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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前余孽-第9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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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打折那几个坏小子的腿!有什么好玩的?难道在家里陪自己一起做最喜欢吃的披萨都不愿意了吗?

    “不吃算了,我自己吃,你看着马苏里拉芝士拉的丝有多长,我还放了好多的香肠,菠萝,圣女果。你确定不吃而非要出去玩吗?”乔海故意大口的吃着披萨,完全不相信女儿作为一个小吃货会经得住这种诱惑。

    “不吃,我要减肥,再说了,我又不是不会做,什么时候想吃了自己做就是了,很难吗?不和你说了,同学在下边等着我呢。”说完大姑娘就头也不回的跑了出去。

    乔海看着飞奔而出的女儿,心里特别不是个滋味。从小到大,大姑娘一直都是他带的。只要不是外出,大姑娘绝对会跟在乔海的身后,但是现在……

    “这就是为人父,闺女长大后的感觉吗?”乔海的心有些黯然。手中的披萨掉在了地上,也没有捡起来的心思,就那么有些落魄的坐到了沙发上,抽着烟无所事事的时候,就想起了自己第一次遇见程沫时的情景来。

    “乔家小子,你现在出去干什么?还不赶快回家去!也不看看这是什么天?这天一边是黄喇喇的,一边是火烧云,老头子我活了这么久,就见过一次这种天,老话说得好,天洒黄动刀枪,地蒙尘走人狼,里边有人闹大事了,你还在这里闲逛?快给我滚回家去。”货运站看大门的花家老爷子冲着时年二十一岁的乔海大声说道。

    动刀枪什么意思乔海明白,但是人狼却没见过,谁知道那是个什么玩意。至于有人闹事?这和我有关系吗?乔海无所谓的耸耸肩。二十岁的男人正是火气最足的时候,天不怕地不怕,有的时候一言不合就上去开打。

    这个时候的乔海刚从学校毕业,找了份工作是做保险的。一个陌生的城市,无亲无故的,做保险谈何容易?所以也是收入微薄,所以只能找最便宜的房子去住。

    货运站,其实是个很舒服的地方,四周的围墙把这里基本上为成了一个独*立的区域,里边的人也是自得其乐,反正是像学校,邮局,医院,浴池什么设施都有,所以很是方便,只不过晚上火车太吵。不过对于从小在火车道边长大的乔海来说这实在是算不得什么。

    今天这里冷清的要命,和平常那种人来人往的情景反差太大。街边开租书店的牌友老李见乔海依旧在街上晃荡,一把拉了过去,低声的说道:“你疯了?不知道前边已经戒严了吗?”

    这个时候的乔海最听不得戒严这两个字,初中,高中,大学里发生的事情放他现在还很难受,每一次都是发生命案,都是大范围的戒严。现在又是宿命般的轮回?

    乔海瞅了瞅自己租房的地方,回过头对老李说道:“我才没那闲工夫,都在外边跑了一天了,累得要死,只想回家睡觉去,那里还有心情看热闹?”

    老李伸头看了看说道:“听说有几个拦路抢劫的人住在十二楼那边,现在被警察他们给围了,算了这种事儿,咱们老百姓还是少去凑这个热闹。一车车的武警都来了,全部都带着枪,太危险了。你要是实在不行了,你就在我这里眯一会吧,八楼那边已经被封锁了,看来一会半会的你是回不去的。里边有床,锅里边有你嫂子熬得稀饭,要不你先垫吧点?”

    没听见乔海说话,扭头一看他躺倒在床上已经睡了过去,老李叹了口气,才端起茶缸子喝了一口懒汉茶,就又拿起隋唐英雄传看了起来。

    等到被推醒的时候,已经是晚上**点了,睡觉前还冷清无比的大街上现在又是人潮涌动,乔海吃了份砂锅就回到家中。一推门就觉得不对劲,门没有锁!虽然家中没有什么值钱东西,但是乔海也不希望别人那样随便的到自己的家里边。

    “遭贼了?谁***偷东西偷到我这里来了?”乔海嘟囔了一句,进门后随手就把公文包扔到了床上。刚想回身,就感觉到背后有人。这人只能是刚才被警察追缴的劫匪,慌忙中躲到了乔海的房间里,因为没有朋友知道乔海住在这里。

    秦大爷教的太极五式乔海一直勤练不辍,虽然没有实战,但是每一招每一式都是在脑海中苦苦专研了不知道多少次。直接就是一记回旋后踢,又快又猛,没想到竟然对方竟然架住了。

    看来对方也是个练家子,而且手中刀光一闪,直接就向乔海的胸前刺去。刚毕业的一个穷学生,虽然经历和别人不一样,但是真刀真枪的和别人血拼还是第一次。不过这么多次独特的经历也让年轻的乔海拥有了同龄人所不具备的坚韧神经,和临危不惧的特质。见到刀子向自己刺来,乔海发现即使是现在干的是杀人的勾当,但是劫匪握刀的手依然像铁铸一般。

    这个时候乔海急忙向左侧倾了倾身子,虽然倾斜的角度很大,但是双腿依然牢牢地站在原地,这几年的马步可不是白站的。但是对方的刀子也很快,虽然没有刺中乔海,可乔海胸前的衣服则被划开。刚才如果再晚上一秒钟,后果可不就是衣服被划破的结局了。

    知道什么可以让人爆发超强的战斗力吗?超级赛亚人?当然不是,是愤怒。毕业后的穷困潦倒已经让乔海面临着混不下去的局面,现在唯一可以穿出去装身的西服也被划破个大口子,明天让他怎么去见客户?这让乔海怎么不恼怒?这就是砸了乔海的饭碗!

    后倾的身子凭借强悍的腰力直接来了个大扭转,左手狠狠的由下向上的朝着对方的小腹就轰了过去,对方也没有想到在这个破落的小屋子里能遇上一个练家子,而且出拳如此刁钻,闪避是来不及了,只能是硬生生的受了乔海这一记猛击。

    料想中这拳力度不会太大,因为乔海实在是太年轻了。但是这拳头的力量刚猛的出乎意料,就像是被汽车撞上一样,劫匪如遭雷击,哇的一声就吐出一口血来。这个时候的乔海已经快被气疯了,更是得理不饶人,紧跟着一拳打在劫匪的脸上。只见那牙齿直接就飞了出来,嘴里,鼻子里血就像是水一样泼洒而出,弄得墙上到处都是。

    此时的劫匪已经被打懵了,别说还击,就连保持清醒都做不到,只能是凭借本能在那里勉强防护着要害,一个不察被乔海抱住了头,不停的用膝盖猛击。劫匪挨了几下后,用尽全身的力气,拼命挣开,匕首猛地向乔海虚刺几下后,转身就往门外跑去。

    而乔海则是一个猛虎扑食,把劫匪再次扑到在地,这时候的乔海也不管边上有没有人看,只管是一顿老拳就不要命的往劫匪身上打去。后来邻居对乔海说当时的他浑身都是血,就像是个疯子,不管不顾的只是打人,实在是太吓人,也没有人敢拦。

    乔海只管出气,看来现在不只是自己的工作要黄了,这房子也要住不了了。里边到处都是血,房东又是个很爱挑毛病的人,绝对会把自己给撵出去。就凭自己那点微薄的积蓄,想再租到这么便宜的房子是不可能了。我是招谁惹谁了?落个这结局?乔海越想越气愤,越气愤出手就越重,开始的时候,劫匪还能抵挡几下,后来就慢慢的不能动了。

    就在乔海还要的时候,他的手臂被一个人给牢牢地抓住了。乔海当时猛然一惊,狂喝道:“竟然还有同伙?”随即就用另一只手朝那个人的胸前打去。

    对方的身手看来也不错,拉着乔海的手臂,猛地一抖,打乱了乔海的攻击节奏。然后直接一个后仰朝天蹬,就把乔海给甩了出去。乔海空中就是个急转侧翻,稳稳的落地,双眼紧盯着对方,希望能找到对方疏忽的地方,同时全身肌肉顿时紧绷起来,暗想:“这是个高手,比那个劫匪要厉害得多!”

    没想到对面的那人却收手站了起来,微笑着说道:“放心,我可不是那个劫匪的同伙,只是看你要是再打下去,这个人可就要被你打死了。虽然他是劫匪,但是你打死人也是要吃官司的。”

    说这话的人就是程沫,那年他二十岁。来这个地方也是找个朋友,没想到却遇上了乔海,还打了一场。

    程沫见乔海停手后就掏出打起了电话,两千年的时候,还属于高档奢侈品,能用这玩意的都是有点身家。后边的事情很简单,整个流程简单快捷,不到两个小时就出来了。这让乔海很是吃惊,上次朋友只不过是喝醉了打个架,也在子里呆了一晚上,这次的事情这样简单就搞定了?

    不过一向心大的乔海也没有去想什么,但是对程沫很是感激。他能看得出来,局子里的头头好像对程沫很是客气,既然程沫帮了这么大的忙,自己也没有什么好拿得出手的东西,不过天色已晚,乔海打算趁着兜里还有点钱程沫去吃一顿好的。

    一个刚毕业的穷学生能有什么?程沫虽然再三推辞,但是仍然被乔海热情的拉到一家卖炒鸡的店铺门口。程沫本来想着喝杯啤酒就回去,但是没想到却看见老板很是兴奋的把大勺交到了乔海的手上。

    这就让程沫很是惊奇,能看得出这是家老店,一般这样的老板手底下都是有两下子的,而且都对自己的手艺很是自信。能把自己的大勺交出来,这个基本上不可能,但是乔海却做到了。

    看着乔海做菜很是一种享受,边上的食客看来对乔海很熟悉,一个个的不做声,只是看着。一把刀被乔海使用的相当狂野,炒制的时候也是包含一种粗旷的韵律。虽然大鸣大放,炉火冲天,但是一切却是行云流水。

    品尝了一口后。程沫只有两个字的评价:“好吃!”

    这就行了,这时的乔海虽然穷困潦倒,但是依然豪放。(。)的,、、,,、、

第十一章 老顾与燕小六() 
回想自己第一次和程沫相见的光景,乔海很是感慨。时间一晃就是十几年过去了,当初二十岁的毛头小伙子现在也是已经为人夫为人父,但是自己却和程沫由此成好朋友,慢慢的也是融进了云哥那个圈子。

    虽然当时整个圈子里都是一些高级纨绔,只有他一个人是个平民老百姓,但是乔海之所以能够站稳脚跟并且获得其他人的无条件信赖,并不是靠着溜须拍马做奴才而获得的。完全是凭借自身的努力和挺直的腰板,才慢慢的得到了以张霁为首那群人的信任。

    信任,这两个字说的容易,谁能想象得到乔海这两个字付出过什么?程沫给了他一次机会,探矿队的测试机会。抓住这次机会,摆脱弓传勤带给他的那些阴影,乔海也是豁出去了。探矿队新人拉练,那可是要横穿新疆的塔克拉玛干,藏北无人区,玉树的可可西里的。很多人出于恐惧都退出了,唯独乔海咬牙坚持了下来,程沫由此也是对他另眼相看。

    其实云哥的圈子是个很松散的组合,除了必要的几项硬性规定外,其他的都很随意,所以成员也不是很固定。就这样几年过去了,有的人留下来成了朋友,有的人走了成了敌人。但是程沫张霁乔海云哥则是一直留在了这个圈子里,

    就像是前边说过的那样,程沫对于乔海来说就像是大哥,亲大哥一样。有的时候乔海倔脾气上来了,除了美霖之外,也只有程沫能制得住他了。

    有人敲门,乔海起身开门后发现是程沫,只见他一脸的喜悦之色,还没进门就一把拉住乔海往外走去,边走边说道:“小六子结婚了,赶快准备一下,我给美霖也说过了。这臭小子结婚也不打个招呼,我还是和他们局长打电话时才知道的。”

    乔海还一听这个也是很兴奋,小六,姓燕,这个名字让他在探矿队里火的一塌糊涂。小六这人勤奋好学,肯吃苦,也算是乔海的徒弟,本来也算是探矿五队里冉冉升起的一颗新星。但是运气不好,获得积分,几年前竟然独身闯了黑竹沟,遇到迷雾,差点死到里边。要不是乔海和程沫两人舍命相救,几年前就去向马克思汇报工作了。虽说是抢回一条命,但是整个人的精神受了太大的刺激,只能是办了内退,转到地方一个煤矿上当了个公会主席,虽说是闲职,可福利也不错,更何况煤矿大老板就是乔海的师父,对他自然是好,小六在那里就当是在那里调养身体了。

    自己闺女已经大了,对于乔海晚上家早已经是习以为常,更何况乔海留了条子,说是最疼她的小六叔叔结婚。回来了给带好吃的。

    平原人很少有机会看见山,我说的是石头山那种,小土包不算。但是这座城市边上却是孤零零有几座并不算太高的山峰,据那些专家所说,这几座山原先是某个山脉的尾端,但是后来经过地势运动什么的,就剩下这几座。虽然不算是什么俊秀,但是在这里已经算得上是难得的去处了,尤其是上世纪六十年代,在这里发现了煤矿,产的煤品质很好,于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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