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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变硬金刚-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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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嘿!这个变异人真是好神力!

    孙大圣如此想着,心中却丝毫不急躁,原本他就擅长四两拨千斤,这次他又要故技重施,在缠斗中他再次使用金属丝战术,使得那豺狗每次出击都受到阻碍,空有神力而使不出,豺狗越打越暴躁,盛怒之下像坦克一样冲孙大圣撞过来,嘴里还大声吆喝着:“我干你粮的,有种跟爷好好过一招!”

    孙大圣最喜看到这种无脑的打法,他一侧身,脚下使个绊,那豺狗扑通一下摔倒在地。

    大圣同学最擅长的就是痛打落水狗,你气势昂扬的时候,先避着你的锋芒,一旦落水,那不好意思,他的雷霆一击就如期而至了。

    见那豺狗扑倒在地,他如蛟龙出海,一跃而起,扑击豺狗的后脑勺!

    豺狗听到脑后疾风呼啸,知道大事不妙,一个转身回来,曲臂在前,护住自己的脑袋。

    “蓬蓬蓬蓬!”

    孙大圣拳拳到肉,力大势沉,打得豺狗抱头翻滚,全无还手之力。

    那冬生听这声音的节奏过瘾,偷眼一看,发现是豺狗被狂k,不由心中大乱,完蛋兮兮,这小子逆天了,连豺爷都不是对手,咱还是要想办法逃啊。

    豺狗披甲虽厚,但是孙大圣大力砸下的拳头也够凶悍的,弄得他臂骨疼痛欲裂,心中惊骇莫名:这小子究竟什么来头,怎么力气这么大,看起来又不是进化人,怎么会这样呢?

    惊怒交加之际,他一声暴喝,想将孙大圣从自己的身上推开,可一发力,他有点欲哭无泪了,这个该死的家伙,竟然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了如此多的金属丝,竟然将他的双臂密密麻麻地缠了上百道,饶是他的神力惊人,却也无法挣脱。

    而他略一惊诧,又被孙大圣抽冷子在太阳穴上砸了一击!却似做了一个全堂水陆的道场,磬儿、钹儿、铙儿一齐响。

    豺狗目前只有一级变异,护甲并没有覆盖到脑袋上来,这一拳下来,他整个人都不好了,手一软竟然放了下去。

    于是孙大圣拳头就像暴风骤雨一般袭来,眉棱、人中、鼻梁处处鲜血飞溅,没多久,豺爷被打得面目全非,整张脸塌陷下去,从那凹陷的眼珠中流出来的白中带红的凝胶物,就不知道是脑髓还是眼珠了,这副惨状,估计就算是他哥鳄鱼过来也不认得了。

    孙大圣一统狂k之后,感觉自己的气息稍稍有点乱,于是起身来稍稍平复了一下气机,同时心里暗想:“这样不对啊,赢得这么累,这些变异生物力量好大,虽然我的力气也在飞速的增长,但貌似赶不上这些变异人的增长速度,如果找不到新的方法,以后恐怕就没办法对付了。”

    那冬生没办法再装死了,他实在没想到,那牛逼哄哄的豺爷,竟然直接被人跨骑揍死。他磨磨蹭蹭地向阳台走去,他思忖着要跳楼,这虽然是三楼,跳下去不死的几率还是挺高的,总比被这个变态一拳揍出脑髓来好得多。

    孙大圣突然喊了一声:“站住!”

    冬生哭丧着脸回过头来:“大哥,给个跳楼的机会吧。我就是个小喽啰,没资格做什么大恶的那个怎么说来着,虽然我有罪,但是罪不至死啊。”

    “走门。”孙大圣觉得这胖子真是挺喜感的。

    冬生听到这话,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为啥?”

    孙大圣觉得这胖子真有点脑抽,他有心放走他,让他宣传一下自己的英雄事迹,他竟然还不领情?

    他没好气地说:“走门,跳楼,你随意。”

    冬生这下听清楚了,他如遭大赦,从门口走了出去,转过来对孙大圣作揖拜谢,然后飞也似的逃了,那速度,在胖子界俨然可创记录。

    他当然不能被摔死,摔死了,谁去报告鳄鱼,说那个戴金属头盔的才是真正的凶手呢?

    让他们去追查那个戴黄金头盔的金刚吧,这样此地才会恢复平静。

第23章 世事艰难,人心不古() 
孙大圣站了起来,那中年户主一脸谄媚地走过来,点头哈腰的,就快匍匐到地上去了,嘴里不断叨唠着:“老大,真是多谢您了,没您,我们全家就遭殃了。”

    说着就到了孙大圣的跟前,然后头突然抬了起来,手里握着一把匕首,使劲地往孙大圣肋间连捅两刀,这变化如此之快,就连他儿子都吓得一声惊呼。

    孙大圣莫名其妙,这男子手劲不错,这卯足劲两刀,足足刺破了他两层防护,刚才还说谢谢,怎么眨眼就翻脸了呢?人与人之间还有起码的信任么?

    “为啥?”孙大圣问,同时一把抓住了他那紧握匕首的手。

    那中年男子表情变得异常阴狠:“为啥?你为啥放那人离开,你在我家杀了人,我家还能好过?如果不是你杀了人,我老婆怎么会死?你还觉得自己无辜了?”

    孙大圣明白了,除此之外,这中年男子铤而走险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如果他能够杀死孙大圣,到时候鳄鱼他们来了,也许就能将功赎罪了。他的想法倒也没错,但他挑错了对象。

    “咔擦!”

    中年男子手腕断了,疼得人都有点喘不过气来,脸也有点扭曲,他不明白孙大圣怎么还不死?

    孙大圣将他的匕首抢过来,放在手掌里,一点一点地捏面团一样捏成一个丸子。

    这也太变态了吧!急中生智的拼死一击也没能奏效,中年男子顿时崩溃了,扑通一下跪倒在地,抱着孙大圣的腿哭起来:“我该死,我该死,放我儿子走,我任您处置!您大人有大量,就放过我儿子吧。不要因为我的过错就惩罚我儿子。大哥,大哥,我求您了。”

    孙大圣深刻地认识到,这种随便就给人下跪的家伙,其实是最可怕的,动辄不要尊严,其结果是什么不要尊严的事都干得出来。

    对于他抱着自己大腿的行为,他更是厌恶,于是微微一抬膝盖,一下顶在那人的面门上,顿时鼻血狂飙,样子看起来惨极了。那人一点都不在意,甚至伸手扇自己的耳光:“我该死!我该死!我该死!”

    那耳光抽得真是够响亮的,只不过,孙大圣感觉那耳光抽在了自己的脸上,普通的人类,在目前的世道下要保住尊严,真是太难了。

    “走吧,别再回来。”孙大圣说。

    大鳄帮的行事是非常凶残的,杀几个普通人对他们而言连眼都不眨一下,这个中年男子竟然还异想天开杀死自己来讨好鳄鱼,那真是太好笑了,要知道这次死的可是鳄鱼的弟弟,鳄鱼如果前来,势必要掀起腥风血雨的。

    孙大圣只想将祸水引到“黄金头盔”的身上,让这个帮派不要滥杀无辜,还江景小区周边一个清净,但事情真会像他预想的那样发展吗?现在看来,那也未必,因为他远远低估了这些末世帮会的凶残程度。

    中年男子带着自己的儿子离开了家,中国人对家的留恋是全球第一的,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的房奴愿意买一些水泥块付出黄金的价格,但孙大圣相信,要不了多久,大家会习惯颠沛流离的日子的。

    看到孙大圣拎着水回来,凤珑玲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刚才对面的小区传来枪声,让她很不安心。

    “喂,小结巴,你提桶水而已,怎么去了那么久?”

    孙大圣纠正她:“两桶水。”

    凤珑玲笑得眼睛就像弯弯的月亮:“你还蛮贫的。嗯,拎了这么多水,今天晚上又可以冲凉了。”

    孙大圣起身,拎起一桶水向楼上走去。凤珑玲冲着他的背影龇牙咧嘴。

    虽然他不愿意跟奚蒙蒙住在一起,但是考虑到这个女人为了打水还冒那么大的风险,举手之劳就帮她一把。

    见到他拎着水上来,奚蒙蒙有点意外,在她的身后,那十二岁的奚壮壮皱了皱眉,转身离开。

    “谢谢你啊,大圣,没想到你这么有心。”

    孙大圣直起腰来:“我没,别的意思。”

    奚蒙蒙笑,倚在旁边的柜子上,就跟一没骨头的蛇一样,这模特要摆起pose来,那举手投足都是风情万种的,她暧昧地看着大圣:“我也没别的意思,你说话越来越顺溜了,人也越来越性感了。”

    无聊当有趣,孙大圣转身就走。

    奚蒙蒙在后面追着叫他:“喂,你到底怕我什么?我又不是白素贞,难道你怕我吃了你?”

    孙大圣没回头,这女人是老司机,像他这样纯洁的人,不搭腔是最好的防御。

    “你知道吗?你不愿意跟我住一起,其实我一点都不在意,你完全没必要送一桶水来示好的。”

    孙大圣怒了,他噔噔走回去,逼视着她,一直走过去,可惜他的气场真不够,那奚蒙蒙不仅没有后退,反而挺着傲人的胸迎接他的挑衅。

    他张了张嘴,最后还是闭住了,掏出电纸书,写了一段话给她:“我帮你提水,是不想你被人掳走。以你的个性,被人掳走肯定会出卖我和凤珑玲,所以,我提水给你,不是向你示好,也不是表示歉意,是为了我自己。”

    奚蒙蒙笑:“逻辑好严密。不过你哪只眼睛看出我是那种会出卖你们的人了?”

    “防患于末然。”

    “哦,你要这么说那还差不多。对了,好像珑玲根本不知道你是变异人?你为啥瞒着她?你看,这件事,我也没有跟她说,我还是一个口风很严密的人嘛。”奚蒙蒙说着,习惯性地往后撩了撩头发,结果却撩了个空,因为她已经剪了短发。

    “我不是变异人。”

    “那你是进化人?”

    “都不是,我是普通人,你对我不要寄希望太大,我不像你期望的那样。所以,你也不必事事讨好我,没用。”孙大圣说话是很直接的。如果要说情商,那真是太一般了。

    “不是就不是呗,谁稀罕呢。”奚蒙蒙轻描淡写般的说,但是脸皮还是微微泛红,毕竟是女孩子脸皮薄,这么被孙大圣当面打脸,对她来说真有点不可思议。

    如果不是发生了这种灾难,像孙大圣这种等级的男人,只能做她的粉丝,连见她一面的资格都没有。

    孙大圣转头回了1404,凤珑玲见他回来,脸色好像不太对,不由开玩笑似的说:“怎么的?现在想到道歉了?被讽了吧?热脸贴在人冷屁股上了吧?我呸!我这什么比喻,就你那脸,哪有资格贴!”

    “”

    孙大圣真心觉得,女人这种生物,是世上最可怕的。看上去很美丽,一接触心灵俗不可耐。

    (ps:最后一句,仅代表大圣童鞋不成熟的看法,不代表作者看法,女童鞋不要迁怒于我。)

第24章 杀人放火() 
孙大圣搬了根凳子,坐在阳台上,他在等待大鳄帮的人杀过来。

    看似很闲,其实他心里很清楚,接下来的事情可能会很麻烦,他在尝试改变拳套的形状,可以变成爪型,也可以变成拳刺,只是这拳刺比较夸张,中指的尖刺长达5公分!

    尖刺的金属是从拳套中抽离出来的,只不过没有用到黄金,而是硬度极高的丝茧金属。自从飞刀都割不开豺狗那家伙的鳞甲,他意识到,必须要增加武器的锋锐度,一味防守是不行的。

    过了一阵子,奚蒙蒙带着弟弟也过来了,快到中午时分,奚蒙蒙是过来搞饭的。嘿,弄个超模做保姆,这要在以前真是不可想象的,也算是灾难带来的福利了吧。

    街面上终于有了动静,来了两辆车,一辆敞篷的极光,一辆卡宴,此时不是说车是否豪华,能开上车,这件事情本身就蛮豪华的。

    极光在前面开,后座两个枪手,副驾驶上坐了冬生那个胖子,他手里拿了个喇叭,声音很尖细的那种,他在喊:

    “戴铁壳壳的,你有种就出来,再不出来,鳄鱼哥放火烧了你这一片!”

    “有看到的马上过来举报,期限是15分钟,否则放火烧了你这一片!”

    这个死胖子反复念叨着这两句话。

    听到这动静,凤珑玲他们也马上挤到窗前来看热闹。

    “那死胖子说什么?要放火烧了我们这里?我考!信不信姑奶奶我将他冻成冰棍!”凤珑玲嚷嚷道。

    奚蒙蒙苦笑:“不是他要放火,是一个叫鳄鱼的大哥。”

    “鳄鱼?变异人?”

    “可能吧。但是大鳄帮这个帮派,在江源市早就存在了,我读书的时候都听说过。”奚蒙蒙解释说。

    凤珑玲突然四下里张望:“咦,小结巴呢?哪去了?”

    奚蒙蒙没有回答,但她的眉宇间流露出一丝难以察觉的担忧。

    15分钟时间很快过去,极光上面的两名枪手下车,开始往边上的房子倾倒汽油,看那样子,真是要烧房子了。

    临街的住户从房子里出来,跪在地上哀求,被他们用枪托打得一片惨叫。

    在冬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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