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佣兵的复仇-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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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试再说,输了大不了跑路到乡下去当个土财主。

    “兄弟们不要怕,他们有枪,我们有……盾牌!绍城猪狗们的枪射程有限,我们只要顶着盾牌冲上去,就能把他们杀的片甲不留!兄弟们,冲啊!”

    刘汉一声令下,如潮的杭城军就纷纷顶着一人多高的巨盾朝绍城军的阵地冲了过去。

    杭城军手中的巨盾是纯钢打造,防御箭矢的攻击很是有效,可惜对面射来的是子弹。

    “开火!”

    待杭城军进入有效射程后李云飞一声令下,绍城军手中步枪千枪齐鸣,一轮轮齐射发射出的数千颗子弹穿透杭城军手中的巨盾毫不留情的射入他们体内。

    杭城军虽然瞬间死伤无数,可仗着人数优势,再加上巨盾在阻挡绍城军射击视线的同时也起到了一定的防御作用,杭城军竟仍能缓慢向前推进。

    李云飞见敌人还在做垂死挣扎,不由大怒:

    “他娘的,把老子的意大利机枪抬上来!”

    数挺绍城军工厂根据三战前意大利的生产工艺制造的重机枪被搬到了阵地里的各个据点上。

    “给老子狠狠的打!”

    数挺机枪发出阵阵火舌,刹那间将负隅顽抗的杭城军打的溃不成军。

    “二位英雄,你们怎么又坐着呀,我的兄弟们快玩完了,你们倒是上呀!”前线告急,龙奎和谢千觞却仍悠哉的坐在自己身边休息,把刘汉气的杀了他们的心都有。

    “加钱。”谢千觞懒洋洋的说。

    “又加钱!你们这是趁火打劫!你们……好!二位英雄要是能助我破敌,我给你们每人三……三千金币!”

    刘汉歇斯底里的吼叫着,谢千觞则慢悠悠的站起身,拍拍龙奎的肩膀:

    “龙奎兄弟歇着就好,这回我一人足以,刘城主加给你的一千金币不用言谢。”

    “啰嗦。”龙奎微微一笑。

    “哈哈,还是头一回见你发笑。龙奎兄弟,今日让你见识一下什么叫一剑千金。”

    谢千觞话刚说完,人已没影,远远望见一道黑色闪光以骇人的速度向绍城军的阵地逼近。

    这黑色闪光之中,正是高速移动的谢千觞。只见他将手中千金剑舞成一个黑色光盾护在身前,绍城军朝他射来的子弹竟一粒不落的被他斩作两半。

    眼看谢千觞离己方阵地越来越近,李云飞连忙命令所有机枪一起冲着那道黑色闪光射击,刹那间数条火舌成包围之势逼近飞奔中的谢千觞。

    谢千觞左躲右避,闪过两条火舌,接着身体借着冲力匪夷所思的贴地滑行,竟被他把数条交叉扫射向他的火舌尽数避开。谢千觞此时已冲到离他最近的一个机枪据点之前,手持化作黑色光盾的千金剑一跃而起冲向前方的机枪手,机枪手赶忙抱起机枪向空中扫射。黑色闪光在前愤怒的子弹紧随其后,眼看就要被射中,可黑色闪光的死亡阴影却已笼罩在机枪手的头顶之上。只见谢千觞将手中千金剑猛然插进下方机枪兵的头颅之中,借力一个前空翻躲开身后的子弹,接着顺势将千金剑拔出,一落地便把身边的机枪斩断,化作一道黑色闪光直奔绍城军阵地中另一个机枪据点而去。

    绍城军的阵地里顿时大乱,李云飞骂着娘让绍城军赶快击毙谢千觞这只乱窜的老鼠,可绍城军的步枪却对变异人的速度无可奈何。

    谢千觞在绍城军的阵地中如入无人之境,走一路杀一路的他很快就把数挺意大利机枪毁了个干净。

    李云飞看在眼里骂在口里,心想真是低估了变异人,果然如传闻中一样拥有怪物般的实力,这仗是打不赢了,绍城也不能回,得找个机会悄悄跑路才是。

    “看神情你是要跑路啊,团长。”

    不知何时,谢千觞已与李云飞背对而立。

    “……你……你是什么时候……”

    “不用跑路了,我来送你上路吧。”

    谢千觞反手一剑,从后脑刺穿了李云飞的脑袋。

    李云飞一死,绍城军群龙无首,稍作抵抗后就纷纷束手就擒。

    “哈哈哈哈,谢英雄干的好,万军之中取上将首级如探囊取物,谢英雄真是我军的大救星啊!来,我敬谢英雄一杯!”战后的庆功宴上,喝大了的刘汉摇摇晃晃的站起来给谢千觞敬酒。

    此战险中取胜,还缴获了大量的枪支弹药,这对还处于冷兵器时代的刘汉来说无疑等于一个大天的馅饼砸在了自己头上。

    “刘城主,敬酒就免了,我能来已经很给你面子了,龙奎兄弟连来都懒得来。”酒足饭饱的谢千觞打着饱隔站起身:“我是吃饱了,龙奎兄弟还饿着呢,我去给他送饭。对了,我的千金剑金贵的很,每次都要一千个金币才肯出鞘。刘城主,我为了帮你打仗足足让我的宝贝出鞘了两次,所以我再提醒你一遍,我和龙奎兄弟每人那三千金币可一个子儿都不能少。”

    谢千觞说完就从餐桌的烤猪上扯下一条猪后腿,装进从布袍里掏出的一只布口袋中,当着刘汉和他手下佣兵团长的面,大摇大摆的走出了开庆功宴的帐篷。

    “……千金剑……”刘汉喃喃说:“怪不得名字这么熟悉,原来你就是一剑千金谢千觞。”

第四章 前尘忆梦 少年事() 
雨,一直在下。

    街道被大雨洗刷的格外干净,倾盆的雨水似乎也能将人心底的罪恶掩藏起来。

    我闻着雨中潮湿的空气,混乱的心中竟得到了一丝平静。

    我叫龙奎,十六岁,今天是改变我命运的一天。

    今天,我要杀人。

    要去杀七个和我无冤无仇但罪该至死的人。

    我提着一个木盒子,裤口袋里放了一把弹簧刀,走在被雨水冲刷的街道上,寻找着第一个目标。

    忽然,一阵女人的呻吟声从街边的一个房子中传出。

    我踱步到那房子附近,等了一会,一男一女开门而出。

    “我家宝强后天才回来,喆哥,明天记得再来陪人家呀。”

    “蓉妹放心,明天保证叫你再也忘不了我。”

    “死鬼,快回去吧,不然嫂子该多心了。”

    男人走远,我来到衣衫不整的女人身前,死死的盯着她。

    “哎呦,小帅哥,小眼往哪瞅呢,姐姐是不是很有料呀。”女人挺挺半露的胸脯:“看样子,你还是个雏吧?要不要姐姐帮你破雏呀……呀,你个小色胚,你急什么,嘻嘻嘻嘻……”

    我一把把女人抱起,进屋扔到床上,脱光衣服便压了上去。

    事后,女人躺在我的胸膛,说我虽年纪小,但却是她经历过的男人中最猛的一个。

    我问她有过几个男人,她说记不清了,她连那些男人的长相都忘了,只记得他们那东西的尺寸,我是最大的一个。

    我说,恐怕你和每个男人都这么说吧。

    她咯咯笑着让我猜,爬上了我的身,要和我再做一次。

    我随了她的意,在她高潮时用弹簧刀剖出了她的心。

    我将女人的心放入木盒子里。

    这是我这辈子杀的第一个人,好色之人。

    雨,还在下,雨天,宜杀人。

    我继续在雨中前行,鬼使神差的走进了一个酒馆。

    酒馆不大,里面有三个客人,一个胖子,两个孩子。

    胖子的餐桌上摆满了食物,他在大吃特吃,他的脚边有一条狗,他不时把只咬了一口的食物扔给狗吃。

    另一张餐桌上的两个孩子面前只有一碗素面,年纪稍大的孩子让着年纪小的,大孩子不时挑上一根,小孩子有些笨拙的用筷子往嘴里送面。

    我走到胖子身边,对他说有这么多食物与其给狗吃不如救济一下旁边桌的小兄弟俩。

    “老子的食物老子爱给狗吃你管得着吗?那两个小东西想吃也行,给老子当狗老子就赏他们一口!告诉你,老子是沈将军的佣兵,你小子要是想……啊!”

    一声杀猪般的惨叫过后,胖子的心已经被我剖了出来。

    我一脚踢开胖子的狗,发现那一对小兄弟已经坐在胖子的餐桌上大吃了起来。

    这年头,孩子都不怕杀人了。

    我将胖子的心放入木盒子里。

    这是我这辈子杀的第二个人,暴食之人。

    雨,还在下,雨天,宜杀人。

    我继续在雨中前行,遇见了一群正在分赃的强盗。

    一万金币,大当家分得八千,二当家三当家各得五百,剩下的一千是喽啰的。

    “大当家,兄弟们和你出生入死才从将军府抢来一点金币,还要时刻担心沈将军的讨伐,这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呀,你就分我们这点,有些说不过去吧。”一个喽啰不满的抱怨。

    “对呀,我的屁股还被将军府的恶狼咬了一口呢,大当家,这医药费你得给我吧。”

    “你那算什么,我的砍刀还在与将军府佣兵的战斗中卷刃了呢,大当家,你得给点金币让我买把新的吧。”

    一时怨声载道,大当家手起刀落,杀了第一个抱怨的喽啰。

    强盗们安静了。

    “还有谁觉得老子分金币分的不公道的,站出来。”

    我站到大当家面前,他一惊,刚想说些什么,他的心却已被我剖了出来。

    没人注意我是何时来的,也没人在乎我做了什么。

    这年头的人已经麻木了。

    二当家与三当家见大当家死了,便平分了金币,各自领着一拨人分了家。

    听他们说要去浙州,那的军阀势力弱,他们要去闯出个名堂。

    八年后他们真的在浙州闯出了名堂,他们一个叫项楚,一个叫刘汉。

    我将大当家的心放入木盒子里。

    这是我这辈子杀的第三个人,贪婪之人。

    雨,还在下,雨天,宜杀人。

    我继续在雨中前行,看到一帮工人在冒雨盖高楼。

    我问他们怎么不避雨歇歇,他们说盖的高楼是沈将军的,一刻也耽误不得。

    没人知道沈将军叫什么,大家只知道沈将军是渝城的城主,谁违抗他的命令只有死路一条。

    我见一个工人在角落里避雨,就问他怎么不和工友们一起干活。

    “这楼要盖六层,瓜娃子的,三战后老子还是头一次见人要盖这么高的楼。沈将军是财大气粗,可这楼一层一层盖着多费心力。”工人狡黠一笑:“还是老子聪明,出工不出力,到时候钱照拿,人也不受辛劳。对了兄弟,你是干什么的?”

    我冲他冷冷一笑。

    我是要你命的。

    一小时后,工人的尸体被工友们发现。

    我将工人的心放入木盒子里。

    这是我这辈子杀的第四个人,懒惰之人。

    雨,还在下,雨天,宜杀人。

    我继续在雨中前行,看见一些少年在踢球。

    “兄弟,一起来玩吧。”

    他们唤我一起玩耍。

    我摇摇头,面无表情的看他们踢球。

    一个少年踢的很好,频频射门得分,小伙伴们都把他当作英雄崇拜。

    如果三战没有发生,兴许这个少年能当球星,我想。

    “你有什么了不起的!”一个生的人高马大的少年突然给了踢球很好的少年一拳:“你以后再敢踢球老子杀了你!”

    人高马大的少年面有得色的离开球场,似乎刚才的一拳让他找回了尊严。

    我在他身后跟着。

    走了一阵,他终于发现了我。

    少年面露凶相的走了过来,但当他看到我掏出的弹簧刀时,竟吓尿了。

    他似乎也知道,我和他不同,不是纸老虎。

    哀嚎惊飞了树上的乌鸦。

    少年躺在冰冷的地上,身体里流出的血水和地上的雨水汇成了一条小河。

    我将少年的心放入木盒子里。

    这是我这辈子杀的第五个人,嫉妒之人。

    雨,还在下,雨天,宜杀人。

    我继续在雨中前行,见一男人抱着一个死去的女人在大雨里哭嚎。

    男人周围横七竖八的躺着几具尸首,我来到他身前,问,这些人都是你杀的?

    那男人抬起头,眼中只有愤怒:

    “除了我妻子,其他人都是。”

    他说自己是沈将军的佣兵,因为和沈将军的女仆相恋,便私奔逃出了将军府,没成想刚走几步就遭到将军府的追杀,他虽将追兵杀了个干净,但恶战中他的妻子不幸遇难。

    我问男人以后的打算,他说他要复仇,要沈将军血债血偿。

    我接着问,如果我现在就要杀你呢。

    “我若是把你杀了,我就继续去找沈将军报仇;我若是被你杀了,我就诅咒你将和我拥有同样的命运。”男人说。

    男人被我杀了,但我不在乎他的诅咒。

    我命由我不由天。

    我将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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