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门口只看见王祖仙的女儿林新如与一个男青年在说话。
看起来,林新如很气愤,脸色因激动而变得绯红,正在大声地对那个男青年说着:“王国强,你走开。有多远走多远。我跟你说了,我已经有男朋友了,不要再纠缠我了。”
那个男子凡尘不认识,看样子比林新如大四、五岁,应该不是他们这一届的同学。
那人穿着一身笔挺的西服,外面套了一件咖啡色的风衣,面容英俊、气质不凡,手里捧着一大束玫瑰花。看来是来追求林新如的。
青年拉着林新如的衣角,对林新如说:“新如,我知道你一时半会儿不可能接受我。可我们毕竟是青梅竹马的朋友,让我们重新开始好吗?我已经让人打听过了,你在大学里根本就没有交男朋友,你就不用骗我了!”
追女孩儿追到同学聚会上来了,这个青年可真是够痴情的,也够“二”的。凡尘在心里腹诽。
林新如气呼呼地转过头,发现凡尘正向宾馆的门口走过来,马上甩开那个青年男子的手,指着凡尘说道:“我的男朋友来了,他可是我们山北省今年的高考状元,是华夏大学的高材生。”
林新如边说边走到凡尘面前,换上一副笑脸,对着凡尘说:“怎么才来呢?我都等了你半天了。让某些不识趣的人纠缠了半天,真是没有意思!”
凡尘明白林新如想拿自己当挡箭牌呢,本来想不理她,但看到她转过脸来时一副哀求的表情,心一软,就没说什么。
林新如见凡尘没有“反抗”,马上顺杆儿上爬,伸手挽起凡尘的胳膊,一团柔软已经压在凡尘的胳膊肘儿上。
林新如挽着凡尘走到王国强面前,冷漠地说道:“王国强,我给你郑重其事地介绍一下,这是我的男朋友夏凡尘,我们是高中的同班同学,早就谈对象了。你到处打听我有没有男朋友,这回可是见到真人了,你总应该相信了吧?”
接着她又对凡尘介绍:“这是王国强,和我从小一起在县府大院里长大的,刚从国外留学回来,是海归。他父亲是县警察局局长。”
林新如说完这些话,又凑到凡尘耳朵边儿上小声说:“花钱买的洋文凭,没什么真本事,是个酒囊饭袋公子哥儿,还是个花花公子。他父亲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林新如离得凡尘很近,吐气如兰,喷在凡尘的脸上,一阵暖暖的、麻酥酥的感觉。
她的一团柔软已经整个压在凡尘的胳膊上,让凡尘的身体不敢舒展,有点儿僵硬起来,包括某个部位。
“‘强哥三号’,真是害死人啊!”凡尘道长发出由衷的感叹。
这个林新如虽然长得还算甜美漂亮,但是说话有些尖酸刻薄,凡尘有点儿不喜欢她。
不喜欢是不喜欢,不过现在凡尘在扮演人家男朋友的角色,当然要表现一番了。
凡尘伸出手,礼貌地说:“你好!认识你很高兴!”
王国强脸色阴沉,对凡尘怒目而视,他的右手已经握住凡尘的右手。
看到王国强握住夏凡尘的手,林新如好像想起了什么似的,急忙提醒凡尘:“小心!他是空手道高手!”
凡尘明白了:这个王国强留学的国家应该是岛国。
岛国与大夏国隔海相望,曾经侵略过大夏国。他们的武技,主要是大夏国的柔术与摔跤衍生而成的柔道,还有大夏国大唐朝代的时候传过去的“唐手”与岛国当地的摔、投等格斗术结合衍生出来的空手道。“唐手”也就是现在发展开来的大夏国的武术散打的雏形。
这个王国强的空手道练得不错,不过连世俗世界拳王的实力都不如。跟大夏国或者十万大山里面的古功武者相比差了十万八千里。
如果按古功的级别划分,王国强连人级初期都不到,只是普通的练家子而已。
王国强功行右手,使出吃奶的力气,全力以赴地想一下把面前这个叫凡尘的少年的手掌捏碎。
他一心想把林新如追到手,没想到半路杀出来一个程咬金,让他心里十分不爽。
王国强一边暗中使力,一边凑近了凡尘的面前,小声笑着说:“认识你,我不高兴!你最好在我面前消失,否则有你好看的!”
凡尘笑了笑,懒得和他废话,意念一动,准备已久的一个小灵术施展了出来。
”火焰手”,一阶灵术,炼制丹药、灵器的时候经常使用,凡尘已经运用的驾轻就熟,心意一动,右手燃起的火焰已经将王国强的整个右手包裹住。一声惊天动地的惨叫,忽然从笑容可掬的王国强先生的嘴里发了出来。
第0111章 想制造无头案的杀手()
王国强本来想使暗劲,将这个十七、八岁的大学生手掌捏碎,没想到对方的手上忽然传过来一股炽热,如同一个烧红的烙铁,又如他自己一不小心把右手伸进了火炉里似的被火焰炽烤。
王国强发出一声惨叫,想把右手从凡尘的手里抽回来,却发现对方的手如同一只铁钳,把他的右手紧紧地钳住。这可是烧红的铁钳!温度得有上千摄氏度。
空气中飘荡着一股烧烤的味道与焦糊的气味。
凡尘仍然微笑着,对王国强说:“哥们儿,放手吧。如果你不放手,我也不放手,最后受伤害的可是你的手。县医院就在附近,要不要我陪你去?看你摇头那就表示不用了。大过年的,这只烤鸭掌算是我送给你的见面礼。礼轻人意重,但是我不喜欢礼尚往来,再见!”
当凡尘放开手的时候,王国强的右手真的如同一个烤鸭掌似的,而且是烤焦的烤鸭掌,外焦里嫩,十分诱人。
王国强偷鸡不成还蚀了把米,疼得差一点儿晕过去。
他倒是还有点儿骨气,嘴里一边倒吸着凉气,一边恨恨地说:“我不会放过你的。小子,你给我等着,有你好看。”
这时候,什么涵养、风度都成了浮云,王国强的面目有些狰狞。
凡尘根本不再理会王国强,从他身边绕过,进了宁动县宾馆的大门,直奔大餐厅。
凡尘这一班的同学来了四十多人,多数是考上各地大学的精英,少数在县城上班、打工的,还有个别下海经商的小老板。
这一通胡吃海喝,多数的男同学都醉眼朦胧,少数的女生也有了些醉意。
凡尘是来者不拒,这些夏凡尘的同学,在他的印象中并不深刻,甚至有的叫不出名字,不过为了给夏凡尘还债,他不得不应付。
“酒后高歌且放狂,门前闲事莫思量。犹嫌小户长先醒,不得多时住醉乡。”
夜色迷人,灯红酒绿的小城开始了另一种暗流中的喧嚣。那些信奉“人生得意需尽欢”的人到处寻找着欢场的猎物,普通百姓则在电视机与电脑前寻找自己的快乐,不知道精神上和上的欢愉哪一个更让人沉溺?
凡尘走出宾馆大门的时候,已经有了微微的醉意,他运功一逼,一股酒气从体内散发出来,周围飘荡起一阵浓浓的酒香。
与同学们一一道别之后,众人各自散去。凡尘看到宾馆门口停了一辆警车,知道是王祖仙来接女儿,就礼貌地和她打了个招呼。
王国强被凡尘的火焰手灼伤,根本就没有打报警电话。他是一个聪明人,知道这件事根本就上不了台面记警方处理。
王国强的父亲是警察局局长,林新如的母亲王祖仙是警察局副局长。这件事因林新如而起,王祖仙肯定要替夏凡尘出面。
如果报警处理,这件事最后就成了正副两个局长的pk,最终也不会有什么结果。毕竟林新如的父亲是宁动县的一把手。
打发走了林新如母女,宾馆门口已经没有几个人了。几个家在县城的同学邀请凡尘去k歌,晚上安排他在县宾馆住下,被凡尘婉言谢绝。
凡尘已经发现了王国强的报复计划,所以不同众人纠缠,自己出了宾馆的大门,向南面一个偏僻的小巷子走了过去。
凡尘的神识已经能够延伸出二百米的距离。如今,二百米之内都是凡尘掌控的范围,二百米之内的任何风吹草动都逃不过凡尘的神识,他的飞剑以及其它灵器的攻击范围也延伸到了二百米,可以说已经远超了一般古功武者地级后期的战斗力。
凡尘走进了一条旧巷之中。宁动县城发展很快,高楼大厦主要在新的城区,旧城区还是有一些小巷没有完全改造。
这样的小巷子里,根本就没有路灯,借着天上的月光,一切看起来朦朦胧胧。
今天虽不是月黑风高夜,却有人要杀人了。
王国强找来的人,根本就不是一般的混混打手,而是从山北省的临省河东省花重金聘请的杀手。
朱红秀和汪才,虽然还算不上很专业的杀手,但在河东省也算是一号人物,每人手里都有几十条人命。
他们所在的城市,与宁动县距离只有几十公里,是大夏国治安环境最差的地方之一。
这个城市原来就是武术之乡,大夏国北方民风最剽悍的地方之一。据说是侠者、杀手、小偷的乐园。
这里的杀手和小偷有一个统一的规矩,类似于兔子不吃窝边草。就是杀手只接这个城市之外的生意,小偷只在车站、机场以及客车、火车上下手,不偷当地人。
再说了,这里是武术之乡,上到“九十九、下到刚会走,人人都有一手”。你招惹上的当地人,说不定是一个武术世家的子弟,家族子弟、师门的师兄弟一大群,那还不把找事儿的人直接灭了?
这是朱红秀和汪才今年的第一桩生意,是在酒桌上被硬拉过来的。两个人虽然有点儿不高兴,但是这种生意可不是随时就有的,有时候一年也没有三五桩,多数还是绑架欠债老板要钱的勾当,给个十万、八万的大夏币也不够他们两个人挥霍的。
这一次,有人出价五十万杀一个没有任何背景与势力的少年,对他们来说也就是一刀一枪的事,算是比较轻松赚钱的买卖了。
开车只用了半小时,两人就按照约定到了宁动县宾馆,并顺利地认准了目标。
虽然买主提醒对方会武术,朱红秀和汪才却毫不在意。会武术的,在我们那边见得多了,现在有了枪,有了刀,谁还怕什么武术?
常言说,会武术不如一砖头。现在的社会,连武术之乡土生土长的孩子们都没有多少真正愿意学武术的了,更别说其他地方的人了。
现在的武术已经不是为了防身杀敌了,只是表演艺术的一种而已。
两个人跟着这个少年走进了一条偏僻的巷子。
真是杀人越货的好地方啊!两个人对这个少年的配合十分满意。只要神不知鬼不觉的一枪杀了,开车拉着在回去的路上丢进两省之间的界河,脚上绑上石头,一沉到底,又是一桩无头案。
第0112章 唐门暗器高手?()
晚上,小县城的小巷子,十分安静。偶尔走过的行人也是行色匆匆,没有人逗留。
越往小巷的深处走,人越来越少。凡尘停住了脚步,忽然转过身来。
凡尘看着黑暗中逐渐走近的两人,冷冷地笑了。
他发现这个小巷已经没有了行人,应该是出手的时候了。
朱红秀和汪才发现已经远离了小城的喧闹,四周渐渐地静了下来,知道动手的时机已经到了。
汪才掏出了怀里的手枪,打开了保险。他动作十分熟练,没有一丝凝滞,一看就是玩枪的好手。
正月初五的夜晚,仍然有人偶尔放一两个焰火或者鞭炮。如果听见枪声,也不会有人分得清是枪响,还是放鞭炮的声音。
朱红秀也不怠慢,他拿出了自己的飞镖,左右手各扣了一支。虽然他们接受任务时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但是真正执行任务时却会全力以赴,毕竟他们过的是刀头舔血的日子。
前面的人影忽然停了下来,转过了身。
借着月光,汪才把手里的枪举了起来,指着对面的少年,低声说道:“兄弟,你得罪了不应该得罪的人。冤有头,债有主,有人花钱买你的命。我们是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到了阴曹地府,不要告我们的状。”
汪才交待的是场面话,干这一行的不怕人找他复仇,最怕冤魂纠缠不清,所以这些话要说给被杀的人听。如果是暗杀,人死之前没有听到,事后也要交待这几句。
凡尘笑了,轻声说:“我想知道是谁雇佣你们来杀我的,我不想做一个糊涂鬼。”
汪才说道:“我们这一行有这一行的规矩,别说我们不知道雇佣者是谁,就是知道也不会说出来的。你自己应该知道得罪了什么人。不过,买你命的人倒是有些特别,他竟然是一个‘雷子’,他虽然穿着便衣,但我们一眼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