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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说着我激动的哭了起来,阿姨连忙拉住我的手安慰我,嘴里不住地说“别哭别哭,看这孩子,阿姨相信你,就冲你是河南人,我就相信你,我们老家也是河南开封的,蓉蓉的爷爷祖籍就是河南人,我们还是老乡呢,在这个异地他乡我们要相互帮助啊,蓉蓉啊,看这个小伙子老实忠厚,衣着朴素,一看就是贫苦家庭,坚强勇敢,勤俭节约的好孩子,你们之间是不是有什么误会?人家是外地农村来的,别欺负人家,河南省是农业大省,经济情况一般,大多数人都是农民兄弟,勤勤恳恳一年到头忙活在地里,多辛苦,可是每年收入却不多,只能够温饱,所以大多数青年都到外省打工赚点钱,的确不容易,咱们做人要堂堂正正,清清白白,我们做事做人都要实事求是,不能委屈自己,但是也不能冤枉别人,我看他的眼神清澈,一脸正气,我相信他是好人,孩子,快坐下,喝杯茶吧,别害怕!”
一杯热气腾腾的香茶送到了我的嘴边,,洁白无瑕的小手捧着精致的描金月季花神杯,伴随着兰花般的成熟女人的芬芳气息,一齐朝我涌过来,陶醉了,我下意识地死死的盯着娇嫩如玉的玉手,好美啊,嫩的如豆腐般皮肤,一捏都能出水,趁着接茶的瞬间,我大胆地捏了下眼前迷人的小手,好柔软啊,柔弱无骨,光滑细腻,好爽,从头舒服到脚,触电般的酥麻,虽然是一触即逝,我发现美女阿姨俏媚的脸上红晕一闪,嘴角斜上角动了动,仿佛在说小流氓,真坏,娇羞的涨红了脸,有门,发春了,这也难怪,听她介绍说,和丈夫结婚十年,生下蓉蓉三四年后,丈夫就因为意外车祸死了,守寡了七八年了,像我这样年轻帅气的小伙,这样明目张胆的调戏,触动了心中**的火种,这种少妇最容易出轨了,端庄下隐藏着无比强烈的**,看着漂亮阿姨春情萌动的样子,我失去了往日的稳重,正想下步怎么行动时,旁边一声冷冷的话语传过来,“淫贼,什么东西,看到你那色迷迷眼神,我就恶心,老实点儿,别以为我不知你在想什么,妈,干脆告他强奸吧,让他做一辈子牢,现在我看到他烦透了,让他赶快离开,不然我可控制不了我的情绪,马上会杀了他。”大概看到女儿不耐烦的神情,了解到女儿可是说到做到的性格,只要认定的事,下步就付诸实施了,可千万别做傻事,还是快点让他离开,想到这儿,有了主意,“孩子,你不是租房吧,我楼上二层有个房间刚好房客搬走没人住,你住好了,价钱四百五十块吧,走,我领你去看一下房间!”说着,拉着我上了二楼,可能怕我挨揍吧,急匆匆地走到205房间,打开门,这是个一房一厅,哇,太漂亮了,洁白的墙壁,灿烂的阳光,棕红色的木质地板,头顶是镶钻的吊灯,一个深黑色的茶几,粉红色的布艺沙发,走进卧室,宽大的红楠木床,太合适了,房租这么低,等于白送,最可喜的还有一个带盆浴的小浴房,当然淋浴是必须的,独立的卫生间,真是被幸运之神砸了个稀里哗啦,太高兴了,赶快掏定金,直接拿出一千元,交给了芳姨,芳姨笑着说:“没事,看好后再交钱,如果觉得满意,我们就签一下租房协议,慢慢看嘛!”这还用看,天上掉馅饼的事,我大声说:“阿姨,签协议吧,我看好了,明天我就搬过来。”看到我激动的样子,仿佛不租给我我就跳楼的神情,额头上的汗,不会耍我吧,阿姨爱怜地递给我一方香香的手帕,示意我搽搽汗,然后说:“等我一下,我去拿协议。”不一会儿,一份详细的租房协议出现在我的眼前,大致看了一下,没什么问题,我大笔一挥签上了我的大名,搞定,我立刻对阿姨说:“签好了,我先走了,还要整理一下那边的东西,明天上午搬过来,你看行吗?”阿姨妩媚地一笑,说:“好,明天等你来。”真的当得起回眸一笑百魅生,六宫粉黛无颜色的贵妃之美,我觉得晕陶陶的,不知怎么回的家,反正晕乎乎的到了家,往狭窄的木板床上一躺,好累,再也不想起来了。
先美美睡上一觉,然后吃点夜宵,今天跑了一天,吃了一顿饭,别提多饿了,最后去翱翔网吧上两小时网,就这样,安排好生活,我想到明天的好事,找到了好房子,有认识了两个美女,要和美女同居了,真的好兴奋,虽然有一个不怎么样,但是好在有个成熟妩媚的超级大美女,赏心悦目啊,想着想着嘴里唱起了咱老百姓今个儿真高兴的歌,伴着欢笑进入了梦乡。
第一卷 第七章 睡梦里残酷的战争,勾起我对黑狗“将军”的回忆()
今天太累了,迷迷糊糊中,我陷入了深度睡眠状态,灵魂晃晃悠悠进入了飘着白光的时空门,画面一转,直直地掉向了黑色的大地上,无数古代的士兵在不住的厮杀,隐约的狂风中传来阵阵战鼓的声响,耳旁不断大吼着“活捉唐王李世民,杀进长安城,拥护渤辽兵马大元帅铁世文为皇帝陛下”的呼喊声,奇装异服的渤辽士兵左手拿着厚重的盾牌,右手挥舞着锋利的弯刀,像银色的洪流向我冲过来,闪亮的弯刀映着血红色的夕阳,放射出嗜血的光芒,越来越近,这是怎么回事?谁能告诉我,为什么想我冲来,一匹黑色的大宛良驹瞬间即到,紧接着眼睛里出现了一柄长柄大环刀,力劈华山的招式,从上而下,朝着我的脖颈直砍下来,一股劲风带着千层杀气,呼啸而至,脖子被劲风刮出了道道血痕,完了,彻底完了,离自己最近的唐朝军队还有十几丈远,还没尝到做皇帝的瘾,就死在了异国他乡,冤死了。
正在绝望之时,只听得耳旁传来一声大喝,“恶贼铁世文休得猖狂,某家薛仁贵在此。”从斜刺里,一柄金光四射的方天画戟挡在我的头顶上,“当啷啷”一声刺耳的兵器格挡声,震惊四野,吓得全场番兵徐徐后退,又是一下,“扑哧”一声,血花四溅,人头飞起,一颗西瓜大的人头飞向了番邦的军营。
顿时,番兵大营一片混乱,随着吓破胆的部分士兵大喊,“快跑啊,铁世文死了,大帅阵亡了,大家快跑啊,再不跑就大卸八块了,唐军是吃人的魔鬼呀”类似这样的声音不断响起,冲在最前面的骑兵往后跑,后面的步兵转身退,但是已经晚了,厚重的盾牌兵死死挡住了飞速奔跑的骑兵,形成了马踏人,人杀马的局面,人挡杀人,马挡杀马,总之场面一片混乱。
无数士兵抛下武器盔甲,投降,还有已逃出包围圈的士兵没命地逃窜,唐朝大军趁势大举追击,斗大的薛字旌旗迎风飘扬,鼓声阵阵,震耳欲聋,千万唐军将士如潮水一般涌向了番邦大营,喊杀声惊天动地,大唐军队本来就比敌营多,胜利的天平早已倾向了唐营,敌方的主将阵亡后,士气降到了最低,再加上薛家将的赫赫威名,敌人本来就怕薛仁贵,这时痛打落水狗获得战功,简直是轻而易举之事,这大好机会,谁不争取?
战场上的战功最容易加官晋爵,光宗耀祖,所以无不奋勇杀敌,勇立战功,长枪兵挥舞着锋利的长枪,一个勇往直前,带出来一阵阵的血雨腥风,无数番兵被枪尖刺成一个个血人,创出一串串人肉葫芦,好不惨烈,朴刀兵左手拿盾牌,右手拿钢刀,步步推进,左挡右杀,汇成一个庞大的刀阵,雪亮的钢刀发出死亡的嚎叫,所过之处,残肢断骸血流成河,状如如下山的猛虎,狰狞的太岁,杀的敌军哭爹叫娘,屁股尿流,望风披靡;最恐怖是薛仁贵新训练的拐子马兵,手拿着奇形怪状的陌刀钩,上砍军士,下斩马腿,敌人的骑兵纷纷落马,血光四溅,哭声震天,人嚎马叫,一副凄厉血腥的画面。
我看到其中一副感人心扉的凄凉景象,战争不仅带给人类最大的伤害,也间接伤害了人类最好的朋友,马,一匹高大的战马被砍掉了左腿,鲜血淋漓,它想奋力站起来,可是身体不平衡,只能重重的摔下来,睁大了漂亮的大眼晴,肥大的鼻孔拼命呼吸着战场上冰冷的空气,任凭自己黏稠暗红的鲜血流过它强壮的胸膛,对生命无限热爱的它,多想再看看这漂亮美丽的世界,多想回到小时候,回到自己生存的故乡--一望无际的茫茫草原,回到疼它爱它的妈妈身边,和妈妈嬉笑打闹,依偎在妈妈温暖怀抱,鲜血如小河一般流逝,身体的热气渐渐消失,充满生机期满泪水的双眼,慢慢闭上,就这样无声无息的死去,冰冷的寒风带走了它最后的生机,我的双眼也流下了痛苦的泪水,双手无意识的抓向了我的脑袋,狠命撕扯着我的头发,无尽的痛苦击碎我仅有的理智,我大吼起来:“别杀了,别杀了,都停下,我不要战争,我要和平,苍天啊,大地呀,求你拯救这可怜的世界,赐福给所有的人类,不要在发生战争,和平美好的生活才是我们追求的理想,别打了!”是啊,战马的残酷死亡,使我想起儿童时代与黑狗“将军”的美好回忆―――
我只不过想掩饰一下老羞成怒的心态,因为特殊的缘故,我对马、狗等家畜动物特别敏感,各位票友同志们哪,你们可有悲惨的童年,知道为什么我会为一匹马的惨状表现如此惊慌失措吗?因为在现实中,我的童年时代有过一段不寻常的我大概七八岁时,爸爸从狗市上牵回来了一条黑色大狼狗,很凶狠高大,但是我喜欢。因为大黑狗长得很漂亮,全身上下,从头到脚,都长了一身乌黑闪亮的黑毛,纯黑的那种,就是不夹杂任何颜色的毛。只有两只眼睛的上方有点点星星点缀着细细的两条金纹,像漂亮的金色神秘的巫文,又似高贵的皇冠金花四溅,走路的时候昂有挺胸不可一世的,像检阅部队的将军,所以起个绰号金纹黑将军,简称“将军”,它的毛亮丽而光滑,摸起来十分舒服,像着柔软细滑的贵重绸缎一样,美丽而高贵。并且大黑狗十分聪明伶俐,好像是接受过专业训练的军犬一样,可以完全领会主人的心意,让往东就往东,往西就往西,让跳就跳,让跑就跑,卧倒躺下,十分乖巧听话,手指一指,就明白干什么,所以得到了全家人的一致好评。只不过过了两三天就喝我们家人混熟了,开始迎来送往了,常常摇着漂亮的大尾巴巴结讨好我们,这就是灵性!大将军在我们家整整呆了三年,和我们结下了深深的感情,我们都很喜欢它,我早就当它是我们家的一分子,连妈妈和邻居都开玩笑说我们家又多了一口人!所以在以后每个人买菜的时候总要厚着脸皮到猪肉摊上要点猪下水或猪骨头来奖励它,所谓要而不是买,因为在那个时候杀猪人杀了活猪后都随手扔掉了,不要钱的,不过也有人专门养狗来买的,因为是买肉次数多了,一来二往的就熟了,就舔着脸要,为了将军嘛,我都跟着妈妈去要了好多次,还要等上很长时间的杀猪过程,只为将军那满脸欢喜的笑容。
自从将军到我家后,家里再没有老鼠、蛇之类的坏东西,贼就更不敢来了,连平常的熟人邻居人到我家都得先敲门,得到允许后,才敢进,因为将军发怒时的叫声恐怖而危险,全身黑毛乍起如雄狮,再加上突出口锋利的犬牙,咧着血红色的大嘴,特别像神话故事中索命的太岁,勾魂的阎罗,连我这个主人在这时都退避三舍,不过只针对生人,平常很乖巧的,一般也不发怒,将军不仅看门看的好,还会捉田野里的田鼠和胖乎乎的野兔,奔跑起来如疾驰的闪电,要不然怎么会轻而易举抓住飞快奔跑中的野兔,爸妈也喜欢它,因为我们家有两块地比较远,离家有五六里路,听村里人说野狼出现,所以去地里干活总要带上将军。一为壮胆,二为将军轻松轻松,因为在家时总拴着,反正爸妈一直都没出事,不过可能是安慰我。因为曾记得妈妈说过这样一件事,是妈妈进城前唯一一次惊心动魄的亲身经历,遇到吃人的野狼。
听妈妈说那是快到秋天的时候,一次在地里干活时碰见了两只野狼,真实存在的狼。因为妈妈每当提到这次事的时候脸色苍白,虚汗直流,不住地说还多亏了小时候我玩伴黑狗――将军!你说现实生活中谁遇见狼不害怕,那可是能吃人的真狼,不是动物园里驯养的狼。当时是这样的,冬天的天黑的快,所以妈妈下午干活没干多长时间,天就黑了,当时是给谷子地锄草,还有一小段距离就干完了,再坚持一下,不知不觉地天完全黑透了,四周早就没有一个人了,爸爸因为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