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依依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直播之荒野挑战-第271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一边说着,陈旭一边急忙转头想跑。

    可是,就在他跑出去的刹那,杨鑫却一把拽住了他,“你先别着急,陆瑶跑了也有一阵了,也许狼群追不了那么远就放弃了。”

    陈旭摇头。

    “你不懂,由于荒漠地区生物稀少,所以这里的狼群,狩猎范围要比森林狼、雪地狼大3~5倍,要不然,他们不会跑了一天都还没出狩猎圈。”

    杨鑫一听,眉头一蹙,“那你也别一个人去啊,一起上车追,这样不比跑步快多了!”

    “来不及了。”

    陈旭一把抓开了杨鑫的手,“静脉断裂,动脉破损,从丁健的声音跟面色来看,他至少流失了将近一升半的血,如果再不及时治疗,他就会陷入重度昏迷,到时候,会有很严重的生命危险!”

    “所以,你们赶紧先送丁健去镇医院输血,至于我的安全问题,你们不用担心,稍后用对讲机叫其他车队队员过来帮我就行!”

    杨鑫一听,转头看了一眼那名搜救队员。

    后者也点点头,“他的确是失血过多,我不是专业医疗人员,算不出具体的失血量,但从他的面色上看,估计真挺不住多久了。”

    “我目前只给他进行了简单的包扎,但这根本无法解决问题,最好的办法,还是尽快送到医院,进行输血跟伤口处理。”

    “好吧,那你跟王亮先回去,我留下来,跟陈旭一起去救……”

    杨鑫想了想,最后下了命令。

    可谁知道,他这句话还没说完,陈旭便已经跑了出去,一边跑,他还一边留下话,“不用,我一个人就够!”

    几人看着陈旭背影消失的速度,不禁下意识地咽了口吐沫。

    尤其是杨鑫,感觉自己两侧的脸颊都在发烫。

    这速度,他根本就跟不上啊!

    “行,我们也抓紧时间,回车上赶紧通知李队长他们去支援陈旭!”

    最后,他说完这一句,三人便立刻扶着丁健上了车,然后朝着罗布泊镇的方向,原路返回。

    ……

    陆瑶是个很独立的女人。

    这主要源于她的父亲。

    小的时候,她最喜欢的,就是每天听自己的父亲讲他出差的那些事儿,路过的风景,见过的人,发生的事儿。

    这里面,有有趣的,有惊险的,也有遗憾的。

    陆瑶那时候刚记事儿,对于她来说,父亲就是她的心目中的大英雄。

    无论她遇到什么困难,只要一想到自己的父亲,就总能够咬着牙关,克服下去。

    直到有一天。

    警察来到家里,带来了一件父亲的风衣。

    父亲失踪了。

    那一年,她十四岁。

    对于一个家庭来说,它失去了一个依靠,对于母亲来说,她失去了自己的爱人,而对于陆瑶自己来说……

    她失去了一个大英雄。

    一个一直在心里支撑她的信仰!

第五百四十三章 陈旭所说(求订阅)() 
陆瑶永远无法忘记自己那段日子是如何度过的。

    父亲的失踪,对于她来说,就像天塌了一样。

    再也不会有人经常讲外面的故事给她,再也不会有人能这么义无反顾地支持她,再也不会有人会这么毫无保留地去爱她。

    直到过了一周后,警方再次传来消息,人没找到,不过也没有发现尸体。

    于是,陆瑶在心底里又燃起了希望。

    她觉得自己的父亲没死。

    她觉得父亲只不过是在外面遇到了困难,只要等他把困难解决了,他就会像以前一样,仍旧会回到家里,坐下来,一点一点地跟她讲外面那些新奇的事情。

    所以,她必须坚强。

    她要像父亲一样,成为一个能够去全世界各地探险的英雄,只有这样,等到父亲回来那天,他才会高兴!

    就这样,国家地理专栏旅拍作家,成了她的目标。

    风衣,成了她的信仰。

    一切,成了现在的陆瑶。

    杂志社里老人传过流言,说是她父亲是为了离开母亲,才故意失踪的。

    是,在父亲失踪之前的那段时间,两人的确总是因为出差的问题吵架。

    但陆瑶见过自己母亲看到风衣时,流的眼泪。

    那种表情是做不了假的,她知道两个人一直都非常深爱对方。

    这么多年了,母亲也从没有谈过改嫁。

    同样,陆瑶也从没有放弃过寻找自己的父亲,尽管,随着年龄的增长,阅历的增加,她知道这个机会已经很渺茫了。

    而这一次,新江的一个朋友,发来一张照片,说是在罗布泊的无人区里,偶然拍到了一个人,是一个侧脸。

    但是,这个侧脸长的非常像她的父亲。

    这样直接性的证据,如何不令陆瑶激动?

    于是,她直接跟总编请了假,一个人飞到了新江,租车、准备物品,打听路线,然后寻找父亲。

    其实,出发之前,陆瑶本想联系一下陈旭。

    但她知道,陈旭这个时候一定还在大凯马达岛直播,他……

    呵呵,说起来,他倒是跟我爸挺像的。

    漆黑的荒漠中,陆瑶忍不住自言自语地笑了一声。

    而就是这声笑,令她感觉自己仿佛不是那么害怕了。

    没错,她在逃。

    她知道,现在,自己的身后,一共有四只沙漠狼在追杀着自己。

    “狼是靠嗅觉狩猎,狼类生物的普遍嗅觉能力,都在人类的四十倍以上。”

    陆瑶之前逃跑的时候,脑海中下意识地就想起了陈旭当初曾在魔鬼城跟她讲过的话。

    所以,在逃跑的时候,她跟丁健带上了汽油。

    陈旭曾经说过,水会洗掉一个人身上的气味儿,可以用来躲避棕熊、狼等靠嗅觉狩猎的生物。

    如果没有水,那就用带有强烈刺激性气味儿的液体来掩盖自己身上的味道,必要时,还可以在某处故意撒上,留下痕迹,借此来混淆狼群的追猎方向。

    可以这么说,陆瑶能逃到现在,陈旭的这句话,帮了很大的忙。

    嗷!

    这时候,一声阴厉的狼嚎,就像一根针,刺破了夜空的宁静,从远处,传到了她耳边。

    陆瑶的身子下意识地抖了一下。

    是哨狼!

    被发现了!

    下一刻,她立刻打开手机,还是没有信号,但根据本地地图显示,自己距离那个淤泥河矿场还有至少10多公里的距离。

    怎么办啊?

    一瞬间,陆瑶便下意识地想到了上一次在魔鬼城,眼睁睁地看着三只沙漠狼闯入团队帐篷,然后活生生将一个人咬成了重伤。

    而最后,这个人死了。

    恐惧这种东西,就像是毒品,一旦沾上,就会迅速腐蚀掉你的整个灵魂。

    可是,就在陆瑶内心的害怕正在疯狂增长时,一阵微风吹来,将她的风衣吹得,紧紧地贴在了她的身上。

    爸……

    陆瑶看着自己的风衣,咬了下嘴唇。

    霎时间,一股热流,从她的脚底,一直传到了头皮。

    “越是到这种时候,越不能害怕,一定要冷静!”

    下意识地,她脑海中,再次蹦出了陈旭的话,不知怎么,一想到他俩,陆瑶心里的恐惧,竟然一下子消失了不少。

    想一想!

    快想一想陈旭曾经讲过的狼类习性,以及对付狼的办法!

    霎时间,陆瑶一边拼命奔跑着,一边动着脑子,努力地回想着陈旭曾经跟她讲过的话,以及他的那些理论。

    所幸,她身为陈旭跟《华夏国家地理》杂志唯一签约授权的图文作家,陈旭每直播一次,她都会将直播内容制作成图文版,在杂志上发表。

    所以,陈旭所有的野外生存理论,她几乎都看过。

    “记住,遇到野兽,一定不能害怕,如果双方实力差距不是过于巨大,千万不要逃跑,因为,在自然界的规律下,一旦逃跑,它们就会以为我们怕它,反而会一直死追着你不放!”

    “狼、狗、猫科动物,都有天生追逐的本能!”

    “狼的性格是狡诈,且多疑的,这是由团队合作的基因决定下来的,独狼的力量很小,所以它们很谨慎。”

    “我们可以伪装成一个‘凶猛的动物’,弯腰,露牙,发出吼叫,如果细心观察,这些都是肉食动物的标准动作,因为这些微动作,可以展现一个生物的强大。”

    “所有的自然生物,包括人类,都对火有本能的恐惧,这是进化基因决定的,火会烧毁一切,所以,如果真被野兽围堵,你可以用火把来威吓它们,至少可以拖延一阵!”

    对了,火!

    陆瑶脑中闪过了一堆陈旭曾经说过的话。

    于是,接下来,她立刻在附近找了一个树棍,脱下衣服,将里面的背心拿出来,缠在了树棍头上,并倒上了最后的全部汽油。

    这件背心,是她临出发前穿上的。

    还是因为陈旭:

    “你永远不知道自己在野外会用到哪些东西,但只要是东西,在野外就有一定的用处,尤其是背心,布条的作用,我想不用再多说了吧?”

    刚准备这些。

    下一刻,又是一声狼嚎传来。

    陆瑶再次套上风衣,回过头。

    只见,一共四匹巨大无比,瞪着幽绿色眼睛的沙漠狼,正慢慢地朝着她这边逼来!

第五百四十四章 超凶(求订阅)() 
说“啊唔……”

    陆瑶下意识地叫了一声,可一想到陈旭所说的话后,她立刻用手捂住了嘴,没让声音发出来。

    而那四只沙漠狼在看到她后,也停止了奔跑,而是慢慢地朝着她,一点一点地走过来,似乎是正在进行最后的试探。

    一头成年东北虎的极限实力,可以同时对付八只北美灰狼、西伯利亚平原狼这种狼类中,体型最大的品种。

    沙漠狼的体型略逊他们一筹,但四只综合在一起,如果懂得包围攻击,至少可以杀掉一头花豹!

    嗤嗤!

    面对着狼群的威胁,陆瑶深吸了口气,强压下内心的恐惧,随后立刻从兜里掏出了便携性打火石。

    这也是从陈旭那里学来的,在野外,打火石要远比打火机可靠得多。

    但是,她手中的这种打火石并不像陈旭那么简易,反而有些像ZIPPO打火机,通过燧石摩擦镁棒,可以瞬间溅射出许多上千度的火星。

    果不其然。

    陆瑶“花擦”划了一下,那沾满汽油的火把就被点燃了。

    一团橘红色的巨大火光冒了出来,一下子,便让那四只沙漠狼停住了脚步。

    真的有效果!

    陆瑶心里一喜,旋即,便立刻学着陈旭所说的那些,慢慢弯下腰,一手横着火把,张开嘴巴,露出牙齿,面容上也摆出一副“狰狞”的表情。

    “吼!”

    想了半天,她也不知道发出什么样的声音,只能学着老虎的叫声。

    所谓“一熊、二虎、三狼”,在深山老林子里,这就是最凶残的食肉动物们的排名,所以,经常有老人会说,狼最怕的就是它的二哥:老虎。

    但是,由于陆瑶并没有陈旭骨子里的那种野性跟狠劲儿,所以这发出的声音,怎么听,怎么不对。

    再加上她那甜美迷人的面容,如果是直播间的观众看见了,一定会哈哈大笑,这哪里是老虎啊,简直就是在脸上写着“超凶”两个字来卖萌的。

    不过,狼群并不懂人类的美丑。

    它们只会从气势上以及动作特征,来判断眼前的生物是否具有攻击性,攻击性到底有多强,是否会威胁自己的生命。

    陆瑶曾经听陈旭讲过,他认识的一个驴友,3年前在老林子里迷路了,也是在晚上遇到了狼群。

    最后,他竟然靠着手机的闪光灯,以及弯腰唱歌,硬生生把狼群给吓跑了。

    从生物的杀戮本能来讲,弯腰代表着战斗前的准备,因为大多数食肉动物的腹部都很软,是非常致命的弱点。

    而食肉动物进攻前,都会刻意压低身形,尽可能地掩盖自己的腹部,这一点,在人类中,也非常适用。

    比如各种格斗流派的格斗式,全部都是侧身面对敌人,这就是为了充分减少胸腹部弱点的暴露面积,双腿弯曲,是为了降低重心,稳固身形。

    所以,陆瑶的弯腰,再加上露牙、喊叫等一系列动作,对于狼类来说,是一个展现自己攻击能力的信号,它们在未摸清猎物的底细前,自然不敢轻举妄动。

    尤其是,眼前的这个猎物似乎并不怕它们。

    就这样,接下来的时间内,狼群们除了嚎叫,真就没有扑过来,有时候,有的沙漠狼像小步接近过来,但都被陆瑶一边挥舞火把,一边大喊给吓退了。

    暂时性地,她总算�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1) 踩(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