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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大叔。”她低下头,咬着唇,欲言又止。
“嗯?”他发出一个简单的鼻音,简洁但又富有磁性,好像分分钟能让人耳朵怀孕似的。
“我就是不想陪你去公司了。”
其实陆远舟也想到了,经过昨天的事情,大家对霍天筝虽然忌惮,但难保不会暗地里给她使绊子,穿小鞋,他在的时候固然可以保她周全,但如若他不在天筝身边,她一个人还真斗不过这些人精。
“你想去逛街?”他眉目间有些犹豫,但是还是尊重她的想法,柔声道:“那你小心一点,我会让张奕跟着你。”
让个大老爷们跟着逛街,而且算是员工私用,想想就觉得哪儿不对劲。
她撒娇似的摇晃着陆远舟的胳膊,软声软气的,“亲爱以及可爱的大叔,别让张奕跟着我,多尴尬呀。。。”后面她胡搅蛮缠说了一堆废话,通篇概括就是四个字:不要他跟!
“霍天筝,你胆儿肥了是不是。谁准你给我在这讨价还价的,你当我这是菜市场啊。再废话我就把你锁家里,让你陪弟弟玩。还有,不准用这张口气对我说话,听见没!”他疾言厉色,拎着她的小耳朵。
。。。
当张奕接到通知的时候,感觉累觉不爱了。
他明明是一个总裁秘书,怎么还兼职当上保姆了。
“张奕,你说我是穿这件好看还是这件好看。”她拿着两件衣服在镜子面前试来试去,然而张奕已经摊到在沙发上了。
天底下没有比陪女人逛街更苦的差事了。要不是陆远舟说要给他加薪,他现在早就乌江自刎了。
他随手指着一件衣服,迎合道:“我觉得这件好看。特别配夫人的气质,颜色也蛮好看的。”
霍天筝听从他的意见,打算下单,却被后面进门的乔雪念抢占先机。
“服务员,就她手里那件,买单。”乔雪念笑不露齿,装作没事人似的,“哟,原来是天筝啊。这件衣服我要了你不会介意吧,反正男人你都看不住,还要衣服干什么呢。用来遮丑啊?”
天筝现在其实对乔雪念的印象不是很深刻,脑海里依稀闪过她们间的一些零散片段。
但是直觉告诉她,乔雪念这个女人绝对是个狠角色。
“原来是乔美人啊,我当是谁呢。”天筝鄙夷地看着乔雪念,“人靠衣装马靠鞍,你这种人是得好好包装啊,毕竟这么浓的香水我都闻到了狐臭味,你闻到了吗张奕?”
与此同时,乔雪念也盯着张奕,眼中带火。
张奕一个头两个大,这两边他都开罪不起啊。
…本章完结…
040:谢谢,不用了()
乔雪念许久未见霍天筝,被她的伶牙俐齿所震惊,这女人从前不是向来只会打掉牙齿往肚子里吞吗?她气的着急上火,非得和霍天筝争出一个高下才行。
霍天筝一进门就知道这乔美人来者不善。
“乔大美人儿,这件衣服呢我本来就没打算买,你要是喜欢就给你好了。颜色艳俗的确还和你的气场蛮搭的。但是,你要是敢和我抢大叔,我就放弟弟来咬你。”她幼稚的宣誓主权,随手把那件衣服丢给她。
转头叫着张奕,“我们走!”
张奕看得愣愣的,这还是那个小傻妞吗?哎,女人的占有欲果然是无敌的,思及此,他的后背就开始流汗了。
只不过,乔雪念哪儿能这么轻易就放过霍天筝,更何况她昨天的气正好可以洒在霍天筝身上。
立马去拦在霍天筝前面,手臂展开。
又朝着张奕说,“你要是敢动手,信不信我让远舟开了你!”
信,他怎么会不信。乔雪念是何等人物,在陆远舟面前小鸟依人,在外面就打着他的名号作威作福,有了这么艘大船的庇佑,在哪儿都是无往而不利的。
他也不是没有和乔雪念打过交道,人品极差,还总爱使唤他,霍小姐和她两人分明是云泥之别,可怜总裁还被她所迷惑。
张奕没辙,只好打电话通知总裁。
“乔美人,你这是干什么?衣服我也让给你了,还想我帮你穿上啊?”天筝顽皮道。
几个店员听了皆是抿嘴而笑,她们经常服务乔雪念,但是对她都是叫苦不迭,无奈她是顾客,也只好低头,今天有幸看见她被教训自然是拍手称快。
乔雪念讪笑着,面色冰冷,扇了天筝一巴掌,警告着:“你这女人,识相的就该趁早从远舟家滚出来,别给脸不要脸,一个豪门怨妇还洋洋自得,霍天筝你的心可真宽呐!”
天筝白希的脸蛋上多了五个手印,火辣辣的疼,有一处还被乔雪念的长指甲给刮破了皮。
“怎么办啊,张奕我要去打狂犬疫苗了。”天筝捂着脸,满含泪水。
“霍天筝,你少给我在这边装傻充愣,咱们俩是半斤八两,谁也没有比谁高明到哪儿去,你无非就是靠着你的家庭优渥,使了计策才嫁给他,否则今天哪儿轮得到你在这儿给我指手画脚的。”
要是当初,她也有一个不错的家室,陆家就不会百般阻拦,宁可选择霍家的空架子,也看不上她。
这时的天筝才懒得理她,力道没有控制的推开她,想要出店门。
乔雪念正愁找不着机会栽赃嫁祸,这下倒轻巧了。她顺势倒在地上,开始装起了柔弱。
而陆远舟赶到的时候也正瞧见霍天筝大力地把她推到地板上。
这才是真的百口莫辩!
霍天筝知道自己闯了祸,吐了吐粉红色的舌头,想要伸手去扶,却被陆远舟无情拉开了,只听见他沉沉地说:“谢谢,不用了。”
…本章完结…
041:大叔,你真的不要我了吗()
在推搡中,天筝的手肘不小心剐蹭到了玻璃,但是陆远舟眼下根本没有功夫管她。而是低声询问着乔雪念,深情温柔,“疼不疼,要不要上医院?”
天筝傻傻地杵在一旁,身体绷得老直了。乔美人是个瓷娃娃吗,这么不经碰的,这样就要上医院,那医生得多忙呐!
乔雪念虚弱无骨地躺在他怀里,还假惺惺地抓住他的手,看了一脸彷徨的霍天筝,“远舟,不要怪天筝了。我想她是无心的。”
受害者明明是她好吗,这乔践人颠倒是非的功夫可真是厉害。
天筝强制的舒了口气,才忍住想要打她的冲动。
眼睁睁的看着陆远舟抱着她离开,没有一句解释与劝慰,甚至连一个表情都吝惜给她,仿佛自己就像是一个可有可无的人,就像他生活中的一味调味品。即使她现在是别人眼里的疯子,可是只有她自己知道,她的心还是会感受到疼痛的。
事后,陆远舟有三天没有回过家,天筝打他电话也没有接,发短信也是石沉大海。她不明白,自己究竟做错了什么?
直到事发后的第四天下午,才有搬家公司的人来,说是要帮她搬家具。
陆远舟那个时候正好回来了,进门的时候他也是自顾自的进了卧室,冷眼旁观。
天筝委实不能咽下这口气,大步流星地进到他卧室里,发现他正气定神闲的看起书来。
“大叔,你这是什么意思?”想要把她赶走吗?就是因为那个乔大美人摔了一跤,还真是冲冠一怒为红颜啊!
“就是表面上的意思。大叔照顾不了你,想着把你送到星河湾,那里有专门的保姆照顾你,也不用我这么为你操心。”
他这是为了乔雪念想要跟她互不来往的意思吧。
“可是我如果不想去呢?大叔,我舍不得你。如果你因为上次的意外和我生气,我可以和那个漂亮姐姐道歉的,只要你不要让我走,可以吗?”她长长地睫毛齐齐地垂落,低声下气。
陆远舟坚定地摇头,“天筝,这是我个人的决定。”医生和他说小念身体每况愈下,不能在受任何刺激了,他既然不能给小念承诺,那就不能负了小念的等待。至于霍天筝,他会用金钱去努力弥补,这大概是他能力所及。
她面色惨淡,就如同被人再三抛弃的孩子。
一双素手拽着他的衣角,乞求道:“大叔,你真的不要我了吗?只要你说我就能改的。我可以学做好吃的早餐,我可以自己一个人睡觉,我可以做一个乖女孩,不和大姐姐争衣服,大叔。。。我真的不会麻烦你的。”她越说越难过,小嘴憋屈着。
他听着也有点怅然若失,但终究没有能够改变他的心意已决。
“够了!”他怒喝着。
…本章完结…
042:我就像是他玩厌的宠物()
星河湾是他几年前置办的最贵也是最隐秘的住所,周围环境清幽,天朗气清。
天筝哭红着双眼,来到了这片世外桃源,心里竟一点儿也快乐不起来。
偌大的园子里种满了白玫瑰,一朵朵或是尽情盛放,或是娇嫩的花骨朵儿,将开未开,花瓣上沾着晨露,引来不少嗡嗡的蜜蜂,给这静谧的园子总算增添了几分生机。还有就是大榕树下,有一个秋千,上面有绿色的藤蔓缠绕着,开满了牵牛花,美不胜收。
花园的西北方有一个小小的木质宠物屋,很是温馨。
弟弟看到天筝,便手舞足蹈地从小木屋中蹿出来。
她看见弟弟,眼眶一红,又想要落泪。看来大叔是真的打算让她长久待在这儿了。要不然也不会把弟弟都留给她的!
星河湾一直是由程妈料理的,原本程妈是从乡下来的,城里就没有什么熟人,孤孤单单的在这儿住了几年,她前些天接到先生的电话,听说是夫人要来住激动了好久,特地到大商场买了好些菜和生活用品。然后就一直在门口张望着,生怕怠慢了夫人。
毕竟,陆先生还从来没有带过人来这儿。
程妈看见穿着一袭紫色长裙的霍天筝,立马跑过来迎接,热情地帮忙提行李。
“这位就是夫人吧,长的跟电视里的明星似的,真好看。我是程妈,夫人以后有什么事尽管找我。”她一见到夫人就跟看见自己女儿一样,格外欢喜。
天筝虽然心里头难过,但也不想扫了这位老妇人的兴,淡淡的说:“你不必叫我夫人,大叔他都不要我了。我叫霍天筝,你可以叫我天筝。”
“这我可不敢。先生再三叮嘱我要好好照顾您,我可不能逾越的。”程妈上了年纪,笑起来眼角处便堆满了皱纹,但人是和蔼可亲的。
她领着天筝往里走,带着天筝四处转悠了一圈。但是在交谈的过程中,她也发现了夫人好像不似常人,神智有些痴傻,也真是可怜,这么漂亮的一个姑娘,真是可惜咯,她兀自感叹着。
吃过饭,程妈见她一直单手撑着下巴坐在秋千椅上,担心出事,关心道:“夫人,天色也不早了,外面蚊虫多,你细皮嫩肉的,进来看看电视剧也好啊。”
“程妈,先生多久来这儿一次啊。”她才离开大叔多久啊,思念就像蛛网一样蔓延开去。
“这可不好说。基本上一个月来个几趟,但先生忙起来,半年都不一定来这儿。”
程妈自知嘴快惹得夫人难受了,又立马改口帮陆远舟说好话。
“夫妻间哪有隔夜的仇,过不了三两天,先生肯定会惦记起您的好来的。”
天筝微微扬起头,把眼泪逼回去,浅笑道:“你不知道。对我来说,这就是一个漂亮的牢笼,再好有什么用,大叔都不会再来看我一眼,我就像是他玩厌的宠物。”
…本章完结…
043:三年二班的霍天筝也喜欢你()
程妈不知道先生和夫人发生了什么不愉快的事情,也只能是干瞪眼,白操心。
大约晚上八点多的时候,她准时打电话给陆远舟,汇报了霍天筝一整日的近况。
电话那头一直是不愠不火的,态度冷冰。
男人真的是心狠的动物,陆远舟整整有一个多星期没有和她联系过。天筝呢,也是一直待在星河湾,不是园子的秋千架上就是坐在卧室里的梳妆台上。
有时候打开电视、看看报纸的时候,也会有他的新闻,乔雪念借着他的光活跃于各大媒体的头版头条上,热度居高不下。每一张照片都在灼烧着她的眼睛。
她不想再继续待在牢笼里,成为他的金丝雀,所以趁程妈出去买菜的时候,她伺机逃走了。
外面的路是四通八达的,可是她现在是身无分文,而且还是一个路痴,只能靠着感觉走下去。
因为这里是近郊,离市中心较远,她走了好长一段路,脚都磨破了,在眼前的也还是一些矮矮的楼房。
阳光格外地刺眼,这数天来她又没有好好的吃饭,身子骨本来就差,肚子里还有一个小宝宝在吸收她的营养,霍天筝日渐消瘦,体力正在成倍的透支。
程妈买菜回来发现夫人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