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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叫谢志贤,是一名迷了路的流浪者。”杨思齐改了一个新名字,谢是他的母姓,改父姓为母性,这也不算是忘了祖宗。
“迷路的流浪者?”这名卫兵对杨思齐的说法很是不屑,“我看你是兽人的奸细。”开口就扣上一顶大帽子。
“兵大哥,兵大爷,可千万不能这么说吧,我真的是一名迷路的流浪者。”杨思齐感觉到头大了,果然,问题出来了。
“你有什么能够证明你的身份的?”
“没有,我身上什么都没有。我是为了追我身后的这匹马,我为了驯服他,在野外已经跑了三四天了,所以,我根本就不知道自己现在在什么地方。”杨思齐用自己的马来说事。
追一匹马,在野外迷了路?跑到不知道什么地方?这说法是无法让人相信的。卫兵就已经抓起手里的枪,对准了杨思齐,其他的数十名卫兵也一齐准备动手的样子。而一名看相貌在三十上下年纪的穿着较好装备的军官从城门的哨所中走了出来。
“报告,这个人说他是一个流浪者”卫兵快速地向自己的长官报告了情况。
这名军官说:“谢志贤是吗?你说你自己是为了追这匹马而在野外迷了路,可这匹马也不过是一匹普通的马,你为什么要追它呢?”这军官虽然不是相马的能手,但久在军中,却也识马,杨思齐的这匹马虽然是不错的马,但也不是名马,自然也起了疑心了。
杨思齐将马缰绳递了过来说:“这位将军(这军官虽然不是将军,但称呼高一点准没错),你可以试试这匹马,它已经让我驯服了。”
军官接过缰绳,上了马,试着放马跑了一下。一试就发觉有不同了,速度不同。这匹马已经让杨思齐进化过了,速度自然也比普通的战马快得多,就算不如那些有名有姓的名马,但也差不到那里去。
跑了七八分钟,跑出三余里之后再跑了回来。军官跳下马说:“这马果然不错,很不错。速度快,并且,耐力的不错,是一匹好马。说说,你是怎么发现这匹马的,你又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我是一个流浪者,我自小就跟随师父在外流浪。不久前,师父去世了,我就一直在外面流浪。在数天之前,我发现了这匹马,我发觉它的不平凡之处,于是,我就想办法征服它。那知我跳上它的背之后,它就发了疯的到处跑,我就被它带得跑了好几天,它这一疯跑,我就根本不知道自己身在何方了。”杨思齐想了一套说辞,这套说辞虽然是有点破绽,但却也合情合理。
好马,永远都是受欢迎,尤其是社会交通不发达的情况下,一匹好马更是千金难求。因此,在野外发现好马,自然是想驯服它,能够驯服这么一匹好马,至少也可以获得数百金币的好处啊。
见看不出有什么破绽,也没有发现杨思齐有什么特别的可疑之处。这名军官就对杨思齐放行了,放行的时候警告:“不要在飞马城闹事。否则,会让你知道什么叫军法的。”
杨思齐终于顺利地入城了,他忽然发觉,在这个飞马城定居也不错,起码,这里的军队还不至于太过野蛮,至少也算是纪律严明,有这样的一支军队防御的城市,至少也能够让人安心些。决定了,就在这里定居吧。
二十三、谋生()
二十三、谋生
对于杨思齐这样生于太平盛世的人来说,安全性是摆在第一位的,毕竟,在地球上过惯了太平日子了,出门在外不用担心遇到什么大的危险,更不用担心会有什么飞来横祸之类的事,所以,他也不想生活在一个每天都要提心吊胆的地区,他自问不是那种专找刺激的人。
一个地区的治安好坏,看市面就比较清楚了,如果市面比较繁荣,人们脸上的笑容比较多,就证明了这个地区的日子过得还不错的。反过来,如果人人都是脸有菜色,并且,每天都是愁眉苦脸的,这个地区的日子过得好极也有限。
顺着城市中的一条大路而走。这座城市中最显著的地标就是数十座高耸入云的高塔。跟随郁晓蓝学过一段时间魔法,知道这就是魔法师的魔法塔。
魔法塔,只有大魔法师以上级别的魔法师才能够拥有。在魔法塔上,刻有大量的魔法阵,配备了魔力输送系统,在战争时期,只要启动这些魔法阵,就能够施放出大量的魔法来攻击敌人,并且,攻击的距离相当远。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些魔法塔的地位等同于地球上的导弹基地。
一座城市中的魔法塔的多少,直接体现出这座城市的防御力和战斗力。魔法塔可以在战争时期启动魔法防御防御敌人的魔法攻击,也可以使用攻击魔法攻击敌人,还可以使用大面积的治疗系魔法来治疗受伤的战士,可以说是集多功能于一身。
魔法塔就相当于一个全能的基地。这样的全能基地越多,就证明这座城市的战斗力越强。这座飞马城拥有数十座魔法塔,证明其拥有极度强悍的战斗力,真不愧是属于要塞级的边境城市。如此多的魔法塔,就算敌人动用数十万军队来进攻,如果没有那些顶尖强者又或者大量的魔法师助阵的话,根本就无法撼动其分毫。
在大路上,时不时可以看到一队队的士兵在巡逻。这些士兵动作整齐划一,阵容严整,一望就知训练有素,绝对是精锐级别的战士。再看这些巡逻的士兵对于市面的一切几乎都是秋毫无犯,就知道这座城市的统帅对于治军是何等的严格,并且,对于普通百姓还是比较爱护的。
综上一切,对于杨思齐下定决心在这里定居起了最终的决定性作用。不过,下了定居的决心是好,但如何才能够在这里谋生下去却是一大难题。
养蜂,无疑是杨思齐的看家本事之一,也非常适合他,因为,对于进化过蜂王,他基本上不需要去管,只是坐着等收成就可以了,而这里两边都是山脉,各种的野花野果树数之不尽,有充足的蜜源,养蜂必定大有收获。但是,他在羊村中已经暴露了自己会养蜂,现在当然不会有什么人来查,但以后呢?当自己的财富达到一定的程度之后,自然就会有人来查自己的底细了,不把自己查个底朝天才怪。到那个时候,自己一个从兽人国度归来的人类,非常容易地被人打上人奸这个标签,自己就得倒大霉。
因此,养蜂这条路不通。其他的,如纺织之类的工作。这个世界应该没有什么机械工业,自己的脑海里却有不少关于这方面的知识,设计制造出先进的机械固然是不太可能,但制造出一架如珍尼纺纱机这样的机械却并不是难事。有了这样的先进机器,发财并不太难。
难就难在这个异星球应该没有什么专利保护制度,更有大量的贵族之类的权贵阶层,你拥有先进的生产机器,我要了,你得给我乖乖的双手奉上,如果你敢逆我的意思,你就等死吧。
这样的环境,就算杨思齐的脑子里有再多的好东西也不敢拿出来啊,拿出来就是自寻死路。没有相对应的实力,却拥有可以赚取巨额财富的机器和方法,你这不是找死是什么呢?所以,但凡是与先进机器相关的东西,绝对不能拿出来,除非他的实力已经足可以自保。
如此一来,他的很多赚钱的路子就被堵死了,至少是目前不能拿出来的。那么,有什么是既不需要花多少时间,又能够赚到足够的金钱的路子呢?这才是真正让他头痛的问题。
算了,暂时不去想了,先找个地方休息一天再说,这十天都是在放马狂奔,他就算是一个铁人也累到极点了。
随便在街上找了一间客店住下。这间客店不算大,只能算是中等水平,其价格也不算贵,每天两个银币。他先定了三天的房间,再吩咐店伙计照顾好自己的马,这才回到房间里倒头就睡,有什么事都等睡醒之后再说。
这一睡就是一整天,到了清醒过来之后,已经是第二天的中午时份了。随便找了点吃的。这才有精力去想问题。这些天下来,他真的是累极了,从学习语言到学习魔法,再加上在野外十几天,每天休息不好,连食物都无法保证,可以说,他整个人已经基本上到极限了。现在,是好好的想想自己应该用什么方法来谋生。
只是坐在房间是想是很难想出好办法来的,出门,在街上溜达溜达,看能不能找到一个好路子。
在街上转了三个多小时,这座城市很多都是为军事服务的,各种的军械制造的铺子极多,有打造兵器的,有制造箭支的,有制造战甲的,还有其他各种各样的跟军队服务相关的。而这里的各种服务行业也相当发达,例如红灯区也有不少,毕竟,军队中缺少女人,这种为军队变相提供性服务的行业自然是非常发达的,这一点就算是最英明的指挥官都无法禁止的事。
转了大半天了,杨思齐终于发现有一种活非常适合他:屠户。这座城市的人口至少也在百万以上,每天消耗的肉食就不在少数,那么,在市场里租一个摊位,专门出售鲜肉,这绝对不起眼。更妙的是,如果他杀死一头猪,还能够得到生命能量,当真是一举两得啊。
想做就做。先打听了一轮在市场里租一个摊位需要些什么样的手续,再打听一下各种肉食的价格,然后,打听一下各种生猪、牛等的来源等。这些消息就花了他一整天的时间。
做好准备了。在城市东边的天马街中部的明东市场里还有空摊位出租,租金是每个月一枚金币,可以说,这是一个不便宜的租金啊。他得先交半年的租金,也就是用去了六枚金币。
再从铁匠铺中买来两把屠刀,从杂货店中买来一杆称。这又花去了八枚银币。再从木材店里买来一辆双轮马车。马车真正贵的是马,而不是车,但也花了他三枚金币,一切算是准备停当了,就花了他足足十枚金币,计算起来,他的财产就只剩下大约四枚金币,如果不能赚钱的话,他就得讨饭了。
用两枚金币在明东市场的附近租了一间房子住下。这间房子很是宽敞,还有一个独立的院子,但租金却不便宜,每个月都要两枚金币,但杨思齐就看中它有一个院子,还有一口水井,用来杀猪就最好不过了。
从牲畜商人的手中买过来的一头猪,二百三十多斤,花了他足足四十枚银币,平均下来,每一斤肉的价格相当于十七枚铜钱,这可是非常不便宜了。当然,这跟兽人国度中的价格是没法比的,人类运输到兽人国度的稻米价格就高达三十枚铜钱一斤,这分明是把兽人当猪宰。
杨思齐并没有亲手杀过猪。但小时候却是见多了杀猪,因此,对杀猪并不陌生。先煮好水,再一拳将猪打晕了(中国的杀猪是用重物将猪击昏,而不是用拳头,因为,屠户并没有那么多的力量)。将猪搬上用两块木板铺就的台子上,用尖刀给猪放血。
一刀下去,用盆子接好猪肉,再用水冲好,猪血凝结之后,煮成猪红,这是相当不错的美食,也很能养人的。这一刀下去就给他提供了四千六百多点生命能量。就算这头猪赚钱不多,只够他生活所需,但能够赚到四千六百多点生命能量就已经是赚大了。
用开水烫了一轮猪毛之后,试试刀,已经可以轻松地刮掉猪毛,这就用皮刀(我们家乡的屠户一般有两把刀,一把是尖刀,刀身小,前端很尖,是专门用来给猪放血的,另一把则是用来刮毛,并且是用来切肉的,刀身比较宽大,叫皮刀。至于其他地区可能有不同的叫法)来刮毛。
刮干净一边,将猪翻过来,再刮干净另一边,因为是第一次杀猪,虽然是见多了,但亲手动手却觉得难多了,花了足足一个小时这才将猪的全身毛刮干净。
接下来就是开膛破腹,将猪的上水全部拿出来,再将整只猪挂在一边的钓钩之上,用水将猪身上的血水全部冲干净,等水从猪身上滴干净即可。
处理完整猪之后,就要处理猪的上水,猪心、猪肚,还有猪的大肠、小肠等,全部都要处理干净。这林林种种的又花了他大半个小时,所以,从凌晨的四点开始,一直到天微亮这才处理好整只猪的所有东西。
拉过马,套好马,将整只猪搬上车,驶去明东市场,准备开始做生意了。
第一次做屠户,切肉的时候自然是有点忙,手也生得很。可是,生意却还是不错的。精肉什么的价格是高一点,其他的价格低一点,总体来说,平均的售价还是达到二十五枚铜钱的,去掉税收、摊位的租金等,纯利润还是能够达到三枚铜钱一斤,因此,宰一头猪,能够全部出售的话,总利润应该达到七百铜钱左右,这一个利润只能说是勉强够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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