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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河虫皇-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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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源源不绝的钱可入袋,两者绝对不是同一层次的。

    在养蛇之上已经达到极限了。但要想在短时间内达到理想中的数据,每天收入千万点生命能量,那绝对不是一两年就可以达到的,至少也得数年之后,那么,自己就只能浪费数年时间吗?时间可是很宝贵的,浪费可耻啊。

    那么,开源的路子是什么呢?

    如养蛇这样的方案杨思齐还有好几个备用的,最有效的一个当然就是养青蛙。别看小小的青蛙不起眼,但青蛙却是胜在产卵的数量多啊,每一只青蛙一年可产五千个卵,在地球上,青蛙卵的普遍孵化率为百分之二十左右,而青蛙能够活到成年的也有百分之五。这已经不是一个小数字了。

    进化过后的青蛙,产卵的数量自然会增加数倍,在杨思齐生命能量的帮助下,自然可以百分之百孵化出来。再加上小青蛙已经进化过了,活到成年肯定要比没有进化过的要高得多,就算活到成年的只有百分之十的话,一年下来只怕也有数千只。两年之后呢?十年之后呢?这个数字就会大到吓死人的地步。

    一只青蛙一天要吃五十到六十只昆虫,就算一只昆虫所得到的生命能量极少,可是,这数量一上去了,那就相当的可怕。就当青蛙所吃的全部都是蚊子,四百只蚊子的体重大约为一克,一斤蚊子也不过是二十万只。就算一斤蚊子所得到的生命能量远比老鼠少,但也有五点吧。那么,四千只青蛙每天可以提供五点,如果青蛙的数量达到四千万呢?每天就有五万点了,如果青蛙的数量达到四千亿呢?每天就有五亿点了。

    青蛙多还是老鼠多,这个问题杨思齐并没有研究过,但想来只怕也差不多吧,所以,四千亿只青蛙可能是夸张了点,但几十亿只还是有可能的,就几十亿只,每天也可以提供数以百万计的生命能量啊。(毕竟,青蛙所吃的并不是体重极小的蚊子,也还有体重大一些的其他昆虫的)。

    只可惜,这里并不是农耕区,在这里养青蛙并不太合算,只在有稻田里养青蛙才是最合算的。因此,杨思齐暂时还没有在这里养青蛙的打算。当然,并不是说森林中就没有青蛙,而是在森林里,青蛙的天敌实在是太多了,青蛙要想生存下来可不容易啊,至少是远不如在农耕区中容易。

    养其他动物,如养狼,这可算是一条可行的路子,不过,杨思齐也暂时没有这个打算,毕竟,养狼的成本可要比养蛇什么的要高得多,并且,狼这种动物,繁殖率虽然不算低,但却也很容易被其他的动物所猎杀,万一放出去就让其他猛兽猎杀了,岂不是血本无归、杨思齐现在可是本钱不多,损失不起的。

    如果生命能量足够的话,杨思齐甚至想养蓝鲸。一条成年的蓝鲸每天可以吃掉数吨鳞虾。进化过后的蓝鲸,饭量自然会增加,进化过几次之后,每天吃掉的鳞虾只怕十吨都打不住。那一条蓝鲸每天至少可以提供几十万点生命能量。而茫茫大海,在没有人类过度捕捞之前,海洋中从来就不用担心食物的问题,从长远的角度来说,养海洋动物才最长久的。假如有养了二三十条蓝鲸,这收益就相当的可观了。

    只可惜,养这样的大型动物,一者不知道血能能不能控制得了,二来,也不知道需要多少生命能量啊,成本实在是太高了。一条二百吨重的蓝鲸,养它的成本只怕得要上亿的生命能量啊。这是目前杨思齐绝对拿不出来的。

    所以,想来想去,杨思齐还是觉得自己目前穷得很,一点点的生命能量不够花啊,但来源的方法无论怎么算都没有一个快速见效的方法。

    “果然,人们可以看不起那些什么富二代官二代的,但却绝对没有人敢看小富一代,官一代。白手起家果然是最难的,能够白手起家的人,无论是善是恶,都是一代人杰啊,至少,在他们的领域里,他们就是强者的代名词。”杨思齐感叹地说。

    自出世开始,杨思齐就没有挨过饿,也没有怎么挨过穷,毕竟,杨家的财富虽然不算多,却也不算太少,比一般的家庭好得多了。他虽算不上什么富二代,但也算是少少的沾了点富二代的边。说他不知民间疾苦那是夸大了,但若说他不太知道当家的难,却也没有冤枉他。现在要让他自己白手起家,创出自己的事业来,他却感觉到有点无从下手的感觉。

    “不当家不知柴米贵。自己以前总认为自己很行,自己没有出去创业,总是以帮助照顾家里的产业为借口,现在,要我自己来开创一份事业,这才发现这事真的是太麻烦了。”

    杨思齐虽然不能说是眼高手低,一嘴功夫一肚力,却也没有经过自己在外打拼,更没有尝试过创业的艰难,所以,做事总有点务虚,看问题很多时候都没有真正看在点子上。现在却是所有事都得自己去谋划,每一步,每一个细节都得仔细思考,各种问题都要考虑到,这就有点难为他了。

    可是,再怎么难也得上啊。没有任何的外力可以依赖的时候,唯一能够依赖的只有自己的学识和智慧了。杨思齐第一次感觉到知识对自己的重要,如果不是自己曾经读书不错,现在只怕早已经不知如何是好了。书到用时方恨少,果然是真理啊。

    开源之法有,但都见效不是太快,这也是目前无法可想的事。杨思齐有谋划了几天之后就彻底地放弃了在短时间内大举开源的想法了。这是他目前所办不到的。

    “反正我有的是时间,只要积累下三年,我就能够积累起至少过亿的生命能量,到时候,我再来谋划就容易得多了。只不过,当务之急,我要想办法从羊村脱身了。之前的老人们或者不会对付我,可是,我现在就是一只金母鸡了,新来的羊人们跟我可没有半点交情,财动人心,他们现在得到一笔财富,说不定还想得到更多,而我却没有任何自保的能力,在他们的眼中,我就是一块肥肉,这很麻烦啊。”

    面对羊村中越来越多的羊人,杨思齐不得不生出这样的想法,所谓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杨思齐有这样的想法,说白了就是对人心的猜测比较阴暗。但这并不是没有可能的,在地球还有人权一说,在这个异星球,并且,看其生产力,只怕还是中世纪的时代,这样的时代,人权什么的,还是别想了。你有本事,但却没有实力,那么,你要么为我所用,要么为我所杀。有这样枭雄心性的人自然是比比皆是。

    不要以为羊人和羊长得差不多就会和羊一样老实,只要是智慧生命就没有任何一种不存在贪婪之心的。杨思齐一向都认为宇宙中任何东西都存在着极限,唯有**是无极限的,人一旦产生了强烈的**之心,为了自己的一己之利,就什么事都做得出来的。

    如果是人类,杨思齐在短时间内或许还没有离开的打算,可是,现在,他却不得不有离开的打算了,毕竟,老祖宗教导:“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这话虽然不是真理,但和真理只怕也相差无几,自己一个人类,却混在一群羊人之中,那么,自己算是什么呢?

    不是自己的族类,要想得到上层的信任是非常困难的,甚至可以说是难以登天。君不见,有几个投靠异族的能够获得异族的信任呢?如果说杨思齐现在是在人类的国度之中,投靠其领导层,只要表现出自己的价值,只要自己没有表现出任何的野心,做一个忠臣,那么,得到权力还是有可能的,但在异族之中,这样的想法第一时间就已经让他掐灭了,这根本就不切实际。

    梁园虽好,终非久留之地。羊村是安静,但现在已经变得不安静了,自己是时候走了,好聚好散啊。杨思齐终于下定最后决心了。

十五、离开() 
十五、离开

    在地球上,杨思齐并没有练过武,他也没有亲眼见过那些武林高手到底强成什么样子。至于国术宗师如何的强大,他更只是从小说中看过,想来,这些国术宗师以一敌百恐怕不太可能,但以一敌五十却怕是不难。毕竟,就算是那些特种部队出来的精英,就算大家都没有任何的武器,可特种精英以一敌二十却是一点都不难。

    在地球上这样的没有什么显著修炼痕迹的星球上,同是人类,但战斗力的差异已经如此之大了,那么,在这个异星球呢?人与人之间的战斗力差距又是多大呢?

    新来的羊人之中,有很多个杨思齐从本能上就感觉到自己打不过的人。因为他不是修炼者,也没有任何修行过的经验,更没有只凭自己肉眼就看得出对方有多强大的能力,他只是本能地感觉到这些新来的羊人之中有很强大的存在。

    羊人中已经如此,那么,人类世界呢?是不是也有很多很强大的呢?这是绝对可以肯定的。而在这样的一个异星球,法律法制什么的,肯定是不健全的,因此,要妄想这个异星球如地球那样,有事找警察,只怕是不可能的事。更多的只怕还是那些演义小说中所说的:“逢山有寇,遇岭藏贼。”呵呵,就如兴唐传中老程所说的:“大响马三百六,小响马多如牛毛。”

    因此,要想安全,最好的办法就是跟随羊村中的人们一齐却附近的城镇去,在城镇中暂时住下,再看有没有遇到人类的商队,如果遇到,再跟随人类的商队一齐去人类的国度,这才上上之策。当然了,商队固然有护卫的力量,却也会因为财富而招来强盗,这到底是不是最好的方案,杨思齐一时之间也无法确定,但想来,只要找到最强大的商队,安全性应该还是有保证的,毕竟,他们比自己熟悉这个星球,熟悉周边的地形。

    找到老羊人,打了半天手势,老羊人好不容易才明白杨思齐是想走了。对于这个在自己的村子里住了近半年的人类小伙子,老羊人还是发自内心的喜欢的,不过,他也明白,人类毕竟是人类,而不是他们羊人,所以,杨思齐的离开是必然的事,只是不知迟与早而已。

    老羊人没有说什么,他也知道自己说什么杨思齐可能听不懂,因此,他也没有劝说,只是,他从自己的屋里拿出百枚金币递给杨思齐。这点枚金币对于杨思齐所给予羊村的,自然是不值一提,但却是老羊人的全部财产了。出售蜂蜜所获得的财富并不是全部都归老羊人所有的。

    杨思齐只是接过十枚金币。如果身上没钱,自然是寸步难行,这一点杨思齐深知,但钱若过多了,却恐怕会引起不测的后果。杨思齐现在只是一心求稳,并不想因为一些小事而惹来自己无法处理的麻烦。尤其是在语言不通的地方,就算法制健全,打官司告状都好,自己都说不上话,那自然是一边倒的下场。

    又过去了三天,杨思齐就跟随羊村中的一队人离开了羊村。杨思齐如何取蜜,这个办法羊村人一早就已经学会了,几个月下来,羊村人对于养蜂并不算陌生,就算没有杨思齐,羊村的养蜂事业也可以维持下去,所以,羊村人对于杨思齐的离去并没有刻意的阻拦。

    茫茫大草原,真的是太大了。就算是骑着马(杨思齐一早就已经学会骑马了),一天下来,至少也走上二百余里路,可就算是如此,也一直走了五天,这才到达一个市集。这一路上,杨思齐见到过多个部落,其中有羊人,也有一些长着兔子头般的兔子人。也有一些长着一个猪头的猪头人,总之,就是怪模怪样的。

    “这里恐怕就是小说中所写的兽人国度吧。”杨思齐是如此的认为。不过,这并没有什么可值得奇怪的。如果按地球上的进化论以及考古的证据,在数百万年人,人类的祖先智人,其形状也跟猴子差不多,如果将之放在这里,只怕也是属于猴人吧。

    不过,想来也比较怪异,地球上只进化出人类一种智慧生命,而这个星球上,却是进化出多种形状的智慧生命,这到底是什么原因才会造成如此奇特的现象呢?杨思齐想了三秒钟就不再去想这个问题了。这样的问题还是留给未来的考古学家去研究吧,他不是考古学家。

    这小市集也还真小,放到地球的中华之中,也就是一个小镇的大小,人口顶天了也就万余左右。占地也不过是数平方公里的大小。而在四周,用粗大的原木立起栅栏,在大草原之上,石头少,可树木却不少,用树木来做防御设施总比用石头要来得容易。

    不过,真正让杨思齐感觉到有点惊讶的是这样的一个小市镇竟然有军队驻防。这军队的数量虽然不多,只在区区三百人左右,但却没有任何人敢小看。这支军队也不是人类,而是一种杨思齐从来没有见过的生命,长着狼头人身,就如是小说中所写的狼人一般,他们骑着身高大约达到一点五米,关尾长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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