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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晨小心翼翼的朝黑色的冰雪而去,始一靠近黑色的冰雪,叶晨更是心下大骇起来,一股其丑无比的气息,扑面而至。
那竟然是从黑色的冰雪里散发出来的,异常的浓郁,叶晨差点没有吐出来。
叶晨心念所动,以血骨霸体继续前行。
他的这尊天魔分身,还有一样神通是别人无法想象的存在。
那就是这尊血骨霸体,可以以体表的血孔呼吸,这么一来,黑色冰雪散发出的异臭,就对他没有任何的不适了。
饶是如此,叶晨还是感到了一阵阵的眩晕。
“这是什么鬼东西,怎么会这么臭?”叶晨在心底咕哝着。
叶晨没走一步,便清晰的感觉到体表传来揪心的疼痛,低头一看,不禁被吓了一大跳。
他自己的血骨霸体有多么强悍,叶晨知道,这个时候,体表满是血迹,令人触目惊心。
血骨霸体居然在异臭之中,鲜血横流,这也是叶晨没有想过的事情。
下一刻,叶晨就展开强悍的神识,感知着血骨霸体之上的鲜血。
这些遍布全身的鲜血,居然是从体表的毛孔里流出来的。
那座黑色的巨峰近在咫尺,却有好像是远在天边,遥不可及。
叶晨知道这么下去,他还没有爬上那座黑色的巨峰,他的血液就会流干了。
“不能在上去了!”叶晨警告自己,回头就看向了身后的黑色的冰雪里,一串串血色的脚印,格外醒目,令人战栗生寒。
叶晨停下了脚步,很快就放弃登上那座黑色冰雪覆盖的巨峰的打算。
就在他一转身的时候,忽然,一点银色的豪光,在他数丈之外闪现。
“这是。。。。。。”叶晨吃惊的自语。
下一刻,叶晨已然顾不上自己遍体流血的血骨霸体,艰难的朝那点银色豪光而去。
数丈的距离,在平时对于叶晨来说,可以忽略不计,当现在却是整整耗费了他一盏茶的功夫。
叶晨面色惨白,清晰的感觉到自己真元灵力不继,他已经虚弱到了一个极限的境界。
叶晨张嘴吞下了一枚疗伤丹药,调息了片刻之后,伸手抓向了那点银色的豪光。
他伸出的手,抓住了那点银色豪光,却是更加触目惊心起来。
那是一段不足英寸的枯骨,上面有一枚银色的嫩芽,看不出究竟是什么珍宝。
那点银色的豪光,就是这枚从枯骨里长出的嫩芽散发出来的。
而此刻,叶晨手只剩了森森的白骨,上面的骨血早已不在了,都留在了黑色的冰雪里。
叶晨顾不上研究那枚银色嫩芽,闪手丢进了储物袋中,蓄积真元灵力,祭出了一枚灵符,消失在黑色的冰雪里。
这枚灵符,就是叶晨以祸水仙教给他的秘法炼制出的短距离的虚空灵符。
数息之后,叶晨出现在布罗旺达,不敢滞留,有祭出了一枚灵符遁出了布罗旺达,来到了青色大地的边缘。
他需要时间来疗伤,青色大地就是他最好的休养生息之地。
经过了噬息虫觉醒的灾难之后,这片青色的大地,基本上是人迹罕至,无论是人族,还是妖族,都不敢轻易踏入这片不祥之地。
叶晨因为有吞吞在身,又拥有那尊葛仙炉,这片被人近乎遗忘的不祥之地,倒是成了他的理想乐园。
叶晨端坐在一块青色巨石之上,头悬那尊葛仙炉,心念所动垂下了数道玄黄母气,将其护佑,开始以勾陈神篇里的疗伤圣法疗伤。
血骨霸体最为独特之处,就是其近乎逆天的疗伤恢复速度。
断骨重生,滴血生肉。
这是一代天仙强者都无法比拟的存在。
。。。。。。。
数天之后,叶晨重返蒙代尔,以一枚寒玉储物戒指,带回了数百斤黑色的冰雪,遍体鳞伤的回到了青色大地的深处。
这枚寒玉储物戒指,就是从从林翔哪里斩获而来。
叶晨发现,那枚从枯骨里长出来的银色嫩芽,出了黑色冰雪之地,就显得萎靡不振,这才不惜再度冒险去弄了下黑色的冰雪回来。
叶晨将那届不足盈寸的枯骨,丢进了寒玉戒指里,不禁心下大喜起来。
那枚银色的嫩芽,始一接触到黑色的冰雪,就生机勃发了,散发出玄妙的气息。
“还真是这样!”叶晨若有所悟的自语。
又耗去了叶晨惊三个月的时间。
叶晨在青色大地深处,开辟出了一座简易的道场,打算把这个地方当做他在鹰域的一个大本营。
在这段时间里,叶晨发现了另一件惊喜的事情。
那棵万年紫竹生机勃发了,长出了一枚紫色的嫩芽,隐隐的散发出一种雷之气息。
“这是雷竹?!辟邪雷竹吗?!”叶晨震惊的自语。
他身负风雷双翼,拥有真龙一族白帝的血统,对于雷之气机,并不陌生。双修道侣绮梦又是身负雷龙血统之人,他对于雷之气机尤为敏感,超乎常人。
辟邪雷竹在这一界,被传的神乎其神,只是真正见过雷竹之人,少之又少,是诸多邪术的克星。叶晨也没有想到,以自己血液闻言出来的那段万年紫竹,竟然发生了蜕变逢春,蕴育出了一棵雷竹幼苗。
假以时日,这棵雷竹的用途,不可估量,叶晨内心的惊喜,不可言述。
叶晨将自己在白九妖王府里斩获的三十二口紫竹剑,拿了出来,仔细的感知着这些紫竹剑的气息,还真的感知出了其中的一些玄妙之处。
那就是这些紫竹剑中,还真的蕴含着微弱的雷竹气机,虽然极其微弱,但还是被他感知到了。
这也就是说,这三十二口紫竹剑,再进行炼化,就有可能炼化出真正的雷剑。
以雷剑来推演勾陈神篇里的剑阵——风雷天罡剑阵,该有何等恐怖的攻杀之力?
叶晨充满了期待,现在已经有了三十二口紫竹剑,炼化出十八口雷剑,应该难度不大。
只要能够找到材料,炼化出十八口风剑,以他和绮梦两人推演天罡风雷剑,双剑合璧的剑阵,其战力将直接飙升到一个极限的高度,那将是名副其实的地仙之下再无抗手,即或是不用那尊天魔分身血骨霸体,也有正面力憾一代天仙强者的实力了。
。。。。。。
叶晨的一身修为尽数恢复如初,在青色大地的简易道场里滞留了数月之久,一路向西而去。
穿过布罗旺达,去寻找绮梦等人。
以绮梦的修为,驾驭那件虚空至宝虚空旗,遁走虚空的极限距离,也就刚好遁出布罗旺达。
除了布罗旺达,就快接近鹰域圣城——朝戈了。
有顾盼儿,剑公子和柒殇等人在绮梦身边,叶晨倒也不用担心她的安危,故而,叶晨并不急于与他们汇合,又御空而行了数日,也不知道行了多少万里,终于接近鹰域的圣城。
他先去探探鹰域圣城的虚实,有可能的话,去见见鹰域之主——银翼。
要想炼成风剑,还非得要找到银翼才行。
朝戈圣城,在妖族大地上,它与大荒域的中洲一样有名,俱是神圣之地的绝对中心,被奉为圣地。
朝戈圣城所在的这片大陆,广袤无垠,方圆达数万里之遥,妖王众多,盘踞在此的悍妖也不少,相对其他的悍妖领地来说,朝戈圣城是最为平静,最为繁荣之地。
纵然人族的强者,再胆大包天,也不敢在朝戈圣城来滋事生非,因为鹰域的十三大悍妖,俱在此州驻有人马,可谓是高手如云。
不仅如此,朝戈里还有诸多避世不出的古妖世家,那绝对是更为恐怖的存在,随便跳出来一个准妖神,都不是什么稀罕的事儿。
通向朝戈圣城的大道很宽,气势恢宏,只有一种无比圣洁的气息,扑面而至。
除了朝戈的原住民之外,不时可见到人族修士在大道的上空,御空飞行。
这条通往朝戈圣城的大道,长达数千里,两边都是高耸入云的大山,路面都是巨石铺就,呈现出罕见的青色,自有一种古老古朴的神圣气息,扑面而至。
很显然,这条大道,是被人劈山斩崖开辟出来的,并非是天生而成。
越是靠近朝戈圣城,越是能够感觉到这座妖族圣城的繁华,丝毫不逊人族的圣地之城,路上的行人渐渐的多起来,熙熙攘攘的,好不热闹,妖族,人族修士都有,甚至还有魔族之人的身影,这也是叶晨之前没有想过的事情。
忽然,大道之上传来一串串轰隆隆的巨响。
叶晨回头就看到了一队人马,在青石大道之上呼啸而过,直奔圣城的方向,踏空而过,转眼之间,就消失不见了。
(本章完)
第969章 明月观()
他们一水的纵兽飞奔,卷起滚滚的尘土,嚣张不可一世,引起了诸多人的不满。
“真是太嚣张了,欺人太甚!”
有个妖族少年大为不满。
“这是古妖世家的人!”
有人族的修士点拨道。
“谁家的少年啊?小心祸从口出!”
有年老的长者在一边善意提醒。
“好像是青鹏家族的人。。。。。。”
“不错,就是青鹏家族的人,青鹏王可不好惹啊,连神王大人都颇为忌惮的人物,还是忍忍吧!”
“。。。。。。。”
叶晨将路人的私下议论,听得清清楚楚,也是不禁暗自吃惊起来。
来鹰域这么久,叶晨当然听说过青鹏家族,也听说过青鹏王这个妖族强者的嚣张跋扈,那可是一个极为难缠的家伙。
叶晨没有理会这些闲言闲语,独自走在青石大道之上,缓缓而行。
数日之后,叶晨来到了朝戈圣城之外,目所能及的地方,古木葱茏,虽然已是寒冬时节,但是,这里确实一片春意盎然,丰裕的灵气,凝结成灵泉,淙淙流淌,随处可见。
“果然是好地方啊!”叶晨惊叹自语。
虽没有进入朝戈圣城,还只是在圣城之外的一座外城,就已经这般诱人了,要是生活在圣城之内,何等的逍遥自在?
神仙一流的隐居之所,恐怕也不过如此了吧?
外城边,古木参天,生机盎然,有的高达数十丈,曙光遮天蔽日,宛若一座拔地而起的小山峰,散发这丰盈的灵气。
“现在正值寒冬,为何这里的古木没有落叶,还能这般生机盎然,勃发?”
有初来圣城朝戈的人族修士,心有疑惑,向一位年长的原住民请教起来。
“朝戈圣城,一向如此,亘古不变,地运大道使然,这就是圣城!”
老者面露得意的神色,寥寥数语,便引起了叶晨的注意。
叶晨戴着肃泽面具,化成了一个极为普通的少年,走在青石大道之上,没有多久的时间,就来到了朝戈圣城之下。
第一次见到了传说中的鹰域圣城,叶晨尽量的掩饰住了内心的激动与震撼。
朝戈圣城,比叶晨想象之中的还雄伟,壮观。
浅褐色的城墙,也不知道用什么材料浇筑而成,古意斑驳,宛若一条巨龙横卧,前不见首,后不见尾,环绕着整座圣城,显得无比岿然,神圣。
城门高达数十丈,城门紧闭,气势磅礴,一股摄人心魄的气机,席卷而至。
“这就是朝戈圣城吗?”
“我们终于见到了妖族圣城!”
“。。。。。。。。”
有人在震惊的低语。
妖族圣城——朝戈,极为古老,没有人知道这座圣城存在了多少万年。
所有人只知道,这座朝戈圣城比人族的圣城,都要久远很多很多。
叶晨拿出了一枚令符,印在那座高大的城门之上,消失在人们的视线里,进入了圣城朝戈。
这枚令符,就是银翼以前留给他的,叶晨一直带在身边,今日团派上用场。
朝戈圣城,比人族的大国的都城,都要大出很多倍,带给叶晨的震撼,可想而知了。
在城内,如果不施展御空而行,如普通的原住民一样的行走的话,估计这座城池,恐怕花数日之久,才能将这座圣城,了解一个大概。
叶晨没有选择御空而行,走马观花,而是选择的像原住民一般的悠哉悠哉的闲逛,感受这座古老的圣城繁华。
越是这种地方,越是地调,才能活得更久。
城内各种古老的殿宇,极尽奢华,错落有致,古街器阔,各种茶楼酒肆,应有尽有,妖族原住民与人族修士混杂而居。
城内,人来人往,妖族强者比比皆是,在这样神圣的地方,所有人都显得小心翼翼,不敢有丝毫的莽撞,指不定就惹上了不该惹的强者子嗣后代。
在这里作死,死了都不会有人多看一眼。
妖族圣城,一向崇尚实力为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