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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浩铭记得,那天任浩杰很生气,一双眼睛幽怨地看着他,说出的话却是极端且愤怒得:“好啊,你也走吧,走了就再也不要回来,就把我一个留在这间大房子里,自生自灭好了!”
其实当时,看着他通红的眼睛,和因为情绪激动而微微颤抖的嘴唇。他也很不舍,但是他必须要这样做,他别无选择,因为他是任氏的继承人,这就是他必须要承受的。
当时,他也就是差不多十六岁的年纪吧,和自己出国念书的年纪差不多呢。当年自己一个人在外国,虽然说是生活优渥,但是那种好像整颗心都被掏空的孤独和寂寞是无论如何都难以被填满的。
回国之后,没多久,他就成为任氏集团的总裁ceo。而他的父亲则把工作的重心放到了国外。家里只剩下他和弟弟任浩杰。
但是他慢慢发现,自己已经习惯了一个人的生活,而他和任浩杰之间经过这三年的时间变得生分了许多,或许是因为身份的关系,任浩杰对他不再似以前那般亲昵,而是多了许多疏离。
他长高了,也黑了,不再每天追着他喊“哥哥”“哥哥”,现在这两个词对任浩杰来说甚至连称呼都算不上了吧,每次和他说话的时候,总是以“你……”这样的开头。
所以他提出要搬出去住。本来以为他会开心一点,结果反倒是更加变本加厉地憎恨他。
那天,任浩杰说的话一直在他的耳边回响,他只有这一个弟弟,他希望他好,希望他能幸福和快乐,但是他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做,有时候,心里根本不是那么想的,但是说出来的话却总是让人误会。
或许是在总裁的位置上坐久了,自己的一张脸也变成了伪装的面具,与自己的内心背道而驰的一张面无表情的脸。
本是不经意的一瞥,然后他整个人就像是被打了麻醉剂一般,动弹不得。他目光呆滞地盯着车外,紧紧相拥在一起的两个人。
夕阳将两个人的影子拉的长长的,然后随着落日的余晖,一点点沉入夜色之中。任浩铭握着方向盘的手紧了紧,一只手握在车钥匙上,却怎么也没有办法发动。
任浩杰刚进家门,便看到ken站在家门口笑眯眯地指挥着三五个搬家工人在家里进进出出。
“小心点,你们都动作轻点,别给磕碰了,还有你,慢着点,你手里拿着得可是清代的古董花瓶。”
任浩杰吊儿郎当地迎了上去,一挑眉,问道:“干嘛呢这是?”
ken闻声转头,看到是浩杰,便笑着解释:“任先生搬回来住了。”
看着ken那张笑容满面,好像经历第二春一样的脸,任浩杰不禁往后侧了下身子,一副收到了惊吓的表情。不过他还是飞奔着上了二楼,先去任浩铭原来的卧室看了看,果然里面已经被打扫的一尘不染,不过即使任浩铭不住在这儿,ken也会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将他的卧室仔细打扫一遍,并不稀奇。
真正让他讶异的是,当他打开那扇朱红雕花的卧室门的时候,发现任浩铭的东西整整齐齐地摆在其中,其中最为醒目的便是他收藏的很多古董花瓶,不过他听说任浩铭对这些并不是十分有兴趣,他的大部分藏品都是林峰送给他,不过好像每一个都是价值连城的样子。而任浩铭喜欢的收藏是不允许他摆在家里的,但是他为此建了一个私人停机场,没错,这货就是喜欢收藏飞机!
所以在他的卧室里,任浩杰看到了任浩铭的收藏图册,这个极具代表性的物品,让任浩杰不得不相信任浩铭真的搬回来住了。但是具体原因却不得而知,难不成真的是因为自己那天发牢骚的一句气话吗?
任浩杰摇着头,表示不理解,他路过书房的时候,隐约听到里面有动静,他推开门,果然看到任浩铭正聚精会神地在里面看书。
说不上是喜,是厌,但是不可否认,在任浩杰看到那个坐在古董书桌后面,正捧着一本某位名人的自传,看得津津有味的男人的时候,他还是莫名地感觉到一种心安的感觉,一股暖流从心底最深处涌现出来,连胃里都是暖暖的。
“你怎么回来了?”任浩杰倚在门口,漫不经心地问了一句。
任浩铭抬起头来,眸光依然冷淡,回答言简意赅:“想回来了。”
任浩杰一时想不到什么话要说,但是也不想离开,看着他又重新埋首在书本中,便没话找话:“你是把整个图书馆都搬到家里了吗?”
任家有两个书房,一大一小,小的用来处理日常事务,以前任父用的比较多,后来任浩铭接手了任家的生意之后,就变成了任浩铭的专属书房,不过他也没用多久就搬到外面去住了。
另外一个大的就是两兄弟所在的这一个,这个书房有一个巨大的落地书架,有两层楼那么高,如果想最高那层的书架还需要用专用的梯子才可以。
任浩铭翻了一页书,头也没抬,声音低沉:“你见过那家的图书馆只有这么点书。”
好吧,确实是他自讨没趣了。明知道他这个哥哥没有正常人的思维,自己怎么还会有想要和他联络感情这种幼稚的想法呢。
任浩杰悻悻地下了楼,看到ken正兴致昂扬地指挥着工人摆放家具,登时一肚子火:“他的东西怎么这么多啊,真是的,好不容易清净几天,他说搬回来就搬回来啊,连声招呼都不打,正当这儿是自己家啊!就算是,当初要走的也是他,说回来就回来,问过我了嘛他!”
第七十三章、难得的微笑()
两个抬着复式组合衣柜的搬家工人,望了望怒火冲天的任浩杰,又看了眼立在一旁一头雾水的ken,不知该进还是该出。
ken挥挥手,示意他们赶快把东西搬上楼,而他则来到任浩杰身边,劝道:“亲兄弟哪有隔夜仇啊,既然任先生已经搬回来了,那就好好相处吧,毕竟都是一家人呐。”
“什么一家人啊!他有拿我当过一家人吗?他倒好,一声不吭地就搬回来了,把我的生活都打乱了。”
ken心里默默地嘀咕着,你的生活?你有生活吗?睡到自然醒估计就是你生活的全部吧。
任浩杰又骂骂咧咧的一会儿,突然问了一句:“对了,家里还有龙虾吗?”
ken稍稍愣了一下,但还是毕恭毕敬地回答:“有,今天早上刚从澳洲空运过来的。”
“那好,那晚上做一只吧。”任浩杰轻描淡写地道。
ken有一瞬间的诧异,但是稍稍一想便明白了。他微微一笑:“好,我这就吩咐下去。”
等到晚饭的时候,任浩铭看到桌子中央摆着那只巨大的龙虾,也露出和ken一样的诧异表情。他下意识地朝ken望了一眼,ken只是笑了一下,什么也没说,只是将冰好的红酒倒到他手边的高脚杯中。
任浩杰不喜欢吃海鲜,尤其讨厌带壳的东西,平时只要看到餐桌上有这样的菜都会大发雷霆,但是今天他却表现得淡定,想必是得了任浩杰默许的。而他之所以这么做的原因也只有一个,那就是因为他这个哥哥是尤其喜欢吃海鲜的。
任浩铭望了一眼对面津津有味地吃着面前的清炒荷兰豆的任浩杰,无可奈何地摇摇头,这个小鬼。
十月马上要完了,皇家艺术学院的艺术节也接近尾声。阮清恬每天都忙着排练。夏天也参加了比赛,但是绘画系的比赛就比较轻松了,只需要把画稿交上去就万事大吉了。
阮清恬就没那么幸运了,除了要参加自己系里的比赛,还需要抽出时间和苏媚排练闭幕式上的节目,每天的日程都排得满满,累是累了些,倒也觉得分外充实。
和苏媚的关系有所缓和,对于阮清恬来说,完全是一个意外之喜。但周小乔却并不这么认为。在知道她打算和苏媚搭档演出之后,周小乔就曾善意地提醒过她。
“你最好想清楚啊,别忘了她当初是怎么欺负你的。现在你对她宽宏大量,她可未必就知恩图报。”
“那都是过去的事情。况且她也跟我解释清楚了,当时她也是出于朋友的道义才会为王悦晴出头的。现在误会都解释清楚了,她也不会再针对我了。”阮清恬笑着解释道。
“那她现在和王悦晴就不是朋友了?”周小乔又问。
阮清恬眨眨眼睛,不是很确定:“应该是吧。”
“你看。”周小乔一副早就跟你说了的表情,“她这种人要么就是喜新厌旧,要么就是左右逢源,总之不是什么善茬。”
“你放心啦。我相信她不是这样的人。”
“随便你。”周小乔耸耸肩,不以为意地道,“反正我已经尽了一个朋友的义务,耳提面命地告诫过你了,到时候出了事情,可别怪我没警告过你哦。”
“好啦,我知道了。”阮清恬笑着攀住她的肩。
她知道,小乔是典型的刀子嘴豆腐心。几天相处下来,她和苏媚已经能够很好的和平共处了。而且经过这次的接触,她发现苏媚其实不像她表现出来的那样冰冷高傲,不易接近,大概那就是她的保护色吧。
就像她脸色的微笑一样,只是害怕别人看到自己心里的伤口,所以只能拼命地微笑,装作什么事都没有的样子。
“我觉得这儿还可以再加强一点。”
苏媚坐在钢琴前,阮清恬穿着一身白色的水袖服,站在钢琴边上,正和苏媚认真地研究琴谱。
“嗯,对,然后在这个地方,我想加个旋转,这样表现力会更加强烈一点。”阮清恬指着曲谱上其中一段说道。
“好的。”苏媚点点头,笑着提议,“那待会儿我们在排练一下,看看怎样能衔接得自然一点。”
“没问题。”阮清恬擦擦额上的汗,笑着道。
最近,两人的合作是越来越默契,而这只原本只是很简单的舞蹈,在两人不断地改进中也变得越来越惊艳。
“好啦好啦,都先别练了,先吃点东西吧。”周小乔拎着一个巨大的白色塑料袋,走上舞台,朝两人招呼道。
阮清恬走过来,笑着问:“买什么好吃的啦?”
周小乔蹲下身,摆弄着里面琳琅满目的小吃:“好多呢,我这人啊就是眼大肚小,不过我们这么多人呢,每人多吃点就好啦。”
“减肥圣经说了过午不食,都已经这个点儿了,你们居然还贪嘴,小心长肉哦。”苏媚一边研究琴谱,一边好心地提醒道。
“本姑娘是天生的好体质,别说现在了,就是大半夜吃巧克力蛋糕,也不会发胖的,哈哈。”周小乔得意地大笑起来。
“可惜,胸围不尽如意哦。”苏媚继续盯着手中的琴谱,用铅笔有一下没一下地点着下巴。
“你!”
周小乔气急,站起来就要找她过去理论,阮清恬连忙拉住她:“好啦好啦,她这人说话就是这样,你别和她计较啦。”
“哼,胸大了不起啊!”周小乔气鼓鼓地将一块儿鱼豆腐扔进嘴里。
“咦,居然还有炒肝啊。”阮清恬不经意翻到一个白色的外卖盒子,惊奇地叫道。
“炒肝!”苏媚双眼发亮地站起身,赶紧凑了过来。
周小乔一把从阮清恬手中抢了过来,紧紧地护在手中:“不行,这个是我的。”
苏媚在袋子里翻了翻:“还有没有啦?”
阮清恬无奈地摊开手:“没有了,只有一个。”
苏媚失望地耸拉着脸,见周小乔得意地冲她扬着手中的盒子,突然伸出去抢:“给我!”
“不给!这是我心爱的炒肝!”
“你给我吃一口嘛!”
“一口也不给!”
“真小气!”
“就是这么小气!谁让你说我胸小的!”
“本来就不大嘛!”
阮清恬看着两个腿长脚长的大美女,因为一盒小小的炒肝争得不亦乐乎,不禁好笑地摇摇头。还好自己对那黑乎乎的小吃不怎么感兴趣,否则很可能真的在这个舞台上上演三个女人一台戏的桥段呢。
一碗炒肝引发的血案。
这么想的时候,她不禁又笑起来。
而当任浩杰从礼堂的大门走进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幅画面。周小乔高举着一盒炒肝,在舞台上奔来跑去,而苏媚则张牙舞爪地在她身后追着。
在舞台的角落里,一身白衣的阮清恬安安静静地蹲在那儿,面前摆放着各种各样的吃的,她叉起一块鱼豆腐扔进嘴里,不紧不慢地嚼着,偶尔抬起头来,看一眼追逐中的两人,轻轻地笑着。
这还是任浩杰第一次看到她笑,以往每次看到他的时候,她都是冷着一张脸,恨不得躲得远远的,哪里肯对他展露哪怕一丝笑颜。原来,她笑起来竟然是这样好看,明眸皓齿,肤如白瓷,唇如丹朱,左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