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捉妖小天师:公子太嚣张-第6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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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玖绫和唐莺已经睡下了。这个时候,这个点,而她又身处一千年以前的时代,会是谁来找她呢?

    王灵韵走到了门前,打开门——

    当看到来人是谁的时候,她眼底流露出了些许惊艳,却转瞬即逝。

    …

    …

    月色寒凉,城中刮着冷风。

    榕树城内空空荡荡,一点灯光都没有。这样,倒显得今晚的月色,格外的美。王灵韵坐在屋顶上,眼中映照着漫天繁星。星星闪烁,她的眼睛也跟着闪烁。

    身旁的人,将自己的外衣脱下,披在了王灵韵的身上。他拿起酒坛饮了一口酒,道:“小家伙,这屋顶冷了些,你穿得那么单薄,小心着凉。”

    王灵韵看向一旁的桃桑。月光打在他的侧脸上,使他看起来显得有些不真实。她原本想说,就算这屋顶真的很冷,她也是感受不到的。但话到嘴边,却变成了:“原来大名鼎鼎的灯笼草妖还会这么好心,谢了。”

    说罢,她便抱起手边的酒坛,揭开封酒的红布塞子。也跟着喝了一口。

    “我……在人间,很有名么?”他扭头,有些冷漠的眼神看向王灵韵,里面带着些许探查、些许疑惑。

    “我怎么知道?”王灵韵耸了耸肩,看着黑漆漆的榕树城“这个问题你恐怕得问别人了,我从来不关心这些事的。”

    “我想也是。”桃桑闷头喝着酒,不再询问。

    夜里的空气很好。就在半刻钟前,王灵韵也不曾想到,桃桑竟然会提着两壶酒出现在她的门口。更没想到,他们会来到屋顶,竟然像是旧友重逢般的聊起了天。

    远远望去,屋顶上的俩人像是关系很好似的,碰起了酒坛,然后各自饮酒。月光打在他们的身上,寒冷却又柔和。

    “你知道吗。”桃桑边喝酒边道:“第一次看到你的时候,我就感觉我们很像。你身上像是有着什么东西似的,在吸引着我。”

    听到前半句的时候,王灵韵还想说自己跟他有相同的感觉,但到了后半句……

    王灵韵勾唇一笑,而后喝了一大口酒,道:“既然你是妖,那你一定能看出来,我不是一个普通的人类。”

    桃桑没有说话,只是喝酒。

    王灵韵自嘲地笑了笑,道:“难道像我这种人神,不是生来就很吸引你们妖怪的吗?若是,吃了我的话……”

    王灵韵话说到一半,眯着眼,微笑着凑近桃桑,并不说后文。

    桃桑一转头,就看到王灵韵嘴角正咧着危险的弧度,笑看着自己。他无可奈何的承认着:“之前倒是没注意,但现在看来,你对妖魔确实很有吸引力。”

    桃桑摇了摇头,他一扬酒坛,喝完了最后一口酒后,他便将坛子放在一旁。抓住了王灵韵的领子,凑近她,眸光散发出淡淡的红光,略显威胁地道:“那么,在你小子眼里,我跟其他的妖怪,没一点儿差别是吗?”

    王灵韵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她嘴角的笑容更深了“看,这不是立马就露出真面目来了?”

    说罢,王灵韵就一把推开他。

    她仰起头,继续喝自己酒坛里的酒。

    “小家伙,既然喝了我的酒,我们算是朋友了。”桃桑望着天边的星星,继续道:“你不是没有归处吗?为何不肯跟着我?我正好缺一个帮手。如果你跟了我,我定会好好保护你,不让你吃亏的。”

    “好。”王灵韵拍着桃桑的肩膀,也许是酒喝多了,她有些微醺,看着桃桑的眼里少了平时的沉稳,多了几丝少年的豪爽,她道:“既然喝了你的酒,那么从今天起,你就是我大哥了。”

    听她这么说,桃桑忽然觉得有些好笑,他嗤笑了一声,继续问着:“那不如从今以后你就跟着大哥,做大哥的得力帮手?”

    彼时,月亮有一小半被薄云遮住。

    王灵韵的眼中像是闪烁着星光。

    映在桃桑的眼里,使他格外期待她的答复。

第138章 【一百三十六】目标一致(上)() 
王灵韵一直看着桃桑。看着看着,视线就越来越模糊,她长叹了一口气。便转头看向那黑漆漆的榕树城,又举起自己的酒坛喝了一口酒。道:“如果一千年以后……大哥还这么想,而我又没什么重要的事,那我以后就跟大哥混了。”

    “又是一千年以后……”桃桑抢过王灵韵手里的酒,一口气喝完了里面的酒,继续道:“我可等不了那么久,眼下就有一件要紧的事要做。”

    “哦?”王灵韵感觉自己有些神志不清了。她平时的酒量还没那么差,只是来到榕树城后。逆时空对自己所造成的损伤,以及使用蜻蜓的消耗了太多的精力。而在此之后,又没有好好休息过。所以,她太累了吧。

    “八百年前我就想毁了的某个地方。然而,到了八百年后的今天,它却还完好的存在着。二弟觉得,大哥会不会想重新去捣毁它?”桃桑转过头去,发现王灵韵正在晕晕乎乎的看星星。他垂眸道:“大哥现在很需要帮手。”

    忽然,桃桑肩膀上一重。轻侧过头。他看见王灵韵倒在他的肩上,早已睡着了。

    凉月下,孤独的妖怪坐在屋顶上。手里拿着空空的酒坛。身旁睡着他的兄弟。时隔八百年,桃桑再次回到这里,却觉得心里有种说不出来的苦涩。

    谷风早就不在了。他唯一的朋友,早就寿命已尽。

    可黑市仍在。

    榕树城的悲剧,还在不断地轮回着。

    他曾是黑市的管理者,他知道里面那些残忍的勾当。这里明明是人间。他明明是被自己的朋友,从地狱邀请到这个人世间来的。可是,黑市那个鬼地方,又跟地狱有什么差别?

    桃桑自嘲地笑了下。他原想离开地狱,去看看外面的世界,所以当初才接受了谷风的邀请,来到了谷风的国家。可造化弄人,他终于发觉,自己在两个世界兜兜转转,却始终都在地狱。

    如今的他,跟八百年前的想法一致。他对毁了黑市有一种执念。也是因为这个执念告诉他。这一次,如果想要万无一失,不再重蹈覆辙,继续睡八百年,甚至更久。那么他就必须要寻找帮手。

    也正是因为这个想法,使得他看到王灵韵之后,内心便有了决定。

    桃桑在屋顶上吹了一会儿风。便拦腰抱起王灵韵,将她送回了自己的厢房。把她放到床上,盖好被子后。桃桑就从窗户离开了。

    窗外月色甚好。桃桑回头看了一眼熟睡中的王灵韵。往窗外一跃。在几个屋顶上走了走之后。又回到了地面上。

    久违的回到了榕树城。久违的恢复了自由。久违的又能够肆意妄为了。

    他其实心情很好。

    就是每每想起谷风,心中就像是被某根刺扎了一下似的。令他感觉很不舒服。他朝着榕树城外移动着,直往后山上的坟地走去。

    空空荡荡的榕树城里没有灯光,没有蝉鸣,也没有打更的更夫。原本枝叶茂盛的树木,也只剩下干秃秃的枝丫。

    桃桑走在路上,背影与月光相伴,凄凉却又惬意。

第139章 【一百三十七】目标一致(中)() 
玖绫站在自己房间的窗户边。

    他双手抱臂,怀里还抱着一把长刀。黑暗中,他眼神锐利,像极了鹰。

    一直到桃桑的身影消失到看不见之后,他才又重新躺回到自己的床上。

    和衣而眠。

    …

    …

    王灵韵睡得格外沉。

    她房间里的窗户大敞着,时不时就会有风吹进来,将藕荷色的窗帘吹得翩翩而起。月色带着冷意,照在窗台旁边那盆枯萎的兰花上。

    不一会儿,安静的房间里,似乎传来了断断续续的水流声。

    只见一条红白相间的锦鲤,就着月光,从窗外缓缓游进了王灵韵的房间。它在窗边的兰花旁游了几圈。游动间,好似有几滴水落在了枯萎的兰花叶上。在那条锦鲤的身上,还有着一些发黑的地方,看起来像是烧伤、或是被雷劈中的伤痕。

    它在房间里随意的游了几圈,便来到了王灵韵的身前,看着正在熟睡的她。言语间有些落寞:“你在白樱一族的禁地里时,一定见到般枚哥哥了对吗,可惜我只能游走在时间线中,却不能在过去的时光中,看见自己和与自己相识的人,否则我就会面临时空的反噬。不然,我一定随你一起去禁地……”

    令游到王灵韵的枕头上,安心地躺在她旁边,没过多久,便沉沉睡去。

    睡着睡着,令变成了一个小女孩的模样。她抱着王灵韵,像个无家可归的孩子。咕哝着:“啊,令好想般枚哥哥啊……”

    在两人沉睡间。一阵青烟在房中漂浮,素衫忽然幻化出人形来。

    她坐在床边,看着睡在王灵韵身边的令。

    “一切皆因我而起。”素衫抚摸着令的头,手指埋在她的长发间,轻轻顺毛。素衫叹息了一声,轻声道:“对不住你了……”

    “唔,般枚哥哥……”令在梦中呓语。她如今变得很狼狈,脸上还有着脏污。唯一不变的,就是还是当初的那个小女孩。时间无法改变她的样貌,无论多久都无法改变。

    夜里,榕树城内格外的安静。

    漫天闪烁的繁星,与这样的安静融在一起,动静结合间,格外赏心悦目。

    素衫站在二楼某间厢房的窗台边,看着如此寂静漆黑的榕树城,心中思绪万千。时隔千年,再一次回到这里,她心里总觉得有些哀伤。望着望着,她干脆就坐在那窗台上,抬头看起了月亮。

    待到天快亮的时候。一阵青烟在床边环绕——

    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一般,素衫又回到了王灵韵的领边,变成了一朵刺绣的白樱花。

    …

    …

    直到天明。

    当王灵韵醒来的时候,令已经不在了。只剩下房间里的窗户还大开着。只是不一样的是,窗台边上的兰花不仅重新活了过来,甚至还开花了。

    王灵韵不由得感到有些奇怪。

    她坐起身,穿上鞋后,便走到那盆兰花前。刚一靠近,鼻间就飘来了淡淡的兰花香。

    清晨的阳光总让人感到焕然一新。窗外的风吹进了房间里,藕荷色的窗帘被风吹得飘起。当唐莺推门而入的时候,便闻到了这一室兰花的清幽。

    王灵韵负手立在窗前,唐莺看着在这古色古香的房间里,那位翩翩少年郎的背影……眼中流露出了惊艳的神采!

    她开始觉得,或许穿越也并不是一件倒霉的事情。

第140章 【一百三十八】目标一致(下)() 
“公子,晨起露重,当心着凉。”唐莺腼腆一笑,学着电视剧里的女子说起了关心人的话。她端着餐盘进了房间,餐盘上放着一个银制的长嘴壶,壶里是她早上烧热的开水。

    值得一提的是,这家客栈的装修很豪华,客房住着也超级舒适。唐莺昨天睡得非常好。而其他地方,除了装饰品很好看、很有品位之外。厨房里也是所有用具一应俱全,从刀具、小工具一直到桌碗瓢盆,它们精美的程度让唐莺咋舌。

    不得不说,这是个很豪华的客栈。

    唐莺将托盘放在了桌子上,端端正正、规规矩矩地道:“公子,洗漱的水放在这里了,我去做饭了。”

    唐莺感觉自己好像是在演戏一样,不知为何,她觉得迷之过瘾。

    当王灵韵转过身来时,唐莺已经将门关好,退了出去。

    开水?

    王灵韵走到了桌前,伸手去摸了摸长嘴壶的壶身。然而却没有任何被烫到的样子。她提起壶,四处张望了几眼,又走到了屏风后面,终于看到了放着银制脸盆的架子。

    慢慢地倒着水。

    王灵韵低下头,水盆里映出了她的样子。

    她不似那种娇媚的小女儿,柔嫩娇弱得像是可以掐出水的样子。她的眉宇间透着一股英气,眼中则泛着股子冷漠与聪慧。然而,勾唇一笑间,却能令人感到明媚。

    桃桑昨晚特地来找她喝酒,说自己缺帮手。而王灵韵沾酒之后,浑身放松,确实是很累了,但却并没有完全喝醉。

    拿起脸盆旁边的架子上,所搭的白色纯棉巾帕。

    王灵韵边洗脸,边思考着。

    她想知道像桃桑那样的大妖怪,会因为要做什么事,而缺帮手呢?

    王灵韵在第一眼看见桃桑的时候,便知道他是个很厉害的家伙。当时的桃桑,刚被小素衫从冰棺里唤醒,按理说应该比较虚弱才对。但他从酒窖里出来的时候,身上依旧散发着很浓烈的妖气。

    因为桃桑身上总是有很重的寒气,所以普通术士、以及大部分的妖怪,都只能感受到他身上的寒气,忽视了他的妖气。但王灵韵却不一样,她自小就被各种各样的妖怪所纠缠,且自身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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