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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劣。
这么一比,他也是暗暗心惊。
在常规赛中,他的职业生涯数据为场均27。2分7。2篮板6。9助攻;而易风为场均36。86分5。7助攻6。1篮板。
两人的数据都非常恐怖,但明显詹姆斯更为全能,而易风得分能力更强。
但詹姆斯场均27。2分的得分能力,自然不可谓不强;而易风场均得分30+的同时还贡献5个以上的助攻和6个以上的篮板,也不能说不全能。
大致来看,两人几乎是同样类型的球员。硬是要说区别的话,那就是易风年轻十一二岁,比起天之骄子的詹姆斯,似乎天赋更强。因为他新秀赛季场均20。9分5。5篮板5。9助攻的数据,比之如今的易风,的确存在差距。
但即便如此,詹姆斯也不可能当着记者的面,承认自己不如一个菜鸟。否则他联盟头牌的面子往哪搁?
“你知道的,每个球员处理比赛的方式是不同的。有的球员喜欢用得分去解决问题,比如科比,比如杜兰特,还有易风;而有的人则更喜欢通过传球来带动队友,比如克里斯保罗。而我则介于这两种类型中间,在球队需要我得分的时候,我能够站出来;而当球队需要整体的力量的时候,我可以传球。”
“我打了12个赛季,一场比赛里拿过的最高分也只有61分,而易风只打了14场比赛,就拿到了单场62分的高分。这并不是说他的得分能力要比我强,你得知道,我需要花很多精力去防守,去传球。”
詹姆斯的言下之意,便是他的得分能力其实还是要强过易风的。
记者没有能够挖到猛料,也没能够制造矛盾、挑拨成功,最终黯然而去。
在铺天盖地的关于湖人队战胜勇士队的新闻之中,居然没有的责备勇士队的声音。
唯一关于勇士队的新闻,便是他们的主教练史蒂夫…科尔在赛后宣布进行手术,而他的助理教练卢克…沃顿暂代主教练之职务,成为勇士队的代理主教练。
11月25日,湖人队在战胜勇士队之后的第二天,队员们获得了一个难得的短暂假期。在28日,他们才有比赛。
而在队友们休息的时候,易风独自乘飞机飞往波特兰。
并不是因为易风太过重视下一个对手开拓者队,需要提前几天过去了解对手的情况。他是去谈生意的。
昨晚,在比赛过后,许久不曾联系的经纪人周牧,给他打来电话,跟他商量球鞋代言合同事情。
易风在被森林狼选中,成为状元秀之后,虽然马上就被交易到湖人队,但这并不影响他的商业价值。
就在这时候,就已经有很多大型企业找上门来,要请他代言。而要请他代言的企业中,大部分都是体育用品公司。
其中最有名的,莫过于耐克、阿迪和安德玛等巨头,也有一些来自中国的体育用品公司,如安踏、李宁、匹克等等。
而当时这些公司开出的条件,并不能让易风满意。因此他也便没有同意。
显然易风是有着待价而沽的意思,他知道自己的能力,而这些商家想要用一直合同拴住他,不拿出些诚意来怎么能行。
而当易风在NBA搞得越发的风生水起,名堂弄得越来越大的时候,这些商家自然更急着想把易风揽入麾下。
尤其是在易风面对强大的勇士队砍下62分,并且在最后13秒神奇那些6分绝杀勇士队之后,这些商家表现的急切越发明显了。易风的风行天下团队,昨晚上几乎一整晚都被这些人骚扰着,无法入睡。
易风的人气越来越旺,商业价值居高不下,对于这些体育用品公司而言,是典型的香饽饽,他们不早些下手,很有可能就被竞争对手给抢走了。
竞争对手实力强大了,就相当于变相的削弱了自己,到时候哪还有自己的容身之地?
周牧建议易风,这时候签球鞋合同的时机已经成熟,而且那些商家提出的条件也越来越丰厚。如果待价而沽,很有可能消磨光了题目的耐心,最后过犹不及。
两人一合计,便决定在波特兰搞一个大会面,易风一一约见那些诚意请他代言的企业。
其实这个大会面一切由风行天下负责安排,易风也只是过去见个面,混个脸熟,顺便在谈妥了之后,签下自己的名字。
为什么要把会面的地点,选择在波特兰,除了易风自己方便的原因——湖人队的下一个对手,真是坐镇波特兰主场的开拓者队——之外,最大的原因,便是波特兰这座位于美国西北角的城市,如今已经是一处国际知名的球鞋圣地了。
俄勒冈州的第一大城市波特兰,在10年间迎来了一批球鞋行业的领导品牌,其中最为人熟知的,便是体育用品巨头公司阿迪达斯了。
阿迪在俄勒冈州安置了1200名员工,他们的设计部门甚至直接搬进了波特兰,而非德国。要知道,阿迪的根基美国,而在欧洲。他们此举,显然是想要打入敌人内部,从内部瓦解敌人。
而起源东部巴尔的摩的体育用品巨头公司安德玛UA也于2015年4月将球鞋设计总部搬至波特兰。
至于美国体育用品行业的领头羊,耐克,则是在1972年成立之初,便把总部设立在波特兰。如今的耐克,规模已经极其恐怖,六万多名员工,每年三百多亿美元的营业额。
另外,李宁和安踏先后于2007年和2015年将美国总部设在波特兰;英国品牌Hi…Tec在2010年美国市场时,同样将总部设在波特兰;雨鞋品牌Bogs于2011年搬进波特兰;日本品牌美津浓在2015年扩大了在波特兰地区的业务;甚至乌干达最大的球鞋品牌Sseko也选择驻扎在波特兰。这还不算主营业务包含了鞋类的户外运动品牌哥伦比亚bia,它可是发源于俄勒冈州的。
据波特兰发展署统计,如今已经有800多家运动及户外公司在俄勒冈州落户。正是因为有如此之大的规模,才铸成了如今的这座球鞋圣地。
易风尽管对自己遮掩打扮了一番,但他那出众的身高还是出卖了他。
他在飞机上被人认了出来,免不了的就是一通合影、签名。
有几个球迷,甚至都激动的要给他献吻。
易风自然拒绝了。不过他心里还是暗暗心惊,这美帝人民就是开放!
下飞机之后,他在机场四处张望——周牧说过,会安排人过来接机。
昨晚周牧没有能细说,易风也不知道到底是谁过来接他。
等了一会儿,突然响了。
易风一看来电显示,原来是庄月的电话。
看来今天来接机的,就是这个庄月了。
庄月是易风经纪人团队中的一员,她是那种最让易风没有抵抗力的御姐类型。拥有着成熟动人的风韵,而又知性独立的新时代女性特征,绝对是万千男性梦寐以求的另一半。
易风初见庄月之时,也是被她所惊艳。
不过可惜这么完美的女人,却有着不堪回首的过去。
如今她是离异状态,而且还独自抚养着一个年幼的女儿。
接通电话,听筒里传来庄月充满魅惑的声音,“小老板,人家盼了你这么久,终于把你给盼来了呢。”
“小老板”,是庄月对于易风的特有的称呼。
易风与庄月其实只有数面之缘,但不知是庄月天生自来熟还是故意接近易风,在风行天下团队中,她和易风的关系几乎最好的。这熟识的程度,几乎都超过了周牧与易风的熟识程度。
或许这其中也有易风对于这类型的女人没有太多抵抗力的原因。
而“小老板”这个特殊的称呼,据庄月自己开玩笑说,是对易风的爱称。
对于这样有些暧昧的称呼,易风听着有些,但又有些享受。怀着这样矛盾的心理,最后还是没有反对。
听到庄月的声音,易风感觉耳朵有些酥麻,全身骨头都轻了半斤。不过,对于庄月这些话当中的,易风也只是听听就算了。
这些颇具挑逗意味的话,易风最多只敢听来享受一番,却不敢应。毕竟庄月是个拖家带口离异少妇,而他也是有女朋友的人了。
万一人家只是玩笑性质的挑逗,完全没有当真;而你舔着脸凑过去被人家拒绝了,那该多尴尬。
所以易风没有接庄月的话茬,正色道:“月姐,周哥是不是让你来接我呀。”
庄月笑呵呵的,“一帮人里就属我最闲了,所以接机的任务自然落在我身上喽。而且这可是巴结小老板的大好机会呢!怎么,小老板你不想我来接你吗?”
易风道:“……”
想?
还是不想?
易风无论怎么回答,都有些尴尬。
你想人家风韵少妇过来接你,是何居心?人家一个大来接你,你都不欢迎,视如红粉骷髅?
实在是不好回答!
他最后只能再度顾左右而言他,扯开话题,“既然月姐你已经来了,那么我们就先离开机场再说吧。”
庄月道:“我就在你身后哟,小老板!转身给我一个温暖的拥抱吧。”
易风身体一僵,不是被庄月这话吓到的,而是真的有人抱住了他!!
尼玛……
这惊喜也太大了吧?
不过,很快易风就反应过来,他这是虚惊一场。
因为他被抱住的只是脚而已。就算他身高两米,庄月一个成年人也不可能伸出双手,只抱得到他的双脚吧?
所以,抱住他的人不会是庄月。
而以这样的身高来算,抱他的人最有可能就是庄月的女儿庄萌萌的了。(。)
第一百五十一章 耐克?阿迪?()
“叔叔,猜猜我是谁?不能回头哦~~”
果然,易风听到这稚嫩可爱而又熟悉的声音,彻底确定了身后就是庄萌萌抱住了他。
“我猜是明明?红红?还是小青?”
听到易风这么说,庄萌萌一下子就不满了,嘟着小嘴生气道:“叔叔是大坏蛋!猜不出是萌萌,一点都不爱萌萌!快说,明明、红红还有小青是谁?”
易风呵呵笑着,转身俯下身子把庄萌萌抱了起来,一身可爱的公主裙,看起来就像一个大的洋娃娃。在齐眉的刘海之下,一双明亮的大眼睛扑闪扑闪的,睫毛上海挂着一滴泪珠,那泫然欲泣的模样,竟有几分其母的魅惑风范……
易风温柔的抹掉庄萌萌的泪珠,安慰道:“叔叔怎么会不爱萌萌了呢,叔叔最爱萌萌了!都是叔叔不好,不应该跟萌萌开玩笑的。萌萌原谅大坏蛋叔叔好不好呀?”
庄萌萌开心的笑了起来,“原谅叔叔是在爱和萌萌开玩笑呀。那萌萌就原谅叔叔好了!”
她说完之后,“吧嗒”一下,一口亲在易风的脸上,然后咯咯笑了起来。
庄萌萌今年4岁,由庄月一人独自抚养。她从小便展现出远超同龄人的聪明才智,因为单亲家庭的关系,她非常乖巧懂事,加上她继承自己母亲的完美基因,小小年纪就已经有了大的雏形,是一个人见人爱的萌娃。
庄月上班的时候,她会跟着一起去,但又不会给庄月添麻烦。
庄月的同事们都羡慕她有一个这么乖巧可爱的女儿。
易风在仅有的几次与庄月的碰面中,每一次都有庄萌萌的身影。如果没有庄萌萌,易风与庄月的关系也不会熟识到现在的程度。可以说,庄萌萌在这中间起到了一个催化剂的作用。
易风对于陌生人,向来是敬而远之。但对于庄萌萌这样可爱的萌娃,易风实在硬不起心肠来弃之不理。
而对于庄萌萌来说,虽然比同龄人聪明,但仍然是幼童心智,对于人心善恶没有太多的概念。她的,或许大多数都只是表面上的东西。
而说到表面和外在,易风的外型,对于年龄段的女性都是通杀的。爱美是人类的天性,小孩子也不例外。
庄萌萌有事没事就喜欢往易风怀里钻,便是明证。
庄月曾经问过女儿,为什么那么喜欢亲近易风。
庄萌萌回答道:“因为叔叔是萌萌见过的最漂亮的叔叔啦!而且叔叔身上有一种很好闻的问道呢!”
这就让易风有些尴尬了,他还没被人用“漂亮”来形容过,而且那所谓的好闻的味道,莫非是传说中的男人味吗?
不过,童言无忌,易风也不会因此而跟庄萌萌计较什么。反倒是两人在这样的亲近下,关系迅猛发展,或许对于庄萌萌而言,易风是她除了亲属之外,最亲近的人了。
易风抱着庄萌萌说话的时候,庄月也走了过来,“萌萌总跟我说她想你了,知道我今天要过来接你之后,死活都要跟着一起过来。”
庄萌萌仰着可爱小脸,“萌萌就是想叔叔了嘛……”
然后看着庄月,嘟着嘴不依道:“妈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