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原来,那一日,阿虎正准备来湖边时,被麻三半路上截住了。麻三告诉阿虎,他爹在西市准备收摊时和人起了争执,人家砸了他爹的馄钝摊子。还打人呢。阿虎一听赶忙往西市跑。麻三见阿虎走远,便拿出事先准备好的黑色斗篷穿戴好,悄悄来到了湖边。湖边朦胧的雾气下,站的果然是如仙女一般的秦家大小姐。麻三走过去,把小姐扶上了船,然后解开了船的绳子。
秦月坠入湖底以后,麻三划着船回到了岸边。为了防止碰上阿虎,麻三在离湖岸不远的地方,跳入湖水,游了回去。
阿虎赶到西市,街上一片冷清,早不见了阿爹的踪影。再赶回家,阿爹在生火做饭,看到阿虎回来倒吃了一惊。阿虎问阿爹。阿爹说可能是麻三看错了,当时有两个醉酒的人在他摊子前闹事,差点打起来了,不过,他没什么事儿。阿虎闻言,又匆匆赶到湖边,等了一夜,秦月也没有来。阿虎以为是小姐有事来不了,准备找老妈妈去问一问。但秦府里人说老妈妈回乡下去了。托人去打听,说秦府小姐最近两天出嫁。阿虎懵了。
等过了两日,果然一顶大红的喜轿从秦府抬了出来。迎亲的新郎长的斯文秀气,听围观的人说不仅人长的好而且文章也写的极好。
阿虎怔怔的往回走,做梦似的。阿爹看见阿虎的样子,叹了口气说,儿啊,这都是命,想开些吧。
闻言,阿虎忽然吐了口血,一下子就栽倒在地。伤心过度加上那夜受的风寒,阿虎的身子一日不如一日,还没熬过半个月就一命呜呼。瘸腿老爹白发人送黑发人,在把阿虎埋了以后,一根麻绳把自己挂在了梁子上。
唯一知道这其中原委的麻三给阿虎爹守了三天的孝之后,背个破包袱就离开了镇子。
秦老爷在女儿大婚的第三个月就过世了,家产分为两份,一份给小姐陪嫁,一份办完秦老爷丧事以后留给了年轻的新夫人。
秦小姐因为嫁的远,舟车劳顿都要好几天。并且恰逢秦老爷死讯传过去的时候,小姐又有了身孕,便没有回来。等生下孩子以后,坐满月,带子归来,秦老爷坟前已经长出了第二茬青草。新姑爷倒是回来主持丧事,一应事物处理的倒也周全,只不过,那时候,人们才发现,新姑爷左腿走路有些不怎么利索。所以,总归有些遗憾和惋惜。等新娘子抱着孩子回来的时候,大家的遗憾也就没那么多了,因为新娘子变得丰腴很多,几乎和原来两个样子了。人们觉得,秦小姐成了柳夫人,日子过得还是不错的。
只有新夫人和她的心腹知道内情。秦小姐并不是秦小姐,而是秦小姐的贴身丫鬟小红。秦小姐在成亲的前几天,从家里跑了。
府里出了这样的事,新夫人深感丢脸。但仍旧用铁腕手段封锁了消息。她以三寸不烂之舌说服了小红,让小红代替小姐出嫁。然后对缠绵病榻的秦老爷谎称,小姐这几日身子不爽利,所以没来请安。
一切都天衣无缝。除了小姐回门那天,执意看小姐一面的秦老爷在见完小姐和新姑爷以后吐了好几口血。
沧海桑田,世事变幻。一年,镇子突发山洪,把好多墓都冲向了湖底。其中有一副执念颇深的白骨,也被冲入了湖底。这具白骨被荒坟前的黄怪占据,想借助白骨的执念强行修炼成人形。但没想到,黄怪不能完全吞噬白骨的执念,反而被白骨反噬。虽然白骨反噬了黄怪,但忘记了自己当初的执念,他只知道自己必须留在这里,不能离开。为什么呢?他说不清,只是恍惚觉得有很重要的事情,却总也想不起是什么事情。自此,那长着黄鼠狼尾巴的白骨,就生活在幽暗的莫愁湖底。那具白骨,就是阿虎。
秦月看着幽暗海底的无知无识的阿虎,心里一阵阵绞痛。她吐了口血,清醒过来。
孟婆大人走之前,叮嘱她用泪水养活这条幽蓝的小鱼。她看了看正在缸底挣扎,艰难呼吸的小鱼,落下了一串串眼泪。
不知为何,那一刻,她心底有个声音一直不停地在轻声呼唤:阿虎,阿虎……
随着女子轻声的呼唤,她的心越来越痛越来越痛。就好像有人拿了一把钝钝的刀,在她心底一下一下一下一下慢慢慢慢的割。那一刻,秦月停住了自己的行为,不顾一切的往外跑了去。她没有注意到,在她离开的那一瞬间,幽蓝的记忆重新席卷而来……
“你是谁?”梅树下,面容清丽的少女怯怯从梅枝间露出小小的脑袋,问面前华服俊逸的翩翩公子。
“我叫无忧,你呢?”公子笑着,如浩淼天光,霁月风华。
“我,我,我不知道~”少女看着眼前的翩翩公子,移开了眼光,有些羞赧的喃喃。
“哦?”闻言,无忧皱了一下眉头,转眼又恢复那副云淡风轻置身红尘之外的出尘模样:“既然如此,我替你取一个可好?”
少女闻言小鹿般的眼睛一下子亮了,小鸡啄米一般连连点头。
“梅树化灵,清淡无尘。就叫你梅清尘吧。”无忧站在舟头,长身玉立,款款说道。
“好是好。可是,有些太长了。我记不住~”少女闻言,湿漉漉的大眼睛黯淡了一些。
“瞧我!”无忧以掌击头,以示懊恼:“我都忘了,你刚出生不久。”
沉吟一会儿,无忧温言笑问:“梅儿怎样?”
第九十六章 无忧前尘(1)()
“梅儿,梅儿,梅儿好~”少女念了几遍,忍不住拍手跳了起来。跳着跳着,一道红光从她的白衫里冒出来,随着少女的动作,红光越来越盛。
无忧见状,收起来笑容:原来,一切早已注定~
“梅儿,你愿意帮我一个忙么?”无忧收起了笑容,目光灼灼的看着欢欣跳动的少女。
“大哥哥你说。”少女纯真的看着无忧。
“你帮大哥哥等一个人,三百年。三百年以后,她会到这里来。你帮大哥哥把她带到大哥哥这里来,好么?”无忧看着梅儿,认真的嘱咐道。
“好。大哥哥,你住在哪里啊?我要怎么找到你~”
“我教给你一段偈语你记着。等那个人要来见我时,你采一朵新鲜的梅花扔进水里,然后念动偈语,就会有路出现。”无忧对着梅儿嘱咐着,然后在她耳畔念动偈语。念了两遍,确保眼前的小姑娘记住时,无忧直起身子,随着独木小舟飘然远去。随着他一同消失的,还有一段模糊不清的叮咛:“千万不要忘了,梅儿~,这也是你我的一段福缘~”
我看着手里转眼就消失的幽蓝冰泪,叹了口气:看来,秦月并没有按照我的嘱咐去做~
忘川里的汨梦鱼,幽蓝如梦,一生不离忘川。死期将至时,可以织梦前尘,通达往事。一梦尽时,则下一代汨梦鱼出生。这就是忘川河里汨梦鱼的秘密。但是,汨梦鱼离开忘川以后,需要用泪水滋养方得成活。用泪水滋养汨梦鱼的人,以心意和汨梦相通,可以得知他(她)想知道的一切往事。以泪换梦,知晓前尘。但作为回报,需要用至情至性的泪水滋养鱼儿七七四十九天。若时日不够,下一代的汨梦鱼则永远不能长大。穷其一生,只是小小的幽蓝一点,如美人鳃边的泪珠,无知无识的在忘川飘荡。而那以泪水滋养汨梦的人,不仅看不到那余下的织梦,还会因为种下汨梦的因而不得不尝下命运安排的果。
白沙路前,不知何时,次第开了鲜艳的曼陀罗花。越往前走,花朵越多,开的也越繁茂,渐成殷红一片。光线越来越暗,越来越暗,那殷红的尽头,一点微微的金芒闪耀着。随着我脚步的前移,金芒越来越近,越来越近,竟一下子变成了一个金色的圆球,一步步往前,那圆球逐渐裂开,逐渐分的清形状,是一盏点燃的灯笼。灯笼挂在开满梨花的梨树上,以白绢制成,金色温暖的光芒逐渐从灯笼里漏出来。
我漫步上前,取下那挂在那梨树下的灯笼,随着我的动作,那细碎的花朵颤颤的从枝头落下,纷纷扬扬的洒了我一身。不知为何,此刻,我的心就有些酸涩难受。一股奇异的温柔心思忧伤的席卷而来。
提着灯笼,我接着往前。金黄的光芒洒在四周,泛开了昏黄的光圈。借着灯笼的光芒,我看到周围的景色也变了。此刻,白沙路两旁,是一望无际的梨树。千树万树、如云如雪的梨花安安静静的在这昏暗的地方盛放着,暗香浮动。一如人寂寞而不为人知的心思,安静如诗,凄美无涯。
一路踏香而行,不时有软软的梨花瓣落在我的发梢和脸颊,让那清淡隽永的香味如在鼻翼。转过一道弯,一道昏昏的红光出现在路的尽头。
我看着那影影绰绰的红光,停住了脚步。
我没动,手中的白灯笼的光照耀着四周。仍旧是寂静柔美的一树树梨花。我有些退缩,不想再继续往前。就好像前面有什么东西是触碰不得似的。不知为何,我的心很空很空,空的仿佛可以听到风吹过的声音。
就在我迟疑间,那红光竟移动了。我呆呆的站在那里,看着那微弱的红光越来越近,越来越近,变成了一个红色的灯笼。灯笼上,是一张清婉秀美的脸。点漆似的双眸,黑亮含情,如夏日里看一口透着凉意的深深古井,仿佛要把人吸进去似得。就是因为这样一双出挑的明眸,让人不由自主的忽略了他高挺的鼻梁、英挺的眉和峰削似的薄唇。尽管他五官的每一样都长的完美的无可挑剔。
我看着提着灯笼的男子,心底涌起一股酸涩,不由自主的轻声喃喃:“我回来了~”
“我知道。所以我来接你了~”拿着红灯笼的男子闻言笑了,露出一口如编贝一般的牙齿,然后用另一只手牵着我往前走去。
我愣愣的往前走,身体好像有什么东西被抽空一样,有些发冷。但牵着我的手很暖很干燥,给了我唯一的一点暖意。随着他的步伐,灯光一点点亮起来。不多时,整个楼船灯火辉煌的出现在我们眼前。楼船下是一片银光闪闪的海子。
他站在气势恢宏的楼船下,含笑看我:“这是我们的船,你喜欢么?”
一身玄色衣袍的男子提着红灯笼,长身玉立地站在灯火通明的楼船下。明亮如日光。那一刻,光芒万丈的楼船都成了衬托他的背景。
我忽然想起一些久远的往事,一些零零碎碎的片段。有什么东西从我的胸中旭薄而出。
好像很久以前,我见过面前的这个男人。我有些不确定。
脑海里好多东西来来往往。
银铃般的笑声响起来。
女子的声音。
铛铛铛。
你在干什么,夜沈。
造船。
用这些废料么?
好的造船家什么样的原料都可以造出一艘好船。
哦。
……
夜沈,和我玩啦。
夜沈,和我玩啦。
夜沈——
好吧。你想去哪里玩。
我们去往生海划船呀,好不好?
……
夜沈~
没时间。
夜沈~
没时间。
我和你一起接魂魄吧?
拒绝。
好不好嘛,我保证不打扰你。
绝对不妨碍你。
那好吧~
呀!真好!夜沈,我最喜欢你拉!
你呀~
……
对不起,夜沈,我不知道红红火火会~
不要生气啦,夜沈,我帮你把船修好~
下不为例。
咦?
……
“我应该叫你夜沈,还是无忧?”我看着面前丰神俊朗的男子,怔怔的问道。
“都无妨。”无忧笑着牵着我的手,慢慢走入了楼船之内。
第九十七章 无忧前尘(2)()
秦月说,这楼船即无忧宫的主人名叫无忧。可是,等我看见眼前这个人时,却发现他竟和引魂命君夜沈十分肖似。如果,引魂命君夜沈要是再多一份不羁以及多一份由于历经沧桑而沉淀下来的淡漠的话,那记忆里的夜沈就和眼前的男子则完全重可以合起来。
这个叫无忧的男人,勾起了一些我沉淀在记忆深处的一些零星片段。我好像很久以前就认识他。但是,在我的与夜沈接触的零碎记忆里,夜沈是沉默的,话不多,甚至还有些木木的。五官虽然长得还很清秀,但远没有眼前这位出彩。唯一印象深刻的,就是他那一身好拳脚,在喝霸王茶的那一次,他庇护了几乎手无缚鸡之力的我。
但我还是没能把眼前的这位翩翩公子和记忆里的夜沈联系起来。即使他们给我的感觉确是如此的相似,并且,这位无忧公子已经默认他就是夜沈。
如果真的比较起来的话,夜沈好像少了一些什么。具体少了什么,我也不是很清楚。风度?气质?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