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依依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农门田女-第113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颍械懿啪鹊姆⑾郑谧约翰恢赖牡胤剑吹芩蔷尤蛔龀隽苏饷创蟮氖虑椤�

    来弟不知道其中隐藏的巨大商机,对她来说,这只是一个小东西而已,在她的心里,大概还是要跟展师傅研究出新的锦缎才叫有意义。

    但是,招弟知道啊。

    象袜子这样的小商品,看着不起眼,却是谁都离不了的生活用品,看着利润不大,实际上却养活了不少人,招弟初时没有打这个的主意,也是因为现在只能手织,这个成本就高了,生产上不去,靠一双双的织要织到什么时候呢?

    不然,若是有足够的利益,她怎么也早就想起来了。

    虽然不想承认,但是招弟自己也知道自己现在已经变得足够财迷了,任何事情要做之前,都会下意识的算算投入与收益,怪不得说环境影响人呢,实在是当人的思维形成了定势之后,不管想什么都会有这个痕迹了。

    可是来弟她们却解决了这个问题,这代表什么?

    代表着虽然不能达到自动化生产,却可以半自动化了,不需要每个人都学会织袜子,只需要会换针换线就行,这样子的话,她买回来的那些小丫头就可以做这个事情了。

    招弟马上给来弟说了些线的混法,对穿习惯了布袜子的人来说,其实还不怎么习惯袜子紧紧勒着脚的感受,招弟想着的就是,先做冬天的袜子,保暖性好,等大家都习惯了穿这合脚又暖和的袜子之后,其他季节自然也不会再考虑松垮垮的布袜子了。

    这时候倒发现买这么多女孩子的好处了,不是想搞垄断,而是现在不得不垄断,这时候的人,只要自己会了,在存在竞争情况的时候,最先想到的都是价格战。

    在这种小地方,这样的竞争也不过是利润低些,但是如果换了大城市,豪强遍地,有一个祖传秘方,会一种独特技法,说不定却会成为催命的祸害了。

    即使是现在的皇帝圣明,但是政令到了地方,总是会打一些折扣的,皇帝再好,也不能保证底下个个都是好官不是?

    出头的椽子总是会先烂的。

    来弟对招弟说的那个兔羊毛很感兴趣,不过,招弟也只知道一个名字,穿她会穿,至于怎么混的,什么比例她知道个鬼。

    好在来弟从来都没想过招弟会清楚这些她“想”的东西,只是觉得大姐聪明,“想”的都比她们多,而且比她们靠谱,得了个想法,自己去完善不就好了么。

    不过想想也对,她最近天天跟各种材料打交道,这兔毛虽然顺滑,可是因为短,特别容易脱掉,都不在她们考虑的范围内,但是,如果是在搓毛线的时候就添加好,也不是不能一试的。

    招弟现在正对着何先生送她的一个礼物发呆。

    招弟这里有什么新东西好东西都会送一份过去给何先生他们,一来大家关系不错,二来利益相关,既是朋友,又是合作伙伴,现在的状况是,招弟所有的生意中,都有他们的一份。

    心照不宣的是,招弟的利益,也跟他们相关,自然会护着她一些。

    若是让招弟自己去找个人投靠,去找条大腿来抱,她还真做不到。不是因为她这世的身份原因,而是她实在不是这种性格的人。

    让她对着别人谄媚,说一些拍马屁的话,嗯,当然这些都是会用一些语言游戏包裹的漂漂亮亮的,但是,怎样也不能掩盖这些的真实目的,这对她来说不是情商高,而是低人一等。

    好吧,经常说周长泰是个情商低的家伙,实际招弟的情商也普普通通,好在她实实在在是心地不错,待人是真的好,别人自然体会得到,那些人精自然更是知道她是真心还是假意。

    也许正是因为别人看明白了,才更愿意与她这些方便的。

    礼来自有礼往,何先生送她的就是最近一个新归顺的山民部落献上的毛毡。

    这个部落在大山深处,一直以来都是自给自足,也从不与外界打交道,当然,他们以前也没个可以打交道的人。但是,这里开荒这么多年,人气逼退了常年无人导致的瘴气,对他们来说,依然是过自己的日子,从来不管外界日升月落。

    反正,不管换了多少统治者,他们不知道也不想知道,把自己的日子过好就行。

    不过,这种日子终止在唐公子带人进山后。

    当初,这里着人开荒十几年后才引起皇帝的重视,就是因为密报这里发现了铁矿,在农耕社会,铁是一项极其重要的民生及军事物资,皇帝把这里定为彦王封地,也是为了这里的矿藏。

    没有想到的是,发现了一个铁矿还不够,居然还意外发现了一个金矿,那么,还会不会有其他更多的矿藏呢?

    唐公子除了日常的巡视之外,自从更多的将士来了之后,人手充足自然就是探险的好时机,何况,他本来就需要了解这里的详细情况不是吗?

    这个山民部落就是唐公子深入崇山峻岭之后发现的,开始的时候,谁都没有想到这里面居然还会有人烟,毫无防备之下,被箭伤了两个人,但是唐公子带的毕竟是正规的军队,哪是他们可比的呢?

    好在部落首领是个见机得快的聪明人,发现不敌马上就当机立断的投靠了过来,他们一直生长在这山里,情况自然也比较熟悉,唐公子也没有多为难他们,毕竟,有熟悉的人带路,那真是事半功倍的事情。

    这毛毡就是部落献上来的,做工也不精细,以他们的眼光来看,粗糙的很,唯一可取的就是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把羊毛压成这样细密的一块的,扯都扯不出来,隔湿效果也不错。

    何先生是知道招弟这里什么都有的,虽然不知道对她有没有用,还是要了个会做这个毛毡的人,连着这毛毡一起送给了招弟。

    这里就要说一下了,这虽然是一个未开化的部落,但是等级制度倒是森严,

    一方青山绿水,她乘着一叶扁舟遨游其中,桨儿轻轻的的划过,涟漪一圈圈迤逦散开,青山倒映在水中,水里开满美丽的花,有亭亭玉立的荷花,在宽阔的荷叶间若隐若现,又有浮在水面叶中的睡莲,妩媚多姿,红的、黄的、紫的、白的,一层层,一叠叠,清风微送,花叶齐动,这次第,怎一个美字了得!更有那小小的五瓣黄色小花,花形似早春的迎春花,花瓣边缘却呈细须状,让人忍不住想伸手抚摸,小小的不显山,不露水,可是一朵、两朵、无数朵,当朵连成片,当片延于天,水天交接处是一片金黄灿烂,有青山隐隐,天极低,云极白,往回看,才可见花渐稀,叶渐露,荷、莲夹于其中,直到近处的可说是稀疏的花,才可见水,但天极高,水极清,花极美,油生“凌波不过横塘路,但目送、芳尘去。锦瑟华年谁与度?月桥花院,琐窗朱户,只有春知处。”之叹,醒来后,洛伊还曾想,自己蛮有造物主的天赋嘛,勾那萝卜丝花勾上瘾了,连梦里的花都给它加上了须须边,当然,那年月,这娃还停留在读“参差荇菜,左右流之…”“参差荇菜,左右采之…”“参差荇菜,左右芼之…”,这是古诗中常见的比兴手法,荇菜是一种菜的年代,而在很久很久以后,她四处游历时,见到这提起它,就想起“窈窕淑女,君子好(未完待续。)

178、打住() 
来弟那个“天衣无缝”的想法,是利用加针和减针的方法,直接一针到底就做出一件衣服来。

    其实还是有收针的,只是从收针的地方挑出来往另外一个方向织的时候,是看不出来明显的痕迹的。

    毛衣的线粗,痕迹花纹明显,有了织袜子的经验,照着那样细密的针法织下去,就是一种新兴的布料了。

    粗看样式上跟这时候的衣服并没有太明显的差别,但是针织面料跟纺织面料其实差别大了去了,别的不说,光是有弹性这一点,就是一个很好的卖点。

    曾经招弟觉得,凭自己知道的那些知识,在这样一个时代,怎么都要混个风生水起了。

    但是,往往都是别人把她的那些点子完善甚至就靠着那一点点启发,就做到了她以为做不到的事情,她才发现,千万别看轻了任何人,她知道的那些,不过是托了消息大爆炸的福,被动接受都能知道那么多。

    但是,安逸的生活所带来的懒散让她跟这些被恶劣的生活环境所逼迫得随时都在主动的吸收自己能够接触到的一切知识的人比起来,还是差了一些什么的。

    不只是比她年长的人,象她自己的妹妹,她们生活在同样的一个环境之下,她的思想导致了她的消极,只是接受而已,而没有想着改变。

    可是她的妹妹们,在她迈出了第一步之后,就搀着她大踏步的走向剩下的路,而那,曾经是她认为这个时代没有那些机器,根本就不可能达到的目标。

    妹妹们的努力,是刺激招弟前进的动力。

    就看看,在这样的条件下,她们能够创造怎样的奇迹吧!

    有一种刺绣方法叫十字绣,在这里只能归类为不值一提的针法,一般都是拿来做鞋垫的。但是,十字绣分格填色绘制图案的方法却可以保证出来的成品跟自己的底稿一分不差。

    因为从没有亲手做过,加上送来的这个奴隶又语言不通,招弟没有一开始就做大的东西。

    而是先让这个奴隶按照他原本会的方法,先做一块毡子出来她看看方法。

    这奴隶看上去年老体弱,他们好像不流行留发,头发剪得短短的,跟现代差不多,只是前面的头发留得比较长。整个人又黑又瘦还佝偻着个背,看着更矮更小。

    身上穿的那才叫真正的衣衫褴褛,虽然是夏天,这衣服的布料却是厚粗布,招弟简直怀疑,他是不是一年四季都只有这么一身衣服可穿。脏就不说了,根本都看不出来这衣服原本染的是什么颜色,更主要的是,这衣服到处是一条一条的,简直是想补都不知道往哪里补。

    他还带着一条黑色的毛毡,做法跟何先生拿来的那个差不多,但是质量差别就大了。何先生拿来的那个,大概是因为是奴隶主自己要用的,选用的是细羊毛,并且清洗得干干净净,压出来之后是雪白的一块,手摸上去只感觉柔软温暖。而他自己那个,是用的被剔出来的杂色粗羊毛,压出来之后不用上手摸,光是看着,就知道这东西披在身上有多刺人了。

    特别是如果他真的只有那一套破衣烂衫的话,这东西就会直接接触皮肤,有多难受,大概要穿着的人才自己知道。再加上这东西本来就不好洗,他大概也从没有洗过,不少地方都已经发亮了。

    可想而知,这样的一身,味道有多难闻了。

    招弟是受不了这个的,以自己这里大部分都是做的吃食,需要一个干净的环境,除了接过何先生送过来的毛毡,直接就让带他来的兵士带着他去引过来的人工湖里把身上洗干净,又去找展师傅借了一身衣服,承诺还他一身新的。让人把衣服给他送去,并且强调,他自己本身的衣服就地掩埋就好,千万别再穿回来了。

    就是他的毛毡也别要了,等天气凉了,她拿羊毛给他做一件新的。

    结果比划来比划去,不知道是哪个地方理解错误,这奴隶直接就以为招弟让他先做一个东西出来给她看看,就是在给他自己做批毡,积极性高得很,做好了东西就不放。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

    先说回这奴隶把他那不知道多少年的污垢都洗干净之后,招弟才发现这人大概还真的不老。

    即使他额头上都是深深的皱纹,即使他眼角象朵菊花。但是,年老的人都会长老年斑,而他,就只是一个被生活磋磨了的中年人罢了。

    招弟想知道他叫什么名字,问带他来的兵士,兵士也弄不清楚,这人被他的主人送出了之后,他们一路带他回来就忍受了一路,最多也就只是“嘿”“喂”招呼一下而已。

    搞的这人听见这两个字的时候就以为是在喊他,招弟狂汗,这人来了,是要给他在衙门里去登记的,他这名字招弟也不知道他们有些什么样的禁忌,没办法,干脆就取谐音,叫他魏海算了。

    招弟手里是有来弟淘汰下来的粗羊毛的,试验品嘛,也没那么多讲究不是,拿出来交给魏海,拿那块白的毛毡比划着让他做一个样品出来,又比了比他身上,招弟的意思当时真的只是在说就跟他身上的和她手里的一样的东西。

    结果这魏海一直都苦着个脸,看招弟这一比,立刻激动了,把招弟给他的羊毛抱在怀里,又一直比划着自己,嘴里还哇啦哇啦的说个不停,招弟一句没听懂。。。。。。

    他这时候身上穿的已经是展师傅的衣服了,大概是因为身上这一身的原因,才会让他�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1) 踩(1)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