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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妃嫣说话斯文,气质打扮也干净,再加上如此合理的借口,常大方家的镖局也的确没必要再添闲人,如此的确两全其美,稍一沉吟便点了头,“要是这样的确是不错的,只是你们夫妻俩不要工钱不合适吧,这样吧,你们相信我的话,路上能干些,到了地方我酌情给你们店报酬,成不?”
“成成成!常镖头你说什么都成!不知道什么时候出发,小可还有事要耽搁两刻钟。”
有了免费的车马,叶妃嫣可就不打算委屈自己,弄清楚集合的时间地点后赶紧找地方把剩下的银子都采买成了吃的用的放空间里。匆匆忙忙赶到南城门集合地点的时候,她一眼就看到了正被老程抓着教赶马车技巧的瘦高个儿!
“ygd!他怎么会在这儿。”叶妃嫣惊呆了,回头就问同样满眼不可置信的戚玉珏。
“爹,这两个就是你说的叶小哥和叶嫂子吧?”突然,从另一辆马车后头钻出来一个包着花头巾的年轻少女,中等身材,圆脸有酒窝,笑起来甜甜地很讨喜,
“我是常秋娥,终于能有个嫂子和我作伴了。你们是说叶大哥吧,他也真是可怜,家中没了亲人想去青龙朝投亲,谁知道身上的钱都丢了,失魂落魄撞上了程叔毁了害咱家赔了百十两银子,我爹都放过他了,不曾想他还挺有良心的,就说不要工钱帮咱们家做事情一直到青龙。”
“和你们的遭遇差不多啊。叶小哥,你看起来身体真单薄,比我都矮一寸多,是这样才想来圣地学本事好养叶嫂子的吗?叶嫂子,你长得真高,我都觉得我算是高的了,你还比我高半个头。为什么不找个高壮的相公呢?呵呵,我又忘了,娘说过让我别挖人**的。也许你嫁给叶小哥是因为从小定亲的原因吧,再不然就是两人成亲前没见过面。”
“你们的感情真是好,这么远的路叶嫂子也跟着来。要是叶小哥万一被这些大门派选中做徒弟了,叶嫂子你可怎么办?”
“叽叽喳喳……叽叽喳喳……”
叶妃嫣可以肯定,叶重楼并没有给谁说过他投亲之类的话,都是这聒噪的姑娘一个人猜测然后大家就被迫接受的。看着拖着戚玉珏往最后那辆有车厢的马车走去,叶妃嫣偷偷擦了一把汗,还好那姑娘常日和一堆男人共事,见了戚玉珏这唯一的女人很少兴奋。只希望戚玉珏那个“哑巴”不会一个不耐烦把人家姑娘给劈晕过去。
四辆车,常大方转了一圈确定了人选分配。这次他带出来的三个趟子手都是三十多岁的实诚汉子,一人负责赶一辆载货的马车;他大儿子常春树负责最后那辆载着人和日用品的马车。他自己骑马前后策应。
常秋娥和戚玉珏两个女子自然可以在后面那辆马车里坐着赶路,叶妃嫣和叶重楼就要分别跟着赶车的人学习赶车的技巧,上路后能够在需要的情况下代替赶车人让赶车人能够偶尔休息一番。
到了一处休息的地方,众人检查车马,两个女的就要生火做饭把后勤给搞好。这样的日子,要在路上走差不多一个月时间,其中半个月是在人烟罕至的万重山山道中打转,也就是之前叶妃嫣曾经走过的路程。
回望远去的圣地城门,叶妃嫣总觉得自己有什么要在圣地发生,可现在她要先做的是确定星夜的安全,再来要找失踪的凤晨心算账,这边,她是暂时顾不上了!
刚刚上路第一天,新来的三人都各自手忙脚乱适应手底下的事情,到了傍晚,常大方已是寻到了一处废弃的茶寮棚子作为第一个晚上休憩的地点。
万重山这一路上因为平日行走的人少还是挺安全的,只是在接近青龙地界的地方不太安宁,所以常大方也没让谁在外巡夜什么的。而是把人都给聚到了一起,让大家相互熟悉一二。
其实有常秋娥这话唠,众人之间还是有了一定的认识,围坐在一起不过就是闲聊而已。
“大叶这小子真是不错,你们不知道,才刚刚出了城,他赶车就比我还顺溜了。春树,小叶学得怎样了?”老程上午都还对叶重楼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过了大半天,看叶重楼的眼神里就带着浓浓的赞许,这男人间的欣赏真的是说不清道不明。
只是,叶妃嫣暗暗腹诽,你夸就夸,干嘛要带上我!
负责带叶妃嫣的常春树是个宽膛大脸的年轻人,二十四五岁,性子爽朗,呵呵笑着斜睨了叶妃嫣一眼,“同样是书生,小叶就是不开窍,还不如叶嫂子呢。”
常春树赶的是最后那辆载人的马车,叶妃嫣才出了城就吵着被风沙刮在脸上受不了,估摸装哑巴的戚玉珏也是被常秋娥烦得受不了,两人便交换了位置。
谁知道常春树为了避嫌,又让常秋娥出来赶车,到了下午,戚玉珏赶起马车来就像模像样了,倒是闲得常春树有些无聊。
“呵呵,我家娘子在家就是做惯了粗活的。”叶妃嫣倒是脸不红气不喘说得理所当然。她这个万事能不伸手绝不伸手的懒人哪里比得上杀人剿匪所向披靡的南虎战神。
“叶小哥,你羞还是不羞啊!不成,叶嫂子可不能拿给你这么磋磨,你必须要学会赶车。”常秋娥这自来熟俨然站在了戚玉珏那边,坚决不要叶妃嫣日子好过。
叶妃嫣但笑不语,赶车?她是“肯定”学不会的,也不打算学。正当她想要寻个借口躲清闲时,老天都像是看不惯她似的,去远处小解的常春树突然发出一声惨叫。
惊慌下,常大方沉着脸赶去,不一会儿就搀扶着受伤挂彩,浑身泥沙的常春树回来。刚才常春树如厕的地方有个坑,他不小心踩松了石头滚下去,性命倒是无碍,左手上臂扯出来一条五寸长的口子,正往外冒着鲜血。
出门在外受伤也是难免,常秋娥很快回马车上拿来止血的伤药和布条帮他包扎好。那么问题就来了,明天启程,后面那辆车该谁来赶?
第53章 丰富旅途()
谁来赶车?总不能总镖头在最后赶着个车走吧!再说了,常大方事情多,前方探路,中间策应,后面查看,样样都离不开他、
然而除了他和受伤的常春树,就剩下叶重楼和叶妃嫣两个“男子”,这两个外人常大方再怎么大方也是不放心让他们负责赶装货物的马车的。于是乎考虑了一夜,常大方将最后那辆车交给了已经学会赶车的叶重楼带着“叶飞”两个人,同车的还有受伤需要休养的常春树兄妹和“叶嫂子”。
这还算是昨日早膳后两个姓叶的第一次正式面对面。不管这两天叶重楼表现得多正常亲民,她心都都有阴影。
叶重楼真的就像是个去远方投亲的穷书生,而且还算笨嘴笨舌的那种,和叶妃嫣一左一右坐在车厢前,他挽着缰绳,注视着前方就像身边的叶妃嫣不存在似的。
这样纯然的陌生叶妃嫣能忍,车厢里的常秋娥可是忍不了。她就坐在靠门的戚玉珏身边,为了让别人都能听见她说的话,她干脆斜靠在戚玉珏膝盖上,“叶大哥,叶小哥,你们一个姓,又都是书生,怎么都没什么话说的啊?这沿途起码半个月才能见到人烟,你们不说话不觉得无聊吗?”
“不会。”叶重楼其实并不冷漠,有人问他必然会回答,但只要没人理会他,他也可以一整天不说一句话。
叶妃嫣光顾着观察叶重楼去了,便没有接常秋娥的话。但这并不妨碍常秋娥和叶重楼说话的兴致、
“叶大哥,你那天说你是北狼人。我听说北狼那边穷得很,你能念书,难道那边有私塾吗?”
“没有,我衣服是捡的。”叶重楼连眉头都没皱轻描淡写就回了句。叶妃嫣默默往边上挪了一点,衣服虽然补丁摞补丁,但近了一看,原本的料子是不错的锦缎,式样也和一般的员外服差不多,比叶重楼的身体大了好大一圈,那样的锦缎能有人随意丢弃吗?该不会是叶重楼从死人身上捡来穿的吧。
“这些补丁补得还挺匀称的,叶大哥你身边没个亲人,那是谁帮你补的啊?”
“为什么要别人补,自己难道不能补吗?从小到大,我都是自己照顾自己的。”叶重楼的样子挺无辜的,看起来懵懵懂懂的,不知怎的,叶妃嫣就想起前世在地球见到的一位电脑高手了,因为一味活在自己的世界当中,三十多岁的大男人接触到社会什么都懵懵懂懂,要不是国家派了个生活助理给他,估计他生活都成问题。
因着好奇,叶妃嫣也忘记了害怕,跟着常秋娥一起八卦起叶重楼的生平来。
叶重楼真称得上是个有问必答的好孩子,从小时候被他师父拾到到现在二十五年的经历一一道来。
在北狼国,紧邻无边无际的沙漠,绿树青山只有北狼唯一不动的城市皇城还会拥有,北狼土地贫瘠、风沙漫天,一半的人在紧邻南虎国这边的草原以畜牧为生,而另一半施力稍弱的人只能逐水而居,寻找沙漠中的绿洲安营扎寨。绿洲水尽,又得开始无尽的迁徙。
在这迁徙的过程中,许多生养了孩子却没办法养育的人家心狠的可能易子而食,许多心软的也只能狠心丢弃孩童。
他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被他师父捡回去的,和他一样被师父捡回去的孩子成百上千,为了抚养这些孩子,他师父费尽心力,年纪轻轻就因病去世,临死之前拉着他的手,将满山谷的孩子交到了他手中。
这近十年来,山谷中的孩子虽然满十六就会被他赶出去自力更生,但仍然会有更多的小孩子被丢弃,要么就是谷中出去的人,要么就是他自己,要么就是消息比较灵通的父母,都会把更小的孩子送到山谷中去。
这么些年,为了维持谷中的开支,叶重楼可说是煞费苦心,这次去青龙投亲,其实也是为了给那些孩子们换一些吃穿。
除了他师父的名讳和他以何为生没有详细说以外,叶重楼的经历让叶妃嫣这自诩老不死的都感概不已。老天爷对她还是挺好的,不管上上辈子在魔法世界还是上辈子在地球,她都过着优渥的生活,就是这辈子过来,她也收获颇丰。特别是叶重楼说起谷里那些孩子对粮食的期待时,叶妃嫣无比强烈地思念起不知道身在何方的星夜,不知不觉,竟然成了她心里断不了的牵绊。
就连一直在叶重楼面前束手束脚的戚玉珏也因为这一番谈话对叶重楼印象大大改观,反观自己,要是被逼到叶重楼那一步,她或许比叶重楼还要嗜钱如命呢。
这俩经历过大事的人都如此感慨,更别说生活上还算顺风顺水的常秋娥兄妹两个了,常春树是个男人还没杀,常秋娥哭得眼睛都肿了,不住地说“叶大哥真是太辛苦了,要是我们能帮上什么忙就好了。”
也不知道戚玉珏是受不了叶重楼的清苦生活还算受不了常秋娥的眼泪,从后面掐了叶妃嫣一把,写了个箭头朝叶重楼。
叶妃嫣摸了把疼痛的小腰,嗔怪地瞪了眼戚玉珏,这才转头追问叶重楼道:“听你这说法,现在你们那什么山谷里起码有两三百号行动不便的老人和五六百个没到十五岁的小孩子;难道就靠你一个人养着?都没想个更好的办法改善下生活?”
“我不养谁养?”果然不出叶妃嫣所料,叶重楼眨了眨眼睛,困惑地转过头来,“那些从谷中出去的人也都很努力,可是北狼那地方能做的真的是杯水车薪”。
“那留在谷里的老人孩子呢?就不能做做手工艺品,或者在山谷中自给自足,你们这些出来见到世面的就没人有个好出路?”叶妃嫣回想了下叶重楼的描述,据他说,那处山谷是他师父的师父很多年前找到的,全靠着一个密道进出,里面的人想要进出都需要提前报备给他,他每年回去一次带着人进出。
密道出口有着一个同样贫瘠的小村庄,这里算是山谷的中转站,北狼国出于某些原因放了支军队在这里,要不然这小村庄早被人觊觎了。
不过听完故事的叶妃嫣表示,说不定这山谷已经有人觊觎了,估计等摸清楚地道位置或是山谷中人深浅后就得出手。
“放心吧,北狼暂时还没人胆敢觊觎那山谷。那些军队驻扎在那也是因为山谷中盛产一种果子,有青有紫,酸甜可口,北狼国的太后和汗王都喜欢那味道,每年夏秋之际都会有军队的快马往北狼皇城送。可惜季节太短,运送也不易,只能从北狼皇城那儿换来一些青稞和活的牛羊。”只要不让叶重楼条件交换,他说起话来完全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啊啊啊啊,那个果子我听人说过。可惜还没吃过,叶大哥,你肯定吃过不少吧?什么样子的?以后有机会能不能让我也尝尝。”常秋娥又来了,扒着车厢壁就差没激动地站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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