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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天赋系统-第16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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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这里,那兰不禁垂泪,同时也毫不隐瞒地将自己十七位丈夫为什么会在新婚之夜离奇死亡的事情透露了出来。

    那兰虽然是羌王那良的妹妹,但是西羌有规矩,嫁出去的女人,就是泼出去的水,娘家人就和她没有太大的关系了,在外面是生是死,都与娘家人无关。所以,那兰在一年之中辗转了十七任丈夫,丈夫们都是好勇斗狠的羌人,为了那兰的美貌而争夺,可每次强者都会在新婚之夜离奇死亡,这样那兰没有了男人,按照当地习俗,可以有男人再去争夺。

    值得一提的是,那兰的第十七任丈夫不是被刺死的,也不是被毒死的,而是应该太高兴了,终于没有人敢和他抢那兰了,一时间控制不住自己内心的喜悦,在新婚之夜即将爬上那兰的床时,竟然开心到死,真是一大奇事。从此以后,那兰再也无人敢争夺,加上克夫的传说,使得那兰如同一个怪物,不得不又回到了娘家暂时过活。

    这些事情,那兰跟贾诩提了,贾诩深表同情,又无意间看见那兰的美貌,以及庞德信中的极力推荐,便决定将此女献给林南。

    “克夫?我才不信什么克夫呢,你把面纱摘了,让我看看你的容貌。”

    “摘下面纱就要娶我,你是否真的要娶我?”

    林南也明白贾诩的心思,觉得贾诩用心良苦,目的就是为了让自己找几个妃子给暂时稳定下后宫,而且贾诩物色的人选,绝对不会差到哪里去,至少不会找个丑女来害他,便道:“嗯,我娶你。”

    于是。那兰摘下了面纱,露出了她的容貌。

    林南第一眼看到那兰时,便被她的容貌震惊了,美的无法形容。用今天的审美观来看,那兰是典型的西式美女,脸庞的轮廓、鼻子、肤色都是西方人特有的那种美。不禁失声道:“真是个美女……”

    贾诩见林南对那兰动心了。心中也不胜快慰,这样一来,那兰必然会成为林南的妃子,再随便挑选几个,就可以稳定后宫,打消一些人心中的念头。

    于是,他审时度势,趁机进言道:“陛下,那兰美若天仙。正好为陛下妃子,不如择选良辰……”

    林南不等贾诩说完,便打断了他的话,说道:“那一切就交给太尉大人办理吧。”

    贾诩笑了笑,用眼色示意那兰退下,紧接着对林南道:“启禀陛下,臣还有一事禀奏。”

    “但讲无妨。”

    贾诩朗声道:“如今华夏国初建,百废待兴。陛下又扩军二十万,可是在军备和兵器上一时无法凑集。应该当扩大兵器、军备的生产,原有的钢厂无法供给,而锻钢所耗费的时间和心血远远比冶铁要大。臣以为,应该在中原也兴建几座钢厂,以弥补这种不足。”

    华夏国的强大,有一部分原因就是体现在高超的冶炼水平。炼制出来的钢制兵器几乎每个战士人手一把,虽然说钢甲所耗费的钢材实在巨大,并不是人人都有的穿,但是也至少有三分之一的士兵是穿着钢甲作战的。

    林南十分明白,这样的兵器和战甲。在这样的时代,已经是很了不起的了。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就是这个道理。

    “恩,可以,明日即可向工部发号施令,先在中原勘探有铁矿的地方,把钢厂就建在铁矿的边上,利于运输,中原煤矿也不少,可谓是得天独厚,钢厂绝对能够建造的起来。”

    “诺”

    随后,两个人边吃边聊,许久没有这样坐下来静静的谈心了,反而让他们两个人的关系更加贴近了一步。

    第二天,林南即对工部下令,让工部侍郎、翰林院大学士温良去主持中原兴建钢厂一事。

    随后的几天,林南也逐渐的忙碌了起来,忙什么呢,忙选妃的事情,那兰是稳选了,但是按照贾诩的意见,还要走个形式。于是,满朝文武各大臣纷纷送女给林南,以供其选择。结果,林南精挑细选了一番,最终选定了贾诩之女贾雯。

    贾雯就是那兰,林南专门让贾诩认那兰为义女,并将那兰更名为贾雯,这样一来,林南和贾诩就等于是联姻了,而贾诩也成了林南的老丈人,不管是稳定后宫,还是在朝廷上,贾诩都俨然成为了与蔡邕分庭抗争的人,而且也是公认的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其实,这样做,是林南吩咐的,必须要权衡朝中权贵,而贾诩虽然人称“毒士”、“贾扒皮”可是没啥野心,对自己也最忠心,所以把事情交给他,他放心,而且贾诩也不是那种权臣。

    公元190年,闰十月,二十三日,刚刚登基为帝的林南,正式于这一天纳妃,并扬言以后不再纳妃,这才使得那些翘首以盼的待嫁女子纷纷失望。于是,在未来的一个月内的时间里,蓟城婚事连连,也让这个严冬充满了春意。

    冬去春来雪消融,春意盎然柳发芽。

    在早春的日子里,当四周一切都发出闪光而逐渐崩裂的时侯,通过融解的雪的浓重的水气,已经闻得出温暖的土地的气息,在雪融化了的地方,在斜射的太阳光底下,云雀天真烂漫地歌唱着,急流发出愉快的喧哗声和咆哮声,从一个溪谷奔向另一个溪谷。

    早春的天气里,中原大地上一片热火朝天,百姓忙于农活,军队忙着训练,都充满了生机。

    “杀杀杀”

    襄南城外的一处军营里,三千步卒正端着长枪练习着刺杀,一个身披皮甲的小童手持着一把木刀,正在边上练习着挥砍。

    “呼呼呼”

    木刀挥砍产生了气流,发出了呼呼的声音,小童挥汗如雨,气喘吁吁,却丝毫没有停下来歇息的打算。

    “出刀要快,挥刀要稳,砍人要狠,攻击要准,记住这四个要点,勤加练习”坐在帐篷边上的一个身材魁梧的大汉看着小童舞着刀,不停地呵斥道。

    “诺”小童吃力的刷着刀,胳膊挥砍的都快抬不起来了,刀式稍有不对,那个身材魁梧的大汉便拿起鞭子开始抽打他,虽然说力道并不是很重,可对于小童来说,确实一种耻辱。

    “啪”

    大汉抬起手便抽打了一鞭子,但是没有抽在小童的身上,而是抽打在了地上,在地上遗留下来了一个长长的鞭印。

    “手抬高点就你这样的,还指望上阵杀敌?真搞不懂屯长是怎么想的,让我烧火做饭也就罢了,还让我带着一个孩子。”大汉前面呵斥,后面埋怨,脸上露出了极为不爽的表情,目光盯着那些正在训练的士卒,羡煞不已。

    小童白了那大汉一眼,将木刀一把扔到了地上,大声喝道:“不练了,累死了,天天这样练,怎么练也不会被编进去的,烧火做饭算了。”

    “马一你个小兔崽子,你敢跟我撂挑子?你学了几天刀法,翅膀硬了是不是?”大汉见小童拍拍屁股走进了大帐,便急忙站了起来,在后面叫骂道。

    那小童叫马一,不过那是他的化名,真名叫司马懿,字仲达。司马懿自从去年参军后,因为年龄小,所以无法进入正规部队,一直是编外人士,被安排在伙头军里面,做了一个烧火的小帮工。

    在这里,司马懿认识了这个叫邓翔的男人,邓翔比司马懿大几岁,汝南人,本来是参加武官选拔的,可惜路上因为一些事情错过了时间,来晚了,最后只能参军,便做了一个卒子,结果被分配到了伙头军来。

    “你整天吹嘘你的刀法有多厉害,可是你却只教了我这四刀,一连三天了,那四刀我挥砍的也不止一千下了,你也不教我新的,练都练腻味了。你看那些人,他们练得可都是一整套枪法呢。”司马懿指着正在校场上操练的三千步卒,不耐烦地对邓翔说道。

    “你懂个屁这是让你再练习基础。你知道我练习刀法那会儿,我爹让我练那四刀练了多久吗?整整一年一年啊这四刀是邓家刀法的基础,只有底子打好了,再练上去,就事半功倍了。”

    “不懂”

    “废话你要是懂了,还用我教你刀法?你个小屁孩,毛都没有长全呢,还想学人家打仗?你这身板,练习我邓家刀法正好合适。不过你比我聪明,你可以练半年,等半年以后,我再将刀法交给你”

    “现在就交,我已经练得熟悉的不能在熟悉了还有,我不是小屁孩,我叫马一,有名有姓的”司马懿现在最忌讳别人把自己当小孩看,他在军营里待了差不多有好几个月了,跟这些粗汉在一起,难免自己也会受到影响,以至于性格也发生了一些变化,从一个沉默寡言、少年老成的孩子逐渐转变成粗野型。

    当真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小孩子在发育成长阶段,果然是最容易受到外界影响的。

    “你要学是吧,我偏偏不教你,哈哈哈”

    “不是不教,是你不敢教,怕我学会了以后,把你给打败了吧?”(。。)

    :

第930章【敢否】() 
“你胡说,就凭你这样子,也想打败我?教就教,是你自己找苦头吃。   w w wnbsp;。  。 c o m¤,”

    说着,邓翔走出帐外,从帐篷边上拿起木刀,开始挥舞着木刀,只听木刀舞动呼呼作响,邓翔刀风呼啸,舞动的招式也是刚猛异常。

    司马懿在边上看的是如痴如醉,心中暗想道:“这邓翔果然是一员大将啊,可惜却屈才在这里了,以后我必然要提拔他”

    一套刀法舞动完毕,邓翔收起了架势,对司马懿道:“看到了吗?”

    “看到了”

    “怎么样?”

    “不怎么样?”

    邓翔气的快要吐血了,愤然道:“不怎么样?你能舞动成我这样吗?”

    “不能,但是也并不说明你就很厉害,你要是能打的过令狐邵,就说明你很厉害。”司马懿不慌不忙地说道。

    “我才不上你当呢,你当我傻啊,令狐将军岂是随便能打的?我要是……”

    “马一在吗?”一个浑厚的声音突然在邓翔的背后响起,一个胡须发黄,眼窝深陷,鼻梁高挺的汉子在邓翔的背后出现,映入了司马懿的眼帘。

    司马懿道:“我就是马一。”

    那个人道:“我是虎威大将军麾下武卫校尉滇吾,封大将军之命,特来请马一走一遭。”

    司马懿问道:“有什么重要的事情吗?”

    “不知,请你跟我走。”滇吾一脸的铁青,面部狰狞,让人见了望而生畏,随后补充了一下,“现在”

    邓翔看了看司马懿,问道:“你犯什么事情了。大将军居然亲自来找你?”

    “没事,你好好的烧火做饭,不久之后,你就会受到提拔的。”

    说完这句话,司马懿便走了,对滇吾道:“校尉大人。前面带路。”

    滇吾带着司马懿离开了军营,骑着马向城中走去,来到了襄南城里的县衙。

    司马懿一进门,便看见了一个极为熟悉的人,那个人一身便装,虎威大将军赵云侍立身边,正是皇帝林南。

    “叩见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司马懿一进门,便跪在了地上。叩拜道。

    “平身仲达,你收拾一下行装,跟我走。”林南道。

    “去哪?”司马懿对于林南突如其来的一句话感到很诧异,便问道。

    烧当羌的部落里,马正和羌王开怀畅饮,篝火成堆,羌民围着篝火一起跳舞,用他们部落里特有的形势来欢迎神威天将军。

    进入羌人部落已经半个月多月了。马先后去了参狼羌、白马羌,将两位羌王的不服的心给渐渐地平复之后。这才来到了烧当羌。

    烧当羌在整个羌人的部落里是最大的一支部族,也是人口最多,实力最强的一个,如果能继续笼络住烧当羌为他效忠,马就不虚此行。

    “天将军,我听说你还未婚娶。我烧当羌里有一绝世美女,我想献给天将军,不知道天将军意下如何?”烧当羌的羌王那良身材魁梧,斜披着一件狐裘,露在外面的一条臂膀十分的粗壮。一脸笑意地对马说道。

    马正求之不得呢,这样一来,就等于是和烧当羌联姻了,会让他在羌人当中的威信更加的高了。他点了点头,举起酒杯和那良碰了一下,开心地说道:“如此最好,这样一来,我们就可以世代姻亲,彼此也有所照顾。不知道那美女是谁?”

    那良是烧当羌的羌王,同样是整个西羌的羌王,武力过人,豪气干云,年仅二十六岁,便技压群羌,加上为人仗义,所以在西羌算是呼风唤雨的人物。几年前,烧当羌因为跟随北宫伯玉骑兵反叛朝廷,老羌王战死沙场,烧当羌也受到了重创,当时未曾受损的先零羌前来滋事,先零羌的羌王勇不可挡,杀人无数,若非那良以一己之力击败了先零羌的羌王和十八个勇士,恐怕烧当羌那次真的会被先零羌吞没。

    先零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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