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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黑萌宝之娘亲太妖娆-第9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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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男子是名年纪轻轻的和尚,约莫二十来岁,头顶几个戒疤十分醒目,虽然是和尚,可他的容貌却是生的绝妙,特别的俊秀可爱,笑起来的时候还有两个醉人的梨窝。

    “喂,你这个色和尚,我的伤在胸腹处,你要给我擦药吗?”

 贫僧万晓瞳,法号瞳瞳

    “喂,你这个色和尚,我的伤在胸腹处,你要给我擦药吗?”

    和尚一愣,急忙抽出被叶飘飘抓住的手,竖掌在嘴边念道:“阿弥陀佛,女施主你想多了,贫僧乃佛门中人,四大皆空,该看的贫僧不会看,不该看的贫僧更不会看。”

    “还有你该看的?”叶飘飘甩袖站了起来,心中好笑,美艳的脸上却一副饶有兴味的模样盯着和尚,一步步朝和尚靠近。

    居然还说她想多了?这臭和尚是不是有些自恋了点?

    “……”和尚被她问的语塞,面上虽然神情平静,却浮现一丝绯红,随着她往前逼近,而一步步的往后退,“女施主,贫僧什么都没有看到,女施主是知道的,这三个月以来,一直都是大夫让人在给女施主上药,只是现在刚到未央国,还没有进城,荒郊野外的……所以只能由贫僧来代劳了。”

    “那真是有劳了,小色和尚。”叶飘飘将他逼退到了门边,脸与他仅几厘之隔,戏谑地瞅着他。

    的确,从她昏迷到现在已经足足三个月了,是这个小和尚救了她,虽然当时他说他晕血,但好在他厉害,不知道用什么方法以最快的速度赶到了城镇,让大夫给她治了伤,否则她还不得流血过多而死。

    醒来后,她已经出了大燕国。和尚将她带离大燕这是一件很奇怪的举动,虽然他给她的解释是游走七国,既然她没醒也只好带着她,可叶飘飘知道,这个和尚没那么简单,她倒是看看他想干什么。

    正好她也要来未央国会会该见的人,于是,她便和他一起来到了未央国。

    “阿弥陀佛……”绝色的容颜就在眼前,那一举一动能让人心驰荡漾,和尚垂眸,眼观鼻,鼻观心,目不斜视,手掌竖在嘴边,再一次强调,“女施主,贫僧不叫小色和尚,贫僧姓万,字晓瞳,法号瞳瞳。”

    噗——

    叶飘飘差点被自己的一口口水给噎死,即使这个称呼已经从他嘴里听了不下一百次,可再一次听到,她还是忍不住想吐槽!

    死秃子,咱能不取这么咔哇伊加萌妹子加软妹子的名字吗?!

    “你确定这是你师父赐给你的法号?”

    “确定一定以及肯定,师父说贫僧长的俊秀,这个名字符合贫僧的气质,女施主觉得有什么不妥么?”万晓瞳扬起脸,天真的问。

    “……不!我觉的太适合你了!你有一个……好师父!”叶飘飘嘴角一抽,捂着脸大笑了几声,笑着笑着她又突然瞧着万晓瞳问道,“我们以前是不是在哪里见过?”

    虽然想不起来,但叶飘飘总觉得这臭和尚有些熟悉,如果她没有记错,她和这家伙应该有见过一次才对。

    叶飘飘当然不会想到,那个抱着雪恨大腿不撒手的少年乞丐就是眼前的瞳瞳,也是对江湖事无一不知的万晓瞳。

    那会的身份他是个少年乞丐,现在他是个和尚!

    “女施主记错了,贫僧是第一次救女施主!贫僧也是第一次下山,没想到一下山就遇上了女施主,按佛法来说,这就是缘份。”万晓瞳垂着头,往后退几步,离开叶飘飘笼罩住的范围。

    叶飘飘好整以睱地点点头,摸着下巴道:“你不说,我都忘了你是我的救命恩人,小女子无以为报,不如——”

    叶飘飘拖了很长的尾音,却没有再说下去,万晓瞳听着她的话,一口气提到嗓子眼儿,抬起头怔怔地看着她,咽了一下口水。

    按照正常的英雄救美情况,接下来美人一定会说“以身相许”几个字,可是万晓瞳却看到叶飘飘笑着掏出一个银锭子。

    “钱我多的是,还请恩人笑纳。”她笑得十分不怀好意。

    那颗银锭子极大,是在上一个城用银票换的,万晓瞳对它熟悉的不得了,当初看到的时候简直闪瞎了他的眼。

    万晓瞳的目光亮了一下,又迅速恢复平静,握着佛珠的手竖掌在嘴边道:“阿弥陀佛,钱财乃身外之物,施恩莫为报,更何况贫僧乃是出家人……”

    “出家人也要吃饭,出家人也要穿衣服,人活一世,哪一样不是钱买来的,就连你都是你爹用聘礼花钱用轿子把你娘娶回去的,然后才有了你,你都说了钱财乃身外之物,既然是身外之物,带在身上有区别吗?”

    万晓瞳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叶飘飘打断,随后那一大锭银子便朝他身上抛了过去,万晓瞳单手一接,稳稳的将银锭子握在手心,一脸正经的叶飘飘道:“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坐,女施主说的极是!”

    话落把银锭子放在嘴里咬了一下,确认之后迅速将银锭子收进了怀中,那速度之快,生怕叶飘飘反悔一样。

    “女施主生病的时候,贫僧为了给女施主治伤,找了许多大夫,大夫们都说女施主的伤很重!很重!”

    99999  叶飘飘翻了个白眼,这死秃子果然爱财啊,刚才还一副我四大皆空,六根清静的样子,才一看到钱就打回了原形,这话摆明了说他为了给她治伤花了很多钱!

    顺手又拿出三锭,她单手一个一个的向他抛过去。

    “多谢色和尚救命之恩,从现在开始不要再叫我女施主了,我也是有名字的。”

    万晓瞳眨巴了一下眼睛,无辜说地道:“女施主一直没说名字,贫僧只好这样叫了,不知女施主贵姓芳名?”

    “欧阳棠!”叶飘飘干脆利落的甩下三个字,看着万晓瞳道,“从现在开始,我是公子,不是女施主,你明白了吗?”

    公子?是要女扮男装的意思么?嗯,孤男寡女行走江湖什么的确实不太好。万晓瞳慎重地点头,表示对此事的高度赞成,只是垂下头的那一刻,他眼底迅速掠过一丝笑意。

    “女施主,这天快黑了,我们是尽快赶到城镇,还是在这借宿一晚?”

    “谁要跟你一块住在这儿!”叶飘飘将药放进怀里,大步流星的走了出去。

    叶飘飘的马车虽然不大,但里面却布置的很豪华,便连拉车的那匹马也是千里良驹,可这匹千里良驹却在今晚“抛锚”了,赶路赶到一半忽然拉肚子,没办法再前进。

    叶飘飘和万晓瞳两人只好在郊林里凑合一晚上。

    夜晚的风吹的人发颤,冷彻入骨,伴着一声声的低泣像鬼哭狼嚎一般凶残,夜风呼卷着从脸庞刮过,仿佛一只血淋淋的冰冷鬼手从脸上煽过一样,除了火辣辣的疼,还有让人毛骨悚然的战栗。

    一堆火燃在林中的大道中央,叶飘飘坐在火堆前,意态悠闲地看着马车上的和尚,马车栓在不远处,烧旺的星火在寂静的夜里噼哩啪啦作响,将她的脸庞照映得一片霞红。

    火堆上架着一个临时搭建的木架,叶小姐一手支腮,一手握着一根削过的木棍,木棍的中间穿插着一只油腻腻的野鸡,随着她的左右翻烤,一股诱人的香气从空气中飘散开来。

    果然,不出一会,一道洪亮的叫声由远而近。

    “哇啊啊……好香好香啊!实在是太香了!”

    触目望去,只见万晓瞳跳下马车,从那边狂奔过来,在火堆前一个急刹车停住,一脸欣喜地看着眼前的散发着香味的野鸡肉,双眼亮如圆月,小小的酒窝在月色下十分醉人。

    “阿弥陀佛,女施主,这是什么肉,怎么这样香?”

    “嗯?”叶飘飘冷瞪过去。

    万晓瞳头皮一紧,立刻改口道:“阿弥陀佛,是欧阳公子,敢问公子,不知这是什么肉?”

    “驴肉。”

    叶飘飘睨他一眼,冷不丁蹦出两个字。

    万晓瞳将佛珠挂在脖子上,手掌放在嘴边念道:“这世间哪有这样小的驴,公子莫要欺骗贫僧。”

    说完,他又两眼放光地紧盯着烤在火上的野味,那欲语还休的意思不言而喻。

    “贫僧从没有吃过这样美味的野肉……”

    善了个哉的,他心怀佛法,不能杀生,这一天没吃东西,他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了,可他是个自由信佛者,连师父都是允许了的,原本是带发修行的,如今为了叶飘飘才削了发成了真正的和尚,想他破了各种戒的人,现在要他真正的酒肉不沾,那肿么可能啊混蛋……太残忍太丧心病狂了啊啊啊啊!

    叶飘飘瞥他一眼,把烤好的肉拿起来,放在眼前来回摇晃,又凑在鼻息间闻了闻。

    “真香,本来也是想给你的,可惜……你是和尚!”

    万晓瞳一听这话,表情甚是纠结,目光在吃与不吃之间来回徘徊:“公子,这个……”

    “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坐!”叶飘飘笑着提醒。

    “公子说的极是!”万晓瞳眸子里的光扑闪了下,然后一边快速地从叶飘飘手里拿过野肉,一边愁眉苦脸又有些心虚地道,“阿弥陀佛,心中有佛才是最重要的,善哉善哉……”

    不但是个爱财的和尚,还是个酒肉和尚,叶飘飘坐在一块石头上,双手抱胸好笑地看着万晓瞳。

    万晓瞳慢条斯理地吃着鸡肉,对刚才冒出来的那丁点心虚早已忘的一干二净。

    片刻后,万晓瞳扔掉骨头,不知道从哪变出一方手帕,慢条斯理里擦了擦嘴,满足地露出他标准的小酒窝。

    “真是人间美味,公子好手艺!”

    他敛眸一笑,转身就准备走开,不料叶飘飘低雅的音调忽然在他背后响起——

    “色和尚,你不知道吃人嘴软,拿人手短的道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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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色和尚,你不知道吃人嘴软,拿人手短的道理吗?!”

    万晓瞳脚步一顿,转回身诧异地看着叶飘飘,忧心道:“公子,你……你故意引诱贫僧……”

    叶飘飘淡定如常:“我没想到你这么没定力。”

    万晓瞳瞪大了眼睛,微张着嘴看着叶飘飘,半响后,又恢复了镇定,目光澄澈空明,捻着佛珠道:“阿弥陀佛,公子想知道什么?”

    这家伙果然聪明,叶飘飘隔着火光瞧着他,歪着头道:“我想知道你为什么要救我?或者该说你为什么刚好出现在那里救我?”

    “善哉善哉,此乃天意啊。”

    万晓瞳说着,用手指指了指漆黑的夜空,表示天机不可泄露。叶飘飘也不逼他,只笑了笑道:“你不说也可以,但你要答应我一件事。”

    “公子请说。”

    “你会易容吗?”仿佛怕他拒绝,叶飘飘赶忙加上一句,“不准拒绝,我知道你会。”

    万晓瞳眼底掠过一丝诧异,很快恢复平静,微笑道:“公子长的这般花容月貌,需要易容做什么?”

    “想知道吗?”叶飘飘美眸中闪过一抹狡黠,看到和尚点头,朝他勾了勾手指。

    万晓瞳好奇的站起身,屁颠屁颠的走过去,附耳到叶飘飘身边,却听得她笑道:“天机不可泄露!”

    万晓瞳霎时一愣,像是被一只苍蝇给噎了一下,摸了摸鼻头坐回了原位,恰好此时,暗沉的夜色里传来一阵激昂的狼嚎,在静默无声的夜里听起来直让人头皮发麻,万晓瞳刚坐好的背脊忽地一僵,慢慢偏过头看向叶飘飘,道:“公子,不如我们连夜赶路吧?”

    叶飘飘仔细听了一下那道声音,转向万晓瞳,目光中噙了一丝窍笑:“怎么?你怕狼?”

    万晓瞳笑着解释:“未央国原本是没有狼的,这些狼都是驭兽族的,驭兽族覆灭了之后,狼群就散居到了未央国各处,如果只是普通的狼倒也没有什么出奇,可驭兽族的狼个头不仅比普通的狼要大,还凶戾无比,有些狼的牙齿还带着巨毒,一沾即死。”

    “变种狼啊!这么厉害……”叶飘飘抚着下颚若有所思,过了一会儿,她道:“我们走吧。”

    狼是群居动物,一旦有狼嚎,就证明有一大群数目不等的狼在这里,惹谁都不要惹上它们,若真打起来,前扑后继的狼群只怕会打到筋疲力竭而死。

    万晓瞳就等着她这句话呢,一溜烟儿的就跳上了马车,将马车赶的飞快,从夜色里飞蹿而过。

    笠日三竿,两人终于进了城,叶飘飘进城后便换了一套男装,还让万晓瞳给她易容换了一个皮囊,另买了一匹快马和一辆新的马车,经过数日的颠簸来到了未央国的京城。

    未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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