各种类似于“嗖嗖嗖”“嘌嘌嘌”“啊啊啊”“打人不打脸!”(这句是我的想象)的杂乱声音,然后马车上的栅栏被人一斧子劈开,自由的光芒再一次披撒在我的身上。
“快跟我走!”还没等我抒完情,一个粗鲁的声音就打断了我的矫情,不过这动静听起来貌似很耳熟的样子。
我睁开眼睛定睛一看,眼前的壮汉不是那个森林骑士头领延森还能是谁!爷们镇定的踏在马车上俯视战场,那魁梧的身姿好像江州劫法场拎着两把板斧的黑旋风,不时搭弓放箭收割着敌人的生命,如果再不穿裤子戴顶绿帽子的话,活脱脱的就是一个丛林罗宾汉。
“怎么是你?”这种刀光剑影的紧张时刻,被吓傻的白痴一般都会问这种很耽误时间的问题,并且导致极其严重的后果,很明显我也是。
“此地不是说话的地方,敌人已经稳住了阵脚,我的人撑不了多久的,你赶紧跟着我撤!”延森头领射完了箭袋里最后一支羽箭,拉着我的手(哎呀,人家会脸红的好不好)一头钻进丛林里撒开腿飞奔,全然不在乎我的体能承受力,那些锋利的草叶树枝无情地割破了我白皙的肌肤(喂喂,这种时候就别抱怨了好不?弄得好像很娘一样)。
我已经不记得自己是怎么来到森林骑士营地的了,因为在连续奔跑了大约几百步之后,我很不争气的晕倒了(你可以想象下一架f1拖着独轮车过弯道的样子),恍惚中好像有个壮汉像扛土豆一样扛起我,全然不顾我的形象,一点也不费劲的继续跑路,怪不得人家做了亡命之徒,身体素质很达标啊,从古到今坏人的身体素质都要大大的强于好人。
等到我醒来的时候,面前并不是经典电影中一个温柔为我擦拭身体的倩影,而是好几张遮挡了我头顶天空的大脸,差点把我又吓得昏了过去。
“你醒啦?”其中有一张大脸是延森,而且是占地面积最大的那张,“这里有一碗热野菜汤,你喝了吧。”
我挣扎着坐起来(看起来这里还是蛮优待俘虏的,装个弱先),费力地挤出个笑脸接过热气腾腾的木碗道谢:“谢谢你,延森首领。”
“你什么也不要问,由我来说。”延森拍了拍我的肩膀,一副我知道你要说什么的表情(我哪里想要问问题了?不过是汤有点烫,表情纠结了一下):“这群法国佬经过森林的时候就已经被兔子腿罗博发现了,他是我们最优秀的斥候。”延森指了指角落里的一个小矮子,后者瞪着两只灯泡一样大的眼睛(哥们你确定没p过自己的脸?)冲我点点头。
“于是我们开始跟踪他们,一路来到你的城堡。在攻城期间我们不是不想帮助你,可是就凭着我们的力量是没有办法和正规骑士做面对面对抗的。”延森似乎很纠结自己没有在我最困难的时候施以援手,反复的搓着双手来掩饰内心的不安,“我们目睹了您巧妙的守城技巧和英勇的抵抗,虽然最后寡不敌众被俘虏了,但是您为了不伤及无辜的生命而命令手下放弃反抗,您真是一位高贵的骑士!”
原来我的行为这么高尚啊?连我自己都没有这么奇怪的认知,果然事物从不同角度分析就会有不同的结论,我咀嚼着野菜帮子在心里偷笑。
“后来法国佬带着战利品浩浩荡荡的开始撤退,我们知道,一直等待的机会来了。”延森很满意自己这一次安排的伏击,看起来他们应该没有伤亡的大捞了一笔(欲哭无泪啊,都是我的财产!),“在战斗中勇敢作战包括在您昏倒之后背着您回来的,就是上次被仁慈的您宽恕的森林之子理查,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完成了报恩。”
我冲着腼腆的躲在延森背后挠头的理查笑了笑(这次是发自内心的,淳朴的孩子啊),然后说道:“那些法国佬怎么样了?他们退走了吗?”
“可能还在森林里搜索,不过这次毕竟是越界战争,如果待得时间过久会被周围的德意志骑士发现的,他们应该在明天早上之前选择离开。”延森对我说,“请原谅我没有救出您的领民,敌人实在是太多了。”
“你们不畏艰险的救了我,光是这份恩情就让我无以为报,请不要再自责了。”我赶紧安慰延森道,“你们可以把我送到阿登伯爵城堡吗?我还有几个手下在那里,我将请伯爵大人为我主持公道,这些卑鄙的法国佬终将为他们的下贱行为付出代价!”
延森同样义愤填膺的跟我一起摆造型,如果一人手里再捏个小红本的话,我俩就是两个立场坚定的红卫兵。他不紧不慢地说:“晚上太危险了,待明天一早罗博弄清楚法国人的情况之后,会由理查把您送到阿登伯爵的城堡,请放心,今晚就呆在这间屋子里,很安全,也不会有人来打扰。”延森挥挥手,屋子里的手下们一个个鱼贯而出,只留下捧着木碗坐在稻草床上的我。
故事的走势总的来说,还不错,有吃的有睡的(别邪恶!),我很阿q的说服自己,伴着虫鸣和各种野兽的低吼和衣睡去……
第二天一早,外出打探的罗博带回法国人撤走了的消息,我和理查也收拾好行装准备上路。我紧紧的握着延森的手,双眼饱含感激的说道:“谢谢你!你和你的手下真是绿林罗宾汉!”
延森咂么咂么这几个词,点头称是:“罗宾汉?这个名字很好听,以后我们的队伍就改叫绿林罗宾汉了!”
我吐了吐舌头,乖乖,一不小心又改变了历史,罗宾汉被我从英国带到了德意志的丛林里。整个欢送过程在团结友好的气氛中达到高氵朝,我们紧握双手,送战友踏征程,默默无语两眼泪(现在还有闲心说废话)……
我带着无比愉悦的心情离开了延森他们的丛林营地(好不容易离开土匪窝你说说我能不开心么?),小伙理查一路上也不说话,只是眉头紧锁的(也不知道哪来那么多愁事)寻找着那些我看也看不见的林间小路,弄得我几次想套近乎都吃了不软不硬的钉子。总而言之这段游猎秋游很顺利,估计理查带我抄了近道,在风餐露宿了两天之后,站在一座山巅上,我终于可以远远的望见伯爵城堡飘着角旗的塔尖。
“那里就是阿登伯爵的城堡了,只要顺着林间的小路不到半天就能到达,我只能送您到这里了。”理查终于说了点带人情味的话,不过眉头依然紧锁着,据我推测可能是末梢神经坏死造成的局部肌肉功能死结。
“谢谢你护送我来到这里。”这哥们野外生存能力堪比海豹突击队,赶紧留个好印象以后没准能再用上,我解下身上唯一一件值钱的物品,那条镶着貌似是玛瑙的腰带,感谢上帝我没有把它当给艾萨克那个奸商,“请不要推辞,这是我的心意。”
理查的双眼噙满泪水,被我感动的无以复加,我从他颤抖的嘴唇判断出这孩子被震撼惨了,从此会死心塌地的信任我(你问我怎么知道的?你试试从小就拿五毛钱一袋的小食品收买总打你的那个混蛋,估计体会比我深刻)。
送走了理查,我望着山下伯爵城堡隐隐约约的轮廓,兴奋地连滚带爬跑下山去——我从来没有这么的渴望见到那个喷着口臭的老伯爵!
第十五章 这货是了个教皇?()
望山跑死马是一句古老的谚语,它告诉我们,有的时候视觉和实际是有偏差的,此时此刻我一边感叹着老祖宗对生活经验高度的概括能力,一边在想发明这句话的那个兄弟是不是也和我现在一样,几乎要累死在渴望达到的终点线上。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下午的时候,我终于走进了伯爵城堡外面的村庄,而这个时候我开始为另一件事情犯愁,那就是我现在浑身上下的造型彻彻底底的和村庄里走来走去忙着各自活计的领民们一样,肮脏邋遢(貌似整个贵族阶级的人都没好到哪里去吧?),要是再叼根烟换上忧郁的眼神,估计纳美星人都能专程来把我拍下发**。这副熊样别说见到伯爵大人,就连城堡门口站岗的两个卫兵都不能相信我是个贵族,而且我身上没有一件可以证明我身份的东西(叫你得瑟,值钱的腰带送人了吧?),唯一让我和那些农民们区别开来的特征就是我修剪整齐的金色胡须,可是我总不能指着胡子站在城堡门口喊:“快看我整齐的胡须,我是兰迪骑士老爷!”守卫的士兵很有可能会脱了裤子指着自己下面说道:“哝,我修剪得也蛮整齐……”
左思右想也不得良策的我只好选择了最笨的办法,坐在城堡门口不远的地方傻等,我相信傻人有傻福,总会有个我认识的人从门口经过,哪怕是那几只发情期的贵族母兽,只要能带我进去,贞操什么的,就当捐给狗了(这觉悟还真……)。
所谓天无绝人之路,我强忍着愤怒第无数次的为那些吆五喝六进出城堡的狗腿子侍从们闪开道路,一个熟悉的声音飘进我的耳朵,遗憾的是,并不是莺声倩语,而是汉斯扯着破锣嗓子在给旁边的人吹牛:“……当时我就跟在我们老爷身后,那场面血腥极了,如果是你,可能早就被那个怪兽生吞活剥了……要不是我一直保护他的侧翼的话,我们老爷根本没办法全神贯注的屠龙……”
现在确定了,牛皮先吹出去不管能不能飞起来,这风格绝对是我的二傻子跟班。我起身一看,汉斯拎着一个装着大麦酒的破陶罐,歪歪斜斜地靠在一个人身上,喝得通红的脸上泛着油光,正在眉飞色舞的给那个看穿着应该是伯爵城堡小丑的家伙白话,对方一脸的崇敬和羡慕显然让汉斯很受用,更加肆无忌惮的信口开河。
“汉斯!”尼玛啊终于让我堵着了,我冲到他面前喊道。
汉斯费力的睁了睁惺忪的醉眼,粗重的呼吸喷了我一脸难闻的酒气:“你这个贱民!竟敢挡住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