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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世千载-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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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苍天可鉴,林朝英不是天生的黑,她只是打从小时候起,就没人告诉她该在什么时候、举什么例子、说什么样子的夸人话罢了。

    作者有话要说:下一章搞定薛笑人,然后去探望小师弟。

第37章 综武侠(七)() 
西门吹雪一年出门的次数屈指可数;可他在前年出门的时候;便认识了林葳蕤。

    也是在那时;他便多了这么一位朋友。

    也因为与她的一句承诺,便在这本没有一株梅树的万梅山庄里给种上了梅树。

    待得冬日白雪落下;这满目的雪景中只有枝上的红梅开的耀目。

    如今昔日的诺言,在今日达成了。

    林葳蕤如当年约定好的那样,带着这世上顶好的酒上了门;赔了他那一杯茶。

    她也看到了西门吹雪所承诺的梅林。

    “呀……”

    林朝英手上端着一直白瓷的盘子;半点瑕疵都没有的白瓷盘上盛着一叠绿豆酥。

    她吃着尚且还有热气的绿豆酥;小心翼翼的问着林葳蕤。

    “宝宝;我是不是惹那西门庄主生气啦?”

    关起门来,这屋子里总共就两个人,一个是林朝英,另外一个就是被前者唤作“宝宝”的林葳蕤。

    “没呐。那家伙就这脾气,习惯就好。”

    林葳蕤安抚完了自己的师父,又取出一碟玫瑰酥来给她吃,哄得她就着这两样点心坐到一旁去后,她便取出白将军给自己的飞鸽传书,看着上面二人约定好的秘文所写的内容。

    没有诸如“一切安好无恙”之类的废话,白将军这封信上的内容很简单,顾惜朝和他搭上了线,他有意提携,顾惜朝也争气,二人带着两千人的兵马,便击退了进犯的金国的两万游骑兵。

    两千兵马,最后不剩百名活人。

    ——何等惨烈!

    但是对朝堂来讲,这是场胜仗,要大肆庆贺的胜仗!

    两相对比之下,这几个平淡的数据,却从纸上扑面而来一股凝着血和死的味道。

    与这些边境将士相比,她的日子果真是太过悠哉了。

    林葳蕤心里的心思几次翻转,直等她闻到了一股酒味,这才发现林朝英已经不知道在何时,居然就着那剩下的一葫芦猴儿酒,将那两碟子的点心消灭了个干净。

    这葫芦里的酒却也同样是半滴也都找不到了。

    之前还没注意,现在注意到了,林朝英身上那股酒味,那可真是浓得要命。

    林葳蕤扶着她上了床,半醉半醒的美人恩师似乎瞧见了林葳蕤,冲着她吃吃一笑。

    “我的宝宝啊……居然长这么大了。”

    林朝英她没有爱上过什么男人,也没对什么男人许下什么承诺,清清白白的一个姑娘家,却在照顾她们两个人的阿姑死后,一肩担起了照顾林葳蕤的责任。

    虽说这瞧上去还是林葳蕤照顾的她更多一些,可林朝英确实是付出了自己所能付出的所有精力来照顾她。

    后来林朝英离家出走的事件,却也是心中“宝宝不再需要她了”的挫败感在作怪,可她刚刚走出去没多久,就后悔了。

    后悔也没用,她认不得回去的路怎么走。

    遇见了顾惜朝,倒也不得不说是一种巧合,顾惜朝多想要个人教他读书习武,林朝英的出现完全满足了他的要求,作为交换,顾惜朝得给林朝英提供个不会被人打扰的住处。

    林朝英与顾惜朝的二人这师徒缘分,虽然出发点挺不怎么样的,可后来那几年的相处感情可做不得假。

    但真要让林朝英选,她最最放心不下的,还是自己打小看着长大的大弟子。

    扶着林朝英上了床,给她盖上被子后,林葳蕤便转身进了自家师父的屋子。

    ——想林朝英睡着的那屋子那床可是她的。

    林葳蕤看着窗外的梅树,屋外的雪已经停了,这梅树上落着的雪却不薄。

    林葳蕤叹息一声,她想看的,是没有落着雪的红梅。

    但是这地上却得铺着一层白雪才行。

    她也只是低声这么轻轻的一说,说完了自己都觉得不靠谱。

    这鬼要求,谁特么乐意给她做?

    关上窗,脱了外衣,拉起被子,便睡了去。

    。

    。

    第二日清晨,林葳蕤起了床,洗漱完毕,推开了房门,正准备去找点早餐吃,却愕然发现这门前庭院里栽得几株梅树上的雪竟全没了。

    这地上的积雪却也在证明,这天气并非一夜之间回了暖,让这雪全化作了水。

    等她绕到后头的梅树林外,这才发现,林中有一位身穿白衣的女子,她的指尖夹着什么东西,举手投足之间便将着梅花上的雪给削了去。

    “师父……”

    林葳蕤当然一眼就认出了对方的身份。

    这林朝英也不知道为何,竟然将着梅花上的积雪用薄如纸片的木刀给削了去,雪去了,花却没事。她的动作又极快。

    若是旁人见了,便当做是林朝英想出来的一个新招数。

    能削落梅上白雪却不伤花半毫,这得是何等精妙的功夫。

    可林葳蕤却知道,自己的师父怕是没个真正触动她的理由,却是绝不会想到去创出这么一门功夫的。

    正在这时,林朝英一转身,瞧见了林葳蕤,便冲着她邀功般的笑着说道:“葳蕤,你瞧,现在这梅花上没了雪,你定能看得尽兴啦。”

    林葳蕤敢指天发誓,林朝英绝对没听见自己昨晚看着窗外,轻声说的那句话。

    偏偏她今天却做了这么一个事。

    “师父……”

    她张张口,却没继续说下去。

    林朝英丢下了手上的木片,迈开步子,如仙人所使出来的缩地之术,几步便来到了林葳蕤的面前。

    “可别感动的哭鼻子啊。”

    “才不会。”

    听到林葳蕤这么肯定的回答,林朝英夸下了肩膀。

    “葳蕤啊……”

    “我开玩笑的。”

    “诶?”

    “我很喜欢。”

    “这就好啦。”

    。

    。

    作别了西门庄主,林葳蕤先要去解决薛笑人。

    青衣楼这杀手组织多存上一日,她就多一日不安心。

    中原一点红的内|幕消息提供有或没有没那么重要,只是让她确定了薛笑人便是青衣楼的实际掌管者罢了。

    她直接跑去了薛家,赢了薛衣人,点破了他的丹田气海,宰了薛笑人,再将薛笑人做得那些丑事全都一桩桩告诉了薛衣人。

    她也不管这薛衣人是有多么的护短,她做完了为民除害的事又扫清了薛衣人这后患,心情大好。

    随即,她便去找被她留在左轻侯府上的林朝英了。

    林朝英很好养活,给她好菜好酒可口的点心哄着就成。

    可惜她也不是为了个吃的东西会将其他事情全忘在脑后的。

    “走啦走啦,咱们去瞧瞧小师弟去。”

    林葳蕤偶尔也会这么犯二一把。

    对林朝英而言,千万美食也比不上自己的两位弟子。

    。

    。

    年关刚过,二人便一人一骑,策马扬鞭向着边关去了。

    她们到的时候也巧,正是化名白明的白将军,在翻龙坡上与金军决一死战的时刻。

    林葳蕤正愁怎么找个见面礼呢——她和林朝英一路行来,也不能次次都拿猴儿酒当礼物不是?

    一杯茶换一壶酒,送西门吹雪这猴儿酒还算合算,但是送那老是换名字的家伙……林葳蕤还不想让他临了大战前还违反军纪呢。

    她擦了擦挂在腰间的佩剑,这剑不是什么名匠打得,但是材料用的足,剑刃也锋利的紧,匠人打剑的技术也好,一口气砍个十几二十多号人也不会出现卷了刃的情况。

    事实上,若是技术过关一些,别照着骨头砍下去,还是挺能多挣到好些使用年限的。

    林葳蕤这剑用了一年,顺手极了。

    西门吹雪不愿意与她比剑的原因——或者说厌弃她的原因,是她的剑每隔一段时间就得换一把,而且这剑还不起名字,每一次的款式都是一个样子,就是大街上找个技术好点的铁匠,花上十几两银子,就能得到的稍稍不那么烂大街一些的款式。

    林葳蕤觉得剑就是称手的工具,好用就成,哪里来的那么多穷讲究?

    你看林朝英腰间的那剑好吧?

    李沧海师祖留下的佩剑,那叫一个从剑柄到剑尖都透着一股高端洋气冷艳的范儿,可那剑再牛,也照样在青楼后头的小院的墙上挂了四年。这种冷遇要是给西门吹雪听见了,他怕是能当场撂下狠话,从此拂袖而去再也不愿意和林朝英见上一面了。

    万幸他不知道。

    而且,西门吹雪自认已经见识到了林朝英那天然黑的特性,并且也极其清楚,林朝英她还是个彻头彻尾的徒弟控。

    谁家的师父宠徒弟宠得会大半夜突然想到“这雪落在了梅花上,我家的徒弟起来见到梅花被雪压着了没得梅花看,天晓得要多失望”,就爬起来,拿着木片将那梅花上的雪全削了?

    这边就有一个千百年来的头一份——什么叫做溺爱孩子?这还不叫做溺爱孩子,那什么还能算?

    林葳蕤拔出了剑,林朝英心思一转,猜到了一个想法,便轻轻问了出来。

    “宝宝啊……你要杀了那些金军吗?”

    “擒贼先擒王。”

    林葳蕤说了一句评书先生讲起《三国演义》系列时,一定会说的固定台词。

    林朝英是个非常尽责的票友,她是《三国演义》的忠实粉丝。

    自然,她也听过这句话。

    “那……”

    “我们去宰了那些将军去。”

    自古军队营地有么一个习惯,住得帐子好坏是要看官职大小的。

    为了防止出现杀错人的尴尬事情发生,林葳蕤和林朝英两个人乘着夜色,跑到最大的帐子里头去,师徒二人联手,多年的默契,让二人都不用说话也不用使眼色,就能凭着对方的剑招做出相应的变招。

    两个人正好逮住了在帐中商议军情的一大票将领。

    ——一个没放过,统统杀了。

    为了防止有漏网之鱼,还将他们的头给割了下来。

    林葳蕤还顺便将这些头码在了一起。

    当年隋炀帝三征高丽,高丽将杀死的隋军的脑袋堆成了可怕的京观。

    如今她这么做,也算是“有来无往非礼也?”

    两国交战,对敌方心存怜悯便是断了己方的活路。

    若是能在敌军一方留下能“止小儿夜啼”的恶名,那对一个将军来说,是最好不过的事情了。

    林葳蕤心想,本朝四方的异族可真算是虎视眈眈,她武功极好,却不耐烦听人调令,若是真有心保家卫国,不如仗着武功好,杀他些将军来的痛快?

    林葳蕤想的可轻松了:兵法大忌“阵前易帅”,只要他们敢过来,她就敢去杀。

    可若是林葳蕤真有那唐传奇里的聂隐娘那千里之外飞剑取大帅帐中人头的本事,她也不用拉着自己的师父一起跳进坑里头去了。

    等干完了这一件事,林葳蕤从衣袖中取出手帕,帕子的一角绣着的是繁茂的苍翠草木。用干净的帕子将自己的剑身上的血擦掉后,她再看看林朝英。

    林朝英的剑质量极好,剑身上沾着的血迹也不会留下痕迹,血顺着剑身就滚落到了地上,一点残留的痕迹也没有。

    林葳蕤一身黑衣,身上沾了鲜血却都不是她自个儿的,但身上的那股血腥气却是冲鼻的很。她又是顶着一张能吓退稚龄小童的严肃表情——

    大半夜看来,这分明就是手上握剑的黑无常。

    而林朝英长得极美,容貌迤逦,一身白衣片尘不染,仿佛正是那九天玄女下了凡尘,可她右手上却倒提着一柄长剑,剑锋上没有血迹,可那主帅的帐中却向外散着一股血腥气。

    这貌好若仙人的女子,却是那索命的白无常。

    金军中信那黑白无常的人本不多,可这二位的故事却是人人从小就熟知的。

    她二人衣着打扮合了这黑白无常的装束,众军士看着林朝英那浑不似凡人的相貌,又惊又惧,竟让这二人使出了轻功,空余下一帐子的尸体,就这么离开了。

    凌波微步是一门又精妙又好看的轻功,用出来,便真如洛神一般。

    这二位使出来,更是将身上的那半分人气给抹了去。

    事实上,没人知道,那“白无常”是个固有属性为“路痴”,附加属性为“吃货”,更有一张不辨时间场合、老说不合时宜话的嘴。

    那“黑无常”,则是“白无常”的大弟子。

    林朝英对杀人没什么反感的,也不觉得有什么开心。

    就好像是一桩工作结束了,她谈不上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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