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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兽大人求喂养-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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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养狗。”

    “你给我不就好了嘛。”

    那个时候的他很容易发火,有一次他实在是受不了这个天天缠着他说话的女孩了,“你养那么多猫猫狗狗有意义吗?到处都是流浪猫流浪狗,把你那个小房子撑破了都塞不下,还有流浪人,你怎么不一起捡回来,有病不要拉着我。”

    她的眼睛总是很明亮的,像一把璀璨的星子一样,他很讨厌那亮光,因为他想消停一点,他好不容易找了一个不被人注意的角落好好待着,她偏要过来刺他习惯了黑暗的眼睛。

    结果她毫无自觉,“呀呀,你生气了,有进步,一次说了这么多话,我总算不是在跟木头说话。”

    他对女人没了解,不过在他的认知里,像她这个年纪的姑娘不该是脸皮很薄吗,说一句就该哭了,怎么这个的脸厚得跟铜墙铁壁似的,白瞎了一张秀气的脸。

    文若滢跟林兮云生得同一张脸,但是文若滢是在孤儿院长大的,因为她从小多病,身体不是很好,长大之后的气色也不好,瘦瘦弱弱的,不过这些也没有给她的相貌打什么折扣。但是在贫民堆里长得太显眼不是什么好事。

    她的后颈那一片的脖子有不好看的烧痕,是小时候被蜡烛烧的,好在蜡烛油没有扑到脸上去,因为她是护士,披着头发觉得不方便,所以她就系了一条围巾,天气热的时候就换丝巾,不管捂得有多不舒服也要遮着。

    初中念完之后她就没钱读高中了,才到街区的门诊里打下手,又过了几年这就成为她的工作了。

    那个时候,他还不叫离琛,他不清楚自己是睡了多久了醒过来的,当他从深山里走出来的时候,见到的就是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

    他也不记得之前的世界是什么样子,所以陌不陌生也没什么关系。

    不知过去,不知未来,他只记得两个字了—陵晨,大概就是他的名字了。

    最开始他仅仅是想还她人情的。他不能去医院,她坚持要包扎伤口,在她走了之后,他就把那一圈一圈可笑的绷带拆下来,扔在了垃圾桶。

    他不需要,他的伤口都会自己好。不过他总归是欠了人家一次人情。

    这姑娘麻烦是挺多的,要么是患者家属来闹事,要么是什么混混来砸场子,偏偏她还不觉得他们都是故意来欺负她的,他看不下去就给她都赶走了。

    他是不同的,他不属于人类。然而,即使是一个怪物也会害怕孤独,他可以赶跑那些惹事的人,但是他又害怕那些人,因为他们是同伴,他们是聚在一起的,而他,只有一个,他害怕这种无所依附的孤独。

    她也不过是个路人而已。

    后来她的麻烦少多了,果然人都是欠修理的。她戳了戳他胳膊,笑得眉眼弯弯的,“哎,人家都说你是我男朋友哩。”

    “男朋友是什么?”

    “就是……。会给女生送花对女生很好很好的男生。”

    “哦,我好想没给你送过花吧,也没怎么样吧。”

    “咦,你想给我送花啊,我喜欢盆栽的花,可以一直养,你送我一盆,一盆黄玫瑰吧。”

    她不是一个话多的人,但是跟他就爱叽叽喳喳说个不停,虽然十句里九句都不会有回应。说起来这是她的执着吧,他每多说一个字她都觉得很有成就感。

    “我觉得我就是在治哑巴啊。”

    多数时候,她还是很安静的。在很多个下午,他就坐在外面的栏杆上,隔着一面玻璃墙看她在那配药,看见阳光在她的侧脸上镀上一层淡淡地光影,心也不由自主地跟着沉浸了下来。

    彼时他还没有喜欢一个人的觉悟,等到他能够想到自己是喜欢上一个人的时候,却是覆水难收了。

    囚禁的那十年里,在梦魇的黑暗里,他就是靠回忆那半年的每一个细节,每一个细到尘埃里的记忆数过每一分每一秒。

    他让自己只记得最开始那一部分美好的记忆,刻意遗忘,后面的不幸。

    时间越过越长,长到他都以为自己不会再想起那个死去的女孩了,直到一天,接到通知说检测到了以前逃走的一只玃如的行踪。他在到百货商场后门的时候,看到了一个站在路中间发呆的女孩,只是一个侧影,却感觉是那样的熟悉。

    像很多个下午,他坐在栏杆上看着的那个侧影,又像是……像什么呢?他想不起来了。

    他本来是应该靠在路边停车了,不知为何就按下了喇叭,惊得那女孩摔了手里的东西,愤愤地转过头来—

    是那张清丽秀雅的脸,恍然比她还要漂亮几分。

    在这个女孩身上,就是明丽得让人挪不开眼。一个性子太淡,一个性子太冲,毕竟是两个人,他在心里自嘲地笑了笑。

    然后他推开车门,朝那个女孩走过去。

    还是一个路人而已,他这样以为着。

    ——————————————

    “到了,”林兮云一下子就忘记了所有的不愉快,高兴地从车上蹦下来,“你不收车费吧。”

    “还有,你要是真没考驾照还是赶紧去考吧,综合看来,你车技也不算很差。”

    “太麻烦了。”

    “喂,你哪天被交警抓到了别怪我没提醒我。”

    离琛扬了扬眉毛,“交警还没有那个能耐抓我。”

    “自大狂。自大狂拜拜,祝你早日被交警抓到。”

    林兮云的背影很快就消失在了视线里,离琛不自觉地笑了笑,现在他也不知道她叫什么,不过也没必要知道。

    高三动员大会并没有昨天的惨事推迟,加上了生命仅有一次的口号。任思思在大礼堂给林兮云占了一个座位,一来正好是校长讲话。

    “我还以为你不来了。”任思思把书包挪开让她坐下,“有没有觉得心情好点?”

    “喏,你是不是把我送你的发卡弄掉了,还好被捡到了,不然就不能跟我的凑成对了。”林兮云把那枚四叶草发卡拿到任思思面前,“这个夹在头发上也能掉啊你。”

    任思思的脸色登时变得像蜡一样白,心沉沉地坠了下去,似乎有人紧紧箍着她,挣扎间有什么东西从头上飞了出去,她只看到银光一闪,接着,接着……

    月亮从云层里出来了,月亮在对她笑,不,她真的不记得了,为什么会听见男人的惨叫,为什么身上会溅满了血,为什么那边有人的尸体,她不要想起来。她只是做噩梦了,回到家里,看到哥哥就清醒了。

    “拿着呀。”林兮云见任思思发呆催促道。

    她哆嗦着手去接,手指没夹稳就把发卡弄掉了,“叮”的一声轻响在她耳边回响,犹如魔音一般一圈一圈的扩散开来。

    林兮云低头捡起来,任思思担心她会不高兴,紧张地看着她。

    “唉,笨手笨脚的。”她伸手挑起任思思的一绺刘海,替她夹了上去,“这样就不扎眼睛了,我说你上午做作业那会怎么不对。”

    任思思抱歉地笑笑,缩在自己的座位上,呆呆地听着台上的一番陈词滥调。

第十六章 梦与孰真() 
林家别墅。

    “兮梦明年毕业。”说话人是林兮云的母亲,她有意在提醒着什么。

    “不急不急,”坐在沙发上的中年人吐出一圈烟雾,道:“我刚联系过她的导师,她已经通过哈佛的校内保研了,再历练两年回来,到那个时候和邵氏的资金也过来了,我也可以安心把公司给她了,”

    林家确实只有一个女儿,而这个女儿不是林兮云,这个女儿名叫林兮梦,十二岁的时候就出国了。

    尹蓉眼圈一红,“我想去看女儿,我都八年没见到她了,都不知道她过得怎么样了。”

    “年年都有照片寄回来,我在那边的熟人都托好了,你就放心吧,我的女儿,我自然是给她最好的。还有啊,兮梦的照片你得收好一点,别被看见了。”

    “我知道我知道。”尹蓉怒道,“这么多年我养的不知道是谁的女儿,是不是你在外面的私生女?”

    “你又发什么神经?早不是给你看过亲子鉴定,你怀疑什么?”

    “我不管,这次我亲自去看。”

    “好好好,你愿意再去鉴定随你意。”他知道自家夫人是思女心切,也不计较。心中冷哼着,要是你有能耐生个儿子,我也不用弄这么麻烦了。

    早在林氏跟邵氏合作的时候,邵家人就看准了他们只有一个女儿的软肋,多方有意结亲,拒绝就是不给面子会影响合作,而答应了之后林氏公司不就成了嫁妆了吗?但是他能想到更好的主意,找一个替代品嫁出去稳住邵氏,水到渠成生米煮成熟饭之后最后亲生女儿继承家业,鹿死谁手还不一定。

    况且说是骗婚他们这也不犯事,这是他们自愿要的儿媳妇,又不是逼邵子元娶的。重要的是这个替代品还得有足够的诱惑力让人自行放下防线,于是意外地他们捡到了林兮云,这不是挺成功的?邵子元的花花心思都放在了她身上,邵家人受到了邵子元的影响也不会怀疑她不是林家的女儿。

    然而她确实不是,就像古代的官宦之家会培养一些养女一样,跟一只待宰的羔羊没什么分别,唯一有价值的都是肉体。

    不一会儿大门被打开了,“小姐回来了。”

    尹蓉向门口看过去,林兮云正换着拖鞋,她抬头看见爸妈都在,先是诧异了一下,随即开心地唤了两声。

    肖惠面色复杂地看着蹬蹬地上楼的“她的女儿”,那里本该坐的是她的梦梦,却无端的被另一个人霸占了。她不想自己的宝贝女儿吃了邵氏的亏也不想要邵氏的公司,她好想见到梦梦,可是偏偏,林中则既不让梦梦回来也不让她出国看她,生怕会露出一点蛛丝马迹。

    当她看见邵子元把全部的注意力都放到这个“女儿”身上的时候,心底不由冷笑,就实话实说,这个“女儿”是足够美丽,连这个花花公子的心都栓得住。

    ——————……——————————————

    任思思拿着一块热毛巾捂着脸,怏怏地躺在床上,顺手把毛巾挂在了一边的架子上。

    “哥,我最近好像老做梦。”

    “别胡思乱想了,早点睡吧。”她的哥哥—眉目之间跟她有五分相似,一样的清秀单薄。

    任安行的声线很温柔,像一支安魂曲,她闷闷地点点头,看着哥哥给自己拉上了被子,灯一关就乖巧地睡觉。

    眼皮越来越重,像灌了铅似的,身子无力地埋在被子里,仿佛沉浸在深海里,是暗暗的。

    突然感觉全身一轻,不知道是落下了哪里。一道雪亮的光照过来,刺得她赶紧拿眼睛挡。

    是一辆车冲了过来,她躲闪不及,那车竟然生生地从她身上穿了过去。

    任思思呆愣了片刻,才看清她的处境。她不在她的小房间里面,而是在一条喧嚣的街道上,周围俱是嚣张刺耳的车笛声。

    漫天的霓虹灯,亮如白昼,映在她眼里,有种很不舒服的感觉。

    我又做梦了吗?她就这么站着,耳畔突然清晰地出现了小孩的声音。

    有两个孩子正要过马路,一个男孩,一个女孩,瘦瘦弱弱的,穿着一样破旧的衣服,脚步却是欢快的,是小孩特有的简单纯粹。

    女孩略小,比男孩低了一个头,男孩紧紧拉着女孩的手,生怕一个不注意她就丢了一样。

    “我跟你说,我今天捡到了五块钱哟,去那个包子店给你买两个大大的肉包子好不好?”

    男孩炫耀地扬着一张皱巴巴的纸币,“哥哥也要吃。”小女孩脆脆地说。

    “今天是你六岁生日,哥哥怎么好跟你抢。”

    小女孩撇撇嘴,像要哭了一样,“哥哥你就是在骗我,你明明都一天没吃东西了,我不要你饿死。”

    “你这丫头会不会说话,咒你哥呢!”男孩佯装生气,一个劲儿地往前走,吓得女孩赶紧去拉他。

    “没有,才没有!”

    任思思盯着他们看,唇边不自觉露出一个欢喜的笑容来。这样简单的兄妹,怎么不叫人喜欢呢?

    一丝不安无故地涌了起来,她的手有些冷了,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似乎有一阵强劲的风带着气浪卷了过来,她虽然疑心这是她的错觉,却还是偏头看了一眼。

    又是一辆车冲了过来,她看清了那司机,摇摇晃晃的,面色涨红,大约是喝醉了。

    她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忽然想起那两个孩子来—小孩子该多笨啊,吓都该吓傻了。

    几乎是她抬头的一瞬间,那个是哥哥的男孩就推开了那个女孩,在雪白的车灯面前,他显得尤为弱小,眨眼就消失不见了。

    他并没有不见,他蜷在血泊里,哼哧哼哧地被最后一口气吊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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